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冰凉。
难怪那天叶知意会那样暗示她,叶知意早就知道了她是替身,沈铖找来的替身,她真傻,看了书竟然还不明白。
世界上真有书里那么狗血的替身情节吗?唐绵不相信,可事实就摆在眼前。
她真傻,真的。
被当了替身,还傻乎乎地一门心思依赖沈铖,把他当成自己的恩人。
唐绵把照片抓在手里,手有些颤抖,照片抓出折痕,她无声冷笑。
房间里灯光无比刺眼,她用力眨眼睛,想把眼泪硬生生忍回去,可心脏针扎似的疼,她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滴到《小王子》的封面上。
唐绵狠狠在脸上抹了把,再用力抹掉封面上的泪痕,沈铖怎么这么不是东西?他到底把她当什么?
为什么把照片塞进这本书里?也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唐绵面无表情地打开封面,扉页下方写着一行小字,笔迹娟秀:唐眠to沈铖,2016.9.9。
唐眠……这是她的名字?沈铖真讲究,不光要眼睛一样,名字都要相似?他真的是狗。
等等……
她叫唐眠,睡眠的眠,跟唐绵同音,所以沈铖每次叫她绵绵,其实是眠眠才对吧?
唐绵脸色煞白,浑身的血都快被抽走。
她垂着脸,忽然感觉一阵反胃,胃里难受想吐,她扔下书,跌跌撞撞跑回房间,砰地关上门,冲进厕所抱着马桶呕吐……
难受极了,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沈铖……他怎么能这样?
过去的一幕幕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难怪他只有喝过酒才会抱她亲她,难怪他只有在叫眠眠的时候才最温柔,难怪他对待一颗仙人掌都比对她用心……
在沈狗眼里,她还比不上白月光留下的仙人掌吧?真可笑。
也是,冒牌货怎能妄想得到正牌的待遇?这一刻唐绵恨他,更多的是心死。
不知不觉已是夕阳,天空红得哀艳,房间内暖气有些低,唐绵觉得越来越冷。
心冷。
她想起搬来这里的第一天,沈铖第一次主动牵她的手,她心脏狂跳,快乐得足以忘记车祸的痛苦。
没有记忆,唐绵就把那一天当作重生,沈铖就是她的未来。
原来只是她一厢情愿,唐绵被耍了,她认栽,人这辈子总要碰见几个鬼,她眼瞎,才把沈铖当成宝贝。
唐绵很累,脑子里乱七八糟,动都懒得动一下。
她脸色苍白,慢慢挪到墙壁靠着,回想起自己这一年来的卑微讨好,只觉得可笑。
很冷,唐绵就这样闭上眼睛慢慢睡着,不知道睡了多久。
脑袋昏沉,她感觉自己醒过来,又睡过去,手机响了几次,她没力气接,扔到一边不理。
最后是刘婶发现的她。
唐绵靠在冰凉的地板上,额上冒汗,脸色苍白,巴掌大一张小脸可怜巴巴,裙子也脏了,白皙笔直的腿上有几块青肿。
“小姐!唐小姐!你怎么了?”刘婶吓一跳,她伸手探唐绵额头,有点烫,唐绵怎么睡在厕所地板上?
唐绵迷迷糊糊推开刘婶,睁开眼,摸到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她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刘婶有些埋怨:“在房间就出声啊,我还当你又跑出去了,饭菜都冷了,我又得给你热。”
唐绵冷冷斜着她:“出去。”
她脸色苍白,神情恍惚,像受了巨大打击,语气状态都不比寻常温和,刘婶一时不敢再大声,压着嗓子说:“你有快递,说是什么行李箱?”
唐绵咬着嘴唇,是她昨天买的行李箱,送来的可真是时候。
该出去的不是刘婶,是她才对。
她发着低烧,走两步都天旋地转,她看向镜子里那张惨兮兮的脸,笑了笑,刘婶当她疯了,慌忙逃出房间。
刘婶一定是给沈铖打电话告状去了,唐绵不在乎,她忍着剧烈的头痛,把自己好好的洗干净,将行李箱提到房间来,把前两天整理好的东西收进去,拎包走人。
她走得决绝,任刘婶怎么在后边喊她都不理。
只在走到大门口那道铁门时,唐绵回头看了眼,这是自己生活了一年多的地方。
别墅奢华气派,落日余晖投射在大块的落地窗上,她终于要离开这座精致的牢笼。
还有留恋吗?她暂时说不出。
但是她一点也不后悔。
唐绵拖着行李箱往大路上走,手机不停地震,拿出来一看,是沈铖。
看到他的名字,她头更疼了,唐绵眼里一片阴霾。
她接起来,把手机贴到耳边。
“不舒服为什么要往外跑?现在回去,我晚点就回家。”沈铖的语气冷淡,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唐绵心里泛冷:“所以呢?我就得乖乖等你回家是吗?”
