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来,既然提了他们,我便记起当时的一次情人节,同样是那群人,光明正大地扒在我们班后门围堵小学弟。
听说逮到好几个想给你递情书、送礼物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转交到你手里。
不知道他们都写了什么?
…
那时晚自习第一节 课下课,从我左侧的窗户望出去,正好可以看到晚霞。
红色、橙色或淡黄,暗灰甚至要偏蓝;紫粉也常见。
有一段时间艺考生会在音乐教室练钢琴,在七点半开始,和晚霞一起踩点到来。
甚至比下课铃还要准时。
而公寓近来也搬了新钢琴,音色很不错。小的时候学过一段时间,还算拿手,我现在便也想重操旧业,可惜总摸不准你的作息时间,又怕扰你清梦,于是作罢。
该说的不算少,反而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却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什么想听的曲子,我会努力学好。
如此,我惊觉,我是不是说了太多闲扯的琐事?——既然不知道拿什么开题,那就从你提出的问题开始吧。
你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说心动不需要理由。
或许的确不需要理由,即使它本身存在太多太多说不尽的原因。
如果说「我喜欢你」的下一步是「我爱你」,那么「我喜欢你」的上一个步骤,又应该是什么呢?
丁林风,我应该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早在初中——市里的一次英语演讲比赛,我就知道你了。
你或许要问哪次演讲,毕竟作为一个平平无奇的金牌奖杯小天才,你大概也参与了不少比赛。
稍作提醒,就是演讲主题为「科技强国」的那一场。
我没有看到你的铭牌,只记下了你的英文名,又按照座位推了推你的编号。
都快十年过去了,但我还是记忆犹新,你在台上的时候,真的非常漂亮。
人漂亮、眼神漂亮,发音更漂亮。
那个时候我才真正相信,有些人可能天生就会发光。
第二次见到你是在中考后,我们在四中的第一场摸底考试。在我的印象中,刚进考场的时候好多人在看你,然后便注视着你坐上了全校中考成绩第一的位置,把试卷写得哗哗快。
再看你各种提前交卷、拎包走人,比所有人都提早开始暑假。
我只记得那天,外头的太阳毒辣得能要人命,室内的空调风倒很足。你坐在窗边的第一排,面容很白净,坐姿很端正,做题很认真。
卷子写得尤其快。
——考试三心二意的本人,如是观察到。
但那个时候我还是不知道你的名字,只从网上的大字报里看到这届的状元叫丁林风,进了四中。
我不算笃定,但又隐隐觉着,你应该就叫这个名字,因为——丝竹丁宁,林下之风,确实很像你给人的感觉。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对你的情感应当归结为什么,现在想来,大抵就是之前所说的、「我喜欢你」的前一个步骤吧。
记忆里我们的相遇或重逢,似乎总在夏天。
其实我不喜欢夏天,走在路上热浪拂面,树枝悬挂着的蝉也总噪得人心烦意乱,大概只有空调和西瓜可以勉强拯救一下那种烦闷的感觉。
但是自从与你相遇,我开始期待每一个夏天。
又或者说,开始期待每一个可能会成为你我之间故事背景的「往后」。
不论春夏秋冬。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做事情大概真的非常不计后果。或许其中也暗含了诸多环境因素?
