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炮灰[七零] 完结+番外 (奶酪月亮)
看着吵闹后又陷入沉默的知青们,苏苗苗也能理解一群城里青年扎根农村后,发现回城遥遥无期时的绝望,这就像是当年她自己为了挽救餐馆,直接退学,断了自己后路一样。人往高处走,哪怕是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也总比当一辈子农村人,此生只能土里刨食来的要强。毕竟吃亏占便宜都是自己的事儿,每个人的考量也都不同。
就像是有的人能坚持,有的人却直接放弃在开头,连半途而废都做不到一样。大家都要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付出代价。
只是……苏苗苗想着才接触过一面就让人很难抱以好感的杨丰收大队长的行为举止,总觉得这群知青恐怕是让他给糊弄了,像是被吊在驴车前面的萝卜,实际上到底北河沟大队到底能不能分配到名额,杨丰收自己应该都吃不准。
苏苗苗没再继续想下去,打谷场这边便已经给他们分配好工作了。
因为他们这几个新来的知青啥都不会,队里的人也怕他们把庄稼都糟蹋了,便也过多为难,安排她们这三个女知青去打猪草,另外三个则是跟着其他男知青去做收尾工作,跟着卖卖力气。
三个人里,除了吴佩兰满脸不情愿外,苏苗苗已经跟着王小麦奔着水库那边去了,猪草长在水塘边,她们得去那里干活。
“这里怎么都是泥啊!还这么臭!”吴佩兰跟着一起到了水库,一把将手里的镰刀丢在地上,一只手捂住鼻子,一只手拎着裙摆抱怨着。
苏苗苗和王小麦都没理她,拿着镰刀小心地隔着水库边上的猪草,她们俩穿的都是长袖长裤,裤腿也都在刚刚过来的时候,给掖进袜子里去了。
水边多有蚊虫,猪草又是一大簇一大簇的,免不了会有各种虫子,所以两个人都早做好了准备。
可吴佩兰不知道,穿着漂亮的短袖裙子还为自己这与众不同的装扮沾沾自喜的时候,她就已经成了蚊虫的目标。
吴佩兰在一旁跳脚,王小麦边割猪草边偷笑着。
苏苗苗倒没怎么关注两个人,她正思索着自己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发展呢。
下乡干农活绝对不是她的目的,所以她也没怎么拼命,只是估摸着王小麦割的斤数,也跟着干得差不多罢了。
因为自己承包过农场,当时没少为了土壤质量挑选地方,所以苏苗苗多少也懂一些土质和种植的问题。
刚刚她经过田埂地的时候,看出北河沟大队这里种的应该是小麦和玉米。在已经快要到成熟的季节,地里的麦穗和玉米棒看起来都像是发育不良一样,一看就知道产量不会太多。
这让苏苗苗不免有些担忧。
如今,她成了北河沟大队的知青,吃穿住行都得在这个集体中,哪怕她手握金山银山,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必须得从服从大流,不能太过张扬。
所以,她想要改善生活,就只有两个选择。
一个是努力升级农场,到时候利用农场里的东西去“投机倒把”,闷声发大财;另一个就是通过大队或者是公社,想办法搞个来钱的路子,通过提高总体生活水平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
但这两点都各有优缺点。
投机倒把风险高,如果被抓到那就是万劫不复。但这个来钱快,没有啥技术要求,而且只满足自己一个人的需求,是非常好达成的,也不用和人共享。但问题就是,赚到钱了也没办法放到明面上去提高生活水平,仍就还得偷偷摸摸的来。可不管是住在知青点还是王小麦那里,苏苗苗都没办法满足这个要求;
而通过大队或公社,有钱一起赚,有肉一起吃这点主要是费脑子又辛苦,得切合实际和周围环境去想出一条可发展的路线来。自己作为知青的身份很难服众不说,也没办法面面俱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但好处就是,大家都吃好喝好,她干啥也就不显眼了,而且还能获得社员村民的认可,方便她这两年在大队里生活。
一上午,苏苗苗都在思考这些问题。
等活干得差不多了,该下工的时候,苏苗苗也琢磨得差不多了,她想来想去,还是想要两把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有两个选择干啥非要选一个呢。
但两个选择却有着共同的问题——两个都没办法立即起效。投机倒把得给她升级转正的时间,集体赚钱更是得费时间费功夫,还不一定能成功。
不过,既然要两把抓,那么在解决所出问题时也要同时进行。
苏苗苗站起身来,捶了捶有些酸疼的后背,觉得自己一方面要尽快给农场升级,一方面也要找借口去一趟公社和县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没有困难的工作,只有勇敢的苏苗苗!
