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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罗曼史 番外完结 (陈之遥)


  其实,早在甘扬给她看自己种的西红柿和小青菜的时候,她就已经想说了。
  后来过了很久,丁之童再次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不得不承认自己并不是不过脑子的一时多嘴,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一点故意的成分。
  她一直觉得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没有爱的,他们既不值得被爱,也吝啬地不愿意去爱别人。就像那颗被她养死的仙人球,看起来好似一根软掉的那啥,成为上一段恋情给她留下的最后的印象。此处并没有责怪前任的意思,因为她有自知之明,她自己也是那样一个抠抠缩缩的人。但甘扬不是,两人熟悉之后,她越来越发现他身上有很多值得被爱的特质,而且也一点不吝惜于付出。她相信他跟谁在一起都会过得很好。而她,只是一时走运,恰好在这个时候遇上了他而已。
  Sabotage,及物动词,蓄意破坏。
  Jeopardize,及物动词,使之处于危险的境地。
  每每想起当时,她脑中总会出现这两个考GRE之前背过的单词。她不得不承认,在这段关系开始的最初,她就不曾做过长久的打算,甚至有小小的结束它的故意。
  但甘扬当时的反应却和所有的理论都不一样。在她突然提起前任,并且说自己送出了一盆常青藤之后,他只是问:“然后呢?”
  丁之童说:“然后,他送给我一个仙人球。”
  “是不约而同地吗?”甘扬又问。
  “什么?”她不懂他什么意思。
  甘扬说:“你跟他是不是不约而同地选了盆栽做礼物?”
  丁之童还是没能跟上他的思路。
  甘扬解释:“我跟你才是一个类型的呀,心理测试都做两遍了。”紧接着又说,“新年你别告诉我你会买什么,我要跟你不约而同。”
  结果就是这么给他带跑了,并没有出现那种扫兴的场面,比如刨根问底,比较究竟谁更好,或者追问到底怎么分的手,现在还有没有来往什么的。
  但除此之外,她还是发现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又一个共同点,都是因为异地跟前任分的手。她相信这也与性格有关,他们都不是那种可以耐受异地恋的类型。她忍不住又一次地想,自己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而他明年才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他们从没谈过。


第16章 丁之童也对冯晟报以尴尬的一笑,两人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十二月中旬,康村举行了冬季毕业典礼。
  丁之童跟甘扬商量,让他那天别去看她戴方帽领毕业证书,仪式完了之后也别找她。
  甘扬听她这么说,当时就是一怔,许久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是认真的。
  “为什么?”他很严肃地跟她要一个理由。
  丁之童坦白告诉他,因为她妈妈会来。
  前一阵,她把毕业典礼的日子分别告诉了父母。
  丁言明千里迢迢,只回了封邮件以示祝贺,并叮嘱她到时候一定多拍几张照片给他发回去,猜也猜得到是打算去同事朋友那里炫耀一下。
  而严爱华距离她五个小时车程,平常就是打打电话,但这一次却是立刻就说要来参加。
  丁之童调侃地想,《围城》里的方鸿渐之所以去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就是因为他的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在她读书这件事上,母亲也是花了大代价的,自然一定要来出席她的毕业典礼,眼见为实。
  但甘扬还是没明白,为什么她母亲来了,他就不能去?
  丁之童不太想跟他说她家里的事情,只给了个泛泛的理由,普天下所有母亲都会犯的错:“要是让她看见你,信不信她立刻就查你全家的户口?”
