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简心得了治不好的坏病没了后,她就把赵菀香当做自己孩子一样亲,三天两头去赵家看望孩子,送些吃的穿的,结果没几个月老赵娶了个后老婆,那后老婆厉害,她回回上门就被人家阴阳怪调地骂,再后来赵菀香拉着她的手悄悄说,“吕姨姨,你以后不要来看我了,也不要送东西了。”
吕枝梅才知道她每来一次,小菀香就会被后妈逮着骂好几天,她送来的那些吃的穿的,也从来到不了小菀香手里。
而老赵从来不管这些!
都说世上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后妈有多恶毒,后爹就有多没用!
吕枝梅气不过,跑过去大吵一架,闹到要带小菀香回自己家养,赵家人怎么可能让她带走,到最后她抱着小菀香痛哭一场,也只能就那么算了。
一晃眼十来年过去了。
菀香终于长大了,既乖巧又懂事,她专门给儿子写信问过,问他要不要娶菀香,给她一个家。
她那傻儿子过了半个月才把信寄回来,信里说如果上面没有政策,他可能一辈子待在边疆屯垦戍守,他不想菀香小时候受苦,以后跟着他又受苦,如果有可能,希望她能嫁个殷实的好人家。
后面有行字被划去,吕枝梅当时认了半天才认出来是“除非她嫁得不好,我”。
“枝梅,枝梅!”
吕枝梅被她男人喊了几声才回神,抬头看到门口两边站着警卫,忙从车后座下来。
两人问了公安才知道赵菀香一直下落不明,竟然连同学朋友那里都没一丝线索。
出了派出所后,吕枝梅当机立断去邮局给儿子打了封加急电报。
“菀香被逼嫁人15日早离家至今下落不明盼你速归急等”。
她男人不解,“你让儿子托部队找人就算了,咋还让他扔下工作专门回来一趟?”
吕枝梅没好气道,“你放心好了,菀香失踪,他绝对比咱们都急,就算不说也会回来。”
“……”
第7章 ”都是我嫁妆“沈奉吓到了……
沈奉凌晨回到队里,忙到天边泛了鱼肚白才得了闲空。
他看到下了一整夜的雨停了,就匆匆回到住的地方洗漱一下,换一身干净军服,骑车来到镇上大街。
大街上的百货商店还没开门,他一直等到人家开了门,买到想要买的东西,就直奔邮局,要给家里打封加急电报,问清楚菀香的事。
他知道菀香不可能大老远,无缘无故跑到这里找他提出结婚。
她家里一定出事了。
出了比她爹下放农村更严重的事,那个事逼得她没法在家里继续待下去,不得不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出路。
他心里思量着,踏进了邮局。
他一身军服,身板正,脸好看,模样在整个连队也是出类拔萃,一进门就吸引了一众年轻女柜员们的注意。
有认识的红着脸打了个招呼,“沈连长你来了,今天这么早。”
沈奉垂着眼皮点了下头。
继续往里面走。
来到男柜员面前说,“我发封加急电报。”
男柜员没扯表格,而是翻出来一个信封,“沈连长,这儿有你的电报,本来昨晚上就到了,雨大,没能及时通知你。”
沈奉撕开信封拿出里面印着文字的纸张,快速扫一眼,英挺的眉紧紧皱了起来。
赵菀香起了个大早,收拾了下手提包,突然想起上火车之前,她图省事,也防止车上人多眼杂,在车站托运了两大袋行李。
她见外面雨停了,就出门去车站,等拿票取了行李,就掏出两毛钱让外面推独轮车的帮她送回招待所。
这个年代一个农民干一天活的工分值也才一毛多钱,推独轮车的送趟行李就有两毛钱,高兴坏了。
不仅帮她从站里把行李扛出来放好,走在坑坑洼洼的路上也格外小心,以防她行李溅上泥水。
赵菀香带着人快到招待所的时候,一眼看到老旧的门板前,站着个年轻的军服青年。
青年身高腿长,站姿笔挺,一手拎着个铝提盒,一手握着个鼓囊囊的军绿色挎包,嘴唇微微抿着,帽檐下那张俊脸绷成了不苟言笑的模样,一双看不出情绪的眸子正远远地注视着她这边。
正是沈奉。
赵菀香没想到他这么早过来,还穿那么正式,这仿佛预示着好兆头,她心里的担忧顿时通通消失不见了。
她弯了弯唇角,冲他挥手,“沈大哥。”
沈奉站着没动,就等在那里微微点了下头。
赵菀香知道他一向内敛话少,也不在意,只是想起未来世界中的一个词“又帅又酷”,就觉得跟他本人非常贴切。
她脸上的笑不由更浓了。
沈奉借着两人之间有段距离,才敢光明正大地打量她。
他记得上次见她还在两年前,她十八岁,扎着两条麻花辫,模样瘦弱秀气,低着头打招呼的声音很小,浑身上下除了麻木,就写满了拘谨和紧张。身上穿的也是不合身的衣服,上衣破旧肥大,裤腿高高吊起短着一截,鞋上破了好几个小洞。
样子看起来就在家里没人疼。
跟她小时候亲妈在世时的机灵精怪判若两人。
但这次隔了两年没见,她身上反而少了常年被家里欺压的怯懦,又有了小时候灵动的影子。
身量长高了,四肢纤细,窈窕玉立,一张瓜子脸,皮肤白净,杏眼桃腮,笑起来的时候就像由内自外换了一个人,变得很吸引人注意。
“沈大哥。”
赵菀香走了过来,背过手喊他。
沈奉才发现自己走了神,陡然对上那双亮晶晶的笑眼,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发烫。
他掩饰性地抬手压了压帽檐,视线很快离开她有些晃眼的微笑,落在了旁边独轮车上的两大袋行李。
“你东西?”
