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兰,假设我找到你的父母,但他们已经死了,你会不会伤心?”
突然转变的话题,让林兰愣了半刻:“不会呀,又没有感情基础。”
“如果你还有其他亲人,比如哥哥之类的,亲哥哥,你会跟他相认吗?当然这只是假设。”
“你这个假设真奇怪。”林兰想了想道,“应该不会去认吧,好麻烦的。”
“为什么?”托尼的大眼睛透着一丝慌张,“万一他很有钱,能够让你过上舒服的日子呢。”
“我不认为我现在的生活过得很遭。”
“很糟,当然很糟。”当托尼想要释放自己真实情感,但又不想被人察觉的时候,就会变得很迫切,他迫切的希望对方能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但不明不白的表达方式往往弄巧成拙,“如果你有背景,神盾局的老家伙就不会这么对你不客气。”
林兰的确曾经渴望找到家人,但遗憾的是,福利院没办法做到。时间久了,一个人也就习惯独处,而且,恐怕很难有人会接纳她这样的怪人,林兰也不想无时无刻的去隐藏,太累。起码一个人的话,想怎样在家里做实验都不会有人干涉。
“今天你好奇怪啊。”林兰疑惑地看着他说:“不会是已经找到我父母了吧?”
“当然没有。”托尼忙道,“只是有感而发,你知道我关心你的一切。”
“收下你的关心,”林兰转了转眼珠,道,“或者,我也送个蛊给你聊表谢意?”
托尼不禁咽了口唾沫:“不,谢谢,我有反应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是学艺术设计的,工作是教人画画以及有自己的服装工作室~偶尔会在新浪微博里更新漫威的手绘作品,偶尔去逛逛吧,应该有你们喜欢的:漫威小窝渣画手不定时更图中
☆、avenge
鹰眼先生不是第一次被女人暗算,但这并不表示他习惯这事儿,说实在的,巴顿的女人缘向来不差。但每次有女人主动接近他时,绝对没有好事发生,一次也没有过。而像今天这样狼狈的光着上身跟个蠢货似得站在中央大厅里,僵硬的身体不能做出反抗的情况,还是头一回。
这要追溯到一小时前,托尼离开“更衣室”的时候说起,如果还有选择的话,他绝对不要出现在那里。
林兰的事情算是解决了三分之二,所以托尼得回去纽约那栋斯塔克大厦处理一些公务,反正他是这么说的。但不管什么理由,他都完全有离开的自由,托尼本来就是自由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为了林兰才在这种地方待了这么久,对这个不甘寂寞的超级巨星来说,实在不易。
托尼走的时候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他一向来去自如,所以没人送行。
除了林兰。
还有正好路过中央大厅的鹰眼。
说是路过不太贴切,巴顿将巴蒂斯特的保镖们运了出去,那些残兵败将大部分需要接受医疗,然后是很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但他们依然是幸运的,因为这些人的脑子里没有被安装微型炸弹。
巴顿坐升降梯折返的时候,刚巧碰上托尼的辞行。
“看来斯塔克已经成功让你卸下防备,我好像看到你们在拥吻。”
林兰不是听不出巴顿的调侃,所以她只是不紧不慢的说:“你说的亲额头以及拥抱?这不是你们的日常礼节嘛,我都把所有的秘密分享出来了,自然对谁都能放下戒备。”她伸出胳膊,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说,“怎么样,要不要抱一个,鸟先生?”
“鸟先生?”巴顿斜着嘴角笑了起来,“跟托尼走太近就学会了这个?”
巴顿没有和她拥抱,只是说:“斯塔克可是猎艳好手,你要当心点。”但他的忠告不具说服力,他知道。因为钢铁侠对于女性的吸引力就像黑洞一样让人情不自禁,任其高贵冷艳,最终都会为之献身。
不过,说献身也有些夸大,男欢女爱的行为实属寻常。
只是,巴顿并不太想看见她爬上托尼的床。
“克林特,为什么你们叫复仇者?”林兰对托尼仅仅只是欣赏,但她不需要为此多做解释。
“你想了解我们,这是不是意味着你正在考虑加入这个家庭?”巴顿用了“家庭”这个词,因为复仇者联盟并不是官方组织,成员不需要听命于谁,也不为谁卖命,对这群超级英雄来说,联盟就像一个家庭,团结但无规则,自由却不散漫。
他喜欢将这个组织称作家庭。
“就是好奇问问而已。”
“我们为那些遭受恶人伤害的受害者讨还公道,为他们报仇。”巴顿道,“取名的时候我不在场,不过,反正他们就是这么解释的,大家觉得名字很贴切也够酷,就用了。”
“锄强扶弱,惩恶扬善,是这个意思吧?”