  她是玩笑的语气,甘扬起初也毫不在乎,说:“那就查啊。”脱口而出之后,才想到自己家的确有经不起查的地方。
  丁之童找不到别的理由,但甘扬也没话了,顺势接受了她的安排。
  调侃归调侃,到了毕业典礼那天,当丁之童在宿舍楼下看到母亲那辆开了好多年的银灰色本田车,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暖意的。严爱华是1992年出的国,丁之童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也就是说,母亲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她学校里的活动,直到这最后一场毕业典礼,总算赶上了。
  仪式在礼堂里举行,冬天离校的大多是硕士和博士,人数只有几百,不像每年五月那场几千个人坐在操场上,但也是一片黑帽黑袍,肩上披着代表学院的各色绶带,呜呜泱泱。再加上来观礼的父母亲友,还是挺热闹的。
  英语里管这叫Commencement,除了毕业典礼,还有开始、发端的意思。校长、教授和学生代表一一上台发言,一个个说着未来,说十年后二十年后会怎样怎样,叫丁之童这么个冷感的人一边觉得好假,一边热泪盈眶。
  宋明媚也选上了valedictorian,在台上演讲。她家里没人到场,卞杰明倒是来了,坐在下面亲友席位上,扬着头很是欣赏地看着她。
  冬季的毕业生远比夏天人少,没等多久就念完了名字,发完了毕业证书。丁之童看到冯晟就在她前面,没隔着几个人,但他一直没回头,也没跟她说话。
  自从那次她拿到offer一起吃饭之后,她跟冯晟之间就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了。丁之童猜想,冯晟大概也听说了她和甘扬的事,甚至很可能是在他做出留纽约的决定之后才听说的。这种想法更加让她如坐针毡。
  有情有义地说,他们俩是同一所大学出来的校友,从申请学校开始一直到毕业找工作。现实一点来看,M行和L行都是BB大行,且都在曼岛中城,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多么天时地利的人际关系网,就为了这么点事再也不说话了?既没必要,也不值得。
  她打算等仪式结束之后找机会跟冯晟谈谈,但也不知是因为现场人多,还是人家存心躲着她,一个转身就走散了。
  倒是宋明媚过来找她合影,卞总给她们当摄影师。
  丁之童对卞总久闻大名,这一回总算见了本尊。只见这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长相端正,中等身材,锻炼得当,微微晒黑的皮肤是他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象征,衬衫和西装通体熨贴,衣随身动,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一样,显然都是bespoke的贵价货。同样也是九十年代初出的国,但一看就知道跟严爱华那种不能同日而语。
  几张照片拍完,宋明媚替他们介绍。丁之童称呼“卞先生”,卞总倒是一点架子都没有,看着她笑,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仪式散了之后,丁之童还了帽子和衣服,陪着严爱华在学校里四处转了转,又在Cornell Store买了几样纪念品,然后去餐厅吃饭。
  严爱华玩得挺尽兴,相机上拍了不少照片和视频,对刚才看见的卞杰明也是印象深刻,一边吃饭一边还在问丁之童:“你那个同学的男朋友是做什么的呀?”
  丁之童其实也不太清楚宋明媚那些排着号码的追求者究竟能不能算男朋友,只说:“好像开了家公司,金融方面的,生意做得挺大。”
  严爱华一听,更加艳羡,又开始问宋明媚的情况,几岁,哪里人,父母是干什么的。丁之童含糊作答,听得出母亲的言下之意——人家虽然长得比你漂亮一点,家庭背景也比你好一点,但其他方面你们俩差不多,都是女的,年轻未婚,名校毕业,你也应该按照卞总那个标准找个男朋友,最多稍微降低一点点。
  丁之童怕的就是这个,暗自庆幸没让甘扬跟母亲见面。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又看到了冯晟。
  冯晟是陪着父母一起进来的。也是巧,学校里这么多餐厅,他跟她选了同一个。但也不算太意外,他们从前总在一起吃饭,最常来的就是这里。两人远远打了照面,都是微微一怔。
  倒是严爱华循着女儿视线看过去,先开了口,说:“那个……是跟你一起从上海来的同学吧?”
  丁之童刚来那会儿,严爱华在机场见过冯晟一面,大约印象不错,又是导游的好记性,直到现在还没忘。
  本来还在想,要是再见,怎么开口才不尴尬,却没想到问题这么容易就被解决了。
  还没等她说什么,严爱华已经朝那边笑起来,而且还举起一只手挥了挥。冯晟的父母不明就里,自动推定是儿子的熟人,也带着笑走过来。冯晟不能装没看见,先朝丁之童点了点头。丁之童便也站起来招呼,说:“人挺多的,一起坐吧。”
  就这样,两家五个人坐了一桌。丁之童帮着冯晟去给他父母买了餐食,等到他们端着餐盘回来,剩下三个中年人已经谈得挺热闹。都是上海人,说着沪语,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味道。
  那一年,个人赴美旅行签证还没放开,冯晟的父母报了个十日旅行团,从西海岸一路走马观花过来,最后两天在纽约,私下跟领队讲好了脱团,到这里来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
  此处还要加上一句解释:“叫是我们两个都是上海人,而且还都是国有银行的工作,导游知道肯定不会出事,所以才同意了。”
  只是一场仪式,为什么这么重视呢?是因为他们家四九年前出过好多常青藤校友,后来时代原因产生断层,差不多过了六十年,总算又出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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