但具体是什么情况,其实就算是我自己,大概也很难说准。
或许是太放纵自己的胡思乱想了。
高一的时候文理分科——我以前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去理科班——但大概我这个人就是纯属拎不清,因为想继续和你做同桌,或者别的什么。
总而言之,我那个时候和自己说:「现在去理科班,我并不知道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我很清楚,如果选了文科,我一定立刻就会后悔。」
我当时笃定得不得了:「一定会。」
其实现在再谈起这个事情,你或许会笑我:是不是同桌又有什么要紧的呢?除教室外,明明有太多可以交集的机会。
但确实,对当时的高一学生叶想而言,这可真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还课外抄些奇奇怪怪的西语诗歌,纠结着,不知道怎么给你才好。
说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什么奇怪的心理效应?但总之,我倒觉得,和你当同桌,也不失为一方死皮赖脸粘着你的妙计。
还有之后老徐的志愿报表,我写A大,诸如此类;总免不了叶想最习惯的随性做派。
我忽想,就算是现在好像也差不了多少——在北方,我却很想你。
我想你,想见到你,所以我回来、来见你。
是不是很草率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留在那里或者回来,所有事情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知道如果再不回来,我一定会后悔。
高三临近高考的那段时间,被我爸说了一顿,志愿啊大学啊人生态度云云,我大概也没怎么反驳,只垂着头挨训。谁叫他说得都对。
想来也好笑,那个时候,我心里最在意的却是老徐发的那片叶子明信片,我说,我要把它收着。
因为上面有你的留言。
「得偿所愿,万事顺遂。」你在上面写。
关于那些事情,我感到非常抱歉。那个时候,就算只是志愿有改变,先前的预想都推翻……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和你明说,而不是什么解释也没有,只是离开。
我该和你说明白,但是我没有。所以,对不起。
非常对不起。
我似乎总是做一些在旁人看来十分不合理或无法想象的事情,但归根到底,其实也只是为了图个将来不后悔。
但后悔这个东西,又有谁说得准呢。
而现在想来,当时的那个逃避,才是我最懊悔的事情。
丁林风,对不起。
…
夏夜的风很凉,吹在脸上,会打散好多溽热心事。
成年的生日,你送了我一个黑胶留声机,我发信息同你说过感谢;但依然觉得不够正式。
我猜,你选择留声机,是不是有点怀念的意思呢?——虽然你也未必会顾虑到这么多。
「十八岁,在变得成熟稳重的同时,也可以保留一些孩子的特性,比如天真,比如浪漫。叶想,很荣幸能与你相遇,共处于同一空间、共度过同一段时间。这三年的记忆,于我而言弥足珍贵。」
我记得你这样说。
所以后来,再隔了一年,我回赠了颇具相同意象的礼物,不过没敢写名字。也不知道你收到了没,更不知道你是否晓得那个东西是我送的,又做何感想。
还好你喜欢。
说来,即便是现在,也有太多人好奇我关于「仪式感」奇怪的执着,或对我意义层面的强迫症感到无比诧异,但是我想你不会。
因为在这一点上,我们似乎总有很多同步的地方。
你会筛查每天的日程,再把它们工工整整列进便签;就算是更换下来的书页草稿,也一同夹进笔记本,更不要说纸条。
就像有一种过于苛刻的准则,要将过去的每一份情绪都严谨地记录在册。
高考后,我将一些照片整理出来,收进古朴的相册——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目的——现在想来,大概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态。
每一个与己关联的过往,都值得未来的自己铭记和怀念。
总之,这样的收藏癖好,我倒觉得是一件极其浪漫的事情。
——关于「浪漫」,我似乎也有一些别的想法。
有次我爸笑我,总追求浪漫、追求无用的漂亮情绪,再贴向无效美学。
当时的我被这话唬得一愣一愣,绞尽脑汁开始怀疑自己追求的东西究竟……是否值得眺望。
现在却又惊醒,这句话本身,分明就是个巨大悖论。
无效的美学也是美学,无用的情绪也是情绪。
既然被认定为「漂亮情绪」,那必然有与之相应的情绪价值——如此,就不会真的与「无用」挂钩。
毕竟情绪价值,可是一种无比珍贵的东西。
所以,我想,那些话真的是一种对「浪漫」无意识的偏见吧。
我便又突然想再提起,你夹在那笔记本里的卡片——「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里,能与你共享同一颗星球与同一段时光,是我的荣幸。」
这段话大概也是终极浪漫的一个体现。
第60章 番外下
…
见字如晤。
高中的时候,我记得你有提出这样的问题:
「单纯的依赖,或者说被某些有趣的特质吸引,这样是否可以形成情感,又是否可以构成爱情」。
然后再写下:友情、亲情、爱情。不管是哪一种情感,其本质都是「爱」;那么对这些情感的向往,究其本质,是不是也是对「被爱」的向往?
当时说这篇文章缺少实例,便不像一篇竞赛作文;尔后思索,如此理论,确实难有例子。
现在我却以为,有一种说法大抵可用来对应:「所有行为的目的本身,是为了成为使自己欢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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