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睡一会儿。”谈行止闭上眼睛,搪塞它,“你别说话了。”
***
谈行止这次出行没有找助理陪同。飞机落地后,由人接送去酒店后,他就靠着Lightman,自如地从酒店门口走到了房间,刷卡打开了房门。
这家酒店名叫多米尼克酒店,是纽约Soho区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
他的房间在最高的45层,据说视野开阔、风景很好,尤其是日落时分,能俯瞰到河景。
可惜他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只能听Lightman向他描述窗外的景致:“落日低垂,像在亲吻河面,碎金铺满在了河面上,随风漾开,金光灿灿。”
“你的文学素养提高了。”
“谢谢夸奖,我最近在读小月推荐的《面纱》。”
“怪不得她这么会骂人,原来她喜欢毛姆。”谈行止又想起什么,问Lightman,“卫生间在哪里?我想去洗个手。”
“嗯,卫生间啊,我看看。”Lightman停顿了几秒钟,指示他,“你往左跨一大步,然后一直往前走,对对对,再往右一小步,好了,现在笔直往前走,不要停。”
不疑有他,谈行止按照它的指示,一路走到底,膝盖却突兀地撞上了一个硬物。
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胳膊就被人狠拽,拖带着他往前倾倒而去。
天旋地转间,他感到自己被一双柔软的手臂裹挟住,躺落到柔软的床上,打了一个转后才在床中央落定。
他大气不敢出,只感觉清甜的柑橘香扑鼻而来,而温热的吐息像一只若有似无的手,轻挠着他的脸庞。
“你到得好晚啊。”温晞的声音在他耳旁响起,惊得他一动也不敢动,任由她扯散他的领带,“为什么坐长途飞机还要打领带?这么喜欢当衣冠禽兽么?”
双脸“腾”地起了火,谈行止忽觉得口干舌燥。
他按住她不安分的手,清了清嗓子,质问她:“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定的房间,我不在这里,又应该在哪里?”温晞用手摘下他鼻梁上的智能眼镜,“谈行止,你能不能说话算话一次?说好了不丢下我,又一个人飞到这里来,你想干什么?”
她用领带的尾尖在他喉结上打转:“还是,这几个月每天都和我在一起,你早就对我腻歪了,来这里偷偷会你的小情人?”
谈行止被撩拨得全身发汗,嗓音格外低沉,轻斥她:“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念念,你……你……”
他一时语结,从没觉得哪一次这么有口难辩过。
“那你为什么不肯带上我?是怕我耽误你工作?”她拢着他的头,将他更拢近一分,在他颊边轻啄了一口,“哦,那我确实会耽误你。”
谈行止简直快要疯了,用所剩无几的理智推开了她,她却不依不饶地解开了他的纽扣,拉下他的衬衫,又反扑回他怀里,故意可怜巴巴地问他:“谈行止,你现在就这么厌烦我了?”
“我不是……我……”
他正在思考该说些什么话来哄她,却被她牵起了手。
温晞态度骤变,以嫌弃的口吻道:“好了好了,你现在越来越没意思了,闹闹你都好没意思。先滚去洗澡,你一身灰,脏死了。”
***
谈行止坚持要自己一个人洗澡,温晞也随便他自己造作。
等他花了一个多小时才从浴室里摸出来,她已经吃完了酒店送来的晚餐,冷冷对他道:“晚餐我已经吃完了,你自己再叫吧。”
她分明知道,不靠Lightman,他是找不到房间里的电话去叫餐的。
他知道她还在生他的闷气,也不敢吭声,摸着墙,走到了沙发里坐下,心口堵得发慌,偏偏又不知道和她说些什么,只能呆坐在沙发里静思。
温晞也不理他,就把他当作一团空气一样,晾在一旁。
两人持续冷战了半个小时,他总算听她问他:“你明天有什么行程?”
“要去见几个公司的高管。”谈行止几乎是立即回答,“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你不爱让我跟着,我何必犯贱呢?”她对他冷若冰霜,“那你是不是现在就要睡了?是的话,我再下去去开一间房。”
“再开一间房干什么?这床还不够大啊?”他急了。
“我还没困,想看电影,怕吵着你睡觉。”温晞振振有词。
“我陪你一起看。”他忙不迭地回答她,“我也不困。”
“你能看得见什么啊?”她是真生他气了,句句戳他肺管子,“陪着我听还差不多。”
“那就听。”谈行止拍拍他身边的位置,“过来,念念。”
温晞顿了许久,才从床上起身,赤脚走到他身边坐下。
她问他:“你要听什么片子?”
