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来,叫周叔叔。”
她抬起头,一个女人正站在门边,笑着朝她招了招手,随后又把脸朝向门外,高兴地说着什么。
女人非常漂亮,一双杏眼秋水无尘,楚楚动人。她皮肤白皙,穿着得体的裙子,手上还带了腕表,像电视里年代剧中的有钱小姐。
沈盈盈放下小人书,跳下床,跑了过去。
一名高大的军装男人走进屋内,专注而温柔地看着女人,余光见沈盈盈过来时,眼中闪过一丝不耐。
男人那点情绪一闪而过,消失得飞快,连女人都没发现,但沈盈盈发现了,于是躲在女人身后不愿叫人。
女人转过身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常执着要她叫那男人,水润的杏眼几乎要急出泪花。
“没关系的,秀玲。”军装男人安慰着说,“是我的错,以后日子还长,我会补偿你和晓晓的。”
女人抿着唇,微微蹙眉,眼角泛湿,男人看得心疼,大手轻轻搭着女人的肩膀,仔细地哄了一番。
沈盈盈比他们矮了一大截,抬头看着他们,心中涌起一股委屈和不安,甚至还有些生气。
不一会儿后,女人蹲下身抱了抱她,温柔地说:“晓晓,妈妈要出去一趟,很快回来,你在家乖乖待着。”
沈盈盈点了点头,那两人便走了出去。
她回到床上,继续看小人书。
白天到晚上,晚上到白天,日夜交替,女人却始终没有回来。
……
喔——喔——喔——
沈盈盈在鸡鸣声中睁开眼,窗外却还没天亮。
她在黑暗中发了会儿呆,知道刚才的梦是原身残留的记忆。
这可怜的小朋友,看起来像是被弃养了。
衣箱毕竟不是床,沈盈盈躺得不怎么舒服,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等到天终于冒出一点光亮,她听到外面渐渐有了人声,那是农村社员准备出工了。
沈盈盈也爬了起来,斗志满满,准备按昨晚计划好的来。
主角有主角光环,运气值都是点满的。而反派就不一样了,各种倒霉,每天都在黑化的路上。
按照原剧情,昨晚陆斌大佬的惊艳出场后,向读者展示了“连小孩的东西都毫无心理障碍地抢”的冷漠。紧接着,今天中午将会发生一件事。
这件事,会让他拉一大把仇恨值,彻底成了村中扫把星,从此村中但凡发生点什么坏事,村民都赖到他头上。
今天中午,将是陆斌大佬的人生黑暗转折点。而沈盈盈要做的,就是以高光之姿,拯救大佬于水火中。
但是,现在时间还早,她得先准备准备。
光线从天井和窗户透了进来,屋中亮了不少,她先是里外打扫了一番,然后翻开箱子,将那些日用品一一拿出来。
她收拾到一半,箱底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伸手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块手表,表盘上几个歪歪扭扭的“OMEGA”,而且还带了星期日历。
欧米茄!沈盈盈震惊了。
在这年代里,手表可不是什么普通东西,欧米茄更是手表中的高档货。
沈盈盈看了看四周这破房子,又看了看手中的男款表,又想起梦中那漂亮妈的打扮,觉得这事儿实在是有点魔幻了。
敢情那漂亮妈还真是有钱人?
梦中的军装男看起来就不像亲生的,那原身的爸爸去哪儿了?
手表在这儿,是不是代表……去世了?
沈盈盈心情有些复杂,原身的故事线并不在原著文字中,应该是这个世界根据原著自行补充的。
她从衣箱中拿出一件衣服,层层叠叠地裹着手表,塞进痰盂里,然后把痰盂放到床底最里面。
从前电视剧里面就是这么演的,她还嘲笑过,现在才发现,实在是除了床底,没其他地方可藏了。
到此时她才发现,就连这痰盂也不一般,因为它是成对的,跟角落的那双面盆、箱中的两只杯子一样,都是搪瓷质地,上面都描着芙蓉鸳鸯图,显然是一整套买下来的。
这玩意儿她知道,图案是国画家为某大搪瓷厂设计的,要凭结婚证明才能购买,一套一百多块,她真正的父母当年结婚也搞了一套,一直到现在都还在祖屋里。
沈盈盈边整理边看,花了不少时间,然后拿着面盆和毛巾,打了些水,还把镜子、梳子都拿了出来,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
原身继承了漂亮妈的颜值,皮肤白皙,长眉杏眼,睫毛卷翘,配着那粉嫩的唇瓣,连沈盈盈都忍不住想揉自己一把。
她用湿毛巾把脸擦干净,拆下发圈,用梳子重新把头发梳顺,二八分斜刘海,扎成双麻花马尾。
她闻了闻身上,幸好没什么味道。她又做了套广播体操,动了动手脚,试了试这身体的力气大小。
做完这一切后,外面太阳高照。
沈盈盈捡了根树枝,插在地上,根据影子判断时间。她估摸着差不多快十二点了,就径直往村头的方向去,找个不显眼的地方猫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开始有出工的社员回来,三五成群有说有笑。
“大强今天没出工,就为了准备这顿满月酒。”
“那肯定的嘛!前面四胎都是女儿,可算来了个慈姑丁,肯定得贺啊!”
