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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格调行为指南 完结+番外 (总攻大人)


  只是,金泽的反应出乎了许澄夜的预料,在她印象里该不悦的金泽不但不生气,反而还笑了,从口袋里取出深蓝色的丝帕,一边擦拭着手上擦伤的血迹,一边自信而坦然地说:“正是因为知道你并不是因为喜欢我的礼物才那么表现,所以才要你到我家坐一坐。”
  许澄夜不解地看着他,金泽非常温柔地替她释疑:“你拿我做挡箭牌,让大家以为你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从而少一些苍蝇来打搅你,接着又收下了我的钻石裙子,我请你跟我喝杯茶,几分钟的时间,总不过分吧?”
  许澄夜好看的唇瓣慢慢抿在了一起,心里对这位土豪的印象又转变了一些。他不像她想象中那么容易放弃,也不像她想得那么……无趣。
  几分钟时间,喝一杯茶的功夫,真的不算过分。
  而且,许澄夜也不觉得金泽这样不算高级的人,就真的会低级到在家里对她动手动脚。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许澄夜坐在了金泽家客厅的沙发上。
  怎么说呢。
  金泽的品味,大概都用在穿衣上了,房子的装修真的是……能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中不中西不西,N种风格混搭在一起,特别的繁杂,有那么一瞬间,许澄夜以为自己进了KTV。
  看见她走进屋子后露出来的迥异眼神,金泽漫不经心地说:“是不是觉得特别土?大多数人都这么认为,设计师也被我搞疯了,但我就是喜欢这样。”他也不顾自己身上的伤口,去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又取出两个高脚杯,一边朝这边走一边说,“你们没穷过,不会懂我的想法,我就是想把那时候羡慕的、喜欢的东西都弄到自己家里,这地方又不给别人住,我自己看着舒服就行了,你说对么?”
  落座于沙发,将红酒倒在两个杯子里,金泽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当然了,你是可以提意见的,我会非常慎重地选择是否要改一改,毕竟,这屋子以后你也要住。”
  这话说得许澄夜直接就笑了,靠在沙发背上淡淡道:“金总就那么自信能娶到我吗?”
  金泽端起高脚杯朝她举了举,抿了一口道:“虽然可能会有点难,但我会努力的,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
  许澄夜睨着自己眼前的酒杯,只是说:“我不喝酒,我记得跟你说过。你连我说过什么话都不记得,凭什么认为我会愿意嫁给你。”
  金泽好看的脸上有些小伤口,就在侧脸上,但伤口不但不影响他的英俊,反而让他此刻笑起来更有一种雅痞的味道。
  她说完话他就站了起来,走到茶几对面坐下,和她是在同一沙发上,当然,他们还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
  他端起高脚杯,慢慢送到她手边,缓声说:“你尝尝这是什么再发言比较好。”
  许澄夜微微凝眸,迟疑地看着被他修长手指握着的高脚杯,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最终,好奇心战胜了理智,许澄夜还是接过了高脚杯,轻轻抿了一口。
  酸酸甜甜。
  一点红酒的味道都没有。
  她皱皱眉,奇怪地看向金泽,金泽将自己高脚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说:“是酸梅汤,你难道不渴么?我不喜欢喝茶,又喝不惯那种很贵的红酒,但我这家里放酸梅汤多掉价,我就把红酒倒掉,把酸梅汤装在拉菲的瓶子里——怎么样,是不是很聪明?颜色深一些的话,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男人,尾巴又开始摇晃了,许澄夜是真不想看他耀武扬威。但细瞧瞧,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似乎跟自己的距离也没那么远。他可以很好的掌控自己的表情,有时候笑起来嚣张跋扈,有时候笑起来跟个孩子一样,傻得让人想要靠近。
  金泽,这个人的形象在许澄夜心里一点点丰富了起来。
  他学历不高,文化程度一般,大约博大精深的中国字也不见得能全部都认全,对她钟爱的芭蕾舞也并不欣赏和青睐,他最擅长的一件事,莫过于是赚钱和花钱。但他有时候的风趣幽默,还有那份天真的去爬树的,勉强可以称之为唐突的浪漫,会让习惯了循规蹈矩的许澄夜感受到一种刺激和惊喜。
  慢慢的,许澄夜笑了笑,她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性感,是从笑容和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第一眼让你觉得很妩媚,第二眼又会觉得很纯真,在某些方面上,她和金泽,真是挺像的。
  “我该走了。”她端起高脚杯将酸梅汤一饮而尽,随后便站了起来,“半个月之后我要去港城演出,最近要一直忙着训练,金总就不要来打搅我了。”
  金泽看她要走,赶紧也站了起来,追着她来到门口,稍稍提高音量道:“那过了这半个月呢?我可以去打搅你吗?”
