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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迷 (御井烹香)


  单修谨感到强烈的失落和疼痛,他后悔自己高中时候怎么没有意识到金曼曼极度的贫穷,仿佛因此也要为她今天强烈的物欲和野心负上一些责任,他没再说话,只是紧紧地捏住手机,抑制住自己给金曼曼转账的冲动。他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小金库都转给她,哪怕能填补一丝沟壑也好,但单修谨知道金曼曼不会收的。
  他对女生一向都是很有绅士风度的,但金曼曼能感觉到,这次对话后,单修谨对林俏更好了——并不是刻意照顾讨好,只是他们仿佛更聊得来,有了更多的共同话题,林俏的笑声也变多了,偶尔甚至会主动问一问金曼曼对工作室的规划。
  林俏在考虑投资入股,当然了,她有钱,入股的资金投入对她来说,不过是几个包包,她喜欢金曼曼的教导和单修谨的陪伴,需要一个理由和他们常来常往,甚至如果她不愿金曼曼毕业后和单修谨合租的话,参股工作室,也是很好的介入理由,她可以为金曼曼寻一个Soho做住处兼工作室。
  金曼曼知道她私下一定在想这些,甚至也许还问了亲友的意见,因为这一天她和林俏一道出门去买衣服时,林俏对她说,“今晚我哥哥叫我一起吃饭,他知道我今天要买衣服,就派个朋友来给我们当司机顺便买单,曼曼你不介意多个人吧?”
  金曼曼当然不介意,她知道今晚是个关卡,林哥哥要为妹妹把把关了,他日理万机,不会有太多时间花在妹妹的朋友身上,便派个心腹先来摸摸金曼曼的底。
  这个人叫刘豫,林俏和他也很熟悉,是林阳的学弟,大学时便跟着师兄做事,如今也在林氏供职,按林俏的说法,‘长得好,能力强,性格也挺好的’,很看好他的将来,但金曼曼刚坐进车里就知道自己遇到对手了。
  “汤老师,”她又开始在心底给汤老师写信:“我第一眼就知道,这个刘豫和我是同一种人。”
  作者有话说:
  更新了,大家久等了,曼曼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无瑕的,但我觉得她也不算是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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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坏朋友
  林俏叫刘豫‘刘经理’,语气略带戏谑,看得出两人颇熟络友善,但算不上朋友,关系并未近到能引起林哥哥警惕的程度。金曼曼推断刘豫也不是简单角色,同一种人之间可以相互识别,刘豫的分寸感显然很强,虽然在林氏上班,但他知道并不是每个林家人都适合拉拢。
  以她半专业的眼光来看,刘豫底子蛮好,换个发型,修饰下细节,再换上一身更合体的西服,商业精英范儿会更浓,说他是什么企二代或许也不违和,但目前呈现出的卖相只能说是一般过得去,他本人似乎对人类外形也不怎么在意上心,金曼曼已经习惯了男人见到自己的反应——不论最终他们采取什么策略,但第一眼那本能的惊艳都很难完全遮掩。而之后不论是重视还是忽视,有意无意,其实也都在吸引她的注意力,只是有些人急切,有些人隐蔽,有些人未能察觉到自己下意识的表现而已。
  刘豫是有些不同的,他是金曼曼见过最社会化的男人,男性本能似乎被社畜的理性完全压下,他投向金曼曼的眼神很温和,但温和后又藏了一层评估,金曼曼看得出来,她觉得刘豫也知道她看出来了。
  “真是大姑娘了。”一路上他和林俏聊天,语气闲闲,“也知道打扮自己了,我记得第一次见你,你还读高中,学习之外,满脑子只有小说和漫画。”
  林俏对刘豫也没什么架子,反而殷勤地推销金曼曼,“我比较笨,没什么眼光,逃避了四年,无法可想了,只好请曼曼帮我,还好曼曼靠谱,我这么笨的学生都能教得好。”
  “好闺蜜啊。”刘豫从后视镜里看看金曼曼,“你们是同宿舍了四年吗?林俏不爱发朋友圈,都没怎么看到你们的合照。”
  “我们宿舍好像都没拍照的习惯。”金曼曼礼貌地回答,她对陌生人一向是这个态度,绝不会倨傲清高,她没有这样的资本,但礼貌中也划有界限,尤其对刘豫,她颇为警惕。
  刘豫似乎也看出了她的提防,笑了笑没再刺探下去,只是和林俏聊着闲篇,等两个女孩到了商场,他先去停车,林俏和金曼曼去挑衣服,林俏过了一会看手机,“他问我们在哪家店,过来找我们。”
  她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发了楼层和店名,金曼曼说,“刘经理够殷勤的,我还以为他会找个店喝咖啡呢,女孩子试衣服有什么好陪的?”
