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对李寻欢说他和林仙儿认识两年,实际上林仙儿七天前第一次见到阿飞,也就是阿飞接到上官金虹命令那一天。这个认识几天的人,现在林仙儿已完全了解,这个少年绝对不能惹,他不仅是一个看不见自己魅力的瞎子,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真正的男人是不打女人的,而这个疯子会一言不合就对女人下毒手。
无论多么美丽的女人,遇见不可理喻的疯子,也只好绕着走。
林仙儿生平睡人无数,从没有男人能抵挡他的魅力,直到遇见过阿飞,他简直就不算个男人!他是个兔儿爷,王八蛋,连太监都不如!林仙儿也只敢在心里骂骂。
至于床头那个躺尸……他……他也是个瞎子!神经病!
空长了一副好皮囊,空有个风流探花之名,简直都对不起他的名字,他干脆别叫寻欢,叫寻苦算了!林仙儿暗地里咬牙切齿。
坦白说,对阿飞她充满恨意,对李寻欢却是又爱又恨。
她第一眼看见李寻欢时,就被他迷住了。
她从来没有看见过李寻欢这样的男人。
说他漂亮,其实也不过如此,他也不过就是眼睛亮了一点,眉毛浓了一点,鼻子挺了一点,嘴巴红了一点,这一点加一点,最后汇成的这个人,就让人移不开眼睛。以林仙儿看过的男人来讲,比他五官俊俏的大有人在,比他迷人的却一个都没有。
他身上有别人都没有的独特的气质。
他拿起酒壶喝酒的时候,又沧桑,又孤寂,让人特别想把他抱在怀里安慰。他走路的时候,风度翩翩,潇洒不羁,让人恨不得向他拜倒。他有时像书生,有时像将军,他对人说话温柔和气,让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他半夜里误会林仙儿下药时散发出的庞大杀气,让人忍不住想臣服于他脚下。
他身上有一种长期处于上位者而形成的英雄气度,一种对自己能力的绝对自信,他再怎么穿破旧的衣裳,再如何不修边幅,这种气度也使他神气极了,偏他自己还不知道,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散发,这种不自知让他更迷人。
少不经事的小女孩会喜欢阿飞,林仙儿这种风月老手才知道像李寻欢这样的成熟男人,才是不可多得的极品。
林仙儿偷偷瞥一眼床上,暗暗决定她一定要得到李寻欢,征服这样的男人才有成就感。
阿飞已经抱了李寻欢很久,看样子完全没有撒手的可能。李寻欢额头冒汗,阿飞就给他擦去,李寻欢打哆嗦,阿飞就给他加被子,李寻欢做恶梦,阿飞就不停不停地叫他“寻欢、寻欢……”声音温柔得林仙儿都快吐了,李寻欢梦里乱动,阿飞就不厌其烦地轻拍他的后背安抚他,一边还用一种令林仙儿毛骨悚然的深情眼神望着他。
这两个人之间,旁人好像根本插不进去……林仙儿不禁气苦。
林仙儿喜欢看别人痛苦,讨厌别人比她快乐,尤其厌恶感情。
更何况这种感情居然是两个男人之间的。
这果然是令人作呕的关系。
我要是不破坏掉,我就不叫林仙儿!林仙儿暗暗发誓。
☆、第二十九章
阿飞刚开始入关时,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没有李寻欢的地方,哪里也无所谓。
如果此生再不能相见,阿飞即便活着也是一具行尸走肉,他知道李寻欢希望他好好地活着,所以他不会寻死。他本想出海寻找生父,又觉找到又能怎样。他以前想成名,但是成了名李寻欢就能回到他身边吗?他忽然发现,离开了李寻欢,他的整个生命变得没有意义。
就在这时候他遇见了上官金虹。
阿飞第一时间被上官金虹吸引,无他,上官金虹太像李寻欢了。上官金虹是李寻欢严肃威武的那一面,他的睿智、成熟、稳重、霸气、强大、喜欢掌控人心、面对困难时永不退缩、在逆境中的乐观态度等等等,都像极了李寻欢。只是没有李寻欢的善良。
李寻欢的独特与伟大之处便在于此:他总是能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为别人考虑,他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宁愿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他太心软善良,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坏透了,那么李寻欢就是人世间剩下的最后一颗良心。
阿飞从小没有爹,他娘教给他的是黑暗,不是李寻欢的存在,阿飞会成变成什么样子自己都不敢想象。
因为李寻欢伟大的慈悲心,这个世界里别人只会像他,而绝不是他。
