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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捕获一只名侦探 (布拉德之血)


男孩们打下手洗厨具不亦乐乎。
他们喜欢在哈德森太太这里打临工,虽然每次活并不少,但哈德森太太并不吝啬,除了工钱,她做什么食物都愿意让男孩们吃一点儿,有时候还会让他们带走。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歧视他们,她记得每个人的名字,从不用鄙视的眼光看他们。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做的食物实在是太太太太……好吃了~~~
今天哈德森太太做了非常多的食物,即使每样只吃了一点儿,两个男孩也饱了。临走时除了工钱,他们还得到一个苹果一个面包和两个甜甜圈,这让他们可以带回去给同伴,或是做为明天的早餐。

  ☆、第十章

第十章
看着干干净净的厨房,詹妮坐在椅子上休息。虽然每次都给来打工的男孩们一些食物,但这花费不了什么,反而男孩们做事都非常卖力,每次走的时候都主动帮她把厨房打扫干净,这省了她不少事。
詹妮一边喝茶一边想着明天再去买两个老南瓜,南瓜可是好东西,又耐放又能做不少种吃的。还有米,今天詹妮在市场上竟然看到几个中国人在卖米,她决定明天去买一些回来,也许还有米米分呢。
想到这里,詹妮不由想到那几个中国人。他们都穿着短衫,留着辫子,与她记忆中上官珍珠见到的中国人打扮完全不一样,口音也不同,所以一开始她都没有认出那是中国人,后来还是看到他们卖的东西,她才知道他们是中国人。
“好香啊。我老远就闻到香味了。”约翰回来了。为了散味,詹妮将窗户和后门都打开了,所以味道飘了很远。
“你不是去买笔记本了吗?去得可真久啊,都天黑了。”詹妮起身关上窗户和门,太阳下山后还挺冷的。
“我遇到一个朋友,所以去喝了一杯。”约翰搓搓手坐下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吗?闻到这么香让我的肚子都叫唤个不停了,哈德森太太,请务必满足我的请求,自从上次吃过你做的大餐后,我一直念念不忘。”
约翰的恭维让詹妮有些开心,不过她故意说:“那我还真是抱歉,自从你住进来后都没有好好做饭,让你白白出了几镑伙食钱。”
“哦,不不,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约翰连忙解释,“我只是想说……呃……恩……”
“好了,不用解释了,我确实不对,不应该太忽视大家的三餐了。以后我会注意这点的。”
“那可真是太好了,呃……今晚吃什么?我可真饿了。”
今天夏洛克很晚才回来,一推开门,原本兴奋的心情立刻晴转多云。
为什么我难得晚回来了一次你们就吃大餐,而且都没有等我?不高兴!
“福尔摩斯先生,你回来了,快坐下吧,哈德森太太今天做的晚餐非常丰盛。”约翰擦擦嘴,招呼夏洛克坐到他旁边。
詹妮起身给夏洛克拿了一套餐具,又用碗装了一碗汤放在他手边。“玉米排骨汤,希望你能喝得惯。”
“我觉得非常美味。”约翰适时的表达自己的赞美。
“谢谢。”詹妮对着约翰微微一笑,然后又问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先来一个鸡肉馅饼,还是土豆泥?还有肉丸和油炸食品,你想先吃哪个?”
“是前七天干面包的补偿吗?”夏洛克把餐巾铺在腿上问,“请给我来个馅饼”。
“福尔摩斯……”约翰小声叫道,这样说话真是太失礼了。
“我说的不对吗?”夏洛克任性的说。然后……詹妮舀了一勺土豆泥扔进他的盘子里,夏洛克愣了一秒钟,默默的将手里的刀叉换成勺子。
“其实不光是干面包,还有全部果酱和肉酱,黄油火腿和香肠。”詹妮一边说一边用小盘子装了一个馅饼放在夏洛克手边。“我保证,即使我再闭关,也会准备好足够的食物。啊,华生医生,试试肉丸,和辣椒一起炒的,可能有点辣。”
“好吧,请给我来一点。”华生觉得自己还是能接受的,和以前在部队时印度同事们吃的又酸又甜的咖喱比起来,华生比较喜欢辣椒。
夏洛克抿了抿嘴。
“福尔摩斯先生,你要再来点小排骨吗?”詹妮问夏洛克。
夏洛克清了清嗓子,“好的,谢谢。”他的脸色好多了,转念一想又说了句:“请再给我来点土豆泥。”
詹妮暗地里抽了一下嘴角,“好的。”
围着夏洛克这个麻烦的家伙忙了半天,詹妮才终于坐下来继续吃她的晚餐。
和房客们坐在一起吃饭其实不怎么符合伦敦的主流观念,但詹妮和夏洛克都是不怎么注意这方面的人,而华生也觉得其实大家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不错,所以这个“传统”就一直保存了下来。
