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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联+美队]妙医洛兰 (水之吟)


  “我还巴不得他是我二舅呢。”朱娜茜对着手机的显示屏亲了一口,“我男神,托尼.斯塔克(Tony Stark)。”
  林兰啧啧两声,不以为然:“你对男神的要求有点低。”
  “你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朱娜茜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是钢铁侠,托尼.斯塔克!”
  她的声音引来了周围过往路人的侧目,林兰却偏着头想了一会儿:“钢铁侠是什么东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吗?”
  朱娜茜翻了个大白眼,指着手机里的照片说:“他可牛B了,人帅多金才华横溢,是个超级英雄,拯救过世界呢。”她看了一眼林兰茫然的表情,无奈地说道,“美女,你能不能关心一下国际新闻?”
  林兰无辜的望着她:“我连本国新闻都不看,你还指望我看国际版?”
  斯塔克工业与朱娜茜爸爸的公司近半年来有着密切合作,自钢铁侠出现以来,朱娜茜就一直仰慕托尼的迷人风采,所以求着朱爸带她去了美国。也算她运气好,在一次酒会上,她有幸见到了根本不可能轻易出现在这种场合的钢铁侠。而通过关系引荐,朱娜茜非常幸运的与托尼合影留恋,还要了签名,虽然只有匆匆一面,足以让她彻夜难眠数回了。
  林兰看她如痴如醉的样子,打了个冷颤,拿过手机,林兰仔细端详这位中年男人,不禁问道:“我说,你男神今年贵庚啊,有五十吗,可以当你爹了吧。”从照片上看,叫托尼的男人并不年轻,而且,这样长相的男人也不是她欣赏的类型,所以,林兰不觉得他究竟魅力何在。
  朱娜茜道:“他还没到五十岁呢,是个钻石单身汉,身边美女如云,后宫佳丽三千。”
  “我以为你喜欢小鲜肉,没想到你喜欢的是老腊肉。行了,废话别这么多,说吧,要我做什么?”
  “他超有型好不好,而且真人比照片上看起来年轻多了。”朱娜茜摆了摆手,把手机放回了包里,“算了算了,跟你这种情商低到尘埃里的人是没法愉快聊天的。总之,你记住这张脸和这个名字,到了美国之后你最大的任务就是,有他的任何消息就收,然后带回来。”
  林兰摊了摊手:“比如?”
  “报纸啦,杂志啦,新闻采访的录像啦,反正只要有他都给我收集就行了,无论好坏都要。”
  “等会儿,采访录像怎么带,买吗?”
  “你是不是傻,用手机录,或者找专门的地方下载,可别乱下载啊,会被告违法的。”朱娜茜道,“有时候我真觉得你跟古代人似得,网络不上,不玩儿手机,所有高科技你都没兴趣,就喜欢看书。”
  林兰不置可否,只是无谓地耸了耸肩:“知道了知道了,你男神,托尼.斯塔克,后宫佳丽三千的铁人。”
  “是钢铁侠,英文发音‘Iron Man’,还有,他在美国人气是很高的,你别乱说话。”
  “Iron Man?”林兰笑了起来,“那不就是铁人吗。”
  “你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喜欢亲收藏,请继续往后看,本篇文文细水长流,越往后越精彩嗷~

