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看起来成熟稳重的鼓手笑容可掬地告诉他:“待在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解散的乐队里,难道不够刺激吗?这也是乐趣所在啊,兄弟!Rock N'Roll!”
这一刻,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终于深刻理解了‘物以类聚’这个词的含义。
可现在,合同也签了,对外新闻也发布了,已经上了贼船,想下也难了。
幸运的是,虽然演出前,主唱詹姆斯和吉他手兰斯在一起吵个没完没了。
但正如鲍德温所说的那样,并没真闹出什么事。
他们只是性格、想法和习惯不一样,所以,非常容易起争执,可多数这些争执并不伤害感情。
至于说互丢东西,根本就是类似小姑娘互相丢洋娃娃的表现形式,只是他们相对更凶残,破坏力也更大。
至此,桑德森稍稍安心,总算不用担心刚就业接着就失业了。
可他不知道,自己职业生涯的新挑战还层出不穷。
那天的演出,行星乐队以新阵容出现在了舞台上。
詹姆斯一曲[你是的恒星]成功掀起当晚的第一个小高潮。尽管是简陋的小场馆里,可灯光的照耀下,他的金色长发就像是一团燃烧的金色火焰;至于兰斯的吉他更是弹得深情款款,黑发吉他手帅气的随音乐摆动身躯,英俊性感的程度,毫不逊色于主唱;鲍德温的鼓声稳到极致,一下一下自带权威感;而新来的桑德森虽然还和行星乐队有陌生的地方,可技术过硬,又甘为人后,默默作出贡献,所以,全程配合下来没有一点儿问题。
当赢得观众们的第一阵掌声后,毕竟是首秀的桑德森终于放松了之前紧绷的神经,心想:“看来是没什么问题了。”
但下一刻,他就傻逼了!
主唱詹姆斯晃悠着小铃鼓在舞台上突然去煽动观众:“你们想听什么歌,大点声告诉我!”
底下的观众们可真是一点儿都不客气,齐声喊:“<她今年十六岁>!”
也有喊别的歌,但绝大多数人想听<她今年十六岁>。
因为行星乐队这一阵子忙着宣传新唱片,很久没在现场唱过以前的歌了。
詹姆斯立刻眼睛一亮,高兴了。
他朝着兰斯得意一笑,虎牙尖尖,还挑衅地把小铃鼓摇得叮叮当当乱响:“好啊!我们一起唱!”
兰斯不屑地挪开视线,但也没反对。
鲍德温神色更一点儿都没变,特别习以为常地开始敲起了<她今年十六岁>的前奏了。
但这鼓一声一声敲得桑德森险些想吐血:“我他妈昨天练了一晚上今天的演出曲目!你们临场给我来这出!”
没办法,凭记忆上吧!
考验临场发挥的时候到了!
才发挥完一首……
吉他手兰斯不甘心只有主唱搞事,也不示弱地过去抢话筒,宣布:“下一首[神的咒语]。”
老老实实半辈子的桑德森有一瞬间想拎起贝斯,把舞台中央这两个祸害全给砸死。
好在演出还是顺利地结束了。
但下舞台时,桑德森累出了一身的汗,又是紧张,又是全神贯注,加上还有首演带来的压力,整个人快不行了。
考虑到以后的日子……
他鼓起勇气对着詹姆斯和兰斯提出了抗议:“哥们,你们不能这样啊!太突然了,万一我要是没练那几首歌,不就出演出事故了?”
兰斯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苛刻)语气问:“兄弟,当你加入一个乐队的时候,难道不应该把这个乐队的歌都练一遍吗?”
桑德森:“可我才来第三天啊。”
詹姆斯从后头先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自然而然地搂住了他脖子,嬉皮笑脸地说:“但哥们,这就是人生啊!”
他很有道理地说:“人生就是没有准备!我们毫无准备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毫无准备地应对这个世界,再毫无准备地离开这个世界!谁他妈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所以,要时刻做好准备!做好准备!好啦,现在演出结束,别想了。来,一起欢呼吧!Yeah——!Yeah——!”
新任贝斯手木然地看着这些人:[我叫桑德森,今天是我找到新工作的第三天……想辞职。]
第139章 流氓习性
桑德森后来在BBC拍的一个关于摇滚的纪录片里这么说:[流氓习性像是烙铁一样烙在了行星乐队的每个成员身上,甚至还成为了整支乐队的灵魂。他们在舞台上一些让人看得很过瘾的挑衅式态度,正是源于此。]
他说得不算错。
哪怕成为了一名歌手,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詹姆斯一直没办法忘记曾经混迹街头的日子。
事实上,如果不是玩得摇滚,他大概早就不干了。
去他妈的天使吧!休想让老子像个神父一样悲天悯人地站在舞台上!
