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银河
向小苟学习是真的很认真,而且,还很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以前洛松上课没事就睡觉,现在他则换了个兴趣爱好,没事就观察小狗。
他发现小狗很少抬头看黑板,洛松有时候探头看一看,会发现小狗几乎在讲台上老师说着哪个知识点的时候,就迅速地自己整理好了笔记,娟秀的字迹像一枚枚小糖果,整整齐齐地排列在书本上,干净又漂亮,内容和老师的板书相差无几。
她一边听,还能一边记,等于一次记忆了两遍。
难怪她成绩好。
洛松轻笑,还好他的小狗聪明,他就不用担心她坐到这么后排,会看不到黑板了。
午休的时候他们这种通读生是不会回家的,一般都是在食堂吃午饭。吃完饭,洛松习惯去打几场球,但这段日子,却老晃晃悠悠地早退,忍不住地往教室走,想看看小狗在做什么。
而每次都无一例外地发现,向小苟要么在看书写作业,要么在戴着耳机听歌,闭目养神。
这样的生活以前他只觉得单调无趣,可是放在小狗身上,他却觉得很有意思,他想知道小狗在听什么歌,想知道小狗在写作业时,会不会跑神,会不会想到别的什么人。
这天中午,洛松决定不去打球了。
他刻意留到最后,等教室的人都走了,他拦住习惯性最后走的向小苟。
“小狗,别去食堂了,给你吃好吃的。”
向小苟顿时脸红,但是忍不住眼睛发亮。
她期待的样子逗得洛松直笑,在桌肚里掏了掏,突然“变”出一个装得满满的大塑料袋。
“喏,大课间时候去拿的外卖。”
洛松进门时,放了一个袋子在桌上,此刻打开,里面居然是满满的寿司拼盘,还有金灿灿的炸鸡腿,种类繁多,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动。
向小苟是真饿了,乍然看到美食,咕咚咽了咽喉咙。
洛松笑着,很勤快地拆开了外卖盒,把筷子芥末全都摆好,他在家里可从来没有这种天赋,只有和亲戚长辈在席上才会想起来要沏茶,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向小苟面前就统统会做了。
向小苟夹起一个章鱼火腿,塞进口里咬咬,Q弹咸香的口感让向小苟顿时满足地眯起眼,“嗯嗯”连声赞叹。
洛松看着看着,就有点手痒,他特别特别想夹一口寿司投喂向小苟。可是不可以,如果过线了,让她觉得危险了,小狗就会跑掉的。
洛松隐忍地笑笑,拆开另一份,摆在桌上,和向小苟面对面地一起吃。
大热天,吃寿司、冷面,是最享受的了。
向小苟一边咀嚼,一边觉得不对劲。咽下去的间隙里问:“学校里不是不让送外卖吗?”
洛松看着她纯洁的双眼,坏笑,特意给好学生炫耀:“翻围墙出去拿的。”
“哇!”向小苟惊呼。
洛松得意地眨眨眼。
“居然,提着外卖翻墙进来,还没弄散。厉害。”向小苟竖起大拇指。
洛松:“……”
嗯,好吧,完全没被吓到。
洛松难得和向小苟独处,又一起吃东西,忍不住逗着她说话:“你学习都这么好了,怎么还这么用功?我看你是无时无刻不在看书。”
“还不够好呢,要是下一次月考我考不到第一呢,要是你前面这个位置被人抢走了呢?”
向小苟脸颊里塞着东西,心情欢快,语气也变得活泼,“呢”、“呢”的尾音糯得发甜。
洛松真的是……一口气深深地吸进去,又慢悠悠地吐出来。怕气息太急,唐突了眼前这个宝贝似的小可爱。
他揉了揉向小苟的头:“向小苟,你还真以为倒数第二排的位置是什么香饽饽呢,也就只有你这个缺心眼的,会主动要求换到这里!”
向小苟满足地笑:“只有我缺心眼,也挺好,嘿嘿。”
洛松都不知道该说她什么了。
午饭后收拾了东西,气氛太好,洛松有些舍不得就这样结束,想着等会儿带向小苟去哪里玩一圈,便随口问她吃完饭想做什么,问完又明白,答案肯定是在教室看书之类的。
果然,向小苟乖乖地睁着圆眼睛说:“在教室听听歌,写写题。”
洛松噗嗤一笑:“写题?你们怎么那么多题要写,我怎么就没有呢。”
向小苟被他一笑,涨红了脸,讷讷无语了。过了一会儿,又神秘地对洛松说:“其实,有的时候我就自己猜,老师今天会布置什么作业。一般都能提前写完。”
洛松这下是真惊了。他嗬了一声:“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这怎么猜啊,预言家?”
