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身后古龙水气息若有似无地靠近,伴随着偏热的体温,却也让人无法忽视。
沈季屿好像就站在她背后,近在咫尺。
谢清瑰抬眸,看向眼前的镜子。
他们的身影几乎重叠在一起,男人的身型却大了她一圈。
沈季屿刚刚穿着的灰色西装外套已经脱下,只穿着白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劲瘦的肌肉线条分明,修长的手指夹着烟垂在裤缝边上。
微微低头,眼睛向下看,不知道是在玩手机还是在干嘛,站在她背后动也不动。
从镜子里看,他高挺的鼻梁仿佛正卡在她颈项的动脉处,弧度相得益彰。
但实际上,他们的肢体并没有任何碰触。
一种微妙又巧合的感觉。
沈季屿是……在排队等着洗手么?
毕竟这里就一个洗手池。
谢清瑰抿了抿唇,关了水龙头后侧身让他过去:“你用。”
她声音低低的说完这两个字,立刻离开。
发丝在飘动的那一刻,女人周身本来就匍匐着的水润香气更重,是茉莉香。
沈季屿怔然片刻,忽然笑了声,他搞不懂谢清瑰是这么多年都没换过沐浴露还是与生俱来的体香。
但真的很好闻。
就是她味道依旧,却好像不认识自己这个人了一般。
那股子茉莉清香如影随形,直到晚上躺在床上,沈季屿隐约间仿佛都能嗅到似的。
这么一对比,就感觉跪在地上卖力的女孩儿身上名牌香水的味道太浓,馥郁过了头就都是匠气了。
沈季屿皱了皱眉,干脆把人拉了起来。
他弹了根烟,打火机声脆响的烟雾缭绕里淡淡道:“你先走吧。”
“啊?”邹盈有些意外,不安地揪着床单上的流苏:“屿少,我今晚可以不回学校的啊。”
“回去吧。”沈季屿弹了弹烟灰:“今天没兴致。”
他这般模样的时候总是有些冷,让邹盈心里突突的,也不敢再多问什么,连忙把地上的衣服拾起穿好离开了。
在跟沈季屿之前她就听人说过,屿少最喜欢识趣的女人。
识趣,那无非就是听话的美化说法,她当然懂得听话。
瞧着邹盈大气而不敢吭,鹌鹑一样离开的背影,沈季屿觉得更加索然无味。
他确实还挺喜欢小白花这类型的,但一点个性都没有的小白花……那是金丝雀。
‘清纯’这个词的最佳诠释,大概就是谢清瑰那样的女生。
上高中的时候,沈季屿就知道她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
不知贫富也不知美丑的学生时期,所有人都是整天穿着宽松校服的素面朝天,男生们大多都梳着短短的板寸,不是上课就是打球,浑天浑地的泥打滚,校服每天都得被家长骂着洗了,一个学期不到就开始发白。
女生们也是,马尾辫齐刘海,要么就是大光明,将近一半的人都架着厚厚的黑框眼镜片,吃惯了路边摊的皮肤泛着油渍和青春痘。
但是谢清瑰不一样。
她人如其名,真的像朵清丽的白玫瑰,她也穿着宽松的校服,蓝白色的衣领上是纤细的天鹅颈,露出来的每一处线条都是柔润而精致。
同样是素面朝天,谢清瑰巴掌大的脸一个痘痘都没有,皮肤白到透明,几乎吹弹可破。
她是弹钢琴的,一双手保养得当,十根嫩嫩手指水葱一般,哪儿哪儿都是白净清丽,连润唇膏都没涂的唇瓣却是樱花一样的粉红。
但谢清瑰和其他人最不同的还是身上的气质。
她学习成绩好,待人也好,不管学习多差的同学去问她问题,谢清瑰总是笑着帮他讲题。
清澈的声线温温柔柔,可细细观察,却始终感觉有那么一点点的冷。
就像雪山上的高岭之花,看着柔软,却是冰的。
大概是因为从小学琴,身上有种艺术家的气质,高不可攀。
沈季屿清晰地记得,当时一中七班里有五十多个学生,理科班里男生多点,大概有三十好几,几乎人人都喜欢谢清瑰。
或明恋或暗恋,但更多的,是把她女神一样的喜欢。
其中也包括他。
从前和那些同学一起去网吧包宿的时候,都总是有人蠢蠢欲动地提起谢清瑰,炽热的声音里满是控制不住的肖想。
他们有的喜欢谢清瑰的脸,要么是白到透明的皮肤,或者细细长长的手,甚至观察到了鼻尖上那颗小小的黑痣……
少年时代,对女神的观察总是细致入微的。
但沈季屿最喜欢的是她的眼睛。
那么清纯的一张脸,偏偏长了双狐狸眼,线条柔软着眼尾上翘,漆黑的瞳孔却总是泠泠的清澈,极具反差。
就,总感觉是在拿着乔勾人。
那样一双眼睛,不知道哭得眼眶通红是会不会也这么清媚。
沈季屿猛地睁开眼睛,在黑洞洞的床榻上缓了几秒钟,才意识到自己方才不小心睡着了。
而梦里一直在意/淫。
最搞笑的是身体都有些精神。
刚刚被邹盈弄了半天都没兴致,一想到谢清瑰就精神了。
在包厢内瞧见她的第一眼,沈季屿就觉得那双细长的腿应该盘他腰上。
第3章 赝
乐团这个月比较忙,一周有三场的演奏会。
生病的钢琴师是请了一周的假,所以在谢清瑰来救火时,说好的就是出演三场的合同。
筠城有很多剧院,但这年头能静下来听一场演奏会的人并不多了,管弦乐队,到底还是有些曲高和寡。
这三场演奏会沈季屿都来看了。
他依旧是坐在第一排座席的中间,在稀少的观众中尤为显眼,穿着纯白色正装的模样端庄优雅,就连放在膝盖上的手都收拾得一丝不苟。
谢清瑰在台上演奏的时候,视线偶尔会划过沈季屿那里。
然后时不时地就有些恍惚。
他的手很好看,丝毫不输给自己这个钢琴家,这点她从高中时就知道。
就是沈季屿以前挺野的,何时这般彬彬有礼了?