  许澄夜没有回应,她甚至不曾回头,也不曾稍顿脚步,但这对金泽来说已经足够了。
  因为,她至少并没有开口拒绝。
  金泽有些兴奋地握了握拳,一丝疼痛把他拉回了现实里,他摊开手看了看,手心大概是被月季花的花径给划伤了,有几条血道子,但是没关系,这可都是幸福的血道子!
  许家门口。
  许藏钧和夫人送完了客人,送算是回到家,准备休息了。
  在停好车子,准备进屋之前,许藏钧不由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了家门口那辆扎眼的豪车上。
  许夫人也发觉到了这些,凑过来奇怪地说:“那是谁的车呀?怎么停在我们家门口?难不成有客人?”
  许藏钧眉头皱成川字,心里有个不祥的预感,一步步走到那辆车旁边,垂眼看了看车牌号,直接抬起脚往车上踹了一脚。
  许澄夜开车回来的时候,正瞧见父亲在做这件事。
  她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父亲做这么幼稚孩子气的事,下了车就忍俊不禁道:“爸,你干嘛呢?”
  许藏钧无视嗷嗷嗷直报警的豪车,冷笑一声道:“这是谁的车用我跟你说吗?你什么时候跟那小子扯上关系的?赶紧让他把车给我挪走,要不然的话,明天这辆车就姓许了!”
  许澄夜歪头瞧了瞧金泽留下的车,淡定说道:“我不知道这是谁的车,刚刚出去买了点东西,现在回来准备睡了。”
  许藏钧愣住,疑惑道:“你不知道?真的?”
  许夫人奇怪的看看丈夫又看看女儿,然后就瞧见女儿欲言又止地笑了笑,抬脚先回了家,现在天气冷了,晚上也怪凉的,许夫人有些畏寒,赶紧也拉着丈夫回屋,许藏钧最后看了一眼金泽停在门口的车,转转眼珠,突然笑了。
  次日。
  金泽一大早就鬼鬼祟祟的来拿车。
  等他绕过绿化,转眼看见自己的车子时,还不错的心情彻底爆炸了。
  只见昂贵的劳斯劳斯上被人涂抹得脏兮兮的,泥土和脏水的痕迹比比皆是,还有人用疑似口红的东西在车子上画了一只癞,金泽心疼地从口袋里取出手帕一点点努力地擦着,但脏地方太多,他一时半会根本搞不定,最后只能暂时放弃了。
  “许藏钧……!”
  金泽愤怒地低咒一声,扔掉手帕,跨上车飞驰而去。
  而许家宅子里,许夫人起了床准备化妆,找了半天,发现自己最喜欢的那支口红不见了,于是回头问丈夫:“你有看见我那支口红吗?52号那支。”
  许藏钧拿着杂志,眼观鼻鼻观心道:“没有。”
  许夫人暗道奇怪,但也没放在心上,换了一支别的颜色,许藏钧见此,悄悄在杂志后面松了口气,想到金泽拿到车子的情形,得意地笑了起来。


第13章
  距离在港城市的演出,只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一直在国外忙碌学习的《胡桃夹子》男一号,终于赶了回来。
  胡桃夹子讲述的是女主角玛丽得到了一只胡桃夹子,随后梦见胡桃夹子变成了王子,带着她还有她的玩具们和老鼠兵作战,还游历了果酱山的童话冒险故事。
  既然胡桃夹子变成的是王子,那么男一号当然也要有着王子一样的外在条件,为了等待既有这样的条件、又技艺不凡的人回来,舞团前期的训练都是有B角来撑着的。
  真正的主角回来的这一天,许多姑娘的芳心都乱了,当他风尘仆仆的走进一号训练室的时候,尽管她们还是表现平平,心里却早已炸开了花。
  尤其是苏明娜,她显得尤为高兴,比起遥不可及的金泽,身边的优秀男士似乎是更好的选择。
  楚洛一进来,就对上了苏明娜欢喜的眼神,她丝毫不遮掩自己的情绪,收起了放在把杆上的腿,整个人靠在把杆边,手紧紧握着,激动又兴奋,如果不是在场的人太多,说不定她已经飞奔过去扑到楚洛怀里了。
  可惜,楚洛只是仓促地看了她一眼,就将视线转开了,落在了现场唯一一个比较陌生的女孩身上。
  许澄夜回国时间不长,到舞团的时间就更短,上一次表演《天鹅湖》的男一号是前阵子替代楚洛和他们一起排练胡桃夹子的人,并不是楚洛本人。所以他们的交集,只是在她刚进舞团、他刚好出国训练进修的那几天。
  苏明娜眼睁睁地看着楚洛走到了许澄夜身边,俊美得好像王子一样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尽管他们距离很远,可她也不难测算出他对许澄夜说话时是多么细腻柔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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