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清清水肥皂泡)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清清水肥皂泡
- 入库:04.12
这臭小子就是个啥也不懂的缺心眼儿!
他们这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的样子,沈绍卿看在眼里嘴角轻扬,“行了,咱们回去吧。”说完,带头离开了这片田地。
……
京市。
童建国手里拿着来自西南部队的信封一脸愁容。
一盅白酒抿了一口接一口,有种一醉解千愁的架势。
刘文慧见他这样,坐在一旁也跟着叹气。
这封信就像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拆不拆开都是错。
“大宝他爸,要不你打开看看承军写了啥?”
闺女被他们哄去下乡当知青,但他们却把宋承军这个人给忘了。
如果让他知道童颜替弟弟下了乡,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是部队来信,咱们能随便打开吗?”想到宋承军那孩子以前就跟个狼崽子似的,童建国的心底有些发怵。
童家老爷子和宋承军的爷爷曾经是战友,两家人又住得极近,童颜和宋承军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以前两家人也开过玩笑想把俩孩子撮合到一起,但是俩孩子都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于是这事就作罢了。
只是没想到,宋承军在南方当兵好几年一直和童颜有书信往来,如今收到来信,童家两口子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方是军人,聪明着呢,万一事情败露他们一大家子那可就完了。
“那不打开,时间久了,万一承军那边起疑该咋整?”活了三四十岁,刘文慧第一次做亏心事,俗话说撒了一个谎需要用无数的谎话来圆,现在这个谎话快要圆不下去了。
“部队那么忙,估计他不会注意到。”童建国这么说,看起来是在安慰妻子,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如果他再来信,到时候咱们再想想办法。”
“唉,也只能这样了。”
最后,这封信还是被刘文慧拆开了,见上面写得只是一些日常琐事,童家两口子这才松了口气。
……
自从“芹菜花生”事件之后,童颜只要见到郑洲都要绕道而行,能少瞧一眼是一眼,实在是那家伙太膈应人。
难得有休息时间,她又找来信纸往童家写了第二封信,也是给童家最后一次机会。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本应该替原身照顾其父母,可如果童家人不顾念那一点点亲情,那她以后也没有义务尽孝道。
比起第一封信的留有余地,这次童颜的言辞更加直白,并且把下乡的生活写得要多惨有多惨,如果他们依旧无动于衷,就别怪她以后把事情做得太绝。
在书中,原身在村里心惊胆战过了三年多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孤僻,最后是顶着“童大宝”的名字参加七七年高考才离开杏花村的。
可想而知即使后面书中没有交代,以童家父母的尿性,最后去读大学的一定是原身的弟弟童大宝。
所以,从下乡开始,原身就一直在替他人做嫁衣。她不是原身,更不可能傻呵呵地等到七七年再离开杏花村。
不得不承认,她和童家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解决不好容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底要靠什么方法离开这里,她还需要再好好想一想。
刨去上次洗澡的费用,她现在手里还有四块九毛三分钱。
童家父母曾经承诺的五块钱根本指望不上,看来她要找找有什么生财之路才行。
童颜从仅剩不多的毛票中抽出五毛钱,敲响了女知青的院门。
上次那顿饭钱她一直没有机会还给魏敏,想到拖欠了这么久,她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在知青点,女知青加起来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吃饭时大家会聚在一起吃,平时男女知青很少凑在一起活动。
来开门的正巧就是魏敏,她见到门外的童颜先是一愣,然后才拘谨地打招呼。
魏敏的长相是属于那种小家碧玉类型的,身材娇小眼睛圆圆,看起来特别怜人,如果性格再活泼一点一定会很招人喜欢。
把手里捏着的五毛钱递到她面前,童颜笑吟吟地感谢道:“谢谢你上次给我留了饭菜,这是饭钱,不好意思这么久才给你送来。”
“啊?”魏敏早就把送饭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反应半天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上次的饭菜是沈点长给你留的不是我,饭钱也是在他的口粮里抵扣,这事他没跟你说?”
