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无所谓,只要做了事就好了。
你对人心不能要求太多。
……
遇见那个女孩,完全是一个意外。
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大三,已经跟爸爸彻底闹翻。他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也无所谓,反正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适应。十岁以前在海参崴的时候,我也并非像之后那么锦衣玉食,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罢了。
暑假我无处可去,只能在学校附近转悠。正好学院发出公告,说中国BN大的一批学生将要来我们学校进行暑期交换,期间会进行一系列讲座。如果学生中有华裔、或者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可以报名,到时候会有共同吃饭、出游、听讲座等活动。
百无聊赖的我报了名,但没有出席吃饭、出游等活动。我只是想听听讲座,因为那个时候我对中国文化颇有兴趣,而那些讲座中,有一个负责讲演的教授,是我们学校最好的汉学家之一,他已经退休了,平时根本见不到。
我坐在最后一排听讲。在我面前坐着一个短发女孩,她好像很困,全程都在打瞌睡,头像是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
中途休息的时候,女孩的朋友问她怎么这么困,她说:“昨晚做功课太晚了。”
“怎么样?我昨天也看了好久,还是觉得有些不可行……”
“放心吧,给你整的明明白白的。”女孩比了个OK的手势,语气里止不住地得意,“格但斯克,非去不可!”
听到“格但斯克”这个词,我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因为格但斯克额在波兰,但我们学校在德国柏林,离得不能说远,但也是搁着国界,更别提语言上面的障碍了。我心想这怎么能去呢。
没想到那个女孩还真的给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案。她们在来之前就办好了签证;她不会说波兰语也不会说德语,但她还会一些英语,并且她已经把沿途关键地点的多语种表述都查好了;她知道怎么买火车票,通过互联网订好了酒店;她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连找什么样的借口瞒过老师都想得一清二楚——显然,他们学校是不允许这种中途脱队的。
而这些,除了签证,都是她在一个晚上办完的,还是两份。
“小册子,谢谢你了,”女孩的朋友很感动地说,“是我喜欢二战史想去,还要麻烦你帮我查。”
“没事鹿子,反正我也想去。”叫“小册子”的女孩豪迈地拍着胸口。她的声音很清脆。后来讲座结束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脸,很秀气的长相,但也并不算突出,只是小虎牙和黑框眼镜很可爱。
——原来是她朋友想去。
——可是她就像是替自己办事一样尽心尽力。
——她也太有执行力了吧,说做就做啊?
想着这些问题,我在讲座的后半程史无前例地走神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不光没听进去,我还订好了去格但斯克的票,连酒店也办妥了。
简直是不知所谓!
就这样,我到了格但斯克,也就是但泽。这里曾是斯拉夫人最早的定居地,1793年被普鲁士占领,改名为但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泽因《凡尔赛条约》而为自由城市。二战时期,德国要求收回但泽,并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它恢复了格但斯克的原名。
这座城市有过这么复杂的历史,可我走在港口边,望着岸边的船只渔民,又觉得,这好像只是一座普通的城市,至少现在,它太普通了,以至于我觉得很无聊,以至于我就在这个港口等了整整两天。
这里是格但斯克港,这里是格但斯克的经典景点,是游客必去的。
她……应该会来吧。
星期天的早上,我终于看到了她。
她果然很有执行力,奔着这么大的双肩包都能健步如飞,还能不时加速吓广场上的鸽子。她朋友也真行,居然就这么让她拿包——多重啊。
我靠着河堤,正在发着呆,忽然听到有人在给我打招呼:“Cze?”她说的是波兰语,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啊,你会中文,那太好了。”
那个女孩站在我面前,短发利索,眼睛里像是有星星:“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是不是格但斯克港。我按照手机地图走的,但是不太确定。”
“嗯,是格但斯克港。”
“那能麻烦您再帮我看看,这堆字母代表的酒店是不是就在那边的街道。”
“是的,但……算了,说不清,我带你们去吧。”
“谢谢您!”
