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Richard因为脾气大还差,人不好相处又身有怪病的缘故,一直以来都没什么朋友,但Richard和隔壁的邻居正经有两分交情。
Richard说:“他是个安静的人,职业是小说家,不爱出门,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赶稿子,但是性情比其他人要好一点。我知道很多人都说我和他这两户人家都是怪人的家,我没意见,随便他们怎么说,他也是。他有时候确实很奇怪,比我还奇怪,大概仅次于你们俩的奇怪。”
他看着Addams兄妹如此坦诚道。
Reid懂了,“你是指他对你的态度和Clement他们相差无几吗?”
Richard斜睨他一眼,说:“天真的眼镜腿。”
Richard说:“他们俩可是怪物,怎么会有人跟他们相差无几。”
Elle听得不太舒服,在这方面她很敏感,或者说进来一段时间内她都比较敏感,BAU的各位都理解她,也尽量帮助她适应回归后这份工作带来的压力。
Reid却出奇的没有Elle那种反应,这让Elle有些纳闷,毕竟Reid和Clement是朋友,Reid也不是那种听见别人诋毁朋友而没反应的人。在黑人歧视还存在的当今社会,有几次他们出去办案摩根被人冷嘲热讽自己都习惯了的时候,他的同事们却都心中不忿,尤其是乖宝宝Reid,总能以他渊博的知识和超强记忆里把人噎的哑口无言,瞠目结舌,再不敢小看BAU里的任何一个人。
Elle无从得知的是,Richard这话一出口,Reid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甚至都不用转脸去看Clement,就已经想象出Clement和Wednesday这时会有怎样的表情了。
应该是对BAU公事公办的查案流程丝毫不感兴趣,嘴角拉平,一副百般聊赖的模样,听到“怪物”二字也是习以为常,甚至欣然接受。
Reid肯定的想,却还是向右一转,跟Clement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如他所料,Clement对他弯唇一笑:“他说的很对。”
Reid道:“的确,你们是独一无二的Addams。”
Clement弯唇的弧度更深刻了些:“你说话也未免太好听了些。”
Clement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不吝于多话的,他问Richard:“那他是怎么样的怪呢?”
Richard道:“他的奇怪之处在于他顽固不化地坚守自己的规矩,他说午夜十二点到凌晨四点是赶稿的黄金时间,就每天都守在这四个小时才会写东西,我有时半夜起床会看到他卧室的房间有灯亮着。他不喜欢自来熟的热情的人,他对所有人都报以戒备之心,除非你们遵守他的规矩。”
“他家进门一定得换鞋,吃饭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午觉的时候绝对不能有吵闹的动静,所以他睡午觉必须带上耳罩,他每天都会抽出大量时间来打扫卫生,从有人的房间有堆放杂物的仓库,他灵感来的时候不会管对面是不是有人,一旦兴起就非得跑到书桌去干活,这种时候我们都知道不能去打扰他,否则他会马上把你赶出他的家门。”
“他是个相当安静地自由职业者,可容不得别人挑衅他的规矩,他常因此而和本就不熟的朋友绝交,但按照他自己的规矩来你会觉得他其实非常好相处。”
Reid脑中不由得勾勒出一个被害者生前的形象,他也许眉目间有无法散去的沉郁,看起来孤独乖僻不好相处,但和平相处的方式非常简单,简单明了的就是一条条规矩,打破的人便会被不留情面赶出他的世界。
此次案件的被害者性格鲜明,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有点偏执的男性。
不过很遗憾,Reid早在刚来北拉斯维加斯时就知道了。
Reid:“我记得这些,你去警局做笔录的时候说的话跟这些差不到哪儿去。”
Elle没有Reid过目不忘的记忆里,但依稀也记得如此,就道:“Richard先生,不知你还能告诉我们一些新的信息吗?”
Richard说深呼吸了一下,似乎在做什么心里准备。
这时候要补充一下,Clement的感官很敏锐,敏锐到了可怕的地步,不然他也不会在前面时空旅行者出现在路口的瞬间就捕捉到了他的影子,导致了对他的多加关注。
Clement的双手交叉,搭在微微翘起的二郎腿上,他足间轻轻一点,马丁靴的鞋带也是一晃。
Clement:“唔……你是不是后来看到了什么?”
