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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结婚了 完结+番外 (无能狂喵/七里马)


  回到自己的值班室,独自一人。
  漫长的寂静,病人的脸,鲜血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陈越花了好几年才平复下这种心情,但即便如此,每逢值班,他依旧不希望碰上危急的病人,只希望这夜无事发生。
  伸手摸邬云云的脸,她的脸是温热,跟自己刚刚消毒的手成反比。
  病人抢救回来了。
  她还在。
  在某个瞬间,人会突然感觉到无比平静,此刻就是如此。
  陈越低头凑过去,吻了一下她。
  第二天,医院发了通报批评:陈越值班时,擅带家属,并让家属留下来过夜,产生极为不好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通报批评一贴出来时,小护士们全在围观八卦,窃窃私语。
  大家都想象不出来,这可是陈越啊。
  他还没毕业就在医院实习,认真努力,作风也好,从来没有被通报批评过。
  王瑶也在里面,这个时候她倒是不惊讶。
  陈越很淡然地走过她们,他是个很规矩的人,以往被批评,尤其是被当众批评,总会很羞愧,督促自己做得更好。
  这次不一样。
  通报批评是应该的,他的确违反院规。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望见喜欢的人平稳睡在他的值班室内,让所有救死扶伤的日常生活都像是有了支撑。
  他的内心得到了,足够多的安慰。


第10章 砝码
  邬云云有点感觉出来不太好。
  她是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才醒的,也怪自己憨,在陌生地方,那么软的行军床上,也能一夜睡到天亮,毫无不适——可能是之前在外地漂泊习惯了。
  醒来时,陈越都只能趴在桌子上睡。
  时间都已经临近值班结束,邬云云也就没先走,等陈越一起下班。
  早上很多医生护士陆陆续续上班,时不时就往这里瞄一眼,邬云云这个陌生人出现在值班室,实在太过打眼,他们的目光都出现探究和好奇。
  邬云云还想过要不要去冒充患者,免得给陈越带来麻烦。
  但陈越说没事。
  邬云云只好相信他,不过之后就没有再随便去医院。
  陈越值班时,邬云云如果无聊,就会给他发微信。
  邬云云:[黄医生,在吗?]
  陈越:[在。]
  邬云云:[念一段小黄文我听听。]
  陈越:[……]
  邬云云:[寂寞少女,深夜求文,不要让我等待太久哦。]
  陈越当然不会给她念小黄文,这时候他一般不理她。
  邬云云也没打算让他真念,就是挑逗挑逗而已,要是他在了,挑逗反而没意思,毕竟陈越可以实行。
  就要偏偏挑他晚上不能的时候挑逗,想象他望得到摸不到的样子,邬云云心情就会极好,放下手机,心满意足地睡觉。
  陈越由于刚开荤,这方面还是挺热忱的,不过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咬人。
  尤其钟爱脖子、肩膀、后颈等部位,往往在结束后不轻不重地咬上一口,好像要给她做标记似的。邬云云有时候想,陈越该不会是个吸血鬼吧?
  小说里,好多吸血鬼都是医生职业。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来前,他都要挣扎一次要不要喝喜欢人的血,把她转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爱之人跟他一样永生,另一方面却害怕剥夺她做人的快乐。
  邬云云觉得这设定有点带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减轻陈越伪装成人类的痛苦,毕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来做饭,让他接触大蒜,实在太残忍了。
  也因此,陈越发现,家里的大蒜吃得有点快。
  直到两三个星期后,他才注意到家里的花盆,长出不少大蒜苗。
  这段时间,邬云云待在家里无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她就挺喜欢的,但家里缺乏烤箱、微波炉,她也不想买,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三天兴趣,但陈越家里有,不做白不做。
  她在网上按照教程一次性买了很多面粉、密封干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开始趁陈越上班后去捣鼓,等陈越下班后,就负责试吃。
  烘焙做过香蕉面包、蓝莓松饼、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苹果派。
  甜品做过双皮奶、椰子冻、红豆奶茶。
  不过这些对陈越来说,都只有三个字:“还可以。”
  “还不错。”
  “有点甜。”
  邬云云猜想,做饭这么好吃的陈越,可能对甜食毫无鉴赏力,不得已她后来把所有的甜品都带回去给她老妈吃。
  老妈的评价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云云有点搞不清究竟甜不甜,毕竟对她来说都是刚刚好的,不过很显然,陈越不太喜欢吃甜食,她老妈不能吃太多甜食。
  后来邬云云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给老妈邻居家的小孩,导致这些小孩一见她回家就眼巴巴,再后来,这些小孩开始迅速长蛀牙了……
  邬云云终于确定,自己做得是——非常甜。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她觉得很奇怪,邬云云喜欢吃甜,所以对过量的甜刚刚好,陈越又不喜欢吃,怎么就觉得一般呢。
  于是,她就跑去问陈越。
  陈越一边洗碗一边云淡风轻地说:“可能是因为最近心里甜。”
  邬云云当时就想让他交出来。
  交出《情话大全》!
