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她脚脖子的少年不为所动,显然并不打算撒手。花涴急红了脸,这要是搁在寻常,她早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可今儿个是她的马儿撞了人在先,她不能如此粗鲁地对待一个伤患。
她咬了咬嘴唇,眼角余光瞥见那两个卖货郎的表情很奇怪,好像···好像在替她默哀似的。
可不得替她默哀咋的。
花涴初到凌云城,自是不明白城里的情况,卖货郎整日游走街头吆喝,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对城里的事情再了解不过了。
抓住花涴脚脖子的男子是凌云城城主的儿子,名唤越千城,这人是个十足不成器的纨绔公子,今年十八岁整,媳妇儿没讨一个,却整天和几个同样不上进的人混在一起,还组建了一个叫无仙派的黑恶势力,说是为了城中百姓排忧解难,其实是为城中百姓增添忧难。
由于他是城主的儿子,凌云城里的百姓是敢怒不敢言,他们多希望某一日天降正义,来个大人物把越千城这个为祸一方的纨绔公子给收了,如此也好还地方安宁。
这位官差打扮的姑娘撞到的人居然是地方一害越千城——两位卖货郎对视一眼,开始对花涴生出同情心——她的运气可真差啊。
花涴在马上看得不清楚,他俩可是看得真真切切的,越千城的手臂方才根本没有血,他抠了抠才开始流血,这说明他手臂上的伤口不是刚得的。
恭喜少城主又开辟一项新业务——碰瓷儿。
当然,这件事他们知越千城知天知地知,只要越千城他爹还是凌云城的城主一日,他们便得忌讳他一日,所以虽然明知越千城在碰瓷儿,他们却不敢站出来伸张正义。
挑着担子上的货物,他们最后望演技逼真的少城主一眼,忙赶在太阳升出来之前离开此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噶好!!
时光匆匆光阴似箭,感觉上一本完结就在昨天,其实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
新年新气象,今年要努力做一个不断更的银儿~
老规矩,留下评论送红包~所有留评的小可爱都有~
☆、第二章(捉虫)
从业三个月以来,这是花涴办砸的第一件案子。
师父教导她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所以到六扇门任职以后,她办每一件案子都尽心尽责,正因为如此,她才能在短短几个月内便升任至捕快的位置,虽然同僚们有诸多闲言碎语,但她问心无愧。
从今天开始,同僚们要是还说三道四的,她兴许会觉得问心有愧。
因为她终于办砸了一件案子。
鼻息间传来难闻的药材味道,花涴抱着她的武器——一截长鞭,冷静地看着那位导致她办砸案子的状似虚弱不堪的年轻男子,默默等待郎中过来给他处理伤口。
这个人的力气实在是大,她挣脱不开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逃犯消失在视线中,兀自恼了一会儿,她还是将他送来医馆了——毕竟是她的马踩伤了他,她身为主人,应该负起责任。
只是——花涴望着少年苍白的脸颊,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他为什么老是偷偷看她?难道她长得很奇怪吗?
医馆的负责人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子,胡须花白,腰背有些挺不直,瞧上去倒十分和蔼。他与被黑爷踩伤的男子似乎很是熟稔,笑呵呵地眯着眼,他同他打招呼道:“哎呦,是少城主啊,可有些日子没见您了。”上下打量打量他,捏了捏他血迹斑斑的胳膊,“这次怎么伤成这般模样,瞧瞧这血淌的,比上次还严重些,你又去做劳什子好人好事了?”
那少年似乎不懂得“尊老爱幼”四个字怎么写,不耐烦地瘫倒在椅子上,他将受伤的手臂露出来,“少废话,帮我涂药。”
老医师也不恼,只是恨铁不成钢般地含着笑瞥他一眼,一壁碎碎念叨着,一壁转身去架子上找处理伤口的东西。
见老郎中转身走了,少年慢吞吞收起那股不耐烦的劲头,转头对着花涴饶有兴致道:“你是六扇门的人?”
花涴没搭话,仍旧抱着她的长鞭靠在柱子上。
少年自顾自往下道:“六扇门可不是普通组织,你不在京城待着,来我们这种小地方做什么?”
抿抿嘴巴,花涴道:“办些事情。”
少年继续追问,“什么事?”