看来时间真的是改变一个人的良药,不光是从头到脚,甚至是碎骨重生。
第三场演奏会结束后,谢清瑰在后台换衣服时收到了一束花,一大捧的茉莉,纯白又娇嫩。
是顾霏帮她抱进来的,还很兴奋地嘟囔着:“清清,你是不是有粉丝了!”
“……我一个弹琴的,哪儿来什么粉丝啊?确定是送给我的么?”谢清瑰笑着接过,拨弄着花瓣看能不能找到卡片。
“是啊,前台小妹明确说是送给‘谢清瑰’的。”顾霏笑:“总不可能有同名。”
那这,难不成真是喜欢看她弹琴的观众?
谢清瑰眨了眨眼,有些意外和不解,但更多的也是开心。
毕竟收到了这么漂亮的一捧花呢。
“霏霏。”她心情颇好,于是笑道:“我请你吃饭吧。”
“好啊好啊。”顾霏作为标准吃货怎么可能放过吃,明亮的眼睛直冒火:“我们去吃烧烤吧!”
大夏天的,最适合街边撸串喝冰啤酒了。
谢清瑰也是有点酒量的,两个人在附近找了家大排档坐下就一人要了两瓶啤酒。
烟火乱窜的生活气儿里,两个貌美如花地坐在街边撸串喝酒,十分引人注目。
尤其是谢清瑰,她妆还没卸,香槟色的眼影亮晶晶的,衬得那双眼睛更媚了。
女人穿着polo衫领口的烟灰色连衣裙,是及膝的,但一坐在凳子上裙摆就上窜到大腿中间,从曲起的膝窝到踩着球鞋的纤细脚踝,入眼一片白腻。
人来人往,不知道有多少男人的视线偷偷打量谢清瑰,惊艳的,色眯眯的都有。
那傻女人却浑然不觉,目标只有把手里的鸡翅啃干净。
她柔润的唇偶尔舔过自己戴着手套的洗白指尖,粉红色的舌头让人看得心里起火。
沈季屿坐在车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的车停在路边,选择了一个最佳位置‘赏花’。
他是真没想到这泠泠骄矜的人会这么接地气,大排档还吃得挺香,不过……还挺可爱。
沈季屿就这么看了一个多小时,痴汉似的,眼见着谢清瑰起身结了账和旁边的女生离开,才发动车子跟了上去。
他用牛车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开,如影随形。
跟着谢清瑰走了一路,看着她和顾霏分开,自己跑到路边排队买了一份糖炒栗子,然后又到附近的公交站去等车。
这个地点没什么地铁,公交的确是最优选择,沈季屿把车停到对面的林荫树下,继续看她。
他视力极好,能清晰看到谢清瑰站在最边上的角落里一直低头摆弄手机,偶尔来车了她才看一眼,没等到她想要的那辆便会微微叹口气。
直到32路公交车驶来的时候,她远远瞧见就眼睛一亮,等车开近了看到人满为患,眸子里又泛上为难。
最后还是咬咬牙,挤上车了。
沈季屿像欣赏默剧似的看完女人这么安静又鲜活的一出戏,眼底已经满是笑意。
他看着公交车发动,自己也立刻跟上。
全程跟在32路公交的后面,每站经停时沈季屿都会细细看着后门下车的人,直到跟了七八站到淮阳路停下,他才捕捉到谢清瑰纤细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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