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沿着蜿蜒的山间小道往坡上走,沿路瞧见不少藏在叶片后面的紫色小花,它们在晨风中摇曳生姿,尽情展现着旺盛的生命力,抛去外表不提,真比生长在园子里的牡丹花儿还要漂亮。
木小姐的坟墓在叵阳坡最中间的位置,那里日光最充足,但现在是早上,太阳还没有完全照射在她的墓碑上,有一半还在阴暗中。
☆、第十七章
刚到她的坟墓旁边,越千城和花涴便发现了一件事——木小姐的坟被人挖过,在阴暗的那一面,有一个可以容一人进出的大洞,洞口黑黝黝的,边缘的土已经硬实,这说明最近经常有人进出。
什么人……会住在已经有主的坟墓里?
大抵是常常行走在死亡边缘的刺客吧?
越千城与花涴对视一眼——来对了,夜月果然在木小姐的坟墓附近出现过!
快走几步,越千城半跪在黑黝黝的洞口,谨慎地向里面打量,稍许,不知看到了什么,他回过头,给了花涴一个难以置信的眼神。
花涴不解问他,“怎么了?”
眨眨眼睛,越千城艰难开口道:“这里面,有人躺进去过。”
花涴愣怔一瞬,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越千城是什么意思。
夜月居然在木小姐的棺材旁边挖了一个坑,一个可以让他爬进坟墓,睡在木小姐棺木旁边的坑!
是该说他丧心病狂,还是说他深深痴情?
越千城壮着胆子伸手往坑里摸了摸,“还是温热的,夜月刚走没多久,他应该看到我们过来了。”
花涴受惊更大。嚯,坑洞的位置在太阳暂时照射不到的位置,按理说应该不会有温度才是,除非有活生生的人曾躺在那里,用自己的体温暖化了身下的泥土。
夜月他居然真居住在坟墓之中!
难怪官兵们找不到夜月在凌云城落脚的痕迹,谁闲着没事做,会到坟墓里面去找一个大活人呢?
花涴与夜月交过几回手,深知他的轻功不赖,这家伙是刺客出身,眼睛比老鹰还要锐利,远远儿地便能看到对手。
站直身子,越千城掸去手上的泥土,环顾四周道:“他应该没有走远,也许就藏在哪儿,等待我们离开。”
花涴往四周瞧了瞧,虽然日光充足,可叵阳坡上的坟堆太多,周围又坑坑洼洼的不平整,很难发现夜月藏在哪里。
“看我的。”越千城朝她挤挤眼睛,轻咳几声,他迎着日光站立,脊背挺成一条直线,“夜月,我晓得你就在附近,我且问你,你出不出来?”无人回话,耳边回荡着他说的最后一个字。
他停顿须臾,又继续说道:“不出声是吧,装不存在是吧?”眼睛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他故意笑着道:“好吧,若你一直不出来,我便掘开木清婉的坟墓,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
日光洒在他的眼睫毛上,在眼睑投下根根分明的阴影,随着他的每一次眨眼,那两道阴影便前后移动, “你算什么男人。”冷笑一声,越千城挑衅道:“木小姐是凌云城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你得天赐缘分,能与木小姐两情相悦,理应分外珍惜才是。你当保护她爱护她,让她一生都无忧无虑,可是夜月!”他咬了咬牙,高声道:“因你之缘故,木小姐遭受了这世间最深重的苦难,她本该是温室中最娇艳的花儿,而今却成了叵阳坡中的一捧黄土,夜月,你现在还想让她的尸身曝露在日光下,让她连死都不安稳吗!”
叵阳坡上没有高大的植物,越千城的话语回荡在天地之间,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闻。
几乎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凌厉的剑锋从东南方向袭来,夜月持剑飞身上前,剑头直指越千城的心脏, “你找死。”
躲藏多日之后,他终于在越千城的挑衅下现了身。
幸而花涴早有准备,迅速掏出别在腰间的长鞭,趁夜月的剑离越千城还有几分距离,她甩动长鞭,重重将夜月的长剑击开。
越千城没有丝毫惊慌,他相信花涴不会让他受伤,淡然地向她致谢道:“多谢。”
花涴后怕咬唇,“无碍,我要多谢你,方才若我反应慢一点,只怕你现在已倒在血泊之中。”
夜月仍穿着他那身通体漆黑的衣裳,像是行走在夜幕边缘的死神,越千城打量他一眼,故意笑嘻嘻道: “开个玩笑罢了,我与木清婉无冤无仇,作甚挖她的坟。至于后面的话——那是你的罪孽和过错,与我何干,你做甚恼羞成怒地来杀我?”
