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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多好,我喜欢就好 (鬼不语)


  “宫赤司也不算渣男拉。”童乐乐又拿起了一串烤肉。
  我也赞同:“宫赤司对嘉欣挺好的。”
  顾北辰丢下手上的竹签,将嘴里的骨头吐到了垃圾桶里,然后拿纸张擦了擦嘴,神情清冷:“好,不代表就合适。”
  “你这话什么意思啊?”童乐乐愤然地站了起来。
  我也急忙站了起来,堵在他们两个人的中间,伸手挡住他们:“乐乐,你赶紧吃,胖子,你跟我到那边的水龙头一块洗个手吧。”
  “鹿鹿,我发现,你最近老是偏心哦。”童乐乐略有抱怨。
  “没有,没有,这都是你的错觉。”
  我一口喝完一杯可乐,拉着顾北辰那只肥腻的大手就远离了童乐乐。
  待我们与童乐乐之间拉开了比较大的距离后,我才放缓了脚步,正要松开顾北辰的手,他那只肥大的手倒是用力地紧握着。
  我眉头一皱,看向他。
  他若无其事地继续走着。
  这人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可是,最终我还是没有要求他放手,而是任由他握着。
  可能是气氛变得有些微妙,自己也顿觉口干舌燥,就随意找了个话题:“你别在意乐乐说的话,最近纪默好像对她有些淡漠,难免火气旺了一些。”
  “嗯。”
  “嗯,胖子,你吃饱了没?”
  “还好。”
  回答还真是够简短的。
  我依然装作很愉快地继续谈话:“幸好你没吃太饱,要不然,等会你的肚子就没有空间留给乞丐鸡了。”
  “嗯。”
  我努力地微笑着。
  这个胖子到底搞什么?就回答一个“嗯”字,让我怎么接?
  我正思忖着怎么把话题接下去,就看见了不远处的草坪上竖起来的水龙头,内心松了口气,伸手指着那个水龙头:“我们就在那里洗手吧。”
  “嗯。”
  如果打死人是不需要坐牢的,那么,我已经把顾北辰打死了。
  我们两个人走到水龙头前,我正要说,让他先洗手,他却一手拧开了水龙头的水,一手拉着我的手,接着又把我的另一只手拉了过去,他正半俯着身子,很是认真地给我洗手。
  水龙头喷洒而出的水是清凉的,但他的手是那样的滚烫滚烫,烫的我的心坑儿都是热乎乎的。
  他关了水龙头,挺直了腰背:“去森林转转。”
  “为什么?”我下意识就这样发问。
  可能是那晚上的森林给我印象太恐怖了,以至于我根本就不想再踏进森林这个地方。
  顾北辰那还未干的手再次牵起我的手:“你越害怕的事情,你就越要去直面,这样,你就不会怕了。”
  “那不是还有......”我猛地收住话。
  “嗯?”他略带疑惑地看向我。
  “没,我们走吧。”我低下头。
  刚才脱口要出的话,是“那不是还有你吗?”,幸好我及时反应过来,那不然,我有什么身份来说这样的话?
  我低着头,看着我们两个人的影子在草丛上移动,也时刻配合着顾北辰的步伐。
  被剃平展的草坪很快就跨了过去,及脚踝的杂草和杂乱的灌丛出现
  随之而来的是,清脆的鸟鸣声。
  同样,即使是白天,这座寂寂无言的森林里依旧有着微弱的声音。
  但,我并没有那天晚上的恐惧和害怕,相反,感受到了平静和释然。
  “林鹿。”顾北辰突然顿足。
  我也跟着停下脚步:“嗯?”
  “你的名字,是不是取自,林深时见鹿?”
  我摇头:“不是,我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听我妈说,大冬天,她被一辆麋鹿拉着的车子送到了医院,我爸为了感激麋鹿及时送我妈到医院,所以给我取名为林鹿,其实,我觉得我爸在骗我,你说干嘛要麋鹿拉的车子?我妈又不是圣诞老人,而且.......”
  我惊讶地半张着嘴。
  自己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么多自己的事情?而且,自己最近的话变多了。
  “然后呢?”他问。
  听着我噼里啪啦地说了那么多,我以为顾北辰是不耐烦了,就笑着仰视他:“下雪了,车还是能开得动的吧?”
  “积雪太厚就不行,有冰也不行。”
  “嗯,好像也是。”
  “父母不会欺骗自己的孩子。”
  “可是,他们说,圣诞节啊,在床头挂个袜子,就有圣诞老人给我送礼物,我发现,其实都是他们送的,他们还说,鹿是我的守护神,我至今都没看过鹿,连去动物园都没看到。”我沮丧道。
  并且,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鹿也没有出现啊。
  “林鹿。”
  “嗯?”
