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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云之南 [出版] (景行)


Fuck。她在心里暗骂。
都这个节骨眼了,她居然觉得这男人长得好看。是真的好看。
“鞋脏了,别穿了。”他站起身,语气淡淡的。
沈寻脱了球鞋,看了下沾血的袜子,也一起脱了,赤足踩在地板上。黝黑的地板上,她的一双脚显得格外白,欺霜赛雪。
他没再搭理她,而是拎起了地上那人,扯掉了对方嘴里的布团,背对着她,侧耳听那人说话。
那人的声音很小,断断续续的,有气无力。沈寻仔细听,也没听出个所以然,只能瞪着眼前宽阔的肩背,看到微暗的天光倾泻在他黑色的衬衫上,起了一层朦胧的光晕,她看着眼酸,都起了些微困意。
“三哥,起药效了。”阿北瞅了一眼酣然入睡的沈寻。
“嗯。”男人轻应了一声,拿起振动的手机。对话框里有一张照片,是他刚才发过去的,对方回复了一张图片,他点开,放大,是张记者证,上面的女孩扎着清爽的马尾,嘴角微扬。
“有什么问题吗?”他摁灭屏幕,问道。
“没什么异常,”阿北摇头,“她说的应该是真话,笔记本里都是一些采访记录和会议纪要。电脑来不及看了,要不让小美远程监控下,回头再看,以防万一?”
得到了三哥的默许,他又担心地看了眼地上那人:“他还能撑得住吗?”
“没事,没伤到动脉,”三哥轻声道,“我刚才只是要给他挖弹头,他就昏过去了。”
——老大说他过阵子要去缅甸见白狐。
方才挖出的消息又回响在耳边,他垂眸,凝视着地上的一摊血迹,过往的记忆瞬间涌上脑海。
白狐,久违的名字。
整整三年了。
阿北把沈寻的背包收拾好,也在地上捡到了她刚才掉下的门钥匙。
“三哥,好像是搞错了房间,”他递上钥匙,“她是308的。”
男人接过来瞧了一眼,钥匙上的彩漆数字磨掉了一些,乍一看像是303,他们的房间号。
“还记者呢,心有点大。”阿北摇摇头,“不过也怪我,刚才有点慌,看她开不了门我就自己先把门开了。”
“没事,什么可能性都有。要是遇见个性子轴的,也许还会把老板叫来开门。你出来得还少,习惯了就好了。”
“什么时候能像你一样就好了。”阿北感慨。
三哥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没说话。
像他有什么好?没有人会想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那些。
“看看外面情况,把她送回自己的房间。”他扫了一眼仍在沉睡的沈寻,淡声吩咐。
“我?”阿北愕然。
“不是你,难道是我?”
阿北黝黑的脸冒出可疑的红:“三哥……我还没抱过女人。”
“刚才你不是还搂过她吗?”
“那是制伏!”阿北额头上的汗都冒了出来。
三哥抬起眼,面无表情:“我们这行,做事的时候,没有男女之分。”
“难怪你刚才摸她的时候像摸尸体。”
“嗯,”三哥淡应一声,薄唇轻启,“你放风,我抱过去。”
沈寻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她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坐起身。
打开床头的台灯,她才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不是刚才的房间。
虽然家具大致相同,但壁画、摆设都不一样。靠窗的竹躺椅上,放着她的背包和相机包。
她连忙下床奔过去,打开包仔细查看。包里东西都还在,唯独缺了录音笔。
心里一凉,她拉开门冲到走廊。
夜风扑面,一阵凉意袭来。
她转过身,看到自己门牌号,下一秒就拔腿冲到了303门口。
咚咚咚。
回应她的,只有木门的闷响。
几乎整整两分钟,都没有人回应。
“Sara,你光着脚站在这里干什么?”走廊尽头,刚上楼的巴顿困惑地看着她问,“我好像记得你不是这个房间。”
“啊,是……”沈寻清了下嗓子,“是这个房间的客人下午问我借了打火机,我睡了一觉,想抽烟的时候想起他们还没还给我。”
“哦,”巴顿点点头,“他们已经退房了,我帮你看看打火机还在不在房间里。你快去穿鞋,小心着凉。”
沈寻回到自己的房间,下意识地往床前看去。
没有鞋。
——鞋脏了,别穿了。
低沉的声音在她脑海里浮起。紧接着的画面,是小麦色的长指,捏着纸巾,擦过她的脚踝。
她从背包里找出了另一双备用的球鞋。
不用想,那人在给她的水里下了药,又把一切痕迹都抹灭了。
再回到303,果然,地面也是干干净净的。窗户开着,血腥气也已消散。
如果不是录音笔的丢失让她气得胸口都疼,她几乎会认为下午的一切都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诡异的梦。
“好像没有打火机,”巴顿仔细察看了一下房间,“贵重吗?”
