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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夫妇探案日常 (鹿谣)


  这一日阳光甚好,云淡风轻,是个静谧安宁的春日,花涴从落脚的客栈出去。
  在阴暗的房间呆久了,乍一看到阳光有些刺眼,她站在客栈的牌匾下,抬手遮了遮眼睛。
  等到能够适应这样的日光,她放下遮眼的手,视线向前延伸,越过客栈门前的石狮子,越过来来往往的行人,径直落到那棵三人环抱粗的梧桐树下。
  嫩叶丛生的梧桐树下,几位年轻儿郎束手而立,他们柔软的衣衫上洒满金灿灿的日光,婉转璀璨,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在他们身上肆意流淌。
  越千城站在最前面,他用那双会笑的眼睛朝花涴打招呼。
  花涴眯起眼睛,回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喜欢这篇文的男主,我决定,要把他当成笔下最满意的角色之一!!

  ☆、第二十四章

  心里有说不清的情绪在翻涌,花涴觉得那应该是欢喜,她走上前去,笑着问越千城,“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越千城抬头望向花涴身后的客栈牌匾,日光下,镀金的“风月栈”三个字格外显眼。
  “猜的。”他走近花涴,“你是京城来的人,瞿凤郡不敢怠慢,肯定要寻城里档次比较高的客栈让你居住。且你要常常往返于官府和客栈,这两者间的距离不能太远,我想了想,离瞿凤郡官府比较近且档次高的客栈只有这家。”
  花涴挑了挑眉——她又一次见识了越千城的聪慧过人。
  顾一念兴冲冲挤到花涴身边,欢欢喜喜的把包袱里背着的东西往外掏,“花涴姐,我给你带了些米粉糕,是今儿个早上做的,还温乎乎的,你赶紧吃一块吧。”
  顾一念这家伙像张白纸,年岁虽比在座的任何一人都大,但许是诗书读多了,人有些冒傻气,性格同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很相像。
  他没有一点儿坏心思。
  花涴的肚子正好饿了,她忙双手接过顾一念递过来的米粉糕,连声道谢道:“谢谢谢谢,先生真是有心了。”
  读书人就愿意听人家喊他们先生,顾一念被花涴的这句“先生”喊得晕晕乎乎,脸上的笑容都快要溢出来了。
  风头霎时被顾一念做的米粉糕抢个干净,越千城很不高兴,他重新凑到花涴面前,把丢失的存在感找回来,“你打算在城里逛一逛?”他问花涴。
  花涴咬着米粉糕,含糊不清道:“嗯,转转,顺便找找线索。”
  越千城没问花涴她要找什么线索,反正时机到了,花涴会主动告知与他的。
  转过头,他对着身后的白羽生和霍嘉道:“你们几个……”
  没等他把话说完,白羽生当即心领神会,霍嘉也跟着明白过来。
  “好久没来瞿凤郡了,”白羽生展臂伸了个懒腰,把胳膊搭在顾一念的肩膀上,“走吧一念,我们去别处逛逛,桃花节热闹得很,晚些时候再在此处汇合吧。”
  顾一念不解其意,“唉,不是说来找花……”
  霍嘉忙走上前来,把他剩下的那半截话给堵回去,“一念你说什么?”他把胳膊搭在顾一念另外一侧肩膀上,和白羽生分工协作,绑架一般把顾一念给架走了,“哈哈哈走了走了,带你去街上看漂亮姐姐去……”
  看着他们三个渐渐走远,花涴一脸懵色,“他们不和我们一起吗?”
  越千城摸摸鼻子,“唔,他们几个要去的地方不大好,女孩子最好别跟着,没关系,我留下来陪你,咱们去市集上走一走吧。”
  花涴半知半解“哦”了一声,咬着黏糊糊的米粉糕,与越千城迎着日光朝人潮拥挤的市集走去。
  在深山之中学艺多年,花涴已习惯了山里的安静,当年刚从山上下来时,她总闭门不出,觉得外面太过吵闹。
  而后,她发现,家里并不比外头安静多少——弟弟鬼喊鬼叫,每天像牛皮糖一样黏着她,爹和娘每日都要上演一场“你到底爱不爱我”的争吵,且他俩十分喜欢找人评理,闲赋在家的花涴便成了夫妻俩的首个祸害对象。
  在此等摧残之下,花涴渐渐转变了想法,她不再觉得外头吵了,比起家里,外头不知安静多少倍。
  可见唯有在比较之中,人才能够进步。
  这年头,各地官府皆热衷于搞这个节那个节,三月来个桃花节,四月来个梨花节,八月来个荷花节。节庆搞了不少,各种各样的花儿也糟蹋不少,但若说实际有什么成效吗?八成是没有的,图个热闹罢了。
  今儿个恰逢桃花节,赶热闹的人多,越靠近市集便越走不动,花涴只有紧紧靠着越千城才不会和他走散。