她这样说着,却和我隔着一定的距离,并且时刻保持着警惕。但她又真诚地看着我,小心地不让我感受到她的戒备。
很聪明的女孩,有防备心,这样的女孩才能在外面独自旅行,我心想。
也是在路上聊天我才知道,为什么我整整两天没看到他们。因为她们临时改了计划,先跑华沙玩了一天,然后才过来的。
我不爱说话,但她很喜欢说话。她同我不停搭着话,让我们之间不会存在冷场。但同时,她又一直没有忘记她沉默寡言的朋友,一直胳膊勾着的同时,也不时递话过去,让两头都不会感受到冷落。
一瞬间,她努力活跃着周围人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自己。
我想,某种程度上,我们或许是一类人。
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见他们在办理入住了,这里又提供英文服务,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
快走过拐角的时候,有人喊住了我。
我回过头。那个女孩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晃神就不见了,我还没给您说谢谢呢。”
“啊……其实,不用了。”我低声道,“只是举手之劳。”
“那也要说谢谢。谢谢您。”
“……不用谢。”
手心被放了一个东西。她说这是在波兰买的巧克力,“巨好吃!”然后她就边挥手地离开了,眼睛弯弯。
我站在原地。
好一会儿,我剥开了糖,放进了嘴里。真的很好吃。
自从爷爷去世后,就再也没有笑过的少年,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
因为那颗巧克力,我决定回国了。
孟子义听到的时候,一开始很不理解我的决定:“我回国是因为爱情,你回什么国啊!你不是喜欢什么文学理论吗?那个东西在国外学更好吧!而且你已经收到巴黎高师的邀请函了啊!”
我没有跟他解释,只是默默办好了回国的手续。
然后,就是考试;然后,就是入学。
然后开学了我才知道,那个女孩居然没有考上,因为她跑去参加一个明星工作室的面试去了。真让我哭笑不得。对了,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她叫林册。
……
孟子义不会明白的。
他不会明白,对于一个早已经绝望了的人来说,光是多么重要的一种东西。
哪怕只是一缕微光,哪怕它不属于我,哪怕它终会消失。但只要它还亮着,我就想要去靠近它。
因为那就是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后记
1.
这篇文终于写完了。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完结的长篇。以前也写过两篇篇幅很长的文章,但是一篇是快穿,一篇是神展开,完全没有任何架构逻辑可言。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讲完了一个长故事。
很感动。
我是从一年前开始构思这篇小说的。当时我想,医生、律师、甚至科学家……这么多职业都有文了,为什么文艺学没有呢?我们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的啊。
带着这样的想法,我开始拟大纲构思。大概在今年三月的时候,我开始了写作。
这是我最忙的一个学期。课业是最多的;周末还在学俄语;七月打算考N1;在无数论文与单词的间隙,我每天坚持存两千字,一直坚持到了5月20号,我发文的前一天。我算好了存稿,我有十万字,应该够我日更撑过这个期末了。
比较心酸的是,十万字的存稿只有不到三万字发挥了用处,因为在我正式发表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写的不好,全部推翻重写了。
为什么要推翻呢?很简单。我觉得第一版不好——那个时候,我只想好了樊殊、狗师兄、鹤师兄三者的形象、性格与背景,但是最重要的女主林册,却一直是模糊的。
虽说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关键就在于成功塑造男主,女主的话凑合就行,但我还是觉得,不行。她也要活起来。否则我无法说服自己,为什么樊殊会喜欢她,为什么狗师兄、鹤师兄都愿意做她的朋友,又为什么,这个故事会围绕着她展开。
这里必须补充一下,这篇文虽然是第一人称,但原型并不是我。她没有原型,是我融合了很多个朋友,独立设计出来的。我用第一人称也仅仅是因为我更擅长写第一人称,觉得第一篇文以此出发,会比较简单,不太容易坑。(当然,下一本我肯定不写第一人称了。第一人称的局限性太大,以至于部分情节无论怎么调整都没法展开。)
我对现在呈现的效果比较满意。也有不足,比如虞白前期铺垫还是不够,比如仇闻笛的描写还是太少,比如樊殊和林册的前期还是有些拧巴。但是我觉得整体而言,这是最完美的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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