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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没有喜欢他[重生] 完结+番外 (山央)


  “请问,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您还记得吗?”
  老人从报纸上抬头,一句话打碎沈从言的期待,“时间太久了,我早忘了。”
  也对,毕竟那么久了。
  沈从言失望沉下肩,又一次道谢,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信封放在柜台上,“这么晚打扰你们了,很抱歉。”
  “不要紧不要紧,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可以。”
  沈从言签完名又一次郑重跟他们道过谢准备离开,看完报纸的老人站起来叫住他,他把柜台上的信封重新放到沈从言手里,望着他说:“虽然我不记得她,但来这的每一个人都是带着期待来的。”
  “谢谢。”
  风铃声叮铃一阵响,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外。
  这里和缙北差不多冷,街上人影伶仃,沈从言没上车,沿着陌生街道一路走下去。
  他双手揣兜,信封的边角时不时刮到手背,这条路是一段很长的下坡,靠近老城区,四周很安静,零星几个晚归的人骑着电瓶车经过,车轮碾过窨井盖发出咕咚一声响。
  身后的车一直跟着,直到看到前面的人停了下来。
  沈从言小心翼翼撕开封口,倒出里面的东西。
  一张照片和一张明信片。
  照片里是20岁的沈夕和23岁的沈从言。
  他们身后是冉冉升起的朝阳。
  --沈夕,十年后如果你还活着,希望你已经和沈从言在一起了,如果没有,我希望沈从言永远幸福。
  --沈从言,对不起,昨天我说谎了,初中喜欢你是真的,不想和你做兄妹也是真的,这几天我真的真的非常开心,谢谢你。
  --还有爸爸,当你的女儿很幸福,我先去找妈妈啦,爸爸慢点来,我会等你的。
  --最后想对你们说,如果想念我让你们难受的话,就不要想啦,我在天上肯定会当上仙女的,你们不要担心我,也不要让我担心。
  --大家,要往前走呀。
  明信片上好几处被水洇开的印记已经泛黄,而现在又添上了新的。
  这两年沈从言时刻都在被钝刀子凌迟,每一刀刺不中要害,但每一刀都疼,渐渐的,他也习惯了这种疼痛,而如今,这张跨越七年的明信片变成一把锋利的剑,一下把他贯穿。
  他被掏空,被溅了一脸血,痛到站不起缓缓弯下了腰。
  失去为什么不能是一瞬间的事,为什么它变成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日常,只要活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刺伤,连天气变化都能成为人痛哭的原因。
  那年回程飞机上,沈夕神秘兮兮说的礼物,跋涉了七年来到他手上。
  “沈从言,我给你准备了个礼物。”
  “什么礼物。”
  “一个秘密。”
  礼物我收到了,
  可是夕夕,它让我很痛。
  *
  三月中旬,陈迹和祝岁在缙北低调举办了婚礼。
  陈迹的婚礼没有请不相关的人,能来的都是熟人,婚礼上空了两个座位,一个是沈夕,还有一个是宋巡。
  没有记者媒体,婚礼整体很温馨,祝岁没有找人牵着入场,她穿着陈迹专门为她定制的婚纱一步步走向舞台尽头的人。
  陈迹看着她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红了眼眶。
  从一开始,她就是这么走向他的。
  最后几步,陈迹等不及主动上前牵她,钱波笑着调侃道:“要不是我刚拦着,新郎怕是这一段路都不舍得让新娘走。”
  陈迹揽着祝岁的腰,没理会大家的笑声,低声问祝岁累不累。
  “高跟鞋穿不惯。”祝岁小声说。
  “忍一忍,等会就脱了。”
  祝岁倚在陈迹怀里,抱怨道:“婚礼好累啊。”
  没想到婚礼这么累,她天不亮就开始弄妆发了。
  “也就体验这么一次,没有下次了。”
  祝岁一愣,笑着逗他,“谁知道呢?”
  陈迹暗暗掐她。
  沈从言坐在台下,看台上新人交换戒指,听陈迹温柔看向眼含热泪的人说:“我很幸运娶了我最爱的人..”