复仇者联盟的成立,多少和中国古代的绿林好汉有点类似。无论是西方的英雄主义,还是东方的侠之大者,皆秉承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林兰曾在上一世从她的中原师父那里听过许多侠客英豪的英勇事迹,对于像他们这样的“大侠”向来敬仰。
不过,这些大侠和她的理解还是有点出入。
而且,担起为民除害的重任来,林兰觉得力所不及,稍显胆怯。
“林兰,我该认真的向你道谢。”
巴顿与林兰倒能勉强算有过生死的交情,虽然他三番五次的对林兰下“重手”,但平心而论,巴顿确实喜欢这个女孩儿,当然不会是那种喜欢。巴顿不会忘记她为自己所做的全部,在自己的特工生涯中,他经历过无数次枪林弹雨的洗礼,游走在死亡线上的人甚少会对保护对象产生什么情感。
所以,当他将酝酿了许久的感谢道出口时,有一种陌生的疏离感。
巴顿已经很久没这么浓重的道过谢了。
史蒂夫总说林兰具有高尚的品质,他对此深表赞同,巴顿觉得复仇者联盟太适合林兰的加入了,她具备所有可以加入的因素。
异能,正义感,无牵挂。
“你把手机赔我一个就当真谢天谢地了。”林兰打趣道。
“好吧,我知道你一直惦记这事,所以我给你准备好了。”巴顿从裤兜里拿出一台智能手机,“比你那部多了不少功能,是第四代。”
林兰的手机卡他已经装进去了,随时可以使用。
“这还差不多,谢啦。”林兰并没有立刻开机,而是对他说,“克林特,我发现你很喜欢背后偷袭,这可不是君子所为。”
“你说绅士?”巴顿微笑起来很有亲和力,就算亮出他的肌肉也会是一个和蔼的大家伙,“我是特工,小姐,专门负责情报和暗杀,正面攻击不适合我的工作。嘿,你知道我们不少秘密,就算你拒绝加入,我们也会二十四小时监控你,你跑不掉的。”
“你是杀手?”
“反正必要时候总免不了死人,你可以认为我是杀手。”但他并不喜欢杀人,谁会喜欢做这种事,又不是变态,巴顿的弓箭功能虽多,力量虽强,却很少以凶器致人死地。但这实在不需要加以解释,就算不是杀手,他也有极为不光彩的过去,性质都一样。
“中国有句俗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林兰将手机塞进裤袋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十年才能报仇,看来绅士不好当。”
“是的,所以……”林兰猛地出掌,对准巴顿的腹部攻了过去。
他对林兰并无防备,但多年的特工习惯让巴顿随时能够在任何情况下做出反应。当林兰出其不意的时候,他几乎是下意识的起手抵御,然后迅速跳开,但腹部依然感觉到一阵微麻。
“Hey!”巴顿摸着肚腹,“你要干什么。”
林兰一怔,心中奇怪为什么他还能活动四肢,刚才的力道足以让巴顿的主要穴位封闭而无法动弹。
巴顿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会穿上那件神盾局专用行动制服,表面上看起来是皮质的,事实上内衬有合金夹层,拥有更强的抵御功能。特别是卡车爆炸事件过后,他再不会掉以轻心疏于防范,即便是做简单的运送任务。
“我要干什么?”林兰右手紧握竹笛,在手上转了个花式圆圈,眼神挑衅地眯成一条缝,“复仇啊,复背后偷袭之仇,一次在射击场,一次在控制室。”
巴顿不知道林兰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他对中国功夫的理解仅仅只在一些拳脚功夫上,的确是不同于西洋拳击类的格斗,但不表示他为此胆怯。相反,巴顿接受的格斗训练恰好包括了一点中国功夫在里面,他自认近身战并不在射击之下。
虽然他更擅长射击。
“孩子,你在挑战我,恩?很好,我喜欢你这么有干劲。”巴顿的身后还背着他的弓/弩,他的称手武器,“但我不怎么喜欢跟女人打架,所以,别对我做危险动作。”
林兰展露出看起来极为友好的微笑,却在下一秒抄着手里的笛子点上巴顿抬起的胳膊穴位。他的制服为配合气候,做成了只能遮到肩头的无袖设计,巴顿的肌肉再有力量,却也抵不过林兰的点穴功夫。
就在他双手麻痹的同时,林兰又在他腹处与胸口以竹笛点击两下,巴顿便完全无法动弹地定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