没想到事情原来是这样,童颜喃喃低语道:“他可能忘了吧……”
同时,一丝暖意在心底慢慢流过。
“这钱你直接还给点长就行了。”
“嗯,谢谢你。”
从魏敏那里回来,童颜攥着这五毛钱找遍了知青点都没看见沈绍卿的身影。
直到晚饭前才见到他和周政一起从外面回来了。
与往日不同,今天周政脸上的忧郁之色少了几分,难得露出一丝笑模样。大家打听之后才知道,周政的婚房终于收拾利索了,他今天就会搬出知青点开始新的生活。
结婚的日子定在初冬,趁大家都在,他难掩喜悦之情宣布了这一好消息。
和他结婚的新娘叫王素云,两人是自由恋爱。在今天之前,童颜从远处看见过几回,那姑娘衣着朴素,笑起来特别温柔。
别看周政平时不苟言笑,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在书中,七七年的那场高考他如愿考回了城里,可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回城之后就抛妻弃子,而是把妻儿都接到了城里。
这一点,在当时来说实属难得。
宣布完喜讯,三人回到屋里,童颜站在一旁看着周政收拾行李便主动走过去帮忙,“还需要弄什么?我可以帮忙。”
“不用,谢谢。”周政抬起头,扯出一抹浅笑。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就能数得清。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周政背着铺盖临走之前,他还是没忍住对童颜多说了两句。
“沈绍卿是个很好的人,以后这屋里就剩你们两个了,希望你们能相互包容、体谅。”
周政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为了童颜好,在知青点,凡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出沈绍卿有意罩着这小子。
如果没有沈绍卿在,估计这小子早被赵小虎扒下几层皮了。
第14章 改吗 曾经周政和其他人的想法……
曾经周政和其他人的想法一样,觉得童大宝是个冷漠木讷的人,但和他同屋相处之后才发现这小子其实很善良,可能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谢谢,我会的。”童颜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虽然内心惊讶于周政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但对方的真心实意她能感受得到。
“嗯,等我结婚记得去喝喜酒。”见她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周政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走出了知青点。
决绝的背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在未来与曾经彷徨的青春岁月之间做了一个利落的了断……
天色渐渐暗沉,没了周政,童颜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和沈绍卿竟然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
以前三个人睡一屋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怎么呆怎么不自在。
自从搬来跟他们合住,童颜都是尽量避着他们洗漱,今天等了半天也不见沈绍卿出去,她只好尽量降低自身的存在感。
昏暗的屋子里,烛火随着微风轻轻摇曳,见沈绍卿正坐在炕头认真看书,童颜打来一盆温热的洗脚水找了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开始洗脚。
每天晚上用热水烫烫脚,算是这一天当中最惬意的时候了,童颜双手扶在炕沿边仰起下颌一脸享受。
沈绍卿从书中抬起头,无意间看到的就是她这副如猫咪般慵懒的模样。
他刚想收回视线,这时,童颜抬起左脚,倾下身用毛巾擦了擦。
娇嫩,小巧,还透着诡异……
那是一双和自身肤质反差极大的脚。
如果不是知道脚的主人是个大老爷们,说这是一双女人的脚都不为过。
眼底划过一丝疑惑,沈绍卿低下头,又把注意力放回了书中。
童颜擦完脚,偷偷瞄了一眼炕头,见那人还在看书,她轻吁一口气,端起洗脚盆出了屋子。
在临睡觉之前童颜没忘还钱的事,拿出那张放在兜里一天的五毛钱,她走到沈绍卿身前轻声说道:“点长,谢谢你之前给我留饭,这是饭钱。”
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沈绍卿看了一眼钱,什么都没说便把它接了过来揣进兜里。
本来还有一堆感激的话想要说出口,见他没有想要交谈的心思,童颜便把那些话通通都咽了回去……
上辈子因为拍戏,童颜早就过惯了夜猫子般的生活,在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生物钟并没有跟着调整过来,冷不丁过上早睡早起的生活让她很不习惯。
后来天天都要干体力活儿,累得她沾枕头就想睡觉,时间长了倒是把混乱的作息时间调整过来了。
可自打搬到这屋与人合住,她那脆弱不已的睡眠质量好像又有了混乱的趋势。
就比如说现在,凌晨一点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周政把行李搬走后,童颜便把自己的被褥挪到了炕尾。现在她和沈绍卿一个住在炕头一个住在炕尾,中间隔着差不多两米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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