  他看了一眼旁边空着的座位。
  婚礼场地选在郊区,婚礼仪式结束后,现场放起了烟花,沈从言站在草坪上抬起头,明明灭灭的光影落在他脸上,一如那年中秋。
  “真美对不对。”
  他转向旁边的人,眼也不眨望着她,几秒后缓缓点头,“是啊。”
  “沈从言,你瘦好多,有没有好好吃饭。”
  沈从言视线开始模糊,“有,每天都有吃。”
  烟花声一声接一声,远处传来宾客笑声,他们静静站着,宛如与这世间一切隔绝,
  “礼物收到了吗。”
  “嗯。”
  “那就好。”
  “沈从言,记住我的话,走出来,答应我。”
  视线越来越模糊,视线里的人也一样,沈从言红着眼眶,在她消失前对她承诺,
  “好,我答应你。”
  烟花熄灭,四周重新笼上一层淡淡的灰,沈从言立在昏暗里,时间回到他们看完烟花回去的那个晚上。
  沈夕口渴,误喝了他放在车里的果酒,一路昏睡到家。
  他给她解安全带准备叫醒她时,她的双臂突然环了上来,沈从言没防备,差点摔在她身上,手撑着副驾座椅才堪堪稳住。
  有人点播了一首电台情歌,前奏正缓缓响起。
  车里只有一盏阅读灯,昏昧不已的光线里,两人以极暧昧的姿势对峙着。
  “回去喝点温水。”沈从言艰难移开眼,抬手要去扯她的手,不料她更加用力,他又一低头,鼻尖几乎贴在了一起。
  “沈从言,你是喜欢我的对吗?”葡萄果酒的香气如海浪,浅浅拍打过来,沈从言几乎要被染醉。
  “哄哄我也好,我喝醉了明天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你说句好听的哄哄我好吗?”沈夕含着细弱的哭腔,“沈从言,我喜欢你。”
  沈从言迟疑了三秒,之后带着不顾一切的决然低下了头。
  那是他们最接近爱情的一次。
  车里发酵的酒气不断弥漫,环在后颈的手,指尖用力嵌进了皮肤,驾驶座已没人,车窗上映出一对人影,他们溺毙在这个漫长的吻里。
  “明天我会忘记。”
  “好。”
  沈从言拂去她眼角的泪。
  电台里歌手唱到最后一句,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
  --------------------
  我曾拥有你,真叫我心酸--林宥嘉《心酸》
  熬了几个夜,改了好几版,这是我能给他们的最好结局。
  故事到这里真的结束了,要和大家告别了,希望你们每天都能开心度过。
  这章留评发小红包,谢谢你们看到这里。
  最后按照惯例,放个新文预收,这个故事是我一直非常想写的,有兴趣点个收,没兴趣希望我们有缘再见,拜拜啦~
  拾冬被房东赶出去那晚,遇到了郁之,彼时他正遭遇鬼打墙,在小巷转了半天出不去,是她带他走出小巷的。
  郁之见她无家可归,下巴一扬问她:“我家去吗?免费。”
  去,干嘛不去,不住白不住。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
  郁之把人带回家后,家里频频出现怪事。
  晚上房里似有若无的脚步声,浴室镜子的手掌印,衣柜传出来的女人哭声,还有小孩的嬉闹,就连晚上做梦都梦到喂的流浪猫化作人形说想跟他结芬。
  他把怀疑目光投向新来的邻居。
  *
  拾冬住进郁之家没多久,家里多了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劣质铜镜,三角符,还有桃木剑。
  无意间她听到他给人打电话,
  “大师,照妖镜没用,泼狗血有用吗?”
  拾冬:“?”
  *
  拾冬有一个秘密,她天生阴阳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她住进郁之家后,那些鬼魂也跟着一起住进了他家。
  “阿冬啊,小帅哥八块腹肌我帮你看过啦。”
  “衣柜没有女人衣服,是个单身狗。”
  “姐姐,哥哥还会去喂小黑,好有爱心哦。”
  “拿下他。”
  拾冬面对他们的情报漫不经心摆弄指甲,“儿女情长什么的真的很影响大哥我行走江湖。”
  从大师那得到犀牛角粉末的郁之听完全程,槽点太多,一时间不知从何反驳。
  *
  在拾冬眼里,郁之胆小,善良,直到某天,她撞见他眼也不眨粉碎她鬼朋友的头盖骨,白灿磷火照亮他半边冷漠侧脸,
  才惊觉原来他的一切都是伪装。
  *
  鬼王郁之,几百年前遗失了一颗心脏,几百年后,当他找回那颗心时,他却更不快乐了。
  “她有说什么吗?”
  “她说,不想再见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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