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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美人在七零 (林阿律)


  他们叫她‘囡囡’,这令林嫣的眼角不禁湿润,因为她在现实世界里的父母,也叫她‘囡囡’。
  囡囡的意思等同于宝贝,许多上海人都会称呼为自己的女儿为‘囡囡’,以示宝贝之意。
  可是她的亲生父母在她成年礼的那一天出车祸去世了,后来爷爷也没了,只剩下她一个人……
  放心放心,这件事情没这么简单,起点年代文霸总小陆不会白白让林嫣受这么大的委屈的,他还有后招呢!


第42章 42
  信中为了不让林嫣担心, 还写了不少他们在农场的趣事,说农场的条件虽说艰苦,但是这里的人很敬重知识分子, 林爸爸还去农场的小学当了教师。这份牛肉干, 就是一个学生的家长送给他们的。
  上次林嫣寄的红菇酱他们收到了,味道非常不错, 问她是在谁那里学来的手艺,囡囡竟然都会做这些了, 当真是长大了。
  最后, 让林嫣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 照顾好自己, 有什么事可以找哥哥帮忙。长兄如父,父母远了, 哥哥一定会帮她的。
  不知道怎么的,或许是林嫣穿书久了,真的将自己当成了书中的林嫣。她看信的时候, 眼泪就没止住过。
  ……………………
  天气渐渐热起来,山上的五月泡也大范围的熟了。
  上回陆玉春送过来的五月泡看着多, 实际上做成了酱之后, 也就只有一小罐。是林嫣用野生蜂蜜做的, 她吃起来觉得味道还不错, 就没想着拿去卖, 直接留下来自己吃了。
  这次苏小满是狗蛋两个人, 也不知道跑了多少个山头, 两人一人拿着个竹篓子,摘了满满两个竹篓子,全都送到了林嫣面前。
  除了五月泡之外, 还有不少的野枇杷。
  野枇杷可比五月泡难弄,现在正是五月泡成熟的季节,多在山上跑跑,还是能找到不少五月泡的。但是野枇杷嘛,长在地上,得趴在地上仔仔细细的找,还真不容易。
  林嫣看着面前两个衣服和头发都被汗湿了的小孩子,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你们两个怎么摘到这么多的五月泡啊?这么热的天还往山上跑,也不怕有蛇。以后可千万别再去了,听到没有?”
  林嫣知道,苏小满和狗蛋都是好孩子,自从上回看电影的时候,她护了狗蛋之后,狗蛋就认下了她这个情,时不时的就跟苏小满一起,给她送点山上的东西。
  但现在山上蛇虫鼠蚁太多了,两个孩子漫山遍野的跑实在是太危险了,林嫣不太赞成。
  苏小满看看狗蛋没说话,狗蛋说:“我们遇到蛇了,不过我把蛇抓了,我把它拿回来了,打算下次赶集的时候卖掉。”
  林嫣朝他的裤腰处一看,果然发现他用来绑裤腰的绳子上还挂了个布口袋,之前她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现在明白了。
  果然是有能力保护苏小满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能抓蛇。
  见狗蛋还有打开口袋让她观摩一下的意思,赶紧摇摇头推却道:“不用了狗蛋,我怕蛇,你别给我看。”
  又道:“你们先坐会儿休息一下,我给你们倒点水喝。”
  苏小满和狗蛋接过水瓢喝起来,喝了第一口就愣住了,互看一眼又看看林嫣,都很奇怪这水怎么那么好喝,比加了白糖的水还要好喝。
  林嫣笑笑,说道:“里面加了我做的果酱,你们快喝吧,要是喜欢的话,等我把你们送来的这些五月泡做成果酱了,到时候也给你们送一些。”
  两个孩子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她,显然很是期待。
  第二天就是赶集的日子,这算是林嫣下乡插队之后,第一次遇上赶集。林嫣打定主意要去集市上转一转,感受一下氛围。
  在此之前,她做了一些野枇杷酱和五月泡酱,还有上回的醉蟹也可以吃了,给大家留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则是装起来打算卖掉。
  红菇酱是个好东西,这次去后山虽说差点被熊瞎子给吃了,但也的确收获颇丰,这次的量足足做出来四瓶红菇酱还有余。
  而且这次的红菇品相最好,一个个的又嫩又饱满,做出来的红菇酱,比上回的口味还要鲜美。
  林嫣给自己留下一瓶,一瓶还是打算寄给远在农场的父母,另一瓶则卖掉。
  赶集这天,一大早收拾了一下要拿去卖的和寄给父母的东西,还真不少。
  光是五月泡酱就有七八瓶,再加上两瓶野枇杷酱,腌笋,红菇酱,用个小包袱给包起来了,许爱珍帮她一起拿着。
  周爱梅看到她和许爱珍拿着这么多东西,惊讶道:“小嫣,你有这么多东西要寄给伯父伯母啊。他们有你这样的女儿可真好,不像我们,都下乡这么久了,还没往家里寄过什么东西。”