…………
下工的路上,苏苗苗和王小麦在和老杨家一家集合,准备一起回去吃饭的时候,在路过了一户土坯房时,就听到里面一阵吵闹。
大舅妈看了一眼,没忍住跟旁边的二舅妈和三舅妈嘀咕着“老林家又打起来了,是不是真要分家了”的话。
话音还未落,就听见里面一声怒吼道:“分家!今天不把林三柱你这个懒蛋分出去,我就不是你亲娘!
一听这话,老杨家的妇女和跟在后面也一起下工的社员们,耳朵都支棱起来了,脚步也放缓了,满是看热闹的模样。
苏苗苗倒是没啥好奇的,但大家都站着不动了,她也就跟着准备听一耳朵。
农村没啥娱乐生活,这种家庭纠纷,大概就是大家的快乐源泉?
苏苗苗看着全都一脸兴奋,等着这户人家拉开大幕扯大戏的样子。
不禁内心感慨:吃瓜,果然是从古至今,人民群众都喜闻乐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喜欢的话,还请大家多多收藏文章、收藏作者专栏,谢谢。
关于进度慢,风格有点啰嗦这点,我只能说尽可能去改进,因为也是第一次写文,节奏把握得的确没那么好,但我会努力寻求进步的。不过有一点大家可以放心,就是虽然我推动的慢,但我也不会卡字数,基本上小标题表达的是什么,内容里面就会是什么。虽说进度慢,但我可以多写多更新,以此来弥补我的节奏问题。
今天这篇又是5K+,都是我下班当天晚上写的,然后放进存稿箱,定时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发,我还会继续努力,也会坚持的!希望大家可以见证我的进步和成长!
第15章
老林家是北河沟大队不多的外来姓的一家,老林头当年是闯关东逃难来的,带着老婆和三个儿子也算是扎根在北河沟大队了。后来老林头去世,他婆娘张翠芬掌了家,养活着三个儿子。到如今,她最小的儿子林三柱都已经三十了,家里却因为一个女娃娃争吵不休,闹到要分家的地步。
苏苗苗跟着老杨家一家站在一旁看热闹,当然了,除了他们,还有近一整个大队里的人都凑了过来,站在老林家门口,三五成群的,像是看电影似的,有几个还真是揣着瓜子来的。
她对老林家发生的事情不太清楚,听了半天旁边的人小声的议论,她才多少弄清楚了这是咋回事。
原来是这老林家几年前捡来的女孩子突然被爆出来是这家二儿子的亲闺女。得知这个事儿的二儿媳妇不干了,抱着儿子要回娘家,这家里就乱了起来。儿媳妇要求把这个闺女轰出去,这林二柱先不说同意不同意,那张老太太倒是宁可这儿媳妇抱着小孙子回娘家也要把这闺女留下。同时,还要把捅出这个事儿的三儿子给分出去。
苏苗苗听着这名字和这事情总觉得二叔,像是搁哪儿知道过。
她皱着眉思索着自己是在哪儿听过类似的事儿,苏苗苗觉得自己一定得想起来,不然她总觉得这事儿听起来有些让人心慌。
这时,旁边的大娘大婶们还在议论着。
“听说珍宝是林二柱和西安城里的女人生的,林二柱那个正式工也是那女人给他找的。”
“怪不得总说去县城打工,留着家里的婆娘和儿子也不关心,原来是还有个相好的在县城哩!”
“大柱娘还说珍宝是她好心捡回来养着的,当时我就纳闷,一个捡回来的丫头片子起啥珍宝啊,听起来倒比她家的亲孙子孙女还看中。结果谁晓得竟然是二柱的亲闺女!怪不得大柱娘这么抠门难缠的人会对珍宝那么好,闹半天是亲生的啊!不过这孩子这几年长开了,看着倒是喜庆,像是个有福气的。”
“有啥福气啊,瞅瞅现在因为她,给这老林家闹的。这大柱娘是不是也魔怔了,为啥要把她家老三分出去啊?虽说她家老三天天磨洋工,也不像样子,但做出这种丑事的,不是林二柱吗?”
…………
苏苗苗听到这里“珍宝”的时候,就一下子惊醒了。像是散落的珍珠项链终于找到了最关键的链条可以重新串连起来一样。
珍宝,林珍宝!
这不是她穿越前看过的一本年代文小说里的女主角吗!
那本书的名字叫《珍宝的幸福生活》。
大概讲述的,就是一个小姑娘天生福运,虽出生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却自带非凡的福气,随便上个山就能挖到人参,下个河就能救到一个大人物……总之就是锦鲤附体,幸运值满点buff一样,最后带领全家致富不说,还考上了大学,与军人男主相遇,最终收获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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