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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吻星星 (叶淅宝)


  女朋友?
  傅凛眼皮跳了跳,面容更加冷酷。
  “哦?好兴致。”
  “傅总你呢?”
  “我和朋友一起来的。”
  张希伦感觉傅凛刻意拖长了“朋友”二字,想到刚刚星澄就说自己和朋友一起来的,张希伦一时烦恼。
  两个人不会是真一起来的吧。
  他眉头深了一分,不欲再与傅凛多言。
  “那祝愿傅总玩的开心。”
  张希伦说罢,转身离开。
  傅凛站在原地,他身旁有一盆名贵的兰花。
  市值百万。
  傅凛转身端详着兰花,余光瞥到张希伦离开的方向。
  忽然间,傅凛眯起了眼睛。
  只见一个长头发,成熟妩媚的女人走到张希伦身边,张希伦的手顺势搭上了她的腰。
  那个女人也穿着一身红色,不过是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可能是因为大厅内温度比较高,穿得很单薄,整个人自有一段风韵。
  张希伦在女人耳边轻语了一声,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个女人捂唇笑了笑,然后和张希伦摆了摆手,离开了。
  傅凛此刻被愤怒填充了!
  就这?
  就这?
  就这?
  一个大写的勾三搭四在傅凛心中滑过。
  这就是温星澄的标准?!
  傅凛深呼吸一口,走到后头的温泉院子里,陈斯正在屋子里打游戏。
  看到傅凛面色不善,开口问:“这是怎么了?”
  “给我买瓶啤酒和炸鸡,我要吃!”
  “啥玩意儿,自己去买?啤酒和炸鸡,这不是千颂伊爱吃的吗?”陈斯斜眯了傅凛一眼。
  “千送一?这是什么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v=
  今天累成狗qwq明天中午十二点·肥更!(小声说xin wo·>3
  嘿嘿嘿,那段台词原话就是《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
  【宝玉:我只说一句话,从今以后撩开手。
  林妹妹:请说。
  宝玉:两句话,说了你听不听呢?】
  每次看到我都想笑,恋爱的味道啊!
  “合葬和火化”这个梗来源于微博。
  感谢小仙女的投喂:
  悄咪咪:5瓶营养液


第44章 第四十四颗星
  陈斯喝了口杯子中的茶:“千颂伊, 就是你每买一千瓶啤酒,就会送你一只炸鸡。”
  傅凛沉默了片刻,问:“这么白痴没智商没头脑的活动,是你们公司搞的吧?”
  陈斯:“……”
  “傅凛你大爷的, 你这是怎么了, 吃了枪药了?”
  傅凛抢过陈斯手中的游戏机, 不说话。
  “让我猜猜,是不是碰上了那个不睬你的姑娘?”陈斯说完, 自己便笑了起来。
  就傅凛这模样,肯定是遇到了那个姑娘, 不然不会这么失常的。
  “说起来你们俩还挺有缘, 出来泡个温泉,你都能遇到人家,你是不是知道人家来这, 故意的。”
  傅凛:“我要能知道她天天去哪就好了。”
  “她天天恨不得躲得我远远的, 在小区里只要不是迎面碰上了, 绝对装作没看见。”
  陈斯:“我说你追个人怎么这么费劲呀, 你这条件也不差呀,也没见到你有什么不良嗜好呀,平时也挺洁身自好的, 至于吗?她看不上你哪儿?”
  傅凛皱眉,有些烦躁:“你不懂,我们俩不是那样。”
  “不是那样是哪样儿?”
  “陈斯你今天很八婆呀。”
  “兄弟这不是为你参谋参谋嘛, 想当初送画我还当了一次快递小哥,怎么,用完就扔?”
  傅凛狠戳着游戏机:“我们俩以前在一起过。”
  陈斯沉默了片刻,挑了挑眉:“哦, 合着您是想破镜重圆、藕断丝连呀。哦,这有点难,人家姑娘都知道你是什么德性了,怎么可能再被你骗去……”
  陈斯还没有说完,便迎来了傅凛一记凉飕飕的目光。
  他眯着眼睛笑了笑,说实话,看到傅凛吃瘪的模样,陈斯心里有点…很高兴。
  大雪一直下到了中午,才停了。
  路上的积雪很厚,星澄和阮琪儿她们三个人商量着再住一晚上,等路上的雪处理了,再回去。
  傅凛和陈斯当天傍晚便回了市里,傅凛走之前,没有再见到星澄。
  北京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浩浩荡荡,气势很猛。
  傅凛周一去公司的时候,公司楼下的松柏上覆盖着厚厚的白雪。
  不知道哪家公司员工的孩子,身边也没有大人看管,正在大厦外边打雪仗,两个小孩子你追我赶,互相投掷着雪球。
  傅凛从旁边经过,正好一个小孩没有看准,把一个雪球扔到了傅凛身上。
  小男孩看到傅凛的模样,一时有些害怕。
  傅凛拍了拍身上的雪,走过去,揉了揉他的脸蛋,笑着说:“注意安全,不要滑倒啊。”
  小男孩这才露出有些羞愧的笑容,说:“叔叔抱歉。”
  傅凛愣了两秒,没说话,进了大厅。
  他脑海中不禁想到,假如温星澄在这,那么那个小男孩会叫她“姐姐”还是“阿姨”?
