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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 (小狐昔里)


  江枫立刻就不依:“那怎么可以,方才我已让我的书童江琴写信回家,母亲看了,定是十分欢喜的。”
  谭昭望着少年诚挚的眼神,依然坚定地拒绝:“贫道已是方外之人,此事已上达天听,无可转矣。”
  ……
  从状元楼出来,谭昭哪里还有什么兴致逛京城,回绸缎庄换回自己的道袍就一路轻功驰骋回了摘星阁。
  而摘星阁内,早有一个大佬坐在院中等着他。
  这位大佬,自然就是雨化田,相比在宫外的随意,到了宫中这位又穿回了飞鱼服,肩部暗纹衬得他更加俊秀,只是谭昭显然没心思欣赏男美人。
  “李道长,别来无恙。”
  ……别搞得咱俩很熟好不好,谭昭槽多无口,只能坐在石桌的对面,拿起桌上的酒壶也给自己倒满:“咦?这酒……雨公公,您要不要这么自来熟啊,这酒才刚酿没两天,现在喝只能喝个苦味啊!”
  “本公倒是觉得不错,李道长炼丹的手艺不如何,酿酒倒是一把好手。”
  谭昭没好气地喝了一口,只觉得涩得很,又无奈放下:“明人不说暗话,风雪将至,雨公公如今前来,绝不至讨杯难喝的水酒!”
  闻言,雨化田狭长的眸子更加逼人,像是想到了什么,眼中透出一股强势的力量:“李道长那日所言,可有多少把握?”
  谭昭起先没反应过来,想了一想才知道对方提的是万贵妃的权势,其实在他看来,万贵妃一党虽是权倾朝野,但自来人心隔肚皮,连亲手提拔的雨化田都衷心有二,更何况是朝堂上的人。
  如今的势头,万党就如同烈火烹油,似是首辅万安之流心里定是十分清楚,若有朝一日万贵妃死去,那么万党所有的权势都会收归成化帝的手中。成化帝宠她,她就能呼风唤雨,她若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毕竟文官弄权,手中无兵,成化帝虽不如从前清明,但也明白一个帝皇要坐稳江山,手中必须攥紧天下的兵权。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但如今大明风气又很奇怪,文官多是看不起武官,又哪会与武官结交,朝中结党再厉害,那也是文官结党,成化帝心里门儿清,知道怎么闹也闹不起来,自然就不想上朝就不上,想求仙问道就求仙问道了。
  谭昭思虑片刻,便沾着略略浑浊的酒水在石桌上写下一字:武。
  雨化田看了,都不禁暗道对方的大胆:“你知道你在写什么吗?”
  “自然知道。”
  “此事绝无可能,汪公的先例,尚并不远。”
  内侍宦官,其实就和后宫宠妃一样,凭的是天子的看重,一朝若是离得远了皇恩浅了,又有后来人顶替,那要想回宠,绝对是千难万难。
  雨化田说的汪公,便是西厂的第一任厂督汪直,如今早已退出争权的舞台。
  谭昭却摇了摇头:“不,我指的并非这个。”
  雨化田凉凉的眼神又望了过来。
  **
  江枫依依不舍地送别弟弟,他心里是十分不舍得人走的,但却也明白宫中的道长不能擅离职守,听那个什么西厂厂督说弟弟是私自出宫,他就是想拦……也没有理由拦了。左右如今人已找到,只能来日方长了。
  为今最重要的事,还是燕大哥来京之事。
  状元楼到底人多眼杂,等书童江琴寄信回来,江枫便带着燕南天去了江家在京城的别院。别院并不大,但能在寸土寸金的京城置一处住不了几天的别院,可见江家实乃巨富之家。
  待他吩咐江琴把守在外,江枫这才提起刺杀一事,果然没了李昭,燕南天脱口而出。
  “大哥,这何其糊涂!你怎好掺和白莲教的事情!”
  燕南天哪里不明白白莲教的厉害,却也辩驳了两句:“贤弟有所不知,非是大哥我糊涂,实是我与人过招受了伤,白……义士出手相助,他在川西很有些名望,实是大善人,那锦衣卫指挥使万通纵容手下在川渝之地大肆敛财,抢夺民女,为兄看在眼里,只恨不得手刃了此人!”
  “竟有此事?”
