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是为了她。
而他不知道的是,她其实和他样,她也是为了他才去学编辑出专业的。为的就是有朝日能亲自为他出本书。
余梦溪说他俩都是怪胎,热衷于写作的温言回去当了数学老师,而喜欢数学的她却做了名出编辑。
其实他们哪里是怪胎,他们只是在以这种笨拙幼稚的方式来成全对方的梦想。
那年夏天,高考成绩还没出来,他们就分了。那段青涩的恋爱戛然而止,彻底画上句号。
分的时候她说了堆狠话,大有老死不相往来的决心。而他全程静默,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口挽留她。那段感情结束了就是结束了,不可能会有转圜的余地。他们都是骄傲的人,又是十岁最冲动的年纪,谁都不可能回头。
在那种情况下,他们竟然还能想着对方的梦想,想要成全对方。沈书鱼直以为自己是最傻的那个,选个专业还要惦记着前男友。没想到温言回跟她样,也是彻头彻尾的大傻瓜个。
难怪季老师之前会说她和温言回很像,他们是同种人。确实挺像,两人都是傻瓜嘛!
这不也恰好从侧面说明了这么多年下来他俩心里始终都有对方的位置,始终惦记着彼此。
曾经年少轻狂,他不解释,不挽留;而她心气高,不争取,也不回头,分是必然的结果。他们都辜负了对方。可心里又直记挂着对方。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成全对方的梦想。
可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分了就是分了,这是既定事实,无法转圜。两人分开近十年,很长段时间都天各方,山高水长,互不联系。谁都不知道对方的消息。他不知道她学了编辑出,她也不知道他报了数学专业。
消息断层,他们却又默契地选了对方喜欢的专业,走了对方向往的条路。
后面几年,冗长乏味的生活早已磨平了她身上的棱角,更磨光了她骨子里对数学的热情。早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经妥协于生活,和这世上的芸芸众生样,早早地就将初衷和梦想抛诸脑后。只有蓦然回首往事之时,她才会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真切地喜欢过数学。
如今时过境迁,你问她还爱数学吗?不爱了!血已经凉了,连余温都不复存在。她爱不起来了。
她没能读清华,也没能去研究数学。从她决定学编辑出专业的那刻开始,她的数学梦就已经断了。
后悔吗?
沈书鱼无数次扪心自问。
答案是肯定的,她不后悔。
她曾经问过温言回:“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写作?”
当初稚嫩青涩的少年板眼地告诉她:“《月亮和六便士》里写了这样段话——作家为写出本书付出了多少心血,会经历怎样的痛苦,会是怎样的绞尽脑汁,而为的只是给某个偶尔看到这本书的人几个小时的消遣,或是使他的旅程不至于太过煎熬。在我看来这就是写作的意义。我有表达和倾述的欲、望,所以我写小说。有人看,我高兴,没人看,我自娱自乐。”
她走的是条他本该走的路。当编辑这些年,整天与字打交道,审了那么多的稿,看了那么多的书。她尝试着点点走进他的世界,慢慢开始理解他为何对写作那般痴迷。那是不同于现实世界的另个世界。可以脑洞大开,也可以很接地气。可以是现代,也可以是古代,可以是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也可以是贫穷落后的小村落。你可以写金字塔尖的精英,你也可以写身边的甲乙丙丁。
作家下的世界既是我们所身处的这个环境,或增或减,改头换面;也是有底本的另个世界。它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人来人往,每个人步履匆匆,似乎都有属于他们的不同的故事。而作者只是加点东西进去,把他们的故事放大,重现,再搬到读者面前。
沈书鱼回过头去看,她是迷失了初心,放弃了梦想。所幸温言回没有放弃写小说,他直都在写作。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他从青涩稚嫩的年华直坚持到现在。写书,出,封神,路磕磕绊绊,他都挺过来了。
因为他的坚持,所以才没有让她想亲自替他出本书的想法变成种奢望。他让她这么多年的偏执有了回报。
她该感到高兴的。两个人只要有个人实现了最初的梦想,她就无比庆幸了。
沈书鱼个人枯坐了很久很久。
久坐利于沉思。她也似乎想通了很多。
切发生得很突然,就在这刻,她好像已经和过去真正和解了。
窗外的夕阳渐渐落下了山头,只留下抹浓烈的瑰红色,是画板上最浓墨重彩的。
沈书鱼直都觉得黄昏是天之最温柔的时刻。
晚归时,每个人步履不停,因为总有归处,归处有人在等。
她慢腾腾地走出卧室。拖鞋擦过光洁的地板,无声无息。
温言回不在客厅。
她又去了书房。
他果然在书房,正坐在棋盘前自己跟自己下象棋。
她悄无声息地朝他走过去。
她脚步很轻,他专注下棋,浑然不觉。
她扫了眼棋局。两军对峙,势均力敌,难分胜负。
再下个两个小时也不见得能分出输赢。
她直接坐到他腿上,伸搂住他脖子,软绵绵地开口:“不下了好不好?”