“不要闹,我现在很忙,”沈铖清清嗓子,放缓语气,“绵绵,有什么等我回来再说。”
唐绵语气平静:“我要跟你分手。”
空气静默。
片刻,沈铖低嗤了一声,“把话收回去,我可以当作没听见。”
唐绵感觉很累,他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她再度郑重开口:“我是认真的。”
沈铖依旧不以为然:“想要什么直接说,不要想用提分手的方式达到目的。”
他直接挂断电话。
唐绵对他无话可说,这是什么品种的狗男人?好好的人话他听不懂,还挂电话,有半点风度吗?
她的银行卡还在他那里,不然谁会接他电话?
她本来是想和沈铖好好谈谈,就算不得已她也想和平结束,给两人的关系留些体面。
可是,体面这种东西,沈铖配有吗?
唐绵眼眶红了,嘴唇咬到血红,一张苍白素净的脸美得惊心动魄,她拨通沈霄的电话,沙哑着声音问:“你那天说的话还算数吗?”
第13章 她成了沈霄女朋友
“当然算数,我说话算话的,”沈霄在开车去往酒店的路上,他即刻拐到最左侧车道上,打方向盘掉头,“姐姐你在家吗?我来接你。”
“嗯,我在。”
唐绵坐在山脚下一家咖啡厅等沈霄,她点了杯咖啡和一份简单的三明治,整天没吃东西,她太饿了,失恋了也得吃饭不是吗?
为了沈铖把自己身体搞垮,不值得。
她吃得太急,大脑完全放空,不小心呛到了,咳出眼泪,沈霄刚好在这个时候赶到。
他没哄过女孩子,急得抓抓头发,赶忙去隔壁便利店买了包纸巾,抽出一张给唐绵:“姐姐别哭,是不是沈铖那只狗欺负你了?”
唐绵接过纸巾擦拭眼角,对他扯出抹笑:“你跟沈铖一般大,不用叫我姐姐。”
他比她还要大三岁。
“习惯了。”沈霄接过她的行李箱,暗自打量她神色。
唐绵眼角泛红,整张脸清雅脱俗,长发松松垮垮的夹在脑后,略显疲惫,眼下有些淡淡的青色。
直觉告诉他,唐绵和沈铖之间出问题了,她这次带着行李箱,显然是下定决心要搬走,可是为什么?
沈霄几次开口想问,欲言又止地,又忍回去。
“别问,我现在暂时不想说。”唐绵现在没有跟人解释的力气。
沈霄不问也知道是沈铖辜负了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他乖乖地点头:“我不问,你想去,我现在就带你去。”
唐绵坐上沈霄的车,还是沈霄第一次来家里时开的那辆宝蓝色跑车,那回她把沈霄认成沈铖,人生如戏,到头来是她自己被人当作替身。
一路上,她都偏头看着窗外,一言不发,沈霄识趣地打开音乐,免得气氛太尴尬。
唐绵这才主动开口:“我想听秦西的歌。”
“好。”
伴随着音乐,秦西金属音色的烟嗓就像一针安慰剂,她在唱《迷失绿洲》,唐绵的曲,秦西的词,绝配。
“我迷失在仓皇绿洲,企图寻找真正的我。”
真正的唐绵,不是那个被沈铖圈养起来的笼中雀,她没办法扮成另一个人,乖乖待在温室里,只为沈铖一人盛开。
从现在开始,她才是真正的重生。
***
古茗轩酒楼门口停满豪车,这里是江市一家百年老字号,前几年经营不善,加上各类新型餐厅冲击,差点倒闭,后来被铭盛买下来。
铭盛无意进军饮食业,只因沈老爷子对这家菜肴情有独钟。
他的生日本该在更高规格的酒店操办,老爷子倔,非选在这家酒楼,只好依着他。
“我爷爷那个人就是嗓门大,但是嘴硬心软,你别怕他,有我在。”沈霄在路边停稳车,
唐绵看他一眼。
他意识到说错话,尴尬地咳了两声,补充说:“还有沈铖也在。”
她轻扯嘴角,笑意却未达眼底,她沈老爷子干嘛?既然和沈铖分手了,他再大的威严也和她没半点关系。
酒楼宾客盈门,都是穿着华服的男男女女,唐绵一个也不认识,他们看上去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唐绵今天穿得简单,黑色风衣配马丁靴,不像是来贺寿,更像是上门讨债。
跟沈铖讨债,唐绵没兴趣蹭饭,也不想搅了老人家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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