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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福气包 (扬笙落笔)


  “你……你,你要带我儿子,去……去哪儿?”李瘸子一见自家扫把星被大队长抱起来,着急了!说话越发结巴。
  叶朝光迈出去的脚步一顿,回头狠狠地瞪了李瘸子一眼,然后大步向前跑去。
  “我……我跟你说,我没钱!一分钱,也没有!你……你,你听到……没!”
  围观的村民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怕大队长带富贵去看病,然后让他还医药费。当爹当到这个份上,真真让人开眼。虎毒还不食子,李瘸子却巴不得早点甩开儿子这个拖油瓶。
  难怪他的婆娘生下富贵就跑了,谁受得了跟这样薄情寡义又无能的男人过一辈子。
  在场的李家人早在看到叶朝光来的时候,就悄悄溜了。今天这事儿,丢的可是李家人的脸面,他们恨死了李瘸子,就算富贵再可怜,也不关他们的事,毕竟他们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活。
  且说叶朝光在抱起李富贵的时候,被他轻飘飘的体重和高热的体温吓了一跳。
  他当机立断,抱着孩子朝大院坝旁边的知青点跑去。
  自从下乡的知青返城后,知青点就空置下来。红星生产队唯一一个没有返城劳改分子,就住在这里。大家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因为他脾气古怪,被大家叫做怪老头。
  怪老头懂医,村子里的人有哪里不舒服都会带着粮食来找他看病。而他则根据自己的心情好坏,决定给不给病人看病。
  这会儿去医疗点显然来不及了,叶朝光拼了命的跑,下了雨的路太滑,他在半路上还差点摔倒。
  除了通知叶朝光的瘦黑女娃,村子里没有一个人在意李富贵的死活,自然也就没有人跟过来。瘦黑女娃见叶朝光跑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赶忙主动上前拍门,“救命,救命!请救救富贵!”
  吱嘎一声,知青点的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


第2章
  清瘦且没有表情的怪老头出现在叶朝光的视线里,他扫了一眼门外的人,二话没说,飞快地从叶朝光的手中接过小男娃,然后眉头皱得死死的。
  “拿酒来!”
  怪老头的声音嘶哑,听起来略微有些刺耳,叶朝光反应很快,他在怪老头脸上看到了凝重的神情。
  “酒我家里有,还需要什么?我一并带来。”
  怪老头抱着小男娃朝屋里走去,“只要酒,越快越好。”
  叶朝光得到回应后转身往家里跑去,留下来的瘦黑女孩面露犹豫,站在门口不知道自己该跟进去,还是离开。她低头想了想,最终还是迈进了知青点的大门。
  怪老头自己住的这间房子虽然黑乎乎的,但是漏雨并不严重。除了门口放着两个接雨水的盆子外,其余地方都是干的。
  当瘦黑女孩抬头看向床的方向时,她被怪老头的举动吓得退了一步,他竟然拿了缝衣针在扎富贵的耳朵和手指尖。
  “打一盆冷水过来!”
  听到怪老头的吩咐,瘦黑女孩如同被点醒一般,她手脚麻利地端了一盆水放到床前的脚踏板上,盆子里面还放了一条她从水缸边上找到的毛巾。
  看都没有看瘦黑女孩一眼,怪老头将缝衣针收起来,弯腰拧毛巾给小男娃擦拭身体。
  瘦黑女孩见状,立刻朝门口走去,即便富贵只有三岁,男娃子没穿衣服的身体也不是她应该看的。
  很快,叶朝光拿来了一瓶白酒,怪老头让叶朝光不停地用酒擦拭小男娃的额头、手心、双侧大腿股沟、腋窝等地方,他自己则抓了几把草药去灶房熬药。
  等黑乎乎的草药水灌到李富贵嘴里,叶朝光发现自己被汗水打湿的后背传来一阵阵凉意。
  富贵骇人的高烧终于退了!
  怪老头看了一眼走神的叶朝光,轻轻咳了一声,“十斤红薯。”
  叶朝光回过神来,睁大了眼睛,怪老头的意思是李富贵的诊金是十斤红薯?
  “好,好的,我马上给您送过来。”叶朝光起身准备回家拿红薯,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向怪老头,“我再给您多加十斤红薯,可不可以允许李富贵在您这里住两天?”
  叶朝光担心富贵的病还没有完全好,小孩子高烧反复也是很正常的,更别提富贵到现在还没有清醒过来。
  怪老头睨了叶朝光一眼,哼了一声,转身去查看小男娃的情况。
  这是同意了?
  叶朝光跟怪老头打交道的次数不多,只能凭直觉猜测他的意思。
  晚上,当忙碌了一天的叶朝光终于歇下来,躺到自己媳妇身边的时候,他轻轻拥住媳妇的肩膀,不由得叹了口气。
  “怎么了?”
