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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娇妻古代来 (竹内亭光)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掌那托起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支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夏田把这张纸笺递给林宝珠,真诚地祝愿她,也默默地祝愿自己。
  ***
  上次下雪是因为天气温度骤降,村里人都在抢收作物。冬天已经越来越近了。
  最近,天气回温了,大队里开始组织去鱼塘里放水捉鱼,然后每家按照人头分配。
  这是吃菜叶子长大的草鱼,此时秋凉膏肥,活蹦乱跳,每家都分得几头回去过年吃。
  林家人多,分得鱼也很多。最最重要的是上个星期林二嫂子刚刚平安生下一个小宝宝,林爸林妈都高兴坏了。林二哥和林二嫂心情也好,成天乐呵呵的。正好这几天队里也按照公分分粮食,粮满肉足,还正逢喜事。
  林妈让林宝珠回家吃小侄子的十天酒,还要林宝珠回来住一天。
  林宝珠和周妈说了一声,周妈没说什么。
  周妈自从上次之后,安分了许多,她虽然心眼自私,但是她并不是一个不要脸皮的人,她不敢明目张胆的坏,她也要维护一下自己的脸面。
  林二哥这是头一胎当爸爸,他最近几天心情好,看到妹子回家吃饭,心情更好。他当天挑水砍柴又去田里挖了好几簸箕的花生,挖完花生又去巡逻似的搬了好几箱萝卜进窖子。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看上去神采奕奕的。
  家里没什么吃的,林妈先煮了些盐水花生盛在碗里给林宝珠吃。
  林宝珠一边剥花生吃,一边和林二嫂子聊天。她还在坐月子,穿得暖暖的,围在炭火旁边。因为她生了孩子,所以林妈特地给她屋里用炭盆子,不用和一大家子挤柴火。
  她襁褓里的小娃娃眯着眼睛,露出粉嫩嫩的小脸。这是个小男孩,但是不怕生人,他睁不开眼睛,但是感受到有人盯着他看,他皱着脸嘟着嘴,兴奋地动来动去。
  林宝珠好奇地看着他,他似乎也很高兴,一直在林二嫂子怀里挪动自己的身体。
  可能是因为小婴儿的喜悦感染了林宝珠,她也看着他笑起来。
  她在村里遇到的小孩都很乖,比如懂事的枣生,乖巧的冬生,以及可爱的夏田的小女儿。再加上林二嫂子怀孕的时候,经常和她待在一起,所以她还挺喜欢这个对她尤为亲近的娃娃。
  “这娃娃看上去真讨人喜欢。”林宝珠摸了摸他的小被子,上面还有甜甜的奶香味,她发自真心地说。
  林二嫂子也高兴,看到平常对什么都很挑剔的小姑子也看着自己的孩子露出笑容,漂亮的人笑起来尤其好看,她也笑了:“是挺乖,都不太闹人。况且还是个男孩子,喜庆。”
  这时候,林妈从厨房里面洗碗出来,她扭头对林宝珠说:“幺妹,你也早点生个小外孙给我。”
  林宝珠听了她们一说,暗暗想,为什么非得是个小男孩呢,她就喜欢小姑娘。要是生了个像周志平那样的小男孩,像只狗儿似的揽住她撒娇,想起来就有点恶寒,她可不要!
  她不理她们两,林二嫂子确是来劲了似的问她:“你和妹夫过得怎么样?”
  她放下睡熟的小娃娃在床上,好奇地说:“妹夫看上去就应该力气很大吧?又是当兵的,你这么个娇美柔弱的姑娘,他会不会怜惜你?”
  林宝珠没想到她居然如此八卦,还问得那么详细,他们俩根本啥也没发生,这可让人怎么说。
  娇小姐不想回答,她脸红了红,咬唇一边站起来一边竖着耳朵:“我听到妈在喊我,我先出去了。”
  林妈和林大媳妇在处理带回家的鱼。今天吃一条最大的,剩下的几条拿来做腊鱼。
  厨房已经很拥挤了,林妈和林大媳妇忙得团团转。林宝珠想去帮忙,林妈赶她走:“你快走,这儿那用得上你,我房里好像还有你大姨带来的米糕,找到了你去和你二嫂聊天去。”
  和二嫂子聊天,二嫂子又要问她她和周志平的生活过得怎么样,周志平身体强不强壮、他们两个什么时候生娃娃。她才不进去了呢。
  想起这些问题,林宝珠摆弄着自己衣服上的纽扣。虽然并没有仔细看,但她确实记得周志平换衣服时挺翘的、精悍结实的屁股。他躺在床上时,那种强烈的存在感,以及被衾里霸道的男子气味。想起他压在他身上,那硬邦邦抵着她的部位,她的脸像是被火烧了似的,赶紧摇了摇头,把周志平这个人驱逐出脑外。
  因为周志平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也是这次,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是个有丈夫的女人。想到春节他就要回来了,又要和她分那张她现在已经睡习惯的床,更甚至,要压着她的身体拱着脑袋去寻她的嘴、以及伸手臂钻进她的衣襟里。这个不要脸的色鬼,她宁愿他可以不要回来了!