花涴摇头,“不能说。”
她这次执行的是秘密任务,能告知给他人的只有自己的身份,关于任务的事情半分也不能透露。总而言之,她缉拿的这个逃犯身份很特殊,他从天牢逃脱的事情不能让外人知晓。
少年没有再继续追问,他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血液污渍,露出一张白白净净的少年面庞。
他有副好姿容,花涴这些年看多了各式各样的青年才俊,却仍忍不住侧目望他几眼。不同于那些青年才俊刻意端着的儒雅讲究,面前这位少年举手投足间尽显年轻人的洒脱无羁。他的眉毛比一般人浓密些,眉梢微微向上勾起,像长剑锋利的末梢,尤其是那双眼睛特别好看,微微弯着,像是会微笑似的。
擦完脸上的血污,他随手把毛巾掷到桌子上,低低笑一声道:“好吧,你不说我也会知道。”
花涴继而发现,他有两排整齐的牙齿,唇红齿白这个词很合适他来用。
一直盯着人家看不太礼貌,花涴抱着长鞭换了个站姿,顺势将眼睛挪开。
老郎中找齐了需要的东西,揽在怀里抱了过来,将那些东西全放在桌子上,他拿出团棉布小心帮越千城处理伤口,嘴巴里的碎碎念叨始终没停,“照老朽说,您还是别自立门户了,老老实实地继承老城主的位置不好么。凌云城里谁人不知你越千城是城主的儿子,你干得再风生水起,不也始终沾了老城主的光吗?”
越千城?花涴拧起眉心。奇怪,这个名字好生耳熟,她似乎在何时听到过。
但她也仅是觉得这个名字熟悉,至于这个名字为何耳熟、耳熟在什么地方,她一应记不起来。
她的记性不大好。
叫越千城的男子似乎不大喜欢听到这些话,眉头皱得比老妪面上的褶子还要深,“我家老头是不是又找你说什么了?”他咬牙忍住伤口传来的疼痛,深恶痛绝道:“我才不当这个破城主呢,仅是表面看着风光罢了,实则处处都得受朝廷管着,一点儿自由都没有。”
把伤口上的淤血都擦掉,老郎中取过捣成膏药状的药草涂在破面上,语重心长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懂事,老想着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等到老来你们才会发现,吃朝廷这碗饭其实才是最踏实的。”
药草按在伤口处很疼,越千城竭力忍住疼痛,额头上很快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饶是如此,他还能维持住不屑一顾的表情,“我今年才十八,尚且有几年活头,还有劲儿出去闯一闯,不像你们这些快要入土的老人家,一天到晚就盘算着怎么能把棺材板打的厚实些。”
花涴瞧着老郎中要被越千城气得入土了。
六扇门人员构成复杂,花涴向来独来独往,她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一向都不怎么关心。无意了解这个叫越千城的男子有什么超脱常人的想法,她只想快些把他的伤口处理好,然后丢点儿银子给他,从此山高水长就此别过,她好腾出时间去处理逃犯的事情。
“老先生,”她往前凑了凑,向老郎中打探起越千城的伤情,“他的伤势不严重吧?黑爷···我的马有些超重,这一蹄子踩在他的胳膊上,不晓得骨头会不会碎掉。”
越千城拼命给老郎中使眼色,然而老郎中一生耿直,最不会看人眼色,“什么马蹄子?”老郎中疑惑不解道:“他这是刀伤啊,都伤在皮肉上,与骨头没有关系,回家好生将养几天,便又是活蹦乱跳的猴孩子了。”
什么,刀、刀伤?
花涴愣怔一瞬,她低下头细细打量越千城手臂上的伤口,果然,伤口呈现长条状,确是刀伤无疑。
她立时有些发恼——什么人这是?若他身上所受之伤是她的过错倒也罢了,逃犯因此逃走她也认了,可他身上的分明是刀伤,与她毫无关系,他作甚凭白赖她!
恼完越千城,她又开始恼自己。连刀伤和马蹄踩踏之伤她都没有分辨出来,得了,她这个六扇门的捕快算是白干了,她对不起师父的栽培,对不起老娘舍去的脸面。
越千城很会察言观色,虽然花涴还什么都没说,他已猜到她在生气。
不生气才不对呢。
“小王。”他呼唤在不远处忙碌的药馆伙计。
小王忙放下手头的事情,颠颠跑过来,“哎!少城主!”
越千城翘起受伤的胳膊,懒洋洋靠在椅背上,“给我找条手巾来,你家老头子的嘴巴太碎了,吵得人脑仁儿疼,得用手巾堵起来。”
小王在药馆混饭吃,哪敢做这种欺师灭祖的事情,他嘿嘿干笑一声,忙转身遁走,权当越千城没喊过他。
老郎中看看花涴暗恼的模样,又看看越千城故作镇定的神情,渐渐地,他明白了什么。
他没再多话,只是趁涂抹药膏的时候报复性地按压越千城的伤口,给这个混小子一些苦头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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