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我老公成为满级大佬后穿回来了 (林绵绵)
悲伤的兄妹有了转移注意力的事,大晚上的,也没让佣人动手,一直到凌晨都在屋子里找着,边边角角都没找到。
……
太阳升起,有很多人来悼念。季明崇这个名字是商界的一个神话。
盛远现在行动不便,还是来了,他看着遗像上的挚友,想起了阮素离开以后,他跟季明崇的一次谈话。
那时候季明崇失去了所有的生机,他说,有时候还以为阮素还在,早上醒来时,看到身旁没人了,吃饭时,对面没人了,散步时,从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
那个黄昏,他问季明崇,如果还有下辈子,还能重来一次的话,你想怎么做?
好像只有特别悠闲的人才会问出这种不着边际的问题了,可老年人想得最多的就是下辈子。
他还记得,坐在轮椅上的季明崇捧着阮素的照片,叹了一口气,笑道:“如果再来一次的话,不想再像这辈子一样了。”
他特别惊讶,问了为什么?不想再跟阮素碰到吗?
季明崇说:“舍不得她再辛苦一遭了,这一辈子我都在被她照顾,我的腿好像成了她的执念,那天晚上,就是她走前的晚上,她还在看书,想学着给我按摩,让我重新站起来。其实很抱歉,年轻时太不懂事了,她好像也知道我很介意不能像别的丈夫爸爸那样,她也不说,不想给我压力,但后来,我放弃了,她也没放弃,我在想,会不会她在走之前,也还是惦记这件事。”
“再来一次的话,想让她过不一样的人生。”他笑,目光里是深深的思念,“不知道她有没有遗憾没看到那样的我,但我挺遗憾的,很想给她换一次灯泡,很想抱起她,很想背她。”
如果下辈子有机会的话,他想给她不一样的人生,想以不一样的样子出现在她的人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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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崇这辈子做的最勇敢、最冲动、最不计后果的一件事。
就是接受了邀请。
其实在接受邀请后,他就后悔了,后悔自己这把年纪了还会意气用事,想到自己可能会被她遗忘,她会有一个没有他的人生,他内心里也有了执念。
后来的他,失去了前面几十年的记忆,他在快穿世界里拼了命的完成任务活下去,他都忘记了,只记得要回家。
那个时候的他不知道,家里有个人在等他回来。
他一定要回家。
……
…………
经历了那么多,再次睁开眼睛,他茫然又疲倦,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跟他眼神对上,脸上还带着笑意。
她是谁呢?
终于回家了啊。
第107章 如果周桉回来了①
放学路上,阮素无精打采的,背着小书包沿着湖边慢慢地走。
她今年九岁半了,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她知道妈妈生了很严重的病,头发开始大把大把的掉,明明妈妈以前的头发柔顺又黑亮的,现在都干枯了很多。她听到邻居的大妈们悄悄地说,她妈快不行了,肯定连这个年都过不去。
心里太难受了,这会儿附近也没人会注意到她,她垂着头,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看着妈妈那么痛苦,她一点儿忙都帮不上,爸爸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他们都说,她爸爸是嫌负担重所以跑了,这话她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妈妈也肯定不会相信。
在这个世界上,最爱妈妈的人就是爸爸了,谁都可能抛下妈妈不管,只有爸爸不会。
可是爸爸去哪里了呢?
阮素掰着手指头算着,爸爸都离开大半年了啊。
爸爸该不会也出事了吧?她被自己吓得呜咽出声。正在眼前模糊时,身后传来一道疲倦却也熟悉的声音——
“素素,爸爸跟你说过的话,你都不记得了吗?”
她猛地回过头来,眼泪还挂在脸庞上,只见离开了大半年的爸爸居然就出现在了她面前!!
“爸爸?!”
周桉蹲了下来张开双手,明明三十多岁,却好像是饱经风霜似的,看起来疲惫极了,不过即便这样,他还是冲女儿说:“来,让爸爸好好抱一抱。”
阮素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进了周桉的怀里,周桉顺势抱起了她掂了掂,“轻了,本来就瘦得跟竹竿一样,这段时间没好好吃饭吗?”
“爸爸!”阮素又是哭又是笑的,“你去哪里啦!!”
