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正在把玩瓷瓶的慕松雷忽然一愣,他放下瓷瓶,快步走到门口,却看到那个叫念念的女人已经不见了。
孙光彩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有点醉意的秃顶老大爷,坐着电梯来到大厅的时候,高大山和冯千金正走进来。
冯千金抓着她的手腕问道:“光哥,碰到你朋友了吗?”
孙光彩顺势拉着她的手:“等到了车上再说吧。
出了金城皇冠,孙光彩三个人快速地上了面包车上
三人上了面包车,冯千金迫不及待地开口问:“光哥,你找着你老朋友了吗?怎么也没给我们打个电话?这么长时间没动静,我和大山以为你被绑架了呢!”
高大山接话道:“是啊,光哥,我和千金接连给你打电话怎么没接呢?你再不出来,我们就要进去找你了了!”
“哦哦,”孙光彩从包里拿出手机,翻了翻上面果然有几个未接电话,“我设置的静音,没听到,不好意思啊,让你们担心了!”
“没事,没事,你没事就好。”冯千金递过来一瓶水。
“报警了吗?”孙光彩惦记着暗访的事情。
“嗯,大山打110报警电话了,把我们掌握的情况向接线警员进行了举报,他说会马上向市公安局领导汇报,进行调查。”冯千金拿出纸巾递给她,“光哥,擦擦汗!”
“那就好!”孙光彩接过纸巾抹了抹一脑门子的汗,心渐渐地平静了下来,回味刚才的那一番场面叹道:“你们是不知道啊!真惊险,真刺激呐!”
“怎么回事啊,光哥?你和你老朋友打起来了?难道,难道那不是你的老朋友,而是老情敌?”冯千金往她跟前凑了凑,两眼冒光。
“切,想什么呢?还打起来?我是那样没有素质的人吗?”孙光彩咕嘟了一口水,擦了擦嘴角,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
“啊?”冯千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哈哈,光哥,你真是有眼福啊!”
发动面包车的高大山也回头抗议:“光哥,你太不仗义了,这么喷血的事咋不叫上我们去围观呢?”
第15章 光彩 夜色
喷血?我差点喷血好不好!孙光彩感觉脸上粘粘的,又抽出一张纸巾蘸着水使劲擦脸上的妆,最后又擦了擦嘴上的口红,才遗憾地叹道:“啥眼福啊,差点就要血脉贲张了,都让那个男人给搅和了。”
她心想刚才那个场景自己这个旁观者都觉得惊险,不知道那个小白脸会不会为此留下阴影什么的。
“哎,对了,千金,上一次在你家茶几上看到的那本杂志上的人是不是叫慕松雷?”孙光彩此时心里松弛了下来,开始分析刚才的事情。
“对对,慕松雷,声尔集团的老总,金丰集团的大公子,这金城皇冠就是金丰投资的,我都是听我家会东哥说的,具体也不是很清楚。我家会东哥跳槽到声尔,就是冲着这个公司工资高,待遇好去的,可是就是太忙了,经常出差,这不刚回来三天,又要出去。”冯千金抱怨道。
“人往高处走嘛!趁着年轻的时候拼拼事业,也无可厚非。”孙光彩叹了一口气安慰她。他们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离开家乡在宁城打拼,以后将要在这里扎根,买房,结婚,生子,想要生活的舒适快乐,现在必须多付出一些。
“哎,光哥,你刚才看到的那个人不是慕松雷吧?”冯千金脑洞大开地问。
“哦,不知道。我就随便问问。”当时那本杂志上那个人的脸被浇了咖啡根本看不清五官,孙光彩还真是不知道慕松雷长什么样子。刚才那个小白脸叫慕松正,那么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应该就是慕松雷了,孙光彩虽然没看清他的容貌,但是对他的眼神却印象深刻,回想他看她的时候,眼神中都是审视谨慎,似乎要将她的内心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幸亏慕松正是个绣花枕头大棒槌,再加上自己的心理素质还算是过硬,否则她可要栽倒那个男人手里了。
有些累,孙光彩靠着车后背上闭着眼眯了一会儿 。等她睁开眼的时候,他们已经回到了电视台,高大山将车停好,三人一起上了电梯进了办公室。已经是半夜时分,白天热闹的电视台大楼此时安安静静,只有几个值班的同事和继续工作的机器们。
孙光彩摘下针孔摄像机,将偷拍的的内容传到电脑上,在信息传送过程中,她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端着咖啡杯走到窗前。
她的办公室在较高的楼层,站在窗口放眼望去,能够俯瞰整个宁城的夜景。
宁城的夜色真是很美啊。孙光彩看到了那曲折的长长的的河畔两边的霓虹灯,在夜色中它们默默地陪伴着明河不断地向东,此时此刻的明河就像天上一条长长的彩虹,绚丽无比,,从近到远,向东奔去……一直延伸道她的葫芦街。