  一想到小男孩叫温星澄“姐姐”,而叫自己“叔叔”的场景,傅凛心中就有些…酸涩。
  他身边的朋友,大多都还浪荡着,除了极少数也就才结了婚,没有谁有孩子,所以傅凛乍一听到有人叫自己“叔叔”,还真特么不习惯。
  已经十二月了,马上就要到温星澄的生日——十二月二十四日。
  平安夜。
  傅凛苦思冥想,今年她的生日,自己可不可以参与?
  -
  星澄原来周一早上有早课,而这节课结课比较早,上个星期上了最后一节课。因此,这个周一,星澄在温泉度假中心,又美美地睡了一觉。
  十点多钟的时候,星澄她们正在收拾行李。
  星澄的手机响了。
  是徐教授的电话。
  “怎么了?”星澄挂掉电话后,熹雅问道。
  “老师让我陪他去一趟上海,有一个学术交流的会议。”
  “什么时候?”
  “明天去。”
  阮琪儿正在刷牙,闻言支支吾吾跑过来。
  “你先刷牙,刷完了再说话。”星澄蹙着眉笑道。
  阮琪儿吐了口中的牙膏沫,说:“那你周五能回来吗,我还想一起出去玩呢。”
  这周五是阮琪儿的生日,大家说好给她办一个Party,一起庆祝一下。
  “说是周五回来,也不知道情况,你放心,回不来你们就玩,放心吧,礼物姐姐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星澄边说着,边合上了小行李箱,起身捏了捏阮琪儿的脸蛋。
  “嗯不行,我想你,你得陪我一起过生日。”
  星澄调侃:“得了吧,有你们沾沾跟你一起过,你还会想我?”
  阮琪儿闷声笑了笑:“这怎么能比,我岂是见色忘义之辈!”
  -
  星澄下午回了一趟学校,这次去上海,学姐也跟着一起去,两个人见面聊了一会要准备的东西。
  聊完之后,星澄又去图书馆里待了一会。
  要走的时候,发现书旁边有一张小纸条。
  星澄打开看了看,是有人要她的微信。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塞过来的。
  几乎每次来图书馆,星澄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她也没理会,随手把纸条带到了垃圾桶。
  雪后的银杏道特别美,这是一条步行道,学校追求自然美,这条道路也没有清理积雪,有人在上边滑冰。
  星澄手中抱着一摞书,小心翼翼从银杏道走出学校。
  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摔倒。
  其实下雪的时候不冷,雪停了之后才最冷。
  星澄入目所及之处,人们都裹着厚厚的羽绒服。
  她身上的这件羊绒大衣,倒显得有些单薄。
  其实比起熹城、上海这些城市,北京本地人大多不太在意穿着打扮。
  白领精英阶层精心打扮是出于工作和社交的需要,而一般人穿衣服舒服就好了,运动鞋黑羽绒服,丝毫不讲究。
  记得刚上大一那会,星澄一个舍友是香港的姑娘,来了北京之后大失所望。
  那姑娘喜欢繁华的都市,而北京和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摩肩接踵的高楼很少,灯火辉煌的夜晚也只是在特定地区。
  平安夜圣诞节,也没有太过浓烈的氛围。
  一切都和她的想象截然不同。
  星澄每次听到她吐槽都笑笑。
  大多数人对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都带着滤镜。
  从本科开始,星澄如今是在北京待的第六年,中途有半年在美国。
  比起熹城,北京对于她,更有亲切感和吸引力。
  在北京的大多数回忆,都要比在熹城的时候,美好得多。
  星澄第二天早上,吃完饭一早便赶到了机场,等着徐教授和学姐他们。
  -
  齐特助发现,这周以来,总裁工作异常勤奋。
  他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从方方面面的细节发现的。
  在此之前,齐特助也一直都很佩服自家老板,在商场上运筹帷幄,年纪轻轻,便成绩斐然。
  但之前,老板看起来,总是一副很散漫的态度。
  举个例子的话,以前自家老板,是学校里的那类下课就去打球,考试就考第一的智商领跑者,而现在,变成了那种明明智商领跑还特别勤奋的那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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