☆、身世

  林兰坐在靠窗的位置闭目养神,完全没有即将踏入异国的兴奋与激动,更多的是无奈和郁闷。
  林兰从十岁开始就在不同的福利院居住,听人说,第一家福利院的义工发现她的时候还不足月。包裹的布里有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还有一笔可观的费用,都是美金。搞笑的是,发现她的人不认识美金,还以为是给死人用的纸钱,差点拿去给烧了。
  玛莉亚的确生下的是个死婴,然而,那晚发生了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缕孤魂借着一股能量进入了死婴的身体里,两者很快融为一体,生命就这样得以延续。
  本来没心没肺的跟着一帮无亲无故的孩子们一同长大也没什么不好,可偏偏,林兰注定与众不同。
  五岁那年,上辈子的记忆像走马灯似得在她脑海里不断播放,她突然想起了许多往事。
  是的,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有往事这种东西。
  她记起她的上辈子出生于唐朝,居住在湘西一代,是个苗人,准确来说是苗疆最神秘的蛊族。不仅如此,前世的她,还是蛊族的圣女,受族人敬仰。
  蛊苗一族擅蛊毒,通歧黄,与动植物有心系相通的秘术。他们拥有富裕的草木牛羊等自然资源,喜欢自给自足不受外界打扰的生活,世外桃源一般的地域没有受过战争的洗礼。人们善良,宽容,所有人像亲人一样生活,可以说无忧无虑。
  林兰的前世叫阿芝,被选做圣女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她是族长的幺女,在她之后若没有妹妹,年满十六便要担起责任。
  阿芝生性单纯,不经儿女□□,一心学习着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蛊术,那些只有身为圣女才能得到的五仙秘籍和独门内功心法,倒也愉快得很。时间在安宁中缓缓流逝,阿芝的毒功已是村里最厉害的了。
  一日,族人从村外带回来一名衣着不同苗服的汉人回来,这人是来自大唐的医者,游离山水之时误入猎人陷阱,幸而被族人救起才保住了命。医者为报答恩情,将他毕生所学倾囊相授,阿芝学艺精湛,很快掌握了汉人的医术。
  之后,医者便扎根在了苗疆,再也没有回过大唐。
  平静的日子被朝廷的一纸诛杀令打破。
  蛊苗之所以繁荣昌盛,全赖一样宝物,那是一颗特别美丽的天外来石。
  相传在秦汉时期,蛊苗的祖先在湘西一代发现一块宝地,这里有肥沃的土地和茂盛的植被,奇花异草珍相斗艳。这位先人在宝地觅得一颗拇指大小的石头,石头周身通透,翻着金色光华,有种令人神往的能量。
  这本是世世代代蛊苗守护的宝物,却不料被朝廷知晓,误传其有长生不老的功效,三番五次裕想得之。
  而那天,朝廷以叛贼之名,将蛊苗赶尽杀绝。
  族人没有经历过战争,不知要作何反抗,他们几乎个个拥有在瞬间毒死猛兽的能力,却无人使用。因为他们从祖辈开始就立过誓言,自己所掌握的能力乃天神所赐,只能用来救人不能伤人。
  所以,当朝廷的御林军杀到五仙池,也就是阿芝修炼的禁地时,她的哥哥姐姐们,侄女侄儿们,死的死,抓的抓。曾经美丽的天堂竟变成了血泊中的地狱。
  活着的人是用来要挟阿芝交出宝石的人质。
  她带着御林军进入收藏宝石的山洞,在取出宝石的一瞬间将其吞下了肚腹,能量冲击之下,整个洞穴塌了下来,连同御林军一起结束在了那个时代。
  阿芝眼阵阵地看着亲人们惨死而亡,却又什么都不能做,含恨而亡。
  享年,三十。
  林兰认为自己在阴曹地府没有喝够孟婆汤,所以才在特定的时候回忆起上辈子的事。
  随之而来的不仅仅是记忆。
  之后不久,她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真气上涌,气息絮乱,内力在她经脉中游走。林兰兴奋之余,趁势按照以前的内功心法开始偷偷修炼,受现代身体不能适应这股力量所致,再加上身边没有可供修炼的环境,至今,林兰的功力只恢复到六层,就再也不能提高了。
  对于此事她颇为遗憾,但也并没有太多纠结,毕竟在科技时代,武功实在没有什么可用之处。而且,她还必须时刻保持普通人的样子才不会惹来麻烦。
  是的,异于常人的表现,无论身处何地都会引来麻烦。
  林兰讨厌麻烦。
  对于医学的天赋,林兰是从有前世记忆开始的,但她深知自己只有几岁的身体不能有太超过的行为,所以一直很克制。
  十岁那年,她突然被人资助,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的开支都有了巨大保障。然,她以为自己是幸运儿,实际上,却正是此刻坐在经济舱奔赴美帝的人脑袋青痛的最大原因。
  林兰从没想过出国,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没钱,是以,林兰的人生规划本来是大学毕业之后到湖南湘西缅怀过去,剩下的人生就游离四方悬壶济世,攒钱开个中医馆,最后能平平安安地过完整个人生。
  对她来说,这是完美的计划,只差实施就好。
  谁能想到,当她提前完成学业的第二天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明显被变声过,一口生硬的中文冷冷冰冰没有感情的带来了坏消息。
  当然,是林兰认为的坏消息。
  电话那头的人声称是她的资助者,要求林兰即刻赴美留学,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如果不去,她将承担近三十万美金的违约金。明知道要求不合理,但无权无势的人,只能任其指挥。对方没有给她商量的余地,或是沟通的机会,她不得不草草的收拾行装,去一个她想也没有想过的地方。
  大洋彼岸,多么遥远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把林兰的过去设定在唐朝,和全文关系并不大啦,只是那个时代我自己非常喜欢而已~大家也可以猜测那是啥宝石。

☆、史蒂夫和娜塔莎

  七小时以上的飞行很容易让人感觉疲惫,林兰没有买直飞纽约的机票,选择从多哈转机,这样比较便宜。同坐的乘客在东倒西歪的睡姿下,听到广播里说一小时后飞机将降落至多哈机场,跟着魔似得一个个都坐直了身板,一脸亢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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