  白天睡多了,沈雪现在一点睡意都没有。女儿被婆婆抱到她房里照顾去了,沈雪什么都不用做,只用好好休息就成。
  叶朝光靠在媳妇身边,说起了白天发生的事情。自从当了父母以后,他真的是一点也看不得孩子受苦遭罪。
  孩子能有什么错?唯一错的是没有投生在一个好人家。
  沈雪跟叶朝光的想法一样,她担心地追问道:“富贵现在醒了吗?他是在知青点,还是回了自己家?”
  “中午就醒了,我早跟你说过,怪老头是个有本事的人。我给他送了二十斤红薯,请他收留富贵两天,等富贵身体彻底好了再说。”
  叶朝光心里很不痛快,并不是因为自己付了富贵的医药费,而是他不希望看到富贵回去再被李瘸子虐待。
  李瘸子始终是富贵的亲生父亲,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小男娃少遭罪?
  沈雪看出丈夫的心思,提议道:“要不你去公社申请一下,看看上面能不能派个工作人员过来进行普法宣传,最好能够多讲一点父母虐待孩子的处罚。”
  “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小雪,还是你聪明。我明天一早就去公社,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情况反映上去。”
  只要一想到富贵的处境可能会变好,压在叶朝光心里的石头也稍微松了点。
  拥着媳妇,想起今天刚出生的女儿,叶朝光亲了亲媳妇的额头,“小雪,辛苦你了。我明天顺道去买两袋奶粉回来,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结婚十二年,沈雪被丈夫亲吻的时候依然会觉得害羞,听丈夫提起奶粉,她摇了摇头。
  “我没有什么想吃的,娘每天变着法子给我弄好吃的。朝光,山城牌奶粉三块钱一袋,还要凭票购买。我们现在手里只有三十块钱,弄奶粉太难了。要不我写信给雪芹姐,请她帮忙看看京城那边是不是不要票就能买到。”
  沈雪口中的雪芹姐是跟她一起下乡的知青好友,她通过高考顺利返城,而沈雪则选择嫁给叶朝光,永远留在了红星生产大队。
  “我们先自己想办法,要是实在弄不到再联系她。小雪,奶粉的事情你不用担心,娘让我明天给大哥拍个电报。大哥那边,说不定有法子买到奶粉。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孩子们过上好日子。”
  沈雪紧紧握住丈夫的手,她比任何人都相信朝光。
  第二天一大早,叶朝光的父亲把他叫了过去,六十岁的叶国运正带着老花眼镜,手里捧着一本看起来有些年头的书。
  “爹,你叫我有事?”
  叶国运瞪了二儿子一眼,“你是怎么当爹的?我乖孙女的名字呢?想好叫什么了没?”
  提到女儿的名字,叶朝光露出一丝苦笑,他费尽心思想了十多个名字,都被爹娘给否定了。原本他已经放弃了给女儿取名字的权利,谁知道爹现在又把皮球踢了回来。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家里人太重视,才没有在取名字这件事上达成一致意见。
  叶朝光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叶家孙子辈的字是嘉,您的乖孙女皮肤白皙如玉,不如就叫叶嘉莹,爹你觉得呢?”
  “叶嘉莹,莹莹,我看这个名字不错,配得上我乖孙女。”抱着孙女从房间里出来的叶家老太太刚好听到儿子的话,她连连点头,表示赞成。
  叶国运见自家媳妇都点头了,自然没有不同意的。
  “那我现在去跟小雪说,她应该也会喜欢这个名字。”叶朝光笑着从叶老太太手里接过女儿,对着小粉团子轻声说道:“莹莹,我是你爹。我们现在去告诉你娘,你叫叶嘉莹,好不好?”
  让叶家老两口吃惊的是,明明昏昏欲睡的奶娃娃在听到儿子说的话以后,居然睁开眼睛笑了。
  “莹莹笑了!爹,娘,你们看,她很喜欢我给她取的名字!”
  抱着女儿的叶朝光第一时间发现了女儿的表情变化,他大声笑了起来,对女儿的喜欢比之前更上一层楼。
  躺在叶朝光怀里的白嫩小奶娃努力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眼前的场景,可视线始终有些模糊,听他们的对话,自己现在是重新投胎了吗?难怪她明显感觉自己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
  为什么她还保留了上辈子的记忆?
  为什么自己还叫叶嘉莹?
  只听声音,她就能确定,抱着自己,声称是自己父亲的人并非她记忆里的父亲。
  叶嘉莹想不通缘由,但她能够感受到身边人对她的喜爱之情。于是,她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用笑容来回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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