没有了李寻欢,退而求其次跟随上官金虹也无所谓。
上官金虹叫他杀人,杀人似乎也无所谓。
但阿飞终究是阿飞,他到底还是没成为上官金虹的打手到处滥杀无辜,他每一次想大开杀戒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李寻欢。
阿飞是一把很锋利的寒光闪闪的剑,李寻欢是阿飞的剑鞘。
送信童子眼中的阿飞形象并不是假的,冰冷如死人的眼神、杏黄色长衫、斗笠遮面、腰间插剑,在面对除了李寻欢之外的任何人时,阿飞都是冷的,只有在李寻欢面前,阿飞才会是那个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可爱少年。
如果李寻欢一辈子不出现,阿飞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变成第二个荆无命。
这两年他过得并不好,杀戮只可以让他发泄,无法让他快乐,他的快乐在离开李寻欢的那一刻消失了。
当初他刺了李寻欢一剑,试出李寻欢的真正实力远胜自己,李寻欢不忍心杀他,飞刀故意射偏,他的剑则扎进李寻欢胸口,那时他知道李寻欢宁愿死也不愿跟自己在一起,他对此毫无办法。他无钱、无权、无名、无地位,连唯一可凭借的武功都输给李寻欢,他想要他,他没有办法要他。
他只有走,离开这个伤心地,他怕他不走,会忍不住伤害李寻欢。
李寻欢不许阿飞再来找他,那么阿飞便练好武功,练到有一天能超越李寻欢,就可以去找他了。
李寻欢若喜欢孩童般的天真可爱,阿飞就做永远欢笑的小孩子,李寻欢若喜欢冷酷少年,阿飞就做花岗岩,李寻欢无论如何都不喜欢,那么阿飞就用武力让他喜欢。至少,让他再也无法逃脱自己。
抱着这样的念头,阿飞才能活下去,江湖上的磨练使得阿飞武功突飞猛进,他这两年来过得像个苦行僧,没有朋友,没有恋人,没有家,到处漂泊,孑然一身,只有手中剑相依为命。直到上官金虹告诉他李寻欢入关。
没有人知道阿飞听到这个消息有多开心。
他的快乐重新回来,看什么都觉得顺眼。
在短暂的狂喜过后,阿飞冷静下来,开始担心。
当初李寻欢说与阿飞此生此世永不相见,阿飞要以何面目去见他?就算重逢,俩人也回不到从前。李寻欢如果知道阿飞仍然对自己抱有不该有的心思,恐怕他会立即跑掉,跑到阿飞再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所以阿飞一定要活成李寻欢希望的样子,阿飞一定要表现出过得很幸福,让李寻欢以为阿飞当初的可怕爱恋只不过是小孩子一时冲动,现今长大了走回正途。如此一来,李寻欢才不会逃跑,阿飞才能以“朋友”的身份继续跟他相处。
只要能每天看到他,即便是朋友的身份,也已是最大的荣耀。
成亲生子肯定来不及,找一个女人同居还是来得及的。
阿飞记得李寻欢说过自己曾喜欢过一个叫林仙儿的女子,好像上官金虹提过有这么个人,正好把这人找来,假扮自己的恋人。
阿飞特意在李寻欢喜欢的梅林旁建了一座小木屋,选了风景最好的地点,有山有水,有花有鸟,用最快速度三天建成,尽量贴合李园的建筑风格,屋内设施非常符合探花郎的雅致,连八仙桌腿都特意找匠人雕了梅花。
阿飞没用金钱帮惯用的银箔给李寻欢下请柬,自己打造了金箔找个孩童送过去。
林仙儿说阿飞形象太落拓沉郁,不像生活安定的样子,阿飞便每天洗脸梳头,一丝不苟,衣服用熏香,头上抹头油。
林仙儿说李寻欢不喜欢阿飞加入金钱帮,更不喜欢阿飞杀人,阿飞便把从不离身的剑交给林仙儿。为了去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把以前旧衣统统扔掉,连双靴子都不留,换上林仙儿从金钱帮拿的崭新的杏黄衫,改头换面。
林仙儿说李寻欢嗜酒如命,阿飞若想让李寻欢不嗜酒,就要自己先戒酒,阿飞不仅滴酒不沾,还想出了林仙儿不能闻酒味的借口来阻止李寻欢喝酒。
林仙儿说屋子太新,一看就是没住过人,阿飞从木屋建好后天天晚上睡在这,买来柴米油盐、锅碗瓢盆,每日点起炊烟,熏黑了厨房。
林仙儿说就算做了这么多,想骗过李寻欢还是不容易,最主要的问题出在阿飞对待女人的态度上。阿飞决定自己少说话甚至不说话,一切让林仙儿打点,无论林仙儿怎么做,阿飞都配合她。
林仙儿说这样也还是不像未婚夫妻,晚上住在一室便像了,阿飞拒绝。
林仙儿被阿飞气走,回卧室生闷气,这时候李寻欢来了。
阿飞远远地发现李寻欢到来,惊得手足无措,一下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拎了木桶去山泉下打水,借着打水,在花木枝干间偷看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