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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有点甜[娱乐圈] (枕上听笙)


  曲朝越看着空落落的手,脸上终于有了些微的表情,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屁孩非常不顺眼。
  小孩抽泣着接过了钱。
  “不哭了啊。”苏慕斯拍了拍他的背。
  其实她比他大不了多少,但自觉要拿