太突然了,温言回措不及,呼吸猛地歇。右僵在半空,还捏着个“炮”。
他左环住她纤细的腰肢,右将“炮”放进棋盘。
他的下巴抵着她的肩膀,闷笑声,“不下棋干嘛?”
“做点有意思的事情。”她亲他的嘴角,声音软得不像话。
温言回:“……”
“比如呢?”他勾唇轻笑,嗓音愉悦。
“盖着被子聊天。”
低头亲她白嫩的脖子,温热的气息悉数喷洒在她脸上,“鱼鱼,我喜欢不穿衣服聊天。”
沈书鱼:“……”
她的双眼睛乌黑明亮,有火星子掉进去,燎原之势。
这火不仅把她自己烧着了,也把温言回给引燃了。
身体鼓噪,按捺不住。
温言回深觉沈书鱼就是老天爷专门派来折磨他的。
在她面前,理智、克制、条理,通通都见了鬼。
“待会儿别哭。”他吻住她柔软的双唇,黑眸有烈火燃烧。
——
沈书鱼没哭。她是妖精,撩人在前,必须得有骨气坚持到最后。
温言回清晰地感受到了她前所未有的热情。面对她的热情,他恨不能将她拆卸入腹,揉碎了嵌进骨血里。
室内静谧无声,暖橘的捧光束映照着四周,平添几分温柔。
他的狠戾,他的失控,他的肆意宣泄,她都看在眼里。
他漆黑深邃的瞳仁里映出完整的她。
只有在这刻,他才觉得她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温言回骨子里从来都不是自信的人。学生时代,沈书鱼张扬热烈,自信漂亮。这样的女孩子值得更加开朗优秀的人去喜欢,去拥有。而她偏偏选择了他。
他开始以为她是喜欢剑走偏锋,喜欢寻求刺激。毕竟征服个学霸型的穷小子比征服个有钱人要有意思多了。
后来他才慢慢明白,她只是单纯地喜欢他,纯粹而简单,炙热又勇敢,不计得失,也无关对错。千言万语也不过就是句喜欢。
少年时代的感情总是那么纯粹,不掺杂什么功利性,喜欢就是喜欢,想在起就是想在起,没那么多杂杂的念头。
而如今就不样了。他们分开那么多年,间隔着那么多事儿。即使两人依然相爱,很多事情也变得复杂棘了。
就像现在,她始终不肯让两人的关系更进步。
不过温言回不怕难,他对自己有信心。
结束后难得清醒,沈书鱼点都没觉得累,反而酣畅淋漓。
温言回坐在床头抽烟。
吞云吐雾,模样享受。
事后根烟,赛过活神仙。这话果然说得不假。看这人这副样子,只怕是爽爆了。
沈书鱼看他抽烟,还抽的这么享受,她瞬间被勾起烟瘾。即便她早已戒严很多年了。
前几次看他抽烟,她都心如止水,压根儿就没被勾起半点烟瘾。而今晚却是嗓子眼发哑,特别想抽烟。
大概是心境不样,很多感觉也不样。就跟做爱样。
她从床上爬起来,套上睡衣,伸从他嘴里把夺过香烟,递到自己嘴里囫囵吸了两口。
温言回:“……”
这烟很烈,她又好多年没抽了,时间不习惯,猛地呛了好几声。
“咳咳咳……”眼泪险些掉出来。
温言回忙轻拍她的后背,给她顺气,笑话她,“逞能了不是?”
“你这烟太难抽了。”沈书鱼面露嫌弃,把烟还给他。
“是你抽得太急了,烈烟应该慢慢抽。”这姑娘做什么都火急火燎的。
虽然被呛到,但好歹是过了把烟瘾。她并非真的想抽烟,只是想过把烟瘾。
夜深了,窗外星火璀璨,霓虹绚烂。属于大城市的繁华和喧嚣被成功隔绝掉,只留下室静谧。
沈书鱼觉得这种安安静静的夜晚特别好,让她心里都沉静了。
那根烟温言回没抽完,只抽了半,他就直接给摁灭在烟灰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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