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依顿时松了口气。
幸好金桥大哥是个洁身自好的人,幸好幸好。
“来,二哥上车。”红发男指了指身边的车,车上的人立刻下车,将车钥匙在上面,“咱带你回家。”
童依眉头一动,为难地嘶了一声。
她的驾照在22岁就考好了,熟练掌握开车技巧,只是摩托,她不太行。
“你载我吧。”童依对红发男说,“我……有点累了。”
这话说的比较犹豫,因为她还有点没摸准金桥在这群人中是个什么身份地位,但就刚才的情况来看,应该还算高。
“哎呀,是我疏忽了,来,二哥,你坐。”
童依松了口气,戴上头盔坐上后座,抱着肩上的包,被其他几辆摩托车围着,送回了金桥的家。
第41章 别乱想,我喜欢女人。
摩托车载着童依在繁华的市中心里穿梭, 从车水马龙的大路上拐入一个狭小的胡同,两边斑驳的门墙里传来地方方言和饭菜香,满是市井平凡生活的气息。
很快, 众人停在了一间破旧的房子的前。
童依取下头盔下车,还没站稳,掉了红漆的木门缓缓从里面拉开, 一个小女孩穿着校服从里面冒出脑袋,见到是金桥, 好看的单眼皮大眼睛微微弯起来,把门彻底拉开。
她跑到金桥面前, 扑到他的怀里。
童依扶住小女孩的肩膀,低头打量着她。
“爸爸。”小女孩儿仰着头对她说, “饿不饿?我已经做好饭了。”
童依:……咦,喜当爹。
原来这就是金桥大哥的女儿, 现在是十年前,女儿也才八岁吧。
八岁就会自己做饭了吗!
她伸手拍了拍女儿的小脑袋, 被她牵着手进了房。
童依回头看那群杀马特哥们,指了指门口,“你们也进来坐坐吧。”
红发男尴尬地笑了笑, 摇了下头:“我们就——”
“你们走吧。”小女孩打断他们的话,先是把童依推进门去, 小脸没了笑容,随后对他们说,“谢谢洪德叔叔接我爸爸回来。”
话音一落, 啪地关上门。
童依愣在原地,挠了挠寸头,明显感觉到小女孩不喜欢金桥大哥的那些朋友。
不过……她什么也不敢说, 什么也不敢问。
毕竟要是触到小朋友的雷点惹哭了,她也不会哄啊。
小女孩再度拉着童依进屋,转身去厨房添饭。
童依搓着手四处打量屋内的环境,一眼就看到粘在墙上满满的一排奖状,左上角写着她的名字——金行美。
奖状内容包括演讲比赛,学科竞赛,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等,一看就知道行美是个很优秀的小姑娘。
或许是金桥大哥身体的影响,童依也不自觉地产生了一股油然而生的骄傲之感。
哎呀,咱闺女真棒。
金行美端着饭过来,一碗满满的饭摆在金桥面前,她高兴地坐在椅子上,给金桥夹菜:“爸爸你尝尝,好不好吃呀。”
童依笑着咬了一大口,震惊于她的厨艺,丝毫不夸张地说:“很好吃啊,你这手艺完全可以去五星级酒店当大厨。”
小女孩嘻嘻笑起来,又说:“我学校今天只放一天假,明天又要去了,你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能只喝酒不吃饭,也不能只吃方便面,知道吗?”
童依乖乖听她说话,轻轻点点头:“好,都听你的。”
见爸爸今天这么爽快就答应下,她还有些不习惯,想了想,还是把想说很久的话告诉说了出来:“还有,你以后能不能老是和洪德叔叔他们出去呀?”