“随你。”
“噢,随我?”温晞用遥控打开电视点播,“那就看《金瓶梅》吧。”
谈行止呛住,不可置信地侧转向她:“什么?”
“你不是让我选吗?那我今天就想看《金瓶梅》。”她绝对是故意气他的,“对了,要不要让我替你好好描述一下?我高中学的最好的一门学科就是语文,保证描述得绘声绘色,栩栩如真。”
谈行止怀疑今晚温晞不整死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只能认命地道:“不用了,你看就好,不用描述给我听了。”
温晞重重“嗯”了一声,用遥控点播。
如临大敌般紧闭上眼,谈行止等待着受刑开始。
但听到一段熟悉的背景音乐响起,他蓦地睁开了眼。
这部电影,明明是——
是《蓝色大门》。
他还没缓过神来,就听温晞用柔和的声音向他描述:“两个穿白色校服的女生,坐在树荫底下,正在聊天。一个是女主角孟克柔,一个是她的好朋友林月珍……”
她近乎是一字不落地将他当年的讲解,又在此夜,重新对他复述了一遍。
听她讲着讲着,谈行止眼睛里逐渐蓄满了泪。
他悄悄朝她坐近一分,摸到了她的手,一把攥住。
因他唐突的动作,温晞停滞了一下,却很快又讲下去:“孟克柔在体育馆向张士豪坦白,她一直喜欢的是林月珍,而不是他……”
“那你想不想吻我?”
电视机里,传来了下一句台词,让温晞忽然又停住了讲解。
而谈行止并不意外。
他已经知道了,下一幕会发生什么——张士豪,会向孟克柔侧过脸,允许她温柔地吻向自己。
“你想不想吻我?”半晌无言的温晞,猝不及防地拿起他的手指,放在她的唇间,问他,“哥哥?”
他最受不了她喊他哥哥,她一喊,他全身就像着了火一样,还是那种扑不灭的熊熊大火。
世间唯她之吻,方能使他得救。
作者有话要说: Frankenstein:前面提到了,《弗兰肯斯坦》里的科学家就叫Frankenstein。他创造出的科学怪人就叫Monster(怪物)。
所以谈狗的意思是,他觉得Lightman当年判断失物不能怪它,只能怪他自己。就好像他认为《弗兰肯斯坦》里面错的不是杀人的Monster(怪物),而是创造出Monster的Frankenstein。
***
下一更我也不知道放的放不出来,大家有缘看到,就尽快截图好么?
第71章 衣冠禽兽【二更】
情|欲|暗涌, 谈行止的手指从她的唇间游移到她下颚,扣住了她的下巴尖。
她好像又瘦了。他浑浑噩噩的,只能想到这个。
但是她的唇还是这么饱满, 像两片绽开的花瓣, 让他像嗜甜的蜜蜂一样,不自觉地便被吸引。
他情不自禁地俯身,将自己的手垫在她脑后,放轻了力道, 在她的唇上烙下只属于他的烙印。
但就像深陷沼泽,只要一脚踏入,便是身不由己, 步步沦陷。
他的理智稍有一点复苏时,他惊觉自己野蛮得像头野兽,只是凭着本能凶狠地侵入她的唇齿,不给她任何喘息的机会,只想深入、深入、更加深入。
而她先是毫无保留地迎合。但渐渐的,她如溺水般喘不过气, 收在他颈部的手指甲, 无意识地嵌入他的皮肤。
谈行止闷哼, 终于回神, 像从美梦中惊醒, 猛地放手。
他迅速地朝沙发另一端挪去, 和她坐得远远的,生怕下一刻就会酿成大错。
温晞深呼了几口气,才恢复过来。
她静静地打量着双脸通红的谈行止。
他扭过身去,用双手紧攀着沙发的扶手,指骨用力, 青筋爆出,像是在努力隐忍什么。
犹豫了片刻,温晞挪到他身边,用手指轻触他的手臂,低声喊他:“哥哥。”
谈行止却下意识闪避:“念念,我……我们都冷静下吧……”
从有了心魔开始,他就算再想要她,也只能克制。但夜夜与她共眠,好几次情到浓时,差点擦枪走火,他也咬牙挺过去了,立刻下床又去工作,想要借此转移注意力。
“你不想要我么?”温晞将他的手抬起,引着他去碰触她的脸颊,“你不想听听我在床上怎么叫你么?以前,我可是在床上忍得很辛苦,一次都没有叫过你,你不是一直想让我叫给你听么?”
她贴近他,朝着他的耳朵,用最妩媚的声音,一声声唤他:“就像这样,哥哥,哥哥,哥哥……哥哥,你真的不想要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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