沈寻摇头:“塑料的,路边摊买的,没事儿。”
“那我给你拿盒火柴就好,”巴顿松口气,“下楼吃晚餐吧,我就是来叫你的。”
沈寻其实已经没了胃口,但看着他热切的眼神,便强打精神点点头,跟着他下楼。
From one extreme to another
From the summer to the spring
From the mountain to the air
From Samaritan to sin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从夏天到春天
从高山到天空
从善良到罪恶
客栈一楼的一侧是餐厅区,到了晚上也是酒吧。沈寻落座时,熟悉的歌声入耳。
她挑眉:“Into the Fire,久违了。”
“是啊,来自我家乡康沃尔的乐队。”巴顿会心微笑,朝吧台方向挥了挥手,一个年轻的小伙送了两份肉酱千层面过来,两人边吃边聊。
“那里有海之角,这里是云之南。”沈寻感慨,“没想到我们会相聚在这里。”
“命运就是这么不可预测,不是吗?”巴顿扣着手指,端详着她,“你过得好不好,小女孩?”
“我已经26岁了,不再是当初那个看到食人鱼就吓得面无人色的小女孩,”沈寻轻轻一笑,“这几年一直在北京工作,有时会出差,做点调查报道。”
“你的脸上有倦色。”巴顿直言。
“是,有时感到厌倦,觉得自己能做的始终有限,很多事情,就算知道为什么,也很难去改变。”
“这个世界,不是一天建成的,我们都只能尽力而为。”
“虽然在最好的媒体工作,但我感兴趣的不在于那些高层人士出入的会议活动,也不在于从和这些人的交流中找到成就感。那样的世界,太浮华且千篇一律。反而是在最困苦的地方,当我与那些饱受生活折磨的人对话,当我的一支笔能够使他们得到更多关爱时,我感到很充实。”
“这次在云南的收获呢?”巴顿问。
“见到一个60岁的女人,因为染上毒瘾,身上长了许多脓疮……”沈寻放下刀叉,点燃一支烟,她突然想起和这个女人的对话就在录音笔里,一时间有点郁闷。
“怎么了?”巴顿很敏感。
沈寻沉默了下,摇摇头:“这回见了很多不大好的事情。”
她不打算跟巴顿提起她的遭遇,以免节外生枝。这里毕竟离边境不远,客栈里的人也杂,说不定下午那两人的同伙还在,也许就在这餐厅。
——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走出这个房间,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会来找你算账。
那个男人的声音又回响在耳边。
“你呢,你找到你想要的平静生活了吗?”沈寻凝神反问,“我一直记得,你说你16岁生日那天随你父亲在伊拉克,战斧导弹在巴格达夜空如烟花般绽放。”
“平静生活……这是一个过程,就像你的名字——寻。”巴顿笑了笑,眼神有点苍茫。
沈寻一怔,然后点点头。
是啊,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止的寻觅。
“为什么会选择在这里开客栈?”她又问。
巴顿没有回答她,眼神却落在她身后。
沈寻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五官妩媚、皮肤微黑的女孩子走了过来。她盘着头发,只简单地插了一支玉簪,腰身玲珑,步履轻快,一只手拿着一瓶威士忌,另一只手拎着两只酒杯。
“我太太,玉而。”待她走近了,巴顿接过她手中的杯子,向沈寻介绍。
女孩朝沈寻微微一笑,在巴顿身旁坐了下来,也不说话,安静得像只小猫。
沈寻了然:“原来这是你留下的理由。”
“算是,”巴顿替她倒了酒,“苏格兰的Single Malt。”
“你这儿真是什么都有。”沈寻喝了一小口,由衷称赞。
“可惜没有德文郡奶油配松饼,”巴顿与她碰杯,“但是我教会玉而做柠檬舒芙蕾,她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玉而扬起嘴角,声音轻柔:“马上就好,希望你喜欢。”
沈寻这才发现她的瞳仁是浅棕色的,眼尾微挑,笑起来时,一双眼睛说不出地勾人。难怪可以收服巴顿这样的浪子。
“忘了问你一件重要的事,”巴顿挑眉,“有男友了吗?”
沈寻摇头。
“喜欢的人呢?”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沈寻再次摇头,托腮调皮一笑,“上次喜欢的人还是你。”
她面朝玉而,指了指巴顿:“我迷恋过他,真的。”
玉而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他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巴顿耸肩,做了个擦汗的动作。
沈寻笑了:“那时年纪小,看到他拍的那些危险的纪录片,羡慕他的冒险与流浪,所以厚着脸皮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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