童依愣了愣,思考了一会才意识到她可能指的是那个红发男。
金行美憋着嘴,生气地夹了一筷子爸爸不喜欢吃的苦瓜放到金桥碗里,嘟嘟囔囔地说:“算了,反正我就是个小孩,说了你也不会听的。”
童依不知道如何接话,不太会和小孩子相处的她选择埋头干饭。
见爸爸把不喜欢的苦瓜吃了下去,金行美抿了抿嘴,默默地把苦瓜摆到自己面前。
午饭过后,金行美非常勤劳地洗了碗拿去消毒,然后又非常自律地拿着书包回房间做作业,做完作业就开始准备午睡。
见她如此乖巧,童依没去打扰她,走回到金桥的房间去,坐在他的书桌前。
虽说童依秉承着不乱翻不乱动的原则,但还是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子上的一封信。
上面的字迹铿锵有劲,显然是金桥的写的。
她摸了摸鼻子,凑过去看了眼内容,发现原来是金桥大哥写给她女儿的信。
【我的乖女儿,后天是你八岁的生日,但是你要去学校,爸爸不能陪你过生日,所以先祝你生日快乐,提前给你买一个熊猫玩偶。还有些话本来想当面和你说,但每次看见你的时候又说不出口,只好写了这封信给你。
我知道你不喜欢洪德叔叔他们的原因是因为每次我和他们出门,总会带着伤回来,但爸爸没有在打架,而且以后我也不会再和他们一起出去了。我会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这样才能好好的陪着行美你长大。
我会一直都在,陪你度过八岁生日,十八岁生日,甚至是八十岁生日。
乖女儿,好好读书,生日快乐。】
童依看着这封信,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情感扑面而来,只是隐隐有些遥远了。
现在一看,那种属于父亲的爱意顿时鲜活起来,令人感触颇深。
缓缓放下信封,她忽而感觉到手腕一阵刺疼,稍纵即逝。
想起穿越前金桥大哥说过手腕有伤,得缠绷带。
童依看了眼光溜溜地双手,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包,果不其然发现了一个病例书和一卷尚未开封的绷带。
她拿出绷带按照医嘱认认真真地缠好,还剩左手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是洪德拨打来的。
“喂,二哥,现在可以出门吗?我在路口的烧烤店,咱哥俩聊聊?”
“好,我这就来。”
童依收拾好东西,把手机揣在兜里,轻手轻脚地出了门,没有吵醒正在午睡的闺女。
路边的烧烤摊有些多,不过洪德一头红发,在人群中也是非常显眼。
她走到小小地圆桌前,坐在塑料凳子上,看向给正在开冰啤酒的洪德,撑着膝盖等他开口。
洪德倒了一杯满满地啤酒,放在金桥面前,自己先兀自痛饮了一大口,加了几粒花生米吃进嘴里。
“二哥,你和小弟我说实话,你准备怎么赚钱?”
童依沉默了一下,初步判断金桥大哥正处于失业状态,只好含糊其辞地回答道:“赚钱的方法那么多,走一步算一步吧。”
“可是没有钱来得比陪练快啊,你就打一场,就一场,一个小时入账两百块钱。”洪德竖起两个手指,“而且最近不是行美要报班了么,你没钱那供得起她啊。”
“陪练……”
童依暗暗重复了这两个词,脑子里忽而什么连成一根线,将一些零碎的线索都串联了起来。
难怪金桥大哥信里说每次带伤回家,难怪金行美不喜欢洪德他们。
看来手腕的伤就是陪练练出来的。
“可是,我已经决定要不去了。”童依按照信上金桥的想法,说道,“我不能为了赚钱拖垮了身体,我还要陪行美走很长的路。”
洪德深吸一口气,啧叹连连,皱着眉不知如何劝说:“行、行美她……她又不是你亲生的,你何必把她看的太重。”
嘶……这个信息量。
童依感觉自己很有可能陷入了一场家庭伦理大戏之类的剧本里,一时间哑口无言。
“再说了,除了陪练,哪个正经单位会要你啊。人家一看你简历,一刷你身份证,立马就知道你坐过牢。虽然这个社会说牢里改造好了,出来依旧可以找好工作。但你想想,哪个老板敢用你一个——”洪德顿了顿,压低了声音,“用你一个杀.人犯,就算用了,也保不准你被同事恶意挤兑。”
得,又是一个巨大的信息点。
金桥大哥曾经还因为杀.人而坐过牢。
童依凌乱地开始发呆,被洪德这么一说,只感觉金桥大哥的前途的确是挺渺茫的。
人的偏见和固有印象,的确会让金桥大哥吃亏。再加上语言舆论这把利剑,铁定是很难找到又稳定又好的工作。
怎么办,还有个孩子要养。
童依头疼地扶着额头思考着,第一次因为金钱而体会到了生活的苦。
洪德看他动摇了,趁热打铁,说:“二哥,趁着现在我还没有和拳击馆老板说你要辞职这件事,你要不在就再想想吧。”
童依抬眼认真地看他,说道:“不想了,我不是没有路可走。”
“嗯?”
“我正好今天遇到了一个机会,明天我就去面试。”
“什么机会?去哪面试?”
童依掏出口袋里启明给她的名片,按在桌子上推到洪德的眼底。
洪德慢吞吞地念出上面的字,“华厉娱乐公司,经纪人,启明。”
“没错,这就是这里。”
“二哥,你要……去当明星?”
童依哽住,拿起筷子敲他脑袋,“你但凡多吃几粒花生米也不会说这种醉话。你看看我这样子,是当明星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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