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行吧,那就我上吧!’
一半出于虚荣心,一半是责任感,他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走上了创作之路。
但一直那么写着写着,他自然而然地就开始像个创作者一样去思考了。
最常思考的东西大概是:“我到底想创作出个什么样子的歌?”
然而,可能因为是野路子出来的缘故……
他这个时期还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写歌风格极不稳定,经常是由着性子来,所以,常有一些天马行空的创意。
也因此,当这首歌被制作出来后,所有人的表情就都有点儿古怪。
埃布尔直接惊奇地脱口而出:“九分钟的时长,你没搞错吧?”
是的,这首新歌的全长足足有九分二十四秒。
在平均每首单曲只有二分钟左右的情况下,出现这么一首冗长的歌实在是太古怪了。
毕竟,听众的注意力根本不可能那么集中,一首歌通常如果两分钟还唱不完的话,大部分人就会开始觉得烦了,没耐心听下去。
但兰斯在创作方面很较真。
他立刻冷下脸,语气强硬地说:“要不然就不要它,要不然就这样。”
不过,总爱和人起冲突的詹姆斯每到这个时候,却反而会变得温和起来。
他不会直接和兰斯一样那么决绝,反而主动露出灿烂的笑容,特别热情地从中缓和氛围,顺便努力推销:“相信我们,没问题的!埃布尔,相信我啊!这绝对是超棒的歌,你听听,没问题的,没问题的。”
鲍德温和西奥在这个时候,不管心里是赞同还是反对,一般都不会轻易发言的。
作为一个团队,大家彼此之间是始终存有一种无言默契的,那就是:我们可以争执,可以互相仇视、敌对,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公开打一架,但假如有外人在的时候,我们就绝对不可以互相拆台,必须统一阵线,站在同一个阵营中,一致对外,这才是乐队强大的最根本基础。
所以,一遇到眼前这种问题后,大家就开始站一起了。
他们往往会软硬兼施,集体摆出一副寸步不让的姿态,来逼迫埃布尔下决心。
但早就说过了,音乐行业是风险投资……下决心可真难啊!
可怜的埃布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发现自己又一次被人推到了一张赌桌前。
为了做出这个艰难、说不定会不小心翻车的选择。
他把录好的音频带回了家,一整晚彻夜不眠、反反复复,又仔仔细细地把这首歌听了足足几百多遍,可越听,心里就越没底气(詹姆斯:废话,什么歌听他妈几百遍也该听吐了)。
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歌还没牛逼到让我惊为天人的地步。”
然而,转折大约是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时候。
埃布尔这么折腾了一晚上,实在是困得受不了,一不小心就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可在睡梦中……
“一扇天堂的大门突然向我打开,然后,一束明亮的光照射进来,我的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
埃布尔对身边人这么激动地说:“我当时就想,上帝啊!这是一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好歌。”
于是,突然迷信的某个家伙就这么毅然决然地押下了手中的全部筹码。
但遗憾的是,他这个明明颇富传奇,又很有浪漫色彩的经历到了詹姆斯的嘴里,直接变成了一个笑话:“埃布尔在沙发里睡着了!真他妈的见鬼,他居然听我的歌听到睡着了?他现在还要把这事到处说。听着,我再也不想让他听我的歌了。真是的,我又不是唱催眠曲的。而且,什么狗屎的天堂大门啊!他睡着的时候,肯定没拉客厅的窗帘,熬过夜的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凌晨那会儿,屋里可真是挺亮堂的,月光会照进来的,这大概就是他说得天堂之光吧?但不管怎么说,感谢月光!”
然而,这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单曲,发行之路并不顺利。
这完全是可以预料的,因为长度的缘故,BBC的广播电台拒绝播放它,他们的要求是,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可以少一点儿时间,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不管什么歌都一样,超时就不播。
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或者上电视卖脸,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
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
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大概出头会很困难。
但话又说回来了。
在刚出道的那会儿,谁又会傻逼地立刻挑战权威呢?
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
等有了资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应该就是这样的。
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
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烂草莓>,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又可以再做一次改变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乐不就是这样才有趣吗?
詹姆斯对这种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赞同的那种,并且,还会主动过去帮忙。
但埃布尔应该是完全是没办法理解这种想法。
他归根到底是个商人,而不是音乐家,第一个想法就是:“既然<她今年十六岁>那么火,你就再搞个<她今年十七岁><她今年十八岁>不行吗?非得搞什么[Crazy Never Die],听着实在不像个正经歌!”
可惜,创作这事……
他没办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忙营销。
于是,这一天,詹姆斯和兰斯又一起代表整个乐队去接受采访了。
这次来采访的人是一本叫《音乐快讯》杂志的记者。
因为埃布尔提前打过招呼的缘故,记者的采访问题相对温和,主要目的是配合两个人,对单曲唱片做第一轮的宣传。
所以,在打完招呼后,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近乎客气地寒暄:“听说你们最近做了一个超长的单曲唱片?”
兰斯没怎么停顿地平静回答:“对。”
詹姆斯低头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红茶袋子:“嗯,没错,有这回事。”
记者继续问:“为什么会选择做这么与众不同的单曲呢?”
兰斯停顿了一下,表情古怪地回答:“因为好听?”
詹姆斯被兰斯逗笑了,忍不住凑过去撞了下他肩膀:“那必然啊,我们会有不好听的歌吗?”
然后,他兴冲冲地补充起来:“不过,兰斯这么说可就太简单了。我们这回没少玩花样,费了不少劲儿。里头真是特别……特别多的心思呢!加了好多玩意儿,低音合成器、钢琴、还有有趣的背景人声……总之,绝对要给歌迷们一个惊喜。还有,别再说它超长了,九分钟真得很长吗?吃顿饭的功夫不就听完了?还有,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傻逼规定了,一首歌只能两分钟?拜托,高潮还没到就痿了啊。”
记者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来你们对这张单曲的成绩抱有很强的信心了?”
兰斯瞥了詹姆斯一眼,示意他别说话了。
他自己则负责继续一本正经地打官腔:“我觉得它是挺好的,可我也不能一定保证说,所有人都喜欢它。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太一样。这就像是,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摇滚乐非常吵闹,可有的人却会觉得那充满了力量和美感。不过,这首单曲绝对是我们目前所能给出的最好作品了,绝对的诚意之作。我想,真正喜欢行星乐队的歌迷,应该会和我们一样爱它。”
然而,詹姆斯这次是不说话了,还端起茶杯,假装很乖巧地去低头喝茶。
但在黑发吉他手又开始说那些无聊的虚伪话时,他却伸着腿,在桌子下头用力地踢了过去,捣乱加抗议地表示‘你就会整天说空话’。
但他刚刚才踢中两下,兰斯就躲开了。
等他再去踢第三下的时候,一下子就不小心踢到了记者先生,结果,记者‘啊’了一声。
詹姆斯立刻收回腿,继续低着头喝茶,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记者不由得充满困惑地看了看他们。
可由于兰斯的表情很正经,詹姆斯又一直低头喝茶,他很快以为是错觉地尴尬笑了笑。
接着,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采访上,继续提问:“这张单曲的灵感,听说是来源于利物浦和曼联之前的那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