  现在买卖还不合法,林嫣不打算告诉她们实话。
  只是笑着点点头,说道:“情况不一样嘛。”
  今天去赶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在临县这边,是一个月赶一次大集。小集也有,一般就是每个星期的最后一天,不过小集上的东西少,一般大家都爱去赶大集。
  大集上什么都有,听说还能看皮影戏呢。
  但也正因为如此,赶大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哪怕他们早早的就起了床到村口等牛车了,可是牛车还是人满为患。
  连着错失两趟牛车,就在大家以为今天恐怕得走着去县城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拖拉机突突突突突突的声音。
  扭头看过去,只见大队上的那辆拖拉机开了过来,坐在驾驶座上的人正是陆晋河。
  林胜华坐在陆晋河旁边,朝着他们招招手,吆喝道:“我们得去一趟城里,正好能稍上你们,大家快上车。”
  几个知青们听到这话,原本消极的心情一下就雀跃了起来,欢天喜地地爬上了拖拉机。而提前上了牛车的人,纷纷感到可惜,要是他们再晚一点上车就好了,他们也能坐拖拉机了。
  毕竟拖拉机开的比牛车又快又稳当不说,还没有牛车上臭烘烘的味道,干干净净的,别提多舒服了。
  眼看着拖拉机后来居上,把他们牛车甩在了身后,众人的心中忍不住叹气。
  而知青们就高兴了,坐在拖拉机上叽叽喳喳的,说他们的运气可真好,没赶上牛车反而能坐上拖拉机。
  林胜华笑笑不说话,又看了正专心致志开车的陆晋河,只有他心里头明白,明明今天大队上是放假的,是他晋河哥见林嫣没赶上牛车,所以非要拉着他进县城再拉一趟货。
  不过,林胜华回头看了坐在林嫣旁边,不停说着等会儿要去集上好好玩一玩的许爱珍。
  笑了笑,他也蛮支持晋河哥这个决定的。
  林嫣坐在拖拉机的最内侧,感受着徐徐微风从手中穿过。
  她的这个位置离陆晋河很近很近,甚至都能看到他脖子后面的细小绒毛。再往后面一寸,有一道擦伤,林嫣微微拧眉,猜测这可能是上回在山上时,陆晋河为了救她时才弄到的。
  已经过去两三天了,伤口已经接了小小的血痂。
  林嫣心中有些过意不去,她当时只注意到了陆晋河手部虎口处的伤口,却没注意到他还有别的伤口。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林嫣看着陆晋河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脖颈上,那一抹殷红色,伸出手碰触了一下。
  动作轻柔,触感软糯。
  这突如其来的碰触,令陆晋河的身子为之一怔,他的身子微微僵住,握着方向盘的手却更加紧实了。
  这软糯的触感过于熟悉,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
  陆晋河的喉间滚动,咽下一口唾沫。然后微微侧头,朝林嫣看了一眼。
  林嫣对上陆晋河的目光,这才惊觉自己刚刚都做了些什么。她竟然在拖拉机上坐满了人的情况下,主动去摸了陆晋河脖子上的伤口?
  她有些心虚的收回目光,又回头看了一眼大家。
  还好大家刚刚都在听黄志勇说去年赶集的事情,没有注意到她这边的动静。林嫣松了口气的同时,注意到陆晋河的耳后根的颜色,慢慢的变得红了一些。
  她别开脸,忍不住抿唇笑了一下。
  “赶大集是热闹,人也特别多。不过人一多啊,那就什么人都有了。去年的时候,我跟队长他们去赶大集,就遇上个小偷,好家伙,那么瘦的小身板,还敢来偷我的东西,最后被我打了一顿,把他收拾的哭爹喊娘,保证下次再也不敢了。”黄志勇说得十分起劲,活生生像是茶楼里说书的。
  大家听得聚精会神。
  又听陈学文笑着说道:“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五岁。黄志勇一开始把他打了一顿,后来听人说家里爸妈都死了,就剩他和一个妹妹。村子里穷,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他背着他妹妹走了十几公里的路,才走到了县城,就想在这儿讨个出路。妹妹饿得受不了,他这才想到偷钱去给妹妹买吃的。”
  “志勇听到这话心就软了,让那孩子带着我们去看了他妹妹,发现是真事,志勇二话不说就把钱都给那俩孩子了,我们几个还凑了点钱,带那兄妹俩去国营饭店吃了顿好的。”
  原本是想好好说一说自己的英勇事迹,却被陈学文掀了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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