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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团追捧的日子 (檀尽欢)


  前面一截鹅卵石路,白昼在边沿停下,看了看闻嘉木的背影,有些烦。
  晚宴一般都是礼服长裙,细长的高跟鞋,是没办法在鹅卵石路上安然行走的。
  闻嘉木察觉到后面的人没跟上来,驻步回首,轻轻皱眉,似乎有些嫌弃她麻烦,看了看她微微提起的裙摆,和脚上那双高跟鞋。
  往回走两步,朝她伸手,“跟上。”
  大约意思是要牵她过去吧?白昼看了看他伸向自己的手,没有动。
  “到底要见谁?这么大架子,还要本小姐走这么远去见?他就不能过来吗?”
  但闻嘉木只是淡淡看她一眼,手也没收回,说:“怎么?怕了?”
  被直接了当戳中心思,白昼微微一滞,本来是给闻嘉木一个面子,也不能说是给他面子,主要还是因为爷爷的叮嘱。而且闻嘉木也不是那种闲的没事找她玩儿的人,说有人要见她,必然是真的有人要见她。
  只是,干嘛要找这么个僻静的地方,离宴会那边都好远一段路了......算了,毕竟这是云山别墅,就算闻嘉木想整她,闻叔叔也不会答应的。
  白昼嘴硬道:“我有什么好怕的,但这路我走不了。”
  真烦人,没看见人家穿着这么高的细跟鞋吗?
  闻嘉木这才放下手,眼神明显透着不耐烦,仿佛在说:女人就是麻烦。
  白昼可不管他什么眼神,打定主意不走了,“谁要非要见我,让他自己过来。”
  一人走一半路,这才公平。
  男人轻微一哂,突然转身回来,直接弯腰将她打横抱起,大步往前走去。
  完全没料到他这举动,吓得白昼不轻,惊呼之余,忙伸手抓住他,“你干嘛?放开我!”
  闻嘉木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又能自己走了?”
  “......”白昼纠结一瞬,虽然素来讨厌和不熟的人有肢体接触,但闻嘉木这人吧,讨厌归讨厌,比较打小就认识了,也不算不熟。
  行,人体代步车,免费劳动力。
  姑奶奶完全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又不是自己非要去,是他非要安排见什么人。
  不过,闻嘉木这种病秧子,这种剧烈运动没问题吗?印象中他可是连重物都不曾拿过的那种病娇柔弱贵公子。
  还能抱得动她?白昼难免觉得诧异,问他,“你的心脏,不是不能剧烈运动吗?”
  他冷哼一声,“放心,某些剧烈运动,暂时还不妨碍。”
  “......”白昼一副见鬼的表情,这话怎么听都觉得有点不对的样子。
  但是,我们好像不是那种能随便开玩笑的关系吧?
  呵,无语。
  走过那段鹅卵石路,她连忙拍了拍他肩,示意放下,“行了。”
  刚好闻嘉木也停下步伐,将人随手往木桥一放,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不,丝毫没有君子风范。
  白昼压下心中的不满,等他带路,然而闻嘉木只是抬手,往木桥对面一指。
  “在那。”
  意思是让她自己去?
  白昼狐疑地看他一眼,深吸口气,单手一提裙摆,朝那边小山亭走去。
  远远看着,应该是一个年轻女人的背影。
  等走近了,才感觉出,这背影,还有些熟悉......
  她停在台阶下时,那个背影终于转过身来,一个年轻且漂亮的女人,朝她笑了笑。
  “真是好久不见,Aurora。”
  白昼愣住,“盛夏......”
  -
  夜色浓稠如墨,人工湖面水波粼粼,带着夜风侵袭而来的凉意。
  露肩的晚礼服本就单薄,她沿着木桥往回走,手指冰凉,也不知是冻的,还是因方才的那些对话。
  在木桥尽处,闻嘉木早就不在原处,白昼看着前方那段鹅卵石路,才稍稍回过神。
  忍不住在心里飙了句脏话:靠,过河拆桥啊。
  这种程度的高跟鞋,走着鹅卵石路上,分分钟直接摔湖里。
  环顾四下无人,她咬牙,直接脱了鞋提在手上,单手提起裙摆,光脚走过去。
  还不忘龇牙咧嘴地把闻嘉木骂一通。
  死病娇!害她这么没形象!
  结果刚走过去,踩上青石板路,就看见灌木丛后,那死病娇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木椅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白昼心底一股无名火腾地冒起。
  顾不得还没穿鞋,两步上前,一手拎着鞋,一手差点指他鼻子上去。
  “闻嘉木!你......”
