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清清水肥皂泡)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清清水肥皂泡
- 入库:04.12
从知青点走到麦田这一路上,她这双娇嫩的小脚被胶鞋磨得不行,地上的石子更是无比硌人,每次只需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让她走了近二十分钟。
好不容易到了麦田她已是满头大汗。童颜再次确认,上天送给她的绝不是馅饼而是坑!
现在秋收这么累,拥有一双这样的脚只会让她更遭罪而已……
想想就气人!
啊!!杀千刀的赵小虎!
……
在千里之外的京市,童家。
童大宝手里拿着他姐寄过来的信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连连叹气。
他和童颜长得及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皮肤更白皙一点儿,骨架也更大一些。
“宝啊~你还看什么呢?快收拾收拾去你奶家住一段时间!”童母刘文慧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念叨着,干巴瘦弱的身子一脸温和,看起来特别贤妻良母。
她转过头见儿子还在看那封信瞬间变了脸色,忙伸手扯过来扔到桌子上。
“这破信还看啥?!你姐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你看你以前对她多好,现在让她帮这么点儿忙都不乐意!”
在童颜刚下乡的时候,童父童母多多少少也会觉得对不起女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丢丢心虚和不安早就被他们抛之脑后,现在反而开始责怪起童颜来。
谁家闺女不是家里家外的操持,一心为家做贡献?所以不管啥事那都是她应该应份要尽的义务,还妄想每个月从家里领五块钱,简直是做梦!
“我姐不是白眼狼!我要下乡把她换回来!”童大宝气呼呼地踢了一下凳子腿,他现在十分后悔当初经不住别人忽悠,一时脑热报名下了乡,结果把他姐给坑了……
“去啥去!不许去!”刚从外面回来的童父童建国一进屋就听到了这句话。
宝贝儿子要下乡,那还了得!他们童家也算得上是三代单传,童大宝就是老童家的金疙瘩,下乡的事想都别想!
“那农村可不是你能呆的地方,痛快把心思收一收去你奶家!”
一张略显疲惫的国字脸上因为生气胀得通红。
这段时间左邻右舍好几个人打听童颜的去处,他们谎说人去了外地的姥姥家。
现在童大宝的身份是下乡知识青年,幸好周围的人还不知道。如今把他留在家里实在是太扎眼了,如果碰到有心人查一查,那这狸猫换太子的事可就露馅了。
所以,童建国和刘文慧几番商量后决定把童大宝送到城东头的爷爷奶奶家住一段时间。
“我不去,我想我姐,我要去找她!”比起跟父母的感情,童大宝和童颜的感情更好一些。
父母都是双职工,平时没空管他们姐弟。从小到大都是他姐领着他玩,给他好吃的,在外面受欺负也是他姐替他出头,之前他已经像个懦夫似的当过一次逃兵,他不想再继续错下去。
“找啥找!童大宝我可告诉你!你爷你奶都岁数大了,如果你把他们气出个好歹来那你就是老童家的罪人!”知子莫若父,童建国非常清楚应该说些什么能让儿子心软。
毕竟才有十七岁的年纪,又被家里保护得太好,“傻白甜”的童大宝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气哭喽,哽咽了好半天才问:“那我姐咋整啊?都是因为我她才下乡的。”
见儿子服了软,童建国偷偷松了口气,语气也不再那么强硬,“我和你妈会想办法把她弄回来的,你先安心去你奶家避一避。”
其实他们根本没有门路把女儿调回京市,说这些谎话只是为了安抚儿子而已。
“真能把我姐调回来?”童大宝眼前一亮,信以为真。
“能,估计过完年就差不多了。”
“那行,我去我奶家!”