河岸边,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直冲云霄,楼顶上那五彩缤纷的广告牌,不断地投射出赤橙黄绿的异彩,这异彩令人心醉魂迷,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无数的年轻人,去闯、去拼、去搏,去奋斗,去追求,去享受……
但是孙光彩知道,大都市里,霓虹灯下的夜景是绚丽夺目的,城里的夜色如同城里的人们一样,复杂而浮躁。这夜景却远远没有想象中的夜那么深沉醉人。
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每当晚上下班,走在依旧热闹的街道上,走在嘈杂的明河河畔,孙光彩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到葫芦街。
葫芦街的夜晚宁静迷人,葫芦街的月光纯净皎白,每当夏夜,清凉的月色从广阔的夜幕上洒落,透过一大片一大片碧绿的梧桐树叶,洒在了她的窗前,投下如剪纸画般令人遐想无限的阴影。耳边会传来只有夜里小动物发出来的声响,现在想来那真是多么自然的美景啊。
而在这繁华的都市里,霓虹灯下的人们肆无忌惮地发泄着生活的压力或过剩的精力。
抬头看看,天还是那个天,低头瞧瞧,河还是那条河,昼夜无息的轮换中,有的人却浑浑噩噩,无所聊赖,就像今晚金城皇冠夜场大厅里的那些男男女女,就像包房里那个物质富有而精神匮乏的胖老板和慕松正……
忽然窗台上的手机亮了一下,她拿起来,是一条微信,是同学发给她的一个小笑话,她看完之后会心一笑。随手翻了翻朋友圈,看到特别关注的那个人,那人发的朋友圈大多是时政信息,或者是针砭时弊的时事杂文,她很少去点赞,但是每一篇她都会认真仔细地阅读。她看了看他发文的时间是十分钟前,那也很晚了,她知道他每天写稿子到凌晨,她有时会提醒他不要太拼不要熬夜要注意身体,虽然她知道他根本听不进去。
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写完文稿子休息了吧。
“光哥,传电脑上了!”那边高大山招呼了一声。
孙光彩回到电脑前,拖着鼠标将内容看了看,还不错,等明天再进行一下后期制作就可以播出了,孙光彩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高大山看看时间说:“天不早了,光哥,我们下班吧?熬夜多了容易变老啊,你看我眼角的这几条皱纹贴了好几天面膜都管不了。”
什么?高大山贴面膜?孙光彩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她的手下:“大山,行啊,现在懂得养颜了,你光哥我长这么大还没用过面膜呢。”
冯千金笑道:“光哥,您那小皮肤吹弹得破!大山啊,不是面膜不管用,是你颜值不行!”
孙光彩一拍高大山的大脑袋:“大山,行啊,啥时候让我家小芳姐拿着电熨斗给你把你的皱纹熨一下。”
“嗯,我看行!”冯千金笑得前仰后合,从旁帮腔道:“大山啊,不过你这样不就变成烧烤了吗?
“哦,收拾一下回家休息吧!” “孙光彩把最后一丁点咖啡喝光,她这人能熬夜,但是有一点好的就是脑袋一沾枕头就能睡着,所以咖啡对她来说起不了什么作用。
三人说说笑笑往外走,来到停车场,分别开了车回到家。
孙光彩的家在宁城新的东城,这房子是当年杨美芳全款买的,当时孙光彩还在上大学,当年价格不高,而现在东城正在开发,房价翻了好几倍。
孙光彩是家里的独生女,以后父母年纪大了,就可以把他们接来和自己一起住。东城作为宁城新开发的城区,虽然离市区远了一点,但是这里依山傍水环境很不错,很适合老人家生活。
前年的时候房子才装修,从设计到买材料都是她一个人在忙,有时候遇到工作忙了,她也会觉得很累,但一想到以后劳累了一天,可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休息她又血槽满满。那一阵子她真的是累并快乐着。
装修完了又通了一年风,今年初春她才搬进去住,
下班回家开车在路上的这一段时间,是孙光彩最享受的时间,这段时间是只属于自己的,前面有家的奔头,却不像在家里那么懒散,可以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可以想想自己喜欢的人,这一路上她是自由的是放松的,或许也是寂寞的。
她车里的音响放的都是很有年代感的老歌。人常说酒是陈的香,情是旧的纯。其实,歌也是一样。新鲜的她也偶尔会下载来听几次,时间一长,总还是回到了最初的选择。那些歌,无论你听多少遍,都不会觉得烦、腻,就像你手中珍爱的玩物,爱不释手。归其原因,除了因为当时所爱,或许更多的是它们见证了曾经青春岁月与美好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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