“今天的音乐会非常不错,华生,你真不应该错过。”夏洛克起了个话题,“你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远在人类有了说话的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也许这就是咱们所以不可思议地易于受到音乐感染的原故。在咱们心灵的深处,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那些朦胧岁月,还遗留着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说得挺有道理,不过我不记得达尔文在什么文章里写过这个,《进化论》吗?”詹妮奇怪的问,她记得进化论里好像没说这个。
“不,是他之前的一篇文章……华生,怎么回事?你今天跟往常不太一样啊,是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夏洛克将话题转向今天的案子。
“说实在的,是有点……但你知道,我并不是害怕。在迈旺德战役中,我已经见惯了血肉横飞……哦,抱歉,哈德森太太,我不是故意要说这些的。”华生转向詹妮道歉。
詹妮:“没关系,华生医生。”
“神秘和黑暗总是让人感到恐惧,你们看了晚报吗?”夏洛克叉了一块馅饼放进嘴里。
华生:“没有,怎么了?”
夏洛克:“晚报把这个案子叙述得相当详尽。但是却没有提到抬尸时,有一个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是更好。”詹妮:“为什么?”
夏洛克奇怪的看向詹妮。约翰赶紧解释:“我把今天的案子告诉哈德森太太了,她很感兴趣。”
詹妮赞同的说:“是的,华生医生提到你的一些推理,我想你是从犯人的脚印中猜到他的体形特征的吧?”
夏洛克扬眉:“大体来说……确实如此。”
约翰诧异的问詹妮:“哈德森太太,你觉得,呃,你认为这种理论是可行的吗?”
“没想到你这么不信任我,华生。”夏洛克假装难过的说。
“不,我只是……这确实很神奇,不是吗?”华生是个老实而且认真的人。
“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来判断一个人的身高体形还是可能的。”这种技术在未来已经是常识了,所以詹妮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只是她没想到最初提出这种设想的竟然是夏洛克……他确实是个天才。
这下轮到夏洛克和约翰惊讶了。夏洛克示意詹妮继续。
“作为一个,呃,裁缝来说,从我量过的人来看,一个人的骨头大小决定了她,或是他的体量,除非这个人特别的胖,我想脚也是一样。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规律。”詹妮的例子非常具体。
“原来如此。”华生是医生,见过的人,或是尸体比詹妮多得多,经詹妮这么一说,他有些恍然大悟,“好像是这样,体型差不多的人一般手也差不多大。”
“就是这样。”夏洛克定论。
“福尔摩斯先生,我认为你应该把你的理论写下来,你认为呢?”说不定以后会是一本教科书呢,詹妮想。
夏洛克深深的看了詹妮一眼:“我也有这个打算,不过这需要很多时间,而且我现在缺少实例来论证我的理论。”
“啊,对了。”夏洛克拿起他带回来的报纸说,“还是回到刚刚的话题吧,早上分开后,我就去报社登了一则广告,请原谅华生,我是用你的名义登的,我担心有人看到我的名字会联想到什么。”他将报纸递给约翰。
“没关系。”约翰将广告念出来,“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221b华生医生处洽领。”他抬起头,“可如果真的有人来取戒指,我可没有啊。”
“我恰好有一个。”夏洛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戒指,然后递给约翰看,“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他眨眨眼。
约翰转了转戒指,问夏洛克:“你觉得谁会来领这个戒指?”
“当然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咱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党来的。”夏洛克愉快的叉起一个炸青椒,然后发现是青椒后又想把它扔回去。
“福尔摩斯先生。”詹妮警告的叫了一声。夏洛克撇撇嘴,把青椒放进嘴里,然后做了一个痛苦的表情。约翰忍俊不禁,不过为了夏洛克的面子,他还是假装没看到。
“如果那家伙发现了怎么办?”约翰继续刚才的问题。
喝了一口清水将嘴里青椒的可怕味道冲下去,夏洛克擦擦嘴不在乎的说:“肯定不会。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不错的话——我有种种理由可以自信我没有看错。这个人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戒指。”他就之前的案件滔滔不绝的做出分析来证明自己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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