抿直的嘴角慢慢勾起来。
三岁的他,记忆里只有灌满房子的黑夜和烟味。
但九岁的他,在这个没有人叫他“讨债鬼”和“烂摊子”的穷乡僻壤,说不定也能沾染点她的快乐。
直到那张小脸越涨越红,两条毛茸茸的眉毛扭成了麻花,眼睛里也开始憋了半泡泪,也没能憋出来半个字时。
他才忍着笑,不动声色地说:“不对,天空是绿色的吧?大海……好像是红色的?哥哥不记得了,你知道吗?”
果然,下一秒小姑娘便来了精神,那半泡眼泪被她憋回去,重新变得眉飞色舞:“不对不对,哥哥你好笨啊,天空和大海都是蓝色的,树叶和草地才是绿色的,鲜花和太阳是红色的!”
“哦,”小少年伸手揪揪她辫子,慢悠悠又好脾气地夸她,“还是我们婷婷记性好。”
“那本来就是,我记性很好的。”
小姑娘说完,扑哧一声破涕为笑,伸手拽住他的被子想借力往病床上爬。
可她个子实在太矮,爬了半天没爬上来。
杭齿杭齿的样子十分滑稽。
小少年冷眼看了一会儿,单手把她拎上来,让她稳稳地坐在床沿。
小孩儿倒也规矩,大概是顾及他的胳膊,没有闹腾,老老实实地坐在床沿,软乎乎又热腾腾的身体安分贴着他。
她一边晃着两只脚,一边兴高采烈地又跟他说了好几种颜色。
只不过每种颜色,她充其量只知道两个对应的东西。
大概是她看的图画书里边只教了两个。
窗外的夜色渐浓。
耳边充斥着小孩儿口齿不清的声音,普通话还不太标准,一句话里蹦出好几个他听不懂的方言,是平仄温和的吴侬软语。
迟晏心不在焉地听着,偶尔接个话,心里却想着别的事。
司机没接到自己,肯定会和迟沈忻报告。再者孟奶奶知道了他打架的事,大概也会告诉他。
不知道爷爷会不会觉得生气,或者失望。
他心里后知后觉地开始有点后悔。
他来云陌,本来就是不想夹在迟延之和迟沈忻之间,当一个小讨债鬼给他添堵。
但他好像没做到。
小少年想到这,眼皮耷拉着,心里乱乱的,长长的睫毛阻挡着透澈灯光,在他脸上投下一片暗而深的阴影。
——直到耳边喋喋不休的童言童语骤停,取而代之的是一声清脆又绵长的“咕”声。
迟晏下意识低头看去。
小姑娘满脸通红地捂住了肚子,见他看来,立马睁大眼睛摆了摆手,欲盖弥彰道:“我肚子没叫,我不饿。”
“……真的。”
这句却没什么底气。
“……”
小少年耷拉着的眼角提起来,乐不可支地扬起了眉毛。
他想了想,侧弯了腰,探过手臂绕过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倒是忘了还有蛋糕。
迟晏从抽屉里拿出那个安然无恙的粉色盒子,端端正正地摆在她身边的被单上,又一只手拎着她掉了个方向,让她和他一样靠在床头,两条腿直直伸着。
蛋糕就摆在两个人中间。
小姑娘有点好奇地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盒子,指着盒子上的图案脆生生说道:“这个是草莓,阿婆给我买过,很贵的。”
“嗯,是不便宜。”
小少年耐着性子,单手解开盒子上的蝴蝶结缎带,又帮她打开盖子,拿出配好的勺子和叉子,这才揉了揉她脑袋:“吃蛋糕吧,草莓味的。本来想跟你外婆求证你有没有好好吃蔬菜,再把它给你……看在你来医院陪我的份上,当作奖励你。”
他话音方落,便感觉身边小孩儿眼睛都直了,直勾勾地盯着精致的奶油蛋糕上那几颗摆了造型的草莓,而后咽了咽口水。
肉爪子伸出去之前,还不忘极其有原则地说:“那你等我吃完去问我阿婆,我这一个星期每天都在吃蔬菜的,冬瓜南瓜丝瓜,吃了好多瓜。”
说完,便急不可耐地接过他手里的勺子,挖了一大勺奶油,连带着上面那颗最大的草莓。
就要送进嘴里之前,她忽然迟疑了一下,而后礼貌地折了方向,眼巴巴送到他面前。
就连声音都斯文礼貌了不少。
“谢谢哥哥,第一口你先吃吧。我阿婆说,别人给我买吃的,要说谢谢,还要分享。”
迟晏诧异地挑了挑眉。
其实他早就注意到,这小孩儿虽然不修边幅、不懂规矩,行事颇有些无法无天,可其实被她外婆教得很好。
说吃一周的蔬菜换蛋糕,就老老实实吃了一周。
没来得及买冰淇淋也不会胡搅蛮缠。
现在竟然还知道说“谢谢”。
小少年伸手捏捏她脸颊,张嘴吃掉那口甜得发腻的奶油和草莓。
小孩儿终于安心地一口接一口,飞快地起吃剩下的蛋糕,吃得满脸糊了奶油,毫无吃相可言。
——她长大之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快乐、自信、懂礼貌,闪闪发光的人吧。
九岁的迟晏颇为欣慰地想着。
