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二申泫雅,某跨国公司社长的独女,一出生就衔着金汤匙;拥有过人的美貌身材,曾被评为韩国男人们十大最想约会的女人之一;头脑出色,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毕业回国仅半年就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手下成功的大小case无数……
这样的设定,注定不会是三流小说里的那种胸大无脑的恶毒女配,反之,精明强干善于算计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要不是女主自带光环,好几次都要被她玩死了。
显赫家世+过人美貌+出色头脑=天之骄女。世美实在搞不懂男主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放着这么优秀的人不选,反而要去选择那么平凡的女主,难道真的是傻白甜人人爱么?
咳咳,扯远了,回归正题。
这个角色演好了必然出彩,说实话,世美还真没什么把握可以完全驾驭得了,但就这样白白放弃,她又有些不甘心。
“世美。”
“嗯?”世美应声抬头。
“咔嚓”一声,小j笑容灿烂地收回手机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车子停了都不知道。”
“想这个角色啊。”她随口说着,开门下车道:“你先回去吧,明天来接我就行,有事打电话。”
“遵命。”小j玩笑地答应。
看着他调转车头,世美沉吟一会儿,果断向街角的书店走去。
借了两本有关法律的书,她自有自己的考量,女二既然是律政佳人,举手投足之间必定会收到工作中的影响,学过法律的人都比较理智机敏,哥哥刘硕就是例子,只可惜他的理想是做个检察官,不是律政精英。
距离试镜还有一天时间,俗话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世美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起书来。
韩善英上楼来叫世美吃饭的时候,不禁揶揄她道:“哎呀,我们世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学了?”
世美合上书本,回头笑道:“人家一直这么好学好嘛。”
“好了别贫嘴了,下楼吃饭。”韩善英摸了摸自家闺女的头。
自从世美出名后,韩善英在朋友圈里也开始扬眉吐气了,尤其是在杨美妍面前,再也不用只听她炫耀千颂伊又拍了那部戏,又接了什么广告了。自家丫头争气,她的心情舒畅,气色也越来越好,最近还报了个瑜伽班,没事就在家里练瑜伽。
“诶?哥哥呢?不回来吃饭么?”世美疑惑地看着桌上的两副碗筷。
“他今天说是和同学聚餐去了,打电话告诉我们不回来吃饭了。”韩善英盛了一碗饭放在世美面前,叮嘱道:“多吃点,不许减肥。”
“我没有减肥啊。”世美拿起筷子吃饭。
“没有就好,我昨天在新闻上看到那个女明星为了减肥不吃饭,现在得了厌食症吃不下东西,瘦的特别吓人。”
“哦。是么。”世美没什么兴趣,满脑子都是明天的试镜,心不在焉地应着。
“对了,我早上看到那个新闻说你有男朋友,是真的么?”韩善英放下筷子,严肃地盯着她。
没想到韩善英会问到这个,世美一愣,转念一想这绯闻闹得沸沸扬扬,她看不到才奇怪呢。看她这么严肃,连忙否认:“啊,那个都是记者为了博版面乱写的,我哪来的男朋友,那天是我和颂伊出去玩,照片上的只是普通朋友罢了。”
“我说的嘛,我们世美这么乖,交男朋友肯定会告诉妈妈的。”韩善英重新拿起筷子吃饭,又郑重地道:“就算是普通朋友也要保持距离,不能做太亲密的动作啊,你可是公众人物,一不小心就会传绯闻的,知不知道?”