夜月将长剑收回剑鞘中,低头去看木小姐的坟茔。
越千城与花涴已找到木小姐的坟墓,而看夜月的种种表现,他一定是极其喜欢木小姐的,极其在意她的尸骨安好,是以他们不用担心他会逃走。
“我不知道你与木小姐之间有何缘分,也不想知道,我亦不想追问你为何要杀掉那些人。”花涴冷静道:“夜月,我奉命缉拿你回京城,还望你配合一些,趁早与我回去,免得惊动京城的大人物。”
夜月没有答话,他怔怔望着木小姐的坟茔,眸中的缱绻深情显露无疑,似已透过厚厚的黄土,看见了木小姐完美的精致睡颜。
良久,他终于挪动身子,坐在石头墓碑下,背靠着墓碑道:“他们不该死吗?”
他坐在地上仰视花涴,双眸之中了无生气,“木家的老爷,自诩礼仪之人,他伙同他的儿子一起,杀害了他的女儿,他们俩该死;周升……那个肮脏的乡下野人,他玷污了清婉的清白,使清婉含恨而死,他更是该死;王少轩,王家的家主,他明里为他儿子与木家定下婚约,可暗里就是为了他自己,王家的少爷根本不想娶清婉,想娶清婉的是王少轩,他有如此肮脏的心思,他该死!”
说着说着,夜月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眼睛也变得通红,“我只是取走了他们的性命,让他们痛苦死去罢了,比起清婉曾经遭受的痛苦,死算什么?”他抬头质问花涴,“花家的长女,你告诉我,死算什么,啊?”
木小姐遭受的痛苦花涴能想象得到,那一定……很痛苦很痛苦,痛苦到不愿在世间存活。
人人都道木清婉是凌云城最漂亮的女子,可有谁知道被这盛名吸引来的苍蝇有多少,那些在人前恭谨注视她的人,在暗处也许丑陋如鼹鼠。
花涴对上夜月质问的视线,眼眶湿润道:“该杀的人你都杀了,该报的仇你也报了,夜月,想来木小姐九泉之下已经瞑目,你可以同我回京了。”
“我不去京城。”夜月低下头,轻轻抚摸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墓碑,“我要在这里陪着清婉,泥土下太冷了,日光无法穿透厚厚的棺木,我怕她一个人撑不下去,我要去陪着她。”
花涴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半晌,欲言又止。
她总是这样,不擅长宽慰别人,哪怕这个别人是双手沾满鲜血的江湖杀手。
长剑在日光下发出银色的光泽,夜月按着长剑,低头在思索什么,下巴紧绷成一道好看的弧线。
越千城看破了他的想法,他侧首低声询问花涴,“你是不是必须带活人回京?”
花涴点头,“嗯,二王爷要审问他,若是他死在天牢外面,我回去不好交代,六扇门也不好向上面交代。”
越千城心下了然,他道:“我帮你。”额前的碎发随风轻动,他透过发丝看向靠在墓碑旁的夜月,再度抬高声音道:“夜月,你可以自杀去陪木小姐。等你死了,在这世间没有了意识,我会把你和木小姐的尸骸分开埋葬,生不能同裘,死了,你们亦无法同穴。”
夜月稍稍抬头,瞥向越千城的眸光冷若冰霜,似藏着一把切肤之剑,“你想死?”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不,我怕死,这世上哪有人不怕死的?”越千城展眉轻笑,“但我心里有一个人,”他偷偷用眼角余光望着花涴,“为了她,我愿意活得长长久久,快不快乐都无所谓。”
他心上的姑娘眨了眨眼睛,显然什么都没听出来。
收回眼角余光,他对夜月道:“这位大名鼎鼎的江湖刺客啊,我不像你,自私自利,刚愎自用。哪怕当初你肯送木小姐回到家门口,抑或说你肯留她在身边,也许今日她根本不会死,她会好端端的活着,继续做凌云城里最漂亮的姑娘。”
许是职业原因,夜月的眼神一直凌厉,只在看着木小姐坟墓的时候才能勉强算得上温柔,“你懂什么?”他冷声回呛越千城,“我是浪迹天涯的刺客,过着刀尖上舔血的生活,清婉与我不同,她是温室里的娇花,我若真爱她怜惜她,便应该让她回到温室,岂能让她与我同受风霜侵蚀之苦?”
“那是你的想法,”越千城坦然回望他,“你可有问过木清婉她是什么想法?”
夜月垂首,“她的想法……”
那夜月华如水,夜风微凉,仙姿佚貌的姑娘哭着对他道:“你让我陪在你身边好不好?只要在你身边,哪怕前路再坎坷我也不怕,我会学着坚强的,也会努力不再哭泣,你别送我回家行不行?”
她哭泣的样子可真令人心碎,他当时很想捧起她的脸,为她擦去汹涌流淌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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