向小苟当场翻着书给他演示:“呐,老师今天要讲到这一课,这一课要记诵的东西比较多,所以估计就是预读或者背诵,我就提前背下来了。”
向小苟眼睛里有着她不自知的得意,鼻头上有一点小汗珠,亮晶晶的。
洛松看着她,不知为什么就觉得嘴里甜丝丝的,直抿着唇笑。
向小苟可看不见他的表情,没听他说话了,以为他不感兴趣,就稍低了低头,把书放下来,不说了。
洛松把她的一举一动都收在眼里,也没安慰,也没戳破。
他发现自己有点恶趣味,喜欢看小苟的心情被他的一举一动牵引的样子。
窗外蝉鸣不停,热浪蒸腾着绿色的树冠,洛松想了想,打消了要拉着向小苟出去玩的念头。
这么热,他舍不得小狗去晒。
小狗不出去,他也懒了,在桌上趴了下来,嗓子里沉沉地笑了下,声音很温柔地说:“你在我旁边看书吧,时间还早呢,我先睡会儿。”
向小苟忙点头,洛松就趴下来,假装要睡觉。其实趁向小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睁开眼,看见向小苟横坐着,在他眼前看书。
头顶的风扇吱呀呀转着,窗外树梢上的蝉鸣不绝,空旷的教室里时不时有夏日的暖风穿过,窗帘鼓起来,轻柔地摇摆。
洛松不知道自己看了她多久,好像这段时间是无法用普通的度量衡来计算的。
直到向小苟不自觉地犯困了,小脑袋一点一点,终于歪在了洛松那一堆松松垮垮的书上,睡着了。
洛松这才坐起来,一只手碰碰向小苟被风吹起的额发,另一只手拿了本薄薄的课本,一下一下,给向小苟缓缓地扇风。
如果这个时候,程余光没长眼色地跑进来,会被洛松脸上能滴出水的温柔给吓死。
第9章 银河
也不知怎么的,就好似从此养成了在教室吃午饭的习惯。
当然不可能天天吃违禁的外卖那么引人注意,大多数时候洛松就凭借着自己的大长腿,飞快地从食堂打包过来,摆在课桌上吃。
向小苟一开始很震惊,试图劝说洛松不要这么费力,直接去食堂吃,又方便,又环保,不过洛松坚持说这样味道更好,向小苟也没办法,只能每次都留下来,和他分食那“不小心多打的一份”。
洛松在家里不说锦衣玉食,但各样的美味是常吃的,但他有一点好,就是养不刁,食堂的清淡饭菜,他也大快朵颐,没有什么反感。
他眯着眼,很是得意。
这样味道确实更好,环境清幽(安静适合聊天),空旷舒适(就他们俩),洛松觉得这样吃比去德源街的招牌店更有滋味。
过了没几天,程余光也闻到味儿了。
他中午也摸了过来,不肯去食堂,也不肯去打球,赖在教室不走,非要和松松和小向凑在一起吃。
洛松脸色就很难看。
“很挤!”
程余光茫然地眨眨眼,把凳子往向小苟那边挪了些:“这样不挤了吧?”
洛松又是一阵咬牙,伸手就把他给拽了回来。
这么一晃,一个月过去得飞快。
渐渐进入了夏日最热的时候了,洛松身体好,热气蒸腾,那运动外套就根本穿不住。
他有些纠结,看着自己那五套一样的衣服,舍不得换下来。
他真怕向小苟会转眼又不认识他了。
于是,洛松每天都在书包里塞一件外套去上学,走在路上的时候、在校园里闲逛的时候,不穿着也要拿在手里,生怕向小苟认不出他来。
此举也招致了很多嘲笑,最近还风传了“洛松怕冷”的流言。
洛松都挥挥手,不在意。
结果这天出门之后,猛然一翻包,洛松发现,他忘记带外套了。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除了第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在路上碰到过小狗。
而到了教室里,他只要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小狗就能把他认出来。
但是,还是莫名的心里有点不安。
向小苟走在上学路上,远远的,就看见一个人倚在树下。
漂亮地盛放着的榕树,在清晨的风里舒展着枝桠,茂密的树叶簌簌抖动,一只猫咪从底下路过,顺便在那斜斜支着的长腿边歪头蹭了蹭。
黑色的T恤,单肩包,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醒目,也许是他的身材太修长,也许是他的姿势太漂亮。
向小苟停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才走过去,那人刻意沉默,她也没察觉到,傻傻地凑过去,喊了声:“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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