也就是存了这样的想法,后来在孟奶奶为小孩儿的大名发愁的时候,自问博览群书的小少年脑海里闪过了“嘉年”两个字。
这样的小朋友。
她出生的那年,必定是个嘉年,因为她的存在,给身边的人带来的,全是欢乐与好运。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他。
九岁的小少年曾经满心压抑却又自命不凡。
他觉得上学都没什么意义,没有想学的东西,也没有想见的人。
他甚至隐隐觉得长大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大人不见得就多么英明神武,长大之后烦恼也不会消失——譬如暴躁荒唐且一无是处的迟延之,也譬如有着万贯家财却淡漠孤单的迟沈忻。
——可这些日子里冷眼旁观这小孩儿心无旁骛地吃饭、神采奕奕地翻图书、肆无忌惮又张牙舞爪地闹腾。
他忽然明悟,原来这世界上可以有纯粹的快乐。
既然暂时不知道未来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那就跟她一样快乐好了。
*
关于云陌、关于那个羊角辫女孩子的印象,虽然随着时光而变得淡薄,可依旧隐隐约约地贯穿了迟晏的整个青少年时期。
回到昼山、跟着爷爷生活、考上熙和中学、在每一次考试中名列前茅、开始在《倾言》上发表文章……
他逐渐成长为和九岁的他截然不同的人。
快乐、自信、积极而善良。
有自己的梦想和信仰,有可以畅谈的朋友亲人,闲暇间会与三两好友在篮球场上酣畅淋漓打一场球,也会在图书馆枯坐一整天看书、写故事。
也因为继承了迟延之的好相貌,受到了许多优待和追捧。
渐渐活成了别人眼中耀眼的天之骄子。
哪怕是十九岁之后,最痛苦不堪、暗淡无光的那几年里。
在拉着窗帘的简陋出租屋里,没日没夜地写那些剥离开他自身血肉的文字时;在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用面包泡面老干妈度日时;在凌晨三点盯着手机短信,木然又绝望等待那笔罪恶的稿费到账时。
他极偶尔地会想起九岁那年的云陌。
想起九岁那年遇到的那个爱吃草莓蛋糕的孩子。
——于是二十二岁的迟晏,在安葬完迟沈忻之后,在孤身一人走了趟大兴安岭后,鬼使神差地搬回了云陌这座荒凉的无人别墅里。
或许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以为,这一次在同样的地方,他能再次获得像十三年前那样无暇的天真与快乐。
——直到有一天。
有个女孩子在他心情最烦躁的那天,敲开了他的门。
“我外婆让我送点心来。”
“我外婆叫孟亦青,就住在那边。”
他顺着女孩儿的指尖看过去。
记忆里那座小楼没有如今那般矮,门口的桂花树也没这么高。
他迟疑着,把视线投向门口这个女孩子。
辨认了许久。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早就褪去了三岁时候的婴儿肥,眉眼依稀有着儿时的模样。
白皙的脸尖得快要脱相。
她依旧像小时候一样,非常有礼貌。
可眼底却没了当初热烈的神采,无忧无虑的自由和小霸王般明火执杖的嚣张。
反而瑟缩、畏惧、局促又不安。
她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成为一个快乐、自信、闪闪发光的大人。
也已经全然记不得他。
迟晏盯着这瘦弱的女孩子许久,心底的某处隐秘净土在寸寸塌陷,残忍到血液和呼吸都开始凝滞。
时间最擅长撕碎所有天真的灵魂和信仰。
那漫长的几秒钟里。
他甚至想要伸出手去摸摸她没有梳羊角辫的头发,问问她现在还喜不喜欢吃草莓蛋糕,知不知道除了大海和天空以外的蓝色。
可他终究没有。
只是收敛了生人勿近的气场,将猩红颓丧的烟头摁灭在门框,侧过身让出一半的空间。
“进来,要脱鞋。”
第57章 雪山和绷带
去年夏天,爷爷去世之后的一个月内,迟晏大二之前写的几本小说经过了几年的沉寂,都陆陆续续被挑中,签了各项影视、出版、周边版权……关注度上来之后,有一本长篇更是一举拿了当年的木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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