  林俏显然也是如此想的,尤其她对自己的外表心里有数,知道从更衣室里走出来时也不会有无形掌声伴随。但她犹豫一下还是没改主意,“没关系,让他帮我们拿包也好,顺便见识下你的审美能力——刘经理自己衣品也不怎么样,要是一会有时间,你还能帮他改造一下。”
  金曼曼想刘豫未必有这个兴趣,不过林俏应该是在争取刘经理这票,她不便打消她的积极性,便微笑着说,“还是要以你为主,周日就去你爸爸那里了,今晚和你哥吃饭刚好彩排下。”
  林总平时都住在公司附近的别墅,距离S市车程也有一两小时,林俏上次见父亲还是数月之前,她虽然家境极度优裕,但日子的确过得乱七八糟,林阳从小被父亲带着出入商业饭局,如鱼得水,还在读大学期间便进公司做事,林俏却从未被带去这种场合,被扔在学校自生自灭,私房钱倒是丰厚,但也不懂理财,多数由哥哥顺手为她打理,反正她消费极低,根本用不了太多——至于这次置装打扮等等,几万十几万的花费对林家来说只能算是零钱,
  她什么都不懂,连餐桌礼仪都没人培训,更不说着装标准,金曼曼教她已经有段时间了,衣服其实只是最后一步而已,而且更不是越贵越好。“着装要先阅读场合——”
  “服装是我们选择的策略,我们传递的态度。”林俏帮她一起说完,“那我应该多选黑色?黑色是保险又谦卑的颜色,永远都不会出错。”
  “如果你进职场之后,以职务身份出席饭局,黑色的确是最适合新人的颜色,而且非常易于保养。”金曼曼给她一个赞许的眼神,她很注意提供给林俏正反馈,“但做为林总女儿出席一些场所的时候,也要多准备一些浅色系衣物,浅色系是昂贵的颜色,因为浅色系和复杂的染色都很容易区分出衣服本身的档次。二线品牌的浅色就不会有一线品牌那么正那么轻柔,马卡龙色是对抗抄袭的一大利器——而且你头发是染的浅棕色,更适合搭配浅色系。所以我们先从大牌的浅色系挑起,最好选一些无Logo的低调款式,我已经帮你看好款了。”
  她先和林俏一起去某家品牌店找她的SA朋友,一口气试穿了三四套,林俏看着镜子中呈现的效果,都颇满意,她觉得自己俨然脱胎换骨,虽然脸还是那张脸,勉强只能说是清秀,但锻炼得来的挺拔体态、轻盈的发色,都滋养着她逐渐新生的自信,她似乎不再那样本能地回避对视了,坦然地在镜子中寻找着金曼曼和SA小姐姐,探寻着她们的评价。
  “我觉得蛮好的,都挺得体,现在有点大小姐的样子了。”金曼曼的评价发自真心,“再瘦一些,再小一个码子可能效果更好,但现在这样也蛮不错的,很大方。”
  她朋友说,“再小的码子就很难抢了,我们这里M码和L码相对是走得慢的,S和XS、XXS,走得最快,刚到店还没展示,微信里老客户就走掉了,留不到试穿的。”
  有钱人实在是多,多到林俏都产生抢购般的紧迫感,几套衣服全要了不说,还自己物色了几件当季新款,一看就知道是大客户,SA小姐姐笑靥如花,逐渐接过主导权,金曼曼看刘豫出现在店门口,扬手招呼,乘机退开一点,不妨碍小姐妹发挥。
  刘豫其实还是买了咖啡的,他递给金曼曼一杯,“林俏说你从来不喝加糖饮料,她也在戒糖,我就买了两杯拿铁。”
  “谢谢。”金曼曼接过咖啡,和刘豫并肩站在一起,眺望远处还在不断玩真人换装的林俏。刘豫说,“她最近变了蛮多的,她哥哥要是见到,应该也会吓一跳。”
  “是好的变化吗?”金曼曼直接地问他。
  刘豫看了她一眼,含笑说,“就我来看,是好事。阳哥怎么认为,那就不知道了。”
  他眼底的研判仍在,似乎对金曼曼有些出于公务的兴趣,还未能给她定性,金曼曼想,刘豫或许会以为她以林俏为跳板,其实是想要靠近林阳——因为她长得漂亮,漂亮的女孩天生就会承担一定的偏见。
  她当然无意得罪素未谋面的林公子,但也要阐明自己的立场,“对我来说,拿钱办事,只要客户有好的变化,别人的看法终究是次要的。”
  “拿钱办事?她付你钱吗?”
  金曼曼意识到林俏并未和哥哥提到两人的交易,难怪刘豫会产生误会,在他看来,她或许是大学四年间想要讨好林俏的无数个同学之一,只是别人都没有成功,她达阵了而已。她感到一阵轻微的紧张和亢奋,但并未表现出来,只是笑着说,“我办了个工作室,做整体服装造型的,俏俏支持我生意,算是我第一个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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