  “抬头看看。”
  “嗯?”我还是扬起嘴角,不让他看见我的沮丧。
  可,当我抬头后,嘴角的弧度就凝住了。
  静止的幽绿的树木之间,温和的阳光之下,有几抹棕黄色的身影夹杂在其中。
  我有些愕然:“这......”
  顾北辰浅笑:“你的守护神来了。”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
  “因为你在。”
  我加深了笑意:“它们就跟森林里的精灵一样。”
  这一天,我最幸运的不是竟然能够在森林看见鹿,而是,和你一起见证了这么神奇的一刻。


第四十九章 用心良苦
  金子一般闪闪发光的琐碎光点落在正在歇息的几头鹿身上。
  我慢慢地蹲了下来,生怕自己会惊扰了它们的宁静。
  顾北辰干脆就坐了下来,他那笨重的身躯一下子就把杂草压平了。
  那些棕黄色的鹿背上有着不均匀的白色斑点,尾巴下边也有点点白毛,腹部的毛色就淡了不少。
  它们有些在低头吃草,有些在仰头咬着树叶,有些在无所事事地站着,有些笃定地眺望着山坡的另一头。
  我悄悄地拿起了手机,悄然地把这一幕给拍了下来。
  收好手机吼,我看向顾北辰。“胖子,你猜这是什么鹿?”
  “梅花鹿。”
  “嗯。”
  “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啊,我还能分清楚驯鹿跟麋鹿呢。”我胸有成竹地扬起下巴。
  正因了自己的名字有个鹿字,自己对鹿的兴趣很大,小的时候就看过很多的有关于鹿的课外书。
  顾北辰点点头,可他的神情写满了怀疑:“那你看看,哪个是公鹿?”
  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还真傻啊?有角的就是公鹿,没角的就是女的。”
  他嘴角一勾:“难怪你的头上没角。”
  我皱眉。
  总觉得这话很令人不爽,可我又不觉得这话是骂人的。
  就好比,你说前面蹲着的一只哈士奇很可爱,然后你的朋友说你跟那只哈士奇一样可爱,这到底该不该生气呢?如果因为他把自己比喻成狗而生气,那不就是等于承认自己不可爱了吗?
  顾北辰得意地笑着。
  看着他那笑容,自己既感到开心,但胸口处还是升起了一股子无名火。
  我决定不再跟他搭话,默默地观看梅花鹿,这可是花钱去动物园也很难看的纯野生梅花鹿啊!
  这个时候的我,以为林深时见鹿只是一个巧合。
  其实,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不过是某个人的一番用心良苦而已。
  很久很久的日后,我们两个隔着辽阔的海洋,隔着千万里,隔着很多的人事,几乎,我们就像列车的轨道,永远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一刻。
  某个夏日,我因一场机缘再次来到这个军区。
  军区的区长跟我说,这么严格把守的军区禁地,就只有一次发生过意外,就是江北一中的最后一次军训。
  他这么一说,长大后的我就重拾了那年久覆尘的回忆。
  区长抽着斗烟,笑眯了眼:“林鹿同志啊,那场意外,是个毛头小子给砸出来,你肯定猜不到那个毛头小子是谁,当年可胖了,真不知道他那聪明的脑瓜到底盘算什么,突然要求来军区拍摄,半夜三更还偷偷去森林里砸围墙,啧啧,真有他爷爷当年的风范啊!”
  我笑着。
  可区长并不知道我的内心正起了波涛汹涌的海啸。
  区长用那干巴巴的手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年轻啊!你们总是认为,未来还有很长,总想着,很多事,很多人啊,就留给以后吧,以后再解决,以后,还会再重逢,就是这样的想法,你们都不知道,原来啊,青春就是这样的短暂,你们偏偏学不会珍惜。”
  当他这话还没说完,我早已哽咽在喉,但,长大后的我,已经练就了遇万事仍装风平浪静的功夫了。
  很多年后的我,还是躺在这杂草丛生的森林一角,仰望着上方随风摇曳的绿穹以及蔚蓝的夏空。
  不过,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
  以后的事,还是留待以后再提。
  蹲得脚麻了,我才起身:“胖子,起来,该回去了,我好像听见那边吹哨子了,应该是要集队回校了。”
  顾北辰似有不舍,并没有起身:“今晚有篝火,没那么快。”
  “你就想想吧,要是正举行篝火晚会,那回到学校该几点啊?你还不如说,明天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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