  枣生在院子里玩沙子,他看着小姑姑拍手笑,露出两颗门牙:“小姑姑,你的脸好像个猴子屁股。”
  林宝珠恼羞成怒,她板起脸斥道:“你个小毛孩子,敢笑话你姑姑,等下找你爹爹打你一顿。”
  那一头林妈向院子里喊道:“开饭了——”
  今天吃酸菜炖鱼烧玉米饼子,是林妈的拿手好菜。
  林宝珠吃惯了扬州菜,起初并不习惯这样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吃北方的菜居然慢慢地也习惯了。
  林妈给她夹了一筷又嫩又香的鱼肉,示意她赶紧吃。
  她咬了一口玉米饼子,粗粮硌口,但是现在她已经能够咽下去了,甚至还吃到了玉米清甜的香味。
  她暗暗地得意想,她算是个适应能力强的人。要是换成别的大家闺秀来到这,不得先寻把白绫上吊去。
  又睡回这张架子床,林宝珠感慨万千。
  她其实已经开始在这边过得挺好的了,有依然爱她的娘家人,对她算不上特别坏的婆家,和一个虽然不满意但是会护短保护她的夫君,而且,她已经决心要一路走上学习读书的道路,像个古时候的秀才,读书上学,考个类似于国学的大学,去自己养活自己。
  她必须要坚强地活着,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
  她低低地念了一遍那首诗。虽然她从小到大多学的是古诗,讲究押韵、平平仄仄。但是这首诗读起来却另有一番风味。其中,令人热血澎湃,并不亚于“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
  第二天,林宝珠回到周家,远远就看到村里的邮寄员向她挥手。自从上次这个漂亮的小媳妇领了一次信,他就认识了她,又正好是同村。
  他有辆邮局里公用的自行车,他从自行车后座中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包裹,递给她。
  林宝珠回家一拆,里面装着几本用过但是并不破旧的小升初英语习题册,里面还有一个用泡沫胶裹得非常细致的磁带。
  还有一封信。


第18章 嫉妒 在心里给林宝珠狠狠地记了一大笔……
  林宝珠拆开信看了看。
  周志平用的信纸是部队里的信纸,他的字依然很不好看,笨拙的字体,仿佛小学生一样。
  他解释道:“我爹为了照顾我,受了不少苦。如今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我们作为子女,最好能够尽量和解家里的矛盾。这对我的工作和家里的名声,都会有影响。”
  他写道:“周姨不是我们的亲娘,而你是我的媳妇,只需要听我的,不必伺候她。如果你实在是感到憋屈,就去你娘家住几天,我爹也不会说什么。”
  他又加了一句:“上次给你的书已经寄给你了。”
  他的信写的实在是蹩拙,许多不会写的字用铅笔擦了好几个痕迹,删删改改,不会写的还用了拼音。有些地方可能快被擦破了,在烛光下有些透光,整张纸也并不是很干净,看上去颇有些脏兮兮的。
  林宝珠看着他涂涂改改的信,忍不住笑。她想起周志平咬着铅笔头,翻着字典,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他那张脸要是做出这样的动作,肯定傻得狗似的。
  他直白地在信上写道:“上次你写的字太难认,我拿去给人看了。我其实已经和爸妈说过让他们不要为难你,上次的事情我知道了,你骂我的事情我只能勉强原谅你。你要记得我是你的男人,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够仗着你比我有文化骂我。我一个男人在外面还要脸面,不过我已经努力在使用字典,但是你下次写信不要再用很难理解的话语,不然看你的信也要花我很大功夫。”
  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放春节假,会回来过年。
  最后,他写道:“我最近训练非常忙,没空再给你回信,别给我写了。”
  他写的信内容并不多,整张信纸透露出一种艰难和凌乱的感觉。
  林宝珠把他的信收进柜子里,明天周家要上镇上赶集,新的一年该做新衣服了,要去集市上买些布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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