钱开始从天上掉下来了。
当第一张专辑销量过百万的时候……
四名成员的银行账户上,终于开始见到钱了。
一笔接一笔的钱被不断地汇进来,就像是涓涓细流终将汇聚成大海。
其中,兰斯赚得最多,因为大部分歌都是他写的。但其他人对此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因为现在每个成员个人账户里的钱,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一笔巨款,人总要知足。
只是有钱的那天……
詹姆斯盯着自己账户上的数字,看了足足一分钟。
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一时间的感觉特别不现实,尤其是……亲爹老约翰从不迟到早退、辛辛苦苦地在工厂里干两年的钱,居然没有自己这一刻赚的多:“妈的,这是真的吗?”
“都是假的,连你这个人都是假的。”
兰斯在旁边平静地泼冷水:“世界上根本没有詹姆斯莱蒙这个人,你只是三流小说中的一个虚构人物,银行账户上不断增加的数字,全是作者为证明角色活得很成功,才瞎编滥造出来哄读者开心的。”
詹姆斯无语地比了个中指给他。
然后,他开始兴冲冲地计划该买点儿什么了,但自己也不缺什么,于是,他就想打个电话回家,问问亲爹和亲哥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至于兰斯……
他花钱从不需要计划,换了衣服就直接出门,孤身一人站在常去的琴行那,把一张提前写好的超长单子递过去。
在琴行工作人员疑惑的注视中,他把逼装到极致,用手指轻轻点了下单子,非常淡定地说:“这些,我全要!”
琴行的工作人员望着那个超长、超长的单子,立刻深吸了一口气!
这一刻,哪怕眼前的男人是黑发,可在人眼中肯定也是金光闪闪的了。
而与他俩画风不同的是……
鲍德温和西奥拿到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房子搬出去住。
“等等,我以为我们的同居生活还不错啊。”
詹姆斯试图阻止地说:“我们这阵子不是一直都住一起吗?”
“抱歉,你口中的‘不错’应该是指你每天凌晨起床,在浴室里边洗澡边飙高音,把所有人都吵醒的事吗?”鲍德温平静地反问。
“……或者,是指你把没喝完的酒瓶子扔得满客厅都是,以及兰斯一不爽就开始砸电视机?”西奥在旁边也补充了一句。
“呃……以前不都这样吗?”詹姆斯尴尬地问。
“可现在不是以前了啊,你不能总是活在以前啊,傻吉米。”西奥好笑地回答。
这话有道理。
而且,除了军队和监狱以外,大概没什么变态是一天到晚都凑在一起过集体生活的。
所以,詹姆斯虽然不愿意,却也只能接受了这个有点儿让人难受的现实。
但他还是忍不住向他们请求:“算我求你们了,别搬太远,行吗?”
鲍德温和西奥敷衍地回答:“尽量吧。”
然后,在一个周日的下午,他俩就利索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
大家一起住进来时,每个人都穷得没多少东西。
所以,离开的时候,他们也没带走什么。
只是在搬家的过程中……
詹姆斯全程难过地站在门口,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地望着他们离开,还故意用一种很恶心的口吻叹气:“唉,你们干脆把我的心也带走算了!”
西奥笑得差点儿摔个跟头,
他猛地放下行李箱,一个五十米冲刺地跑回来,用力给自家闹情绪的主唱一个超级大的拥抱,爽快地说:“得啦,兄弟!相信我,过阵子等你找到个漂亮妞,每天都想来一炮、又不想被人围观的时候,你也会巴不得地赶快找个房子搬走了。”
“所以,根本和我在浴室唱歌、乱扔酒瓶没关系……”
詹姆斯立刻犀利地质问:“这才是你要搬出去的真正原因?”
西奥挤眉弄眼地回了他一个不那么正经的坏笑:“也许。”
鲍德温这时候也走过来抱了抱他,忍笑地安慰说:“别闹了,我们明天排练室不就又能见面了?”
这么说也对。
可詹姆斯心里仍然很不爽。
事后,他像个没人陪玩的孩子一样,在日记里发泄了不满:[我想大家都住在一起。这样的话,每当兰斯提出什么有趣的新想法后,我可以立刻跑去挨个儿敲门,把大家全叫出来集合!然后,迅速又激情地来一场即兴表演,这样的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搬走?好啦,现在我兴致上来了,可身边既没有鼓手,也没有贝斯手了……算了,我他妈自己一个人其实也能唱的挺乐呵!]
