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要和小草大树沟通几句,很容易就能抓到它们。
她还在洋洋得意,程小然已经蹲下了小身板,老老实实地挖野菜。
姐姐好能吹牛皮哦,他就是随口一夸一夸,没想到姐姐一点也不矜持,他都替她脸红。
程明绯去另一边挖。
她也是傻,明明可以让野菜自己从土里蹦跶出来的,可第一次愣是忘了。
还好现在不晚。
趁着程小然不注意,她轻轻和野菜沟通了几句。
几秒后,野菜就像长了手脚一样,齐刷刷扒开旁边的泥土蹦了出来,然后又乖乖躺成一团,任由程明绯把它们装进竹篓里。
重复了几次后,竹篓已经半满了。
“小然,你呆着别乱跑,姐姐去附近看看。”
刚刚野菜说不远处有人参,她决定去看看。
没想到在天上被嫌弃的连哮天犬都不吃的人参,在这里居然能卖好多钱!
这倒是便宜她了,她要把人参都刨出来换成小钱钱。
果然,附近有两颗人参。
一颗是百年的,一颗是三十年的。
她顿时如看到了金子,双眼闪亮,“你们蹦出来吧,慢点哦,小心点别把根落下了。”
两颗人参跃跃欲试的动作一顿,然后慢吞吞地拨开泥土,扭扭身,甩甩胳膊腿,确保自己没缺胳膊少腿,才迅速地跳到了程明绯巴掌里。
程明绯弯了眼睛,小手抚摸着它们的身体,毫不吝啬地夸奖道:“真乖!”
人参亲切地抱住她的手指。
程明绯心满意足的准备离开。
突然脚步一顿。
听说人参炖鸡好吃。
她又捉了只野鸡才晃悠着返回。
*
“丫头,这是你抓的?”王红梅指着地上五彩斑斓活蹦乱跳足足有五六斤重的野鸡,激动的双眼血红。
这可是肉啊!
没想到隔了十几天,她居然又能吃到鸡肉了!
程小然挺着小胸膛,“对,野鸡是我姐在山上抓的,我亲眼看到它从我姐面前路过,然后双脚被野草绊住了,我姐把它捡起来!”
程明绯双手环胸:“嗯哼,就是这样。”
程保国洗过脸走过来,脸色不是太好,“丫头,你如实告诉爹,你是不是往深山里去了?”
只有深山里才会有野鸡出没。
而深山,同样也代表着危险。
如果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人们是不会进深山的。
只要一想到女儿进去过,程保国心脏就猛地一痛。
听到深山二字,王红梅红润的脸色瞬间煞白,哆哆嗦嗦:“深山里可是有猛兽啊!你怎么敢进去的?如果你出不来了,你让我们怎么办?”
眼看王红梅越来越激动,程明绯无奈开口,“我们没进深山,只是运气好,才在边缘捡到了鸡。”
程明绯知道爹娘是担心她,下意思地放软了声音,“爹娘想一想,我胆子那么小,怎么可能有胆子往深山里去呢?”
夫妻俩紧紧盯着她,女儿胆子确实不大,看见老鼠都吓得直跳,“你没骗我们?“
“真的没有。”
夫妻俩顿时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没有就好。我告诉你,还有小然,以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进大山里面,里面很危险,听到了吗?”
“知道了。”姐弟俩齐齐开口。
然后他们齐刷刷看向被捆着的野鸡。
王红梅舍不得,打算留着明天再吃。
可是姐弟俩都急眼了,一致表示要今天吃。
就连程保国这个大男人也吞了吞口水,“……不然,待会儿就做了吧?”
王红梅还能说啥,给了男人一把刀就让他宰鸡。
王红梅煮了锅萝卜炖鸡块,程明绯悄悄丢进一根参须,肉味飘香四溢,一家人都眼巴巴地看着锅灶。
“出锅了,赶快吃!”
王红梅话还没落地,几双筷子就飞快地往盆里飞。
个个吃的狼吞虎咽。
鸡肉和萝卜迅速见了底。
程明绯舔了舔嘴唇。
她觉得鸡还是太小了,虽然有五六斤重,可是骨头都占了一大半,太不划算了。
还是吃猪肉实惠。
想到兜里的人参,她掷地有声地说:“我们明天买猪肉吃!”
她啪叽一声把人参拍在桌子上。
第12章
明明是金光闪闪的大宝贝,王红梅却说道:“明绯啊,早知道你兜里有生姜,我就把它切巴切巴和鸡肉一块炖了。”
什么叫偏向瞎子抛媚眼?