周桉笑,“去给你妈赚医药费了。”
他这话说的是真的。他也是无意间发现的奇遇,跟沈琳一起买的戒指竟然给了他那样的机遇。
那是一个现实生活中没有的部门,主要是修复被人为破坏的历史,多劳多得,现实生活中他是离开了大半年,但在那个世界他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一路披荆斩棘,他只想完成任务活下去,为爱人博取活下去的机会,守住这个小家。最后,他完成了快穿局给他定的指标回来了。
他带回来了的不只是自己的生命,还有沈琳的命。
周桉除了赚了一笔钱以外,还赚到了为期十二年的寿命,在沈琳的生命都快走到尽头时,他回来了,医生说这是医学奇迹,沈琳的癌细胞控制下来了,她的身体一日比一日好,气色也逐渐恢复,只是医生也说了,只要不复发,存活期十年没有多大的问题。
周桉却知道,他是暂时的将沈琳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她注定不会长寿,可能只能再活十年、十几年,这令他自责不已,如果他再努力一点,再拼命一点,会不会为她赚取更多的寿数?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自己的寿命给她。
沈琳在化疗时掉的头发都慢慢地长了回来,她知道丈夫的担忧,却笑着安慰道:“十年已经很好了,不瞒你说,查出癌症时,我想的是,哪怕给我三年五年,都要谢天谢地了。十年啊,”她的目光看向外面,“那时候素素也成年了,有二十岁了,我也可以放心了。”
以前想的是,活到七老八十,看着女儿长大成家,晚年带着外孙,现在不敢奢望那么多了,她只想看着女儿成年上大学。
周桉眼眶微红,“是我没用。”
“怎么跟你有关系呢。”沈琳失笑,“其实,你看我这个样子,也许还活不到十年,你要不要……”
她话还没说完,周桉便打断了她,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我不想听到那些话,我娶你的时候说的话你忘记了吗?”
周桉这辈子只想跟沈琳在一起,无论生死。
他不愿意跟别人度过余生,这个念头想都不要想。
电视剧里那些得了绝症后想办法将爱人推出去的事情,她也想都不要想。
沈琳无奈,“好好好,我知道了。”
两人错过了那么多年,现在在一起还没到十年呢,她也有私心,她没那么伟大,未来的十年里,她想要的也是跟周桉跟素素在一起过。沈琳只能再活十二年,未来的十二年,周桉打算当成二十四年、三十六年、四十八年来过,绝不荒废每一天。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短有时候反而没那么重要,对周桉来说,十二年也是余生,也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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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桉在快穿世界获得的酬劳不只是十二年的寿命,还有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这些钱是虚拟的,在现实生活中也只能用正当的方式来取出来,以前他能接受清贫的日子,无非是觉得一家三口健康平安就好,现在他想让妻子女儿的生活好一点,至少让妻子未来的十二年里不用为了生活的开支烦恼,也不用为了精打细算连买一件连衣裙都要思量半天。
他是只会教书的老师,于是辞职带着妻子女儿来到了医学资源跟教育资源都很好的燕京,他开了补习班,生意越来越好,用短短两年时间,他又开了成规模的专业的培训中心,后来几年里也打响了口碑,在燕京,他买了房子,在这大城市里,终于又给了妻女一个遮风挡雨的家。
后来的几年里,他认识了一个姓季的大哥,这个大哥乐善好施,又是难得一见的好人,他跟着这个大哥学到了很多东西,他与季大哥投缘,相处久了,两家竟然也开始走得越来越近,比一般亲戚都要亲。
季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季明远,已经有了女朋友正准备订婚的事了,一个叫季明崇,也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现在正在国外留学,季胜安夫妻俩对于没有女儿这件事是有些遗憾的,可能家里是两个小子,小时候没少闹腾,见了阮素这漂亮可爱又懂事的小女孩,喜欢稀罕得不行。
远在国外的季明崇虽然还没见过那个叫阮素的妹妹,但每次跟家里通话,这个名字出现的次数多到他都无法忽略。
大哥季明远说:“素素真是挺乖的,你嫂子也喜欢她。”
他爸说:“还真是女儿更贴心一点,这次我生日,你跟你大哥都忘了吧,素素用自己的零花钱给我买了钢笔。”
他妈说:“你爸说得对,我是真的羡慕你沈阿姨,马上就是素素十七岁生日了,还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给她。”
他:“……”
回国前,他碰到了同是留学生的同学陆致远,他跟陆致远关系不算很好,只能说是一般的同学。
陆致远乐呵呵地说:“明崇,你这次是回燕京吧,有空的话帮我给我女朋友送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