醒醒,小傻瓜!
没人能总陪在你身边,还随叫随到!
现实如此,只能妥协。
幸运的是,兰斯没打算搬走。
但这家伙另有打算。
他直接找埃布尔帮忙,把这间本来只是临时租住的公寓买了下来,毫不留恋又无情地把鲍德温和西奥以前住的房间给打通,打算搞一个小型家用录音室。
说实话,他的消费意识非常超前,花钱的速度绝对比赚钱的速度快得多,财务方面经常是前账刚消,立刻又添新账。
所以,詹姆斯就被他的一连串操作给惊到了,还没等反应过来,发现房子的真正主人已经飞速换了人。
于是,他不得不又开始担心起了另一个问题:“你……不会想把我赶出去吧?或者,我得给你付房租了?”
兰斯顿时笑了起来,蓝眼睛有一刻特别明亮。
然后,他走过来,伸手搂着自家金发主唱的肩膀,温和地低下头承诺着:“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不用房租。”
詹姆斯缩了下肩膀,不太自在地从他怀里挣开了,嘟囔着说:“我该和你说谢谢吗?总感觉这事有点儿奇怪。”
但对于性格有些恋旧的他来说,不用搬家换地方,最好的朋友还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另一个房间,这就很满足了。
作为报答,他后来陆陆续续地也送了很多东西给兰斯,包括一些挺贵的袖扣、领带、还有各种各样的吉他琴弦,其中一种特别特别细的吉他弦,还是他跑了好几个地方才买到的。
他俩过了一段挺清静的日子,并且,由于朝夕相对的缘故,关系更加密切。尤其是音乐上的一拍即合,总能拉近两个人的心灵距离。
兰斯大概也有同样的感觉。
否则,他绝不会容忍一个人神经病一样在自己家跑来跑去,还把冰箱和客厅角落里全堆满什么啤酒、苹果酒之类的饮品。
有一次在排练的时候,西奥甚至惊奇地发现:“吉米,你这件衬衣是不是和兰斯的那件是一个牌子?”
“哦,就是他的那件,你没发现我穿着明显有点儿大吗?”詹姆斯漫不经心地摆弄着麦克风回答:“我觉得好看,就找他借来穿穿。”
西奥和鲍德温不由得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挺不可思议。
兰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平时明明瞎讲究得逼死人,现在居然对这家伙纵容到这份上?
不过,他俩也没想太多。
因为接下来,他们又要出门去演出了。
一开始是兰斯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劳伦斯打来的。
那位在全国巡演中认识的布鲁斯吉他手前辈客气地问:“能帮个忙吗?”
兰斯对朋友一向是绝对没得说的。
所以,他立刻回答:“你的话,没问题。”
这时候,埃布尔正在为他们筹备夏季巡演的事情。他想等乐队这次的新歌出来后,就立刻开始进行巡演,来借此宣传新唱片。这次完全不用蹭那种联合巡演的团队了,完全可以让行星乐队自己独挑大梁。
也因此,乐队目前没什么重要行程。
当兰斯说[受劳伦斯所托,要去帮一支叫做‘顽童’的摇滚乐队做暖场嘉宾]的时候,埃布尔想都没想地就同意了。
这一趟怎么说呢?
真是大开眼界!
路上的行程没什么可说的,但到了演出的地方时,刚好碰上顽童乐队正在排练。
一看到他们排练时的情景,詹姆斯就非常惊讶。
因为……这么说吧!
行星乐队是四个人的乐队,而顽童乐队是一个人的乐队。
那位一头波浪卷发,穿着紧身皮裤的主唱阿布利特,似乎是将他乐队中的所有成员都看成了自己雇佣的职员,也就是说,除了主唱他自己外,不管是鼓手、贝斯手、键盘手……甚至是吉他手,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被开除,然后,进行随意替换的。
因此,他在排练现场不停地指挥所有人配合自己。并且,绝不允许吉他手、或贝斯手的声音盖过自己,假如鼓手稍微慢了一拍,或者敲的节奏不合他心思,就会当场遭到他一通毫不留情的谩骂和侮辱,丝毫不顾周围还有外人看着。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不太适应这种情况。
詹姆斯私底下也嘀咕:“这也有点儿太过了吧?他还组什么乐队,干嘛不自己去独唱?”
可偏偏阿布利特对他的态度,一开始还挺热情的。
也许是因为两个人同为主唱的缘故?
“嗨,吉米,你平时都怎么收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