Reid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倒没多问,显然他也看出了一点端倪。
如果说刚进门时Reid他们是着急才没问Richard为何做笔录时不说清楚,几句话交谈下来,Reid已然从对方的小动作和眼神飘忽的变换上推断出了这些事的前因后果。
Richard最后深吸了一口气,艰难的说:“就在他两天前,晚上八点——八点左右,准确的时间我记不清了,那时我已经躺在了床上,我的身体时间流速太快了,它总是不通知我一下就跑出去旅行,我得多休息几个小时才能缓解那样的疲劳。”
Elle搓了搓自己的手指,低了一下头。看起来Richard对“时空旅行者”的真相接受良好,这是好事,Elle其实挺好奇Clement的想法,但她没Garcia那么擅长热络气氛,性格也更为好强,就压下了那种想法,低头看着年纪更小的Wednesday发了一会呆。
坐在Clement左手边Elle右边的Wednesday抬起了颜色淡薄的脸,两人视线交互。
Wednesday脸上一点变化都没有,冷漠就是冷漠,无动于衷即纹丝不动。
Elle却被吓了一个小跳。
Richard的讲述还在继续。
“我睡眠很浅,迷迷糊糊中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看,他当时可能就站在我的床头,隔我只有两步的路,他盯了我很久,我能感觉到,我睡觉时的互相和平时相比都没多大区别,反正是不太通顺的,所他也是这样才没发现我醒了,我被盯醒之后闭着眼睛好久才等到他离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偷偷睁眼看了一下,他的背影很瘦,走到我房间门口时距门框顶很近,身高大概在5.7到5.9英尺左右。”
Reid道:“你觉得那就是凶手?”
Elle也放开了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严肃起来,详细询问了Richard其他他能想起来的细节。
Elle用的是心理学的方法,帮助记忆不太清明的人回忆起过去的一些事。
Reid就在旁边间或插一句嘴,笔尖簌簌划着纸面纪录着他们的对话。
Clement站了起来,问:“我能去你房间看一下吗?”
Reid和Elle点点头,他们也想问来着
Richard说可以,并给Clement指了个房间。
Clement就和Wednesday一起去了,剩下三人接着回忆当晚的事情。
Richard自己身高一般,门框的高度却着实不矮,Clement站在门口看了看,比了一比,发现Thing要是站在他头上他们俩就跟门顶一样高了。
要知道Clement的身高跟Reid一样,都是6尺以上,还得加上Thing的身高,可要多了7.8英寸不止。
Wednesday从Clement身旁走过,一个人走进了Richard的卧室。
Richard没有他邻居那种繁琐的生活习惯,说要看卧室就给看,人家进去他竟也不生气。
Clement道:“Wednesday我来考考你,如果你要杀掉床上的人,你会站在哪个位置动手?”
Wednesday沉吟两秒,朝床的位置走了十步,站在了贴近Richard枕头的侧面。
Clement又问:“如果你要观察一个人,不是要杀他,只是观察他,看看他醒没醒,你好会站在哪里?”
Wednesday退后几步,站到了单人床3/1的最上位置,离床有两步空隙。
从客厅跟过来的Reid也停在了门口,看着Wednesday走来走去:“你们在做案情回顾吗?”
Clement看他的手:“不用记了吗?”
Reid就道:“不用,我不太会说话,Elle更精通安抚受害者或者潜在受害者,她以前就很厉害的。”
Clement:“哦。”
Clement接回了上一句:“不是,我是想教教Wednesday,如果要杀一个睡着的人她最好站在什么位置。”
Reid:“什么位置?”
Clement就进了房间,给他们俩做示范。
Clement站得位置在Wednesday第一次站位的后面一点,Clement道:“大多数人都会在枕头旁边放床头柜,所以我们不能站在那儿,像Richard没有放,但人的额头和眼睛都很敏感,相比后脑勺脊背等其他身体部位接收别人视线的迟钝,他们则会反应过快。”
Clement:“所以,如果站在枕头旁边,就是直接和他的额头眼睛相对,非常容易把睡着的人惊醒,因此我们得退后两步,然后拿着大砍刀——这个最方便了,一刀砍在他的脖子处,大量鲜血喷薄时也会更多的喷到我们身上。”
Wednesday若有所思:“漂亮。”
Reid:“Uh……这样也有助于我们找到凶手。”
Wednesday回望他一眼。
Reid抿唇对她一笑。
Wednesday道:“我可不会在技艺没成熟前就杀人。”
Clement一颔首:“聪明的决定,你不会想进少管所的。”
Clement兴趣一起就喜欢跟little sister玩笑:“我听说他们会天天逼你看小鹿斑比和迪士尼公主。”
Wednesday面露惊恐。
Well!值得庆贺,这是Clement第一次成功吓到Wednesday。
Clement蹲下身抱了抱Wednesday,“别担心亲爱的,我已经在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