世美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于是满口答应,又不禁想起叫兽。
普通朋友……吗?话说她和叫兽算朋友吗?他帮过她,她还亲过他,可两人实际上并不熟悉,呀,这关系感觉还真是诡异。
☆、第24章 二十四暴打
世美紧张了一天,试镜却出乎意料的顺利,两个镜头,导演已经当场决定用她了,连回家等消息的时间都省了。
这感觉……好像走了后门。
她怀着怪异的心情在周围搜寻了一圈,看看有没有机会碰到权赫,问一问他为什么要推荐自己,弄不明白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可惜她并没找到权赫。
看来只能剧组见了,毕竟他是这部剧的男主。至于私下里约他出来,他们根本不熟,这种事太不靠谱,不要给别人留下攀高枝的印象,还是算了吧。
试镜完了,世美去找千颂伊,两人约好了今天一起去逛街。各自忙着拍戏,差不多有两个多星期没见了。
夏末的余热还是有些威力的,阳光热辣辣地烘烤着大地,世美拂了拂碎花裙摆压出的褶皱,将遮阳帽的帽檐压得更低。
女人对购物有种天生的狂热,千颂伊也不例外,一路上嘴角始终上扬:“我们去明洞吧,那里有一家店的饰品特别精致……”
首尔明洞,长约1.5公里,街道两旁布满了百货公司、商场、餐厅、酒店、戏院。另外还有一批超现代大型购物广场和商场、观光酒店、金融机构。很多公司大商场的总部设在此地,形成了一个大型购物休闲娱乐区。
世美环顾两旁商店遍布,人流如织川流不息,不得不感叹一句:“这里果然是购物天堂。”
“那当然。”千颂伊戴上墨镜口罩,拉着她融入人群:“我记得那家店就在附近来着。”
世美平常跑通告太忙,根本没时间逛街,虽然穿越大半年了,这明洞还是第一次来。周围不同肤色的外国人几乎占了一半,各种腔调叽里呱啦的外语交流十分热闹。
有多久没像这样在人群里肆无忌惮的穿梭了?自从踏入娱乐圈开始,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前有狗仔围追堵截,后有不明群众的指指点点,似乎只要和明星二字联系上,就意味着与平静生活无缘了。
好不容易出来逛一次,两个人仿佛出笼的小鸟,逛了n+1个店,手里提着大袋小袋的战利品,心里别提多美了。期间也遇到过认出的米分丝,但都被两人机灵地甩掉了。
“走了这么久,我有点饿了,不如我们去吃点饭吧。”世美提议。
千颂伊立刻两眼放光地道:“我想吃炸鸡!”
说来也巧,她刚刚说完,一抬头就看到对面有一家炸鸡店,两个人默契地一笑,不约而同地跑过去。
刚迈进店里,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世美不争气地咽下口水,跟着千颂伊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大婶,两份炸鸡,两罐啤酒。”千颂伊高声道。
“干嘛要喝啤酒?你明天还要去片场。”世美低下头,尽量减少存在感。
千颂伊满不在乎地道:“哎呀没关系啦,就喝一点点,待会儿让司机来接就好了嘛。”
世美不赞同地皱眉,这丫头是忘了自己上次喝醉在炸鸡店的事了吗?要不是为了找她,世美也不会大半夜被人跟踪,当然,也不会认识都敏俊了。
等等,怎么又想起他了?最近叫兽的出镜率是不是太高了?
“诶?那不是李辉京那小子吗?”千颂伊的一句话把世美的思绪打断,她偏头向外看去。
果然是李辉京,穿着格子衫,双手插兜走在前面,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一个女孩子。世美傻傻地发问:“他怎么也在这里?那女孩子是谁啊?”
没人回答她,千颂伊呼的起身出门。世美猛然意识到事情要糟糕,想也不想地跟着跑出去:“颂伊,你干嘛去?等等我……”
千颂伊不答话,径直冲到李辉京面前站定,双眼直直瞪着他。李辉京和女孩都是一愣,那女孩扯了扯李辉京的袖子,微笑道:“这是你的朋友吗?”
“她……”李辉京刚开口,千颂伊抬手就狠狠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md,你又打我后脑勺!”李辉京捂着脑袋跳脚。
当然,回答他的是更加大力的暴打,那女孩被吓坏了,转身就跑了。
“颂伊,不要打了……”世美连忙拉住千颂伊,死拖硬拽地把她带到偏僻的角落里,李辉京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颂伊你疯了吗?”世美罕见地声色俱厉:“这是大街上,要不是我刚刚反应快,明天你就要上头条了知不知道?记者们会写‘当红女星街头暴打路人’这种标题!”
千颂伊双手横胸,偏头看向别处,倔强地不说话。
李辉京揉了两下后脑勺,慢腾腾地挪到千颂伊跟前,欲言又止。
显然现在这两人需要独处的机会,世美叹口气,拍了拍李辉京地肩膀,语重心长地道:“我也不知道你们俩之间发生了什么,但看你们的样子需要好好谈一谈,我就把她交给你了,把她安全送回去。”
李辉京无声地点点头。
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还是这么让人操心,世美烦躁地推了下墨镜,转身离开。
走了两步,她才突然想起东西还在炸鸡店里,只好原路返回,再次来到炸鸡店。
那大婶十分热情:“呀,小姐,刚才怎么走了?炸鸡都做好了。”
“不好意思,刚刚有点事情,我打包带走吧,麻烦了。”世美说完走到原来的位子上,东西都还在,她掏出手机给薇薇安打电话:“我在明洞,珍淑炸鸡店里,过来接我吧。”
二十钟后,薇薇安开车到了,帮世美把东西都搬到车里,笑着道:“怎么这么快就逛完了?我还以为你们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一定会到晚上才回去呢。对了,千颂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