  “确是此事啊,可那……一番言论,反倒使为兄有些掣肘了。”
  江枫也明白了,这万通何其人,此人乃当朝万贵妃的亲弟,颇得成化帝的重用。其人要说有什么才能,那真是……没什么好说的,他能坐上指挥使的位子,靠的不过是有个好姐姐。他相信以燕大哥的剑术,定能手刃此人。
  但万通一朝横死,估计……江枫都能想到朝堂会有多混乱。
  “弟弟说得没错,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大哥你该信得过我。”
  “我自是信得过你的。”
  两人谈开,却不知道门外的书童江琴也将所有的话听进了耳朵。他心里很有些小心思,江枫又从不拿他当下人看待,这时间愈久,他心里也生了些想法。
  听到这个消息,他眼神暗了暗,明白自己想等的时候终于来到了。
  第二日,江家别院门外便有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高声喊门,锦衣卫执法,旁的人根本不敢近前,只听得打头的百户喊道:“锦衣卫办差,捉拿白莲教余孽!”


第114章 忍冬番外
  胡铁花从来都不是一个存得住酒的人,他的酒来自街边的小酒馆,也可以来自朋友的馈赠,但到了他的手里,总是留不过一晚的。
  可凡事,总会有例外,这一瓮酒,他足足藏了八年。
  可即便八年过去,他对这酒的滋味仍然记忆犹新,那种穿肠火热的感觉,简直比关外的烧刀子还要带劲,若非是他亲眼看着红聿小子酿出来的,他绝不会相信那样温和无害的人能做出这般的佳酿。
  只可惜,斯人不在,佳酿也唯余这一瓮。
  胡铁花拍了拍坛子上的泥土,像是看待情人般将之抱在了怀里,想了想,他又脱下外衣将酒坛整个包好,说起来也是造孽,这红聿埋酒埋在哪里不好,非要埋在这忍冬阁里,这要是让忍冬阁里那些臭小子看到他半夜来挖酒,非要追着他十里地不可!
  咳,他胡大侠的一世英名可不能丢了。
  胡铁花小心翼翼地绕过院子,忍冬阁外面的阵法对于寻常人来说自然难如登天,但前些年他在这里来如自如,哪里会有走错的!他自信满满地踏入阵法,却未料踏下去的刹那,一支羽箭急速而来,若非是他反应机敏,这会儿这瓮酒就要报废了!
  “原来是胡大侠啊,胡大侠深夜前来,怎么也不通知在下呢?”
  这声音不疾不徐还带着调侃意味,气得胡铁花立刻就大骂:“好你个金灵宸,你不就是嫉妒他给老子酿酒嘛!嫉妒你就直说,你胡大哥定会给你闻闻这酒香的!”
  忽的,园子里就亮了起来,金灵宸一身锦衣,端的是少侠好风姿,他如今正是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会嫉妒你这一坛酒,笑话!”
  但事实上来说,他就是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当年阁主酿酒的时候,他也是得了一小瓮的,谁知道他省着省着带回家,就被自己老爹一晚上喝掉了,他那叫一个心痛,气得后一年过年连家都没回!
  “那你拦我做什么!”胡铁花甩了甩腰间忍冬阁客卿的牌子,揶揄道:“莫不是多日不见,想我不成?”
  “……”长得不咋地,心里倒是想得美。
  不过既是被发现了,胡铁花也不再急着离开,他小心翼翼地抱着酒走到旁边的地上酒直接坐下:“我记得,今天是他的忌日。”
  金灵宸脸上浅浅的笑容也是一顿,微微点了点头:“是,难得你还记得。”
  “我自然记得,老臭虫也记得,估计……那人也记得。”说到最后一个,胡铁花的语气显然十分不善,可见他心中对那人观感并不好。
  “是啊,他原……合该站在这江湖的顶端的!”相比从前的跳脱,如今的金灵宸已是褪去了少年意气,他并没有选择子从父业上阵杀敌,反而是呆在这一方忍冬阁,区别只在于从马仔变成了副阁主。
  但倘若可以换,他宁可还是那个不太称职的马仔保镖。
  “你说这些就无趣了,他实在不像是那种会在乎这些虚名的人。”胡铁花啧了一声,声音疏阔,显然他已经看开:“他若当真在意,当初他杀石观音的时候运作一番,便能闻名江湖了!”
  是啊,但即便如此,江湖上仍然也记得有这样一位少年侠客,他已废人之躯硬战江湖第一剑客薛衣人,两人实力悬殊,却是棋逢对手,很多人都以为左红聿会很快落败,却没想到结局却是两败俱伤。
  可即便如此,已是骇人听闻了。
  这江湖,能伤薛衣人的人本就不错,若一个废人都能如此,这如何不激奋人心!不少年轻人都将之奉为偶像。
  “……我,我到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
  金灵宸的声音有些低落,左红聿虽比他只大上一岁,于他而言就像他的大哥一样,他引着他前行,指导他武功,简直比他的亲大哥还要亲。
  胡铁花一笑,抱着酒遥望着远方:“那就不信,那小子指不定在远方比你我活得好,他那样的人,便是到了阴曹地府也能活得跟在美妙仙境一般!”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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