有了家人的保证,童大宝的脸色终于多云转晴,并主动帮忙收拾行李。
此时,童老爷子和童老太太还不知道自家儿子儿媳干出的缺德事。
童建国夫妻二人更不敢把这事告诉给父母知道。因为心虚,他们只把童大宝送到了汽车站点,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他在爷奶面前不能说漏嘴。
直到儿子坐的那辆小客车缓缓开动,刘文慧那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
“大宝他爸,你说咱们这谎能撒多久?”这段时间她总被噩梦惊醒,就怕有一天事情败露连累了儿子。
“唉……能瞒一天是一天吧。”童建国摸了摸裤兜,从兜里拿出一根烟卷捏了好几下才放进嘴里。
也不点燃,就那么叼着它。
“那……万一颜颜那丫头把这事捅出去咋整?”一想到那臭丫头竟然敢写信提钱的事,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她没那胆子,而且她也舍不得让大宝吃苦。”童建国自认为很了解女儿,所以并没把童颜寄来的那封信当回事。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这句话像是在安慰妻子,也像是在安慰他自己……
第10章 塌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杏花村的麦子已经收割得差不多了。
和往年一样,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大家心里“噼里啪啦”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想到下半年能分到的粮食,脸上都是一片喜气洋洋。
这段时间,童颜被手脚折磨得苦不堪言,如果不是秉着“不劳动没饭吃”的坚定信念,估计她早就受不住了。
今天是收麦子的最后一天,知青点的这些知青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平时需要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今天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所有麦子都收割完了。
曾经一望无垠的麦田如今变得光秃秃的,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自豪,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点长,秋收任务顺利完成了,咱们晚上是不是该好好庆祝一下啊!”说话的人是郑洲,他把镰刀扔到一边,一屁股坐在土坷垃上,然后毫无影响地抻了一个懒腰。
身心得以彻底放松,大家都随着他坐到地上累得不想动。
“可不是,咱们今天该改善一下伙食!”
“是啊!这段日子天天吃土豆都快吃吐了!”
他们馋肉,可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弄不到肉,如果能弄到一点荤油拌饭吃也是好的。
知青点里能有本事在方圆百里弄到肉的人只有沈绍卿和李祖川,李祖川这个人无利不起早,大家对他不抱有任何幻想,于是都用热切的目光盯着沈绍卿,期待他能发挥一下助人为乐的精神。
“你们想吃什么?”沈绍卿也知道大家最近累坏了,尤其是坐在他对面的童大宝,每天晃晃悠悠地上工,步履蹒跚地下工,病怏怏的,没想到竟然还能坚持下来。
童颜见他看着自己问话,可没敢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而且她也没有闲钱改善伙食,于是僵硬地低下头用麦秆逗起了蚂蚁……
这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让沈绍卿轻拧眉心,他侧过头对郑洲说道:“你先带他们回去,下午好好休息,晚饭我来负责。”
有他这句话,每个人都开始两眼放光,如果现在是黑漆漆的晚上没准外人会以为进了狼窝。
“点长你真是仗义!”
“沈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童颜在一旁听了兴致缺缺,不管沈绍卿能弄来什么好吃的都和她没关系,还不如回去美美睡一觉来得实在。
大家原地稍作休息之后就兵分两路离开了麦田,具体沈绍卿能去哪里弄肉谁都不知道。李祖川眯缝着小眼睛见沈绍卿走远了不由得冷哼一声。
回到知青点,女知青们得知晚上要改善伙食都兴奋不已,来这里下乡的知青们,家庭条件参次不齐。
不过除了童颜以外,间隔几个月吃上一顿肉还是能够承受的。
童颜回到自己的小屋先是洗漱干净,便躺到炕上慢慢睡着了。
晚饭做的是猪肉片炖大白菜,猪肉肥瘦相间能有三斤多,是沈绍卿从邻村换来的。主食是高粱米饭。
终于不用再吃土豆,大家吃起白菜来就跟吃山珍海味似的,极其满足。
饭桌上,沈绍卿刚要动筷子便发现少了一个人,“童大宝呢?怎么没来吃饭?”
“童知青说他身体不舒服,晚饭不吃了。”今天轮到女知青魏敏做饭,见大家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平时性格内向的她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
“身体哪儿不舒服?”
“他没说。”
童颜那副弱不禁风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之前一直都是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所以魏敏听说她不舒服也就没太当回事。
那小子到底有没有生病,作为从医学世家长大的沈绍卿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一直以来只不过是懒得戳穿她而已。
一想到她上午逗蚂蚁时的可怜样儿,沈绍卿难得生出一丝恻隐之心。
“给他留出一碗饭菜吧。”
随即又补充道:“他这顿饭从我的粮食里扣。”
“哦,好。”魏敏是个实在人,怕大家把菜都吃光了,她忙去厨房找来一个海碗把饭菜装得满满当当后放到一旁。
桌上的几个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给童大宝的碗里盛满了饭菜,这让他们不禁怀疑魏敏是不是看上了童大宝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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