  她话没说完,就被他握住手,轻轻一拉,被按在木椅上坐着。
  闻嘉木站起身,原来脸色一抹极淡的笑意,消匿不见,从西装口袋掏出折叠的手帕,在她跟前蹲下。
  伸手握住那纤细的脚踝,搁在膝盖上,月色下,那只莹白小脚秀气好看,甲面是锡箔纸镶嵌的秋橘色美甲,琉璃似地反射着微光。
  这种大家族的贵小姐,的的确确是,从头发丝到脚趾尖都透着精致。
  他动作轻缓,慢条斯理地擦去她足底的灰尘,冷冰冰地开口。
  “知道为什么让你来见她吗?”


第26章
  白昼整个人惊愣住。
  闻嘉木, 他是疯了吗?
  你几乎是无法想象,这个宿敌, 竟然有一天, 莫名其妙的,半跪在她跟前,为她拂去足底尘埃,穿上那双昂贵的高跟鞋。
  不过闻嘉木也没打算等她回答,自顾自地继续说着,“盛夏所知道的事情,我都知道, 所以,你应该能明白我在说什么。”
  “在国外没人管你,但是回到国内,你必须要记得自己的身份。”
  他松开她纤细的脚踝, 将手帕往旁边垃圾桶一丢,拍手站起来, 低眼看着她。
  “即将和闻氏联姻的白氏千金,这,才是你的身份。”
  等白昼慢慢缓过神来,神情也凝起一层霜色, 她极度不喜欢这种命令式语气, 还真当他转了性, 大发慈悲之心, 看来, 是她想多了。
  方才见盛夏的那些画面仍在脑海徘徊,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
  最后,站起身,对视上闻嘉木的目光,美眸微眯,“你威胁我?”
  “与其说是威胁,不如说是,警告。”
  语气冰冷,态度傲慢,永远是那副运筹帷幄的样子,仿佛他才是这全世界最聪明的头脑,玩弄众人于股掌之间。
  白昼想,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一直以来觉得闻嘉木这人很讨厌了。
  明明应该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偏偏从小关系就不好,死对头,相互视为宿敌。
  因为,都是喜欢去掌控别人的人呐,又怎么可能,会向对方屈服呢。
  就像斗牛,不死不休。
  冷静下来一想,似乎也能明白为什么闻嘉木从小爱找她茬,白氏闻氏两家交好,年龄与闻嘉木相仿的,也就白昊,白昼,许未萱这三人。
  白昊和闻嘉木是关系不错的哥们儿,许未萱是跟在他身后的小尾巴。
  而白昼素来傲气,从小就不服谁,围在她身边一起玩的孩子,也都拿她当王。她自然不会拿闻嘉木当回事,也不爱跟他们一起玩儿。
  据说当时长辈订下这个婚约时,并没指明是白昼的名字,那是闻嘉木小时候,自己点名说出要白昼的。
  那时候小,大约不是很明白婚约具体什么个意义,只是下意识,说出了最想去征服的,那个孩子的名字。
  没有选许未萱的原因,估计只是觉得,成天粘在身后跑的小丫头,实在没什么挑战性。
  她没心思等到宴会结束,中途就离开了。
  是闻嘉木派的车,她自己的司机去送路星河回公司宿舍,暂时回不来。
  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整个城市在一片灯火通明中,闪熠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但无论多么耀眼的光芒,都没办法将浓墨似的天穹照亮。
  地面灯火如昼,可天空依旧在死寂的黑暗里。
  白昼慵散地窝在后座,出神地望着车窗外,目光没什么焦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眼前是模模糊糊的光晕,曾经暗淡下去的色彩,在记忆深处再次变得鲜艳起来。
  仿佛寒冰底下蛰伏的怪物,最终破土而出。
  将她拉入漩涡,看到几年前的自己。
  傅时夜、闵桕辰、孔雅、盛夏、闵南珠.....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一个个在脑海里涌现,挥之不去。
  其实,准确点来说,白昼认识他们时,是在七年前,她刚满十六岁的时候。
  一个人去到了海外,想要出道,想要追求音乐梦想。
  那时的白昼,常常挂在嘴边的是那句:人不轻狂枉少年。可以说,是活得非常之恣意与自我。
  不轻狂怎能算是年少?不放肆怎么敢称天骄?
  也不大记得清是什么缘由导致她下了这个决定,或许是孩子在成长的过程渴望被父亲认同,通过叛逆的行为来向大家昭示,自己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可以随便操纵的‘棋子’了。
  母亲秦奕心曾经是著名的钢琴家,从胎教开始就接受音乐的熏陶,在音乐天赋这方面,白昼是相当有自信的。
  以至于她在海外当练习生时,依然难改那胆大妄为的本质。
  有钱,有颜,有实力......她的确很有嚣张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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