  越千城讨厌过去每一年的桃花节,吵吵嚷嚷的,除了人还是人。但今年,他不再讨厌桃花节了。
  因为举办桃花节,街上才会有这么多人,因为有这么多人,花涴才会靠他这么近。
  原来所有的讨厌,只是因为身边没有那个让他心情愉悦的人。
  他想趁乱偷偷牵花涴的手,手从袖笼里探出,指尖发白,试探着动了动,又很快心虚地缩回去。
  好不容易才能与花涴再次见面,他不敢做出任何没有把握的事情,怕惹她不高兴,怕她再一次从他的世界里消失。
  他没有几个可以用来等待的七年了。
  他亦不想再经历一个漫无目的的七年。
  一块米粉糕吃完了,花涴从兜里掏出帕子擦嘴,擦完了嘴,她又开始擦手,“你们几个关系很好,是打小就认识的吗?”她突然问越千城。
  将双手老老实实负在身后,越千城目视前方,“也不是,我幼时居住在燕归城,十二岁那年随父亲迁居到凌云城,在迁居到凌云城之后,我才认识小白他们。”
  花涴惊讶抬眸,“啊,你小时候住在燕归城啊?”她猛地合掌,“我也在燕归城住过!小时候我居住在燕归城的祖父家中,由祖母抚养,后来父亲才把我接到京城。”她朝越千城由衷微笑,“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见过面呢!”
  难怪她总觉得越千城面熟,原来他们小时候住在同一个城里!也许幼时他们曾经一起玩耍过也说不定。
  越千城平静笑笑,是的,他不仅知道花涴幼时也住在燕归城,他还知道那时她是如何的活泼顽劣。
  话都赶到这儿了,他本打算趁机和花涴相认,可是想到幼时的自己是那般模样,也许花涴根本不记得他,倘使记得他,又兴许只把他视作笑话。
  男子的自尊心作祟,越千城把相认的想法收进心底。
  再等等吧,他这样想。
  远处人潮中传来阵骚乱声,似有人在哭喊着什么,发出的动静与周围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
  越千城跟在花涴身后朝传出哭喊声的地方走去,边走便边低声道:“也许吧。”
  已有官府的人先一步赶到了,举办桃花节大小算个重要活动,官府的人全程都在,为的便是防止出现什么恶□□件。
  “小妇人,你哭什么?”官府的人讲话素来中气十足,哪怕是一句询问的话,听来也像是质问。
  越千城和花涴靠上前去,只见被人潮环绕的道路中间,有个约莫三十出头的小妇人席地而坐,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是道道眼泪刷出的泪痕,“我夫君他……他……”小妇人啜泣不止,悲伤得几欲昏厥,“他死了!”
  几个官兵面面相觑,声音又拔高一些,“怎么死的?”
  小妇人哭得嗓音沙哑,“我也不清楚……昨夜他饮酒到半夜才归来,澡也不洗便往床上爬,我恐他受凉,特意帮他盖好被褥才睡去。睡到半夜,我听到他呕了几声,可我太过困倦,并未起身查看,等到方才我起身再看……”小妇人嚎啕大哭,“我夫君已经不喘气了,他的脸色青紫一片,骇人得紧!大人,小妇人也不清楚夫君因何亡故。”
  越千城听到周围的人低声议论,“哦,原来是老孙的媳妇儿雯娘,他们夫妻俩感情素来好,咱们街上的女人家都艳羡不已。哎呦,你说这人怎么说没就没了,雯娘以后该怎么办?”
  还有人道:“老孙那家伙就爱喝酒,雯娘早说过他许多次了,他总不听。这下好,把自个儿的命喝没了,雯娘身子不好,他们家孩子手又有残疾,十根指头凑不全,留下孤儿寡母的,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花涴看了会儿,周围人声嘈杂,她附耳同越千城道:“你觉得她家夫君是怎么死的?”
  花涴清浅的呼吸喷在越千城的耳垂上,他抖了一下,才道:“喝醉酒的人神识都不大清楚,他呕吐的时候,可能误将呕吐物吸进了喉咙里,导致呼吸不顺畅,窒息而死。”
  这也符合小妇人方才说的脸色青紫。
  花涴想了想,的确有这回事,她家邻居便是喝醉酒后被呕吐的秽物堵住鼻子憋死的,估摸这个女人的夫君也是这样。
  这里弥漫着的悲伤氛围与桃花节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远处的人们尚不知这里发生了什么,仍旧在欢笑着享受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活着就是这样,不知死亡和意外哪个先来,想要一帆风顺总是不大可能。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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