“嗯。”
“掏钱了吗?”
“掏了。”
沈奉便把自己手里拎的铝提盒和军绿色挎包递给她,帮她把行李拿下来,左右手各抄起一袋,怕沾了地上泥水,他两只手臂使劲往上抬了抬,然后大步流星往里走。
进屋子门的时候。
赵菀香在后面道,“沈大哥你不好奇里面啥东西吗?”
“——都是我嫁妆。”
沈奉正往下放东西,不防备她说出这话,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跟着行李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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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奉被赵菀香一句玩笑似的话闹脸红了,放下行李后,为了掩饰神色,背过身默默地从自己挎包里往出掏东西。
赵菀香借着这一会儿功夫,偷偷把昨晚上拿出来室内穿的小牛皮拖鞋一脚踢进床底下,吃剩的虾饺和牛奶麦片粥全部收进空间里。
——她重生过来还带着以前世界形成的一些习惯,又一个人住在招待所房间里,更没想到沈奉这么早过来,多少放松警惕了。
幸好外面路上都是泥水,出门的时候穿的还是昨天那双又脏又湿的花布鞋,衣服晾差不多也没换。
做完这些她松了口气,才走过去道,“沈大哥,你……”
话音顿住。
她看到沈奉从挎包里掏出一双带跟的蓝色绒布鞋,一件小碎花儿的涤纶面料衬衣,还有一条长裤,都是新崭崭的,款式也是当下最时兴的。
“给你买的。”
沈奉把东西往她手边推了推。
赵菀香有点不敢相信。
按道理,沈奉一向奉行艰苦朴素,绝对不是那种追求潮流的享乐主义者,这些衣服鞋子的款式一点不像他会选择的类型。
可他确确实实买了。
赵菀香发愣的功夫,沈奉揭开铝提盒盖子,声音依旧波澜不惊,“先吃饭,吃完试试衣服和鞋,不太记得你穿多大码,要是不合适我再换去。”
赵菀香下意识往旁边一看,铝提盒里装的是饺子和蛋花汤。
饺子边边沾着点碎茴子白,她猜那是茴子白肉馅的。
她忽然想起来了,两年前他们见面时,她穿一身赵德娣和赵梅梅换下来的旧衣服,上衣肥大裤子短,脚上还穿一双露脚趾的鞋子,当时沈奉见了她,就提议带她去买新衣服。
她哪里肯,买回去还不得被两个继妹眼红死。
沈奉便要带她去国营饭店吃茴子白肉馅的饺子和蛋花汤,说她小时候就喜欢吃那个。
她犹犹豫豫到了国营饭店门口,就见亲爹带着李凤华和两个继妹吃饱喝足,刚好从里面出来,她差点迎面撞上,当场吓得跑了。
她跟沈奉那次见面就那么不了了之。
如今他们再见面,沈奉就先给她买新衣服,买最爱吃的,是不是她之前的形象太过可怜,以至于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一见面就想着补上?
赵菀香没法印证猜想,一面忍着笑,一面又很感动,像是为了证明沈奉眼光很好一样,先没吃饭,而是换上了那双新鞋。
沈奉刚坐下没多久,眼前就出现一双穿着带跟蓝色绒布鞋的脚。
那双脚噔噔地左右转动给他看,还踮起脚尖给他看后面一指宽的空隙。
好像在身体力行地告诉他,大小再合适不过了。
她还很高兴的说,“沈大哥,你看鞋码刚刚好,衣服不用试肯定也很合适,谢谢你了,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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