“走走走,去大强家吃酒!”
……
今天村中有人儿子满月,但这年头并不能大摆筵席,也就简简单单请熟人们喝点小酒,吃几个没多少肉的菜。
沈盈盈等了老半天,终于看到陆斌扛着锄头,远远地落在其他社员后面,慢慢地走了过来。
她眼神一亮,等他从面前经过时,马上窜了出来。
陆斌几乎同时回过头,戒备地看了过来,见是她的时候,微微一愣,随后拧着眉头瞪着她。
按理说,桃花眼是天生的风流多情,也不知道陆斌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硬是把这眉眼瞪出几分凶狠,加上眉骨那道伤疤,还有肩上的锄头,居然有了那么点亡命之徒的味道。
沈盈盈朝他挥了挥手,脆生生地喊了一声“大哥好”。
陆斌自然是记得她的。
可眼前这小孩儿皮肤白皙,一对杏眼全是笑意,眸中星星点点,比太阳还耀眼,梳着整齐的头发,跟昨晚那差点咽了气的小鬼完全不一样,像个瓷娃娃。
陆斌眉头拧得更厉害了,粗声粗气地问:“你跟着我做什么?”
第3章 金手指 都闪开!我行让我上!
作为原著角色,陆斌有一大票读者迷妹,她们为他总结了两个属性——
穿上西装人模狗样,脱了西装能一打九干翻全场。
他不是天生会打架,以后那身让地头蛇都惊艳的狠劲,都是在陆家村挨揍与揍人时,一点点累积的。
沈盈盈刚窜到他身后,他马上就察觉了,因为他从前被其他人偷跟过,还挨了打,因此他对后背特别敏感,就连现在出工收工,都是走在最后面。
陆斌很凶,一副吃小孩的表情,沈盈盈却仿佛没看到似的,把手背在身后,笑眯眯地看着他,慢吞吞地说:“大哥,村里就这一条路呀。”
身为企划狗,沈盈盈经常要跟各种人扯皮,对上对下,对外对内,跟老企划狗学了不少社交技巧。
虽说穿书了年代不一样,但人还是人,心理都有共同点。
比如发生争吵的时候,对方说得越快越急,你就要放缓语速,放平语调,避开刺激对方的字眼,将对方的情绪带下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沟通。
陆斌问她为什么跟着他,她不说“我没有跟着你”,因为这是直接反驳他,而人通常都不喜欢被反驳的。
陆斌是聪明的,村里就只有一条路,不需要沈盈盈明说后半句:大家都走,她一个弱小无助又可怜的小姑娘,为什么就不能走呢?
他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小丫头,她比他矮了一个头,跟他说话还得仰着头。村里没有小孩敢一个人跑到他跟前,就算是差不多年纪的来挑衅,至少都是三人成团。
陆斌怀疑,这小丫头是发烧时把脑子烧坏了。
他哼了一声,不再理沈盈盈,转身继续往村里走。他听着后面小皮鞋轻快的哒哒声,加快了步伐。
光明正大地跟着他的沈盈盈:???
她人小腿短,陆斌轻松地将距离越拉越大,甚至超过了前面收工回来的社员,其他社员一见是他,纷纷都避开了。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小反派消失在拐弯处,使出了吃奶的力追去。
今天村中有喜事,是陆国强家新添的儿子满月了。他家前四胎都是女儿,这回婆娘终于争气生了个带把的,他家总算是有后。
为了庆祝,陆国强特意请了假,准备这顿满月酒,请了一些老熟人。
此时正是午饭时候,陆国强家中已经非常热闹了。房前空地摆了整整三桌,陆国强和女儿们忙前忙后招呼客人。
虽然酒是兑了水的,菜也没什么油水肉味,但大家图的是个喜庆。大人们在饭桌上举着海碗,小孩们则是贪玩,有的饭还没吃完,就已经开始到处钻来钻去,嬉笑打闹。
陆斌家在村尾,要回去,怎么都绕不过陆国强家的,但幸好陆国强房前空地大,席桌没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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