幸好,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不一样。
摇滚本身就是一种真实的态度、一种力量的节奏、一种生命的狂欢!
所以,想看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毫无个性的乐队,那就去找个漂亮男孩组合,别听摇滚。
很多时候,当詹姆斯踏上舞台,就能敏锐地感受到那种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无尽期待感:“你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而很多时候……
他愿意去回应这些期待。
能理解吗?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愤怒的魔鬼,但魔鬼被关在了社会规则所设置的天然牢笼中。在白天的时候,他们要为金钱折腰、要逼着自己去辛辛苦苦地奔波着讨生活、要对着一群傻逼点头哈腰……
但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们心中也存在着一个吉米!
这个吉米不用去权衡利弊,不用畏畏缩缩,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骂人就会痛快地骂人;想和人干架会二话不说地冲下去打个头破血流;想把自己灌个烂醉就灌个烂醉;想在仇人的酒杯里撒尿也不会有一分钟的迟疑。
当人们从报纸上看到这个吉米又做了什么的时候,有多少人在表面的谴责下,是幸灾乐祸的笑,是心里暗爽地欢呼‘干得好’。
当<她今年十六岁>出现的时候,多少青少年还将他们奉为了英雄。因为,他们光明正大地告诉所有人:说爱并不羞耻,谈sex更不羞耻!
有些东西永远都是能引起人们内心深处共鸣的,可只有摇滚才可以这样。
说不能说的话,发出最黑暗的罪恶怂恿。
所以,詹姆斯站出来,自然地展现出一切。当然,如果说他一直在表演,那是不可能的,没人能表演那么久。
但不掩饰真实的本性还是能做到的。
——吉米,你真的是个流氓吗?
——亲爱的,这要看你了,你希望我是吗?
一切就是这么简单的。
人们需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
所以,对詹姆斯来说,人们的看法都是虚幻,他只要做自己就好。
在舞台上纵情燃烧,唱足两小时,不耗尽自己决不罢休!
至于离开的西奥……
他在日记里写:[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的兄弟永远都会在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我的一切里……]
或许,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毫不懈怠地超常发挥……
在接下来剩余的几场巡演中,尽管全国都被垃圾摇滚的浪潮剧烈地冲击着,行星乐队依然是少数几支依然能继续卖出演出票的人气乐队。
但他们的演出也不是始终一帆风顺的。
最大的问题大概在于——詹姆斯已经不再轻易让着兰斯了。
主唱和吉他手是最亲密的伙伴,可过近的距离也就意味着他们需要共同处理很多的问题。
在处理这些问题上,因为性格、观念和行事风格不同,詹姆斯很难和兰斯达成一致,以往他愿意让着心思敏感又脆弱的小公主兰斯……
但现在,他发现经常性地让着对方,反而导致这家伙习以为常、得寸进尺地不把他当回事了!
可能是产生了‘反正吉米最后也会让步’的错误想法,所以,兰斯经常性地独断专行,像之前开除西奥的事情就是如此,不经商量,不听意见。
那还说什么?
为了重夺话语权,先吵吧!
两个人开始各种吵,小到后台要吃什么,大到舞台上怎么走位……
全要先吵一遍再决定。
虽然两个人大多数吵架都没什么火气,更像是斗嘴。
但新来的贝斯手桑德森依然被这种天天破口大骂的争吵,给搞得神经衰弱,十分崩溃。
他以前还和队友一起时不时嫌弃下主唱道尔的神经病,可现在发现,主唱道尔实在太温和无害了,以前面目可憎的坏队友们也都是一个个善良的小天使。
这让他都忍不住天天祈祷了:“上帝保佑,冒险团快点儿重组吧!”
与此同时,这一年的英国乐坛实在是称得上损兵折将。
先是行星乐队更换贝斯手的事;接着,冒险团乐队主唱坑爹地信邪教,导致乐队不幸散伙;然后,顽童乐队的鼓手艾贝从移动舞台上掉下来,摔断了腿;最后,连跳舞雕塑这样的模范好团队,都传来了一阵阵队内不和的负面新闻。
可以说,垃圾摇滚目前是全无敌手,更加势不可挡地席卷了整个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