  邬云云怀疑陈越私藏了本情话大全,并每天按照页数对她念一遍。
  不过做烘焙这件事到底也没坚持多久,邬云云不禁觉得自己对自己的估计,果然是准确的。
  她是个莫得感情的三天热度。
  在烘焙从她的四月份上半旬结束后,下半旬,邬云云迷上了种花,没有办法,她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种花,品味异常高雅。
  陈越家阳台有花,不过都是直接连花带盆买的,每天浇浇水就行,邬云云觉得没有意义。鉴于她从小养啥啥死,浇仙人掌都能水漫金山,邬云云觉得种花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从买一个牢固花盆开始——其实就是从超市回来的路上,经过放喇叭一个小推车买的。
  再准备些许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区花园挖的,还带着陈越给她拎土。
  可怜好好一个医生,刚从医院下完班,就跟着她去刨土。
  最后上网淘了包种子和些许肥料——在网上逛了一大圈,最后通过搜索什么花最好养,选定了含羞草。粉红色小花,放在阳台上,等到夏天开了,肯定烂漫一片。
  春天来了,邬云云从零开始自己的种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夜晚,邬云云带着无比的激动,按照教程,把种子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时后,填进泥土里,并浇上些许水。
  为了仪式感,她还特地拍照标明时间,决定以后每天拍一张,记录新生命的成长。
  隔了一个星期,芽都没有冒出来。
  邬云云通过查询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进去。
  种子可能在第一个小时,就已经全部烧死了。
  人生为何如此的艰难?
  在得知邬云云的“种子”全部“未长先衰”后,陈越下班时,特意路过花店,给邬云云带了捧玫瑰花。
  陈越不是个擅长浪漫的人,爱情本身会让人变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里活不了多久,邬云云每天都给它换水,她本来就算种花也坚持不了太多时间,养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她的兴趣也就过了。
  虽然陈越的确有些遗憾,邬云云种的花没有生根发芽,如果种子活了,她每天浇水剪叶子施肥,就会多一点牵挂。
  之前告诉她家里的财产也是如此,即便她不会因为财产而选择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称着他和邬云云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渐积累小的砝码。
  家世、优越的环境、她母亲的赞成、温柔、体贴、耐心、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牵挂和回忆……陈越不相信,这些积累起来,会比不过她心头那个过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云云的心,也在这里生根发芽,不再挪动。
  玫瑰花枯萎没多久的一天午后,下午三点。
  陈越在门诊值班,正跟病人说话,瞥见桌面上的屏幕灯亮起,是邬云云。
  他暂时没有理,等把病人看完,目送对方出去后,没有急着按问诊结束的铃,拿起手机,给邬云云回过电话。
  她的声音显得很快乐,是在外面,背景里有车水马龙声。
  陈越知道她今天又出去逛街了。
  现在正是好时节,太阳正好,温热有风,邬云云这几天经常出去逛。不是去小公园,就是去露天广场,喂喂鲤鱼,逗弄逗弄荷塘里的鸭子,无聊时跟老头老太太聊天,把人家家里的八卦摸得清清楚楚,跟小朋友捉迷藏,以大欺小。
  兴致来了,早上还会出去学打太极拳,晚上跟一群小年轻跳兔子舞。
  邬云云很是会找乐。
  好像没有任何人在她身边都会快乐。
  “陈越,你喜欢狗吗?”邬云云在电话里劈头盖脸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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