程明绯深切感受到了欲哭无泪的滋味。
“这不是生姜!娘你再看看!”
王红梅一顿,然后随手拎起它在眼前晃了晃,鼻子凑上前嗅了嗅,犹豫道:“好像没有姜味,难道真的不是生姜?”
程保国悠闲地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扫了一眼,忽然眉目一凝,大喝一声,“别动!”
“小心点!”
王红梅惊的手一抖,“干嘛?”
程保国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将人参接过来,细细打量它,“人参啊,这可是人参!”
“什么?”王红梅倒吸一口气。
她就算是再没见识,也听说过人参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程保国激动地涨红了脸,“我没看错,这就是人参,据说一颗五十年的能卖好几百块钱呢。”
而他手中的这颗明显要多于五十年。
这可是明晃晃的钱啊!
终于碰到一个识货的了。
程明绯松了口气,慢悠悠说道:“爹说的对,这就是人参,还是一颗百年人参。”
王红梅疑惑,“你怎么知道它有百年了?”
“它亲口说的啊!”
亲口说,你以为它和人一样有嘴巴会说话啊?
王红梅深深怀疑女儿在捉弄她。
可程保国却认真地说:“明绯没说错,这颗应该是百年的,我曾听人说过辨别的方法,红梅你看看它的皮……”
程保国给王红梅普及了一番人参相关的知识,程小然也好奇地凑过去听。
程明绯看着聚在一起的三个脑袋,不由哼唧了一声。
人类果然是见识短,不就是一根百年人参嘛,值得那般激动?她可是连千年的万年的也见过,早就不稀罕了。
这天晚上,程保国夫妻俩都没有睡好觉。
他们忐忑的就像被金子砸中一样,唯恐一睁眼金子长腿跑了,醒来是一场梦。
公鸡刚叫第一声,他们就穿好了衣服。
程保国说:“待会儿我和明绯去县城把人参卖了,这钱啊,还是进兜里最安心。”
他是个大老粗,明绯比他文化高,肯定比他懂得多。
“是这个理。”王红梅说,“我先把饭做好,你们赶紧吃完出发。”
饭做好,王红梅还没叫女儿起床,程明绯就推门出来了。
少女打着哈欠,眉眼困倦。
她这几天没有睡好觉,床板太硬了,硌得到处都不舒服。
她决定把人参卖掉后,一定要多买几层棉絮铺在下面!
王红梅:“明绯醒了?赶紧洗漱下吃饭吧。”
程明绯迷糊着洗漱,然后吃饭。
王红梅一反常态,大方地做了鸡蛋饼和白米粥。
程明绯觉得挺好吃的,可是刚吃完就被王红梅催促着赶出了家门,“早去早回!”
程明绯无奈地看着王红梅的背影。
需要那么着急吗?
罢了,反正她也需要钱,那就赶紧走吧。
“爹,我们怎么去呢?”
程保国说:“我和你根叔打过招呼了,搭他的牛车去县城。”
坐牛车需要两分钱。
平时程保国宁愿走路去,也不愿花这个冤枉钱。
可今天不一样。
就算不为女儿考虑,也得为人参考虑,耽误时间越长变故越多。
想到人参是女儿获得的,程保国闷笑一声,“等到了县城,爹给你买肉包子吃,好不好?”
香喷喷的肉包子谁能不喜欢呢?
程明绯眉眼一乐,“爹,你可不许骗我!”
程保国拍拍胸脯,“爹保证说话算话。”
*
一大早,赵文嘉收拾好自己,照常骑着自行车从家里出发。
可是出门的时候,他的眼皮没来由一跳,让他莫名有股不详的感觉。
“难道今天我要倒霉?”
他嘀咕了一句,跨上了自行车。
等路程走了一半时,他嘲笑自己迷信。
别说倒霉了,今天是出奇的幸运。
平时他骑车总要不下心拐到坑里颠个四五下,可今天道路出奇的平坦,他一个坑都没撞上过。
甚至还前所未有地捡到了五毛钱!
这可是五毛钱啊,都够他一天的饭钱了。
他美滋滋地咧开嘴巴,后来还好心情地哼起了歌。
这种好心情维持到快进城时渐渐消失。
他凝视着前方晃晃悠悠的牛车,那坐在上面的少女怎么越看越眼熟。
他好奇地多瞄了几眼,凑巧对上了女孩莹白的正脸。
少女弯唇一笑。
赵文嘉双手一抖,自行车险些扔了!
吞金兽!
妈呀,她怎么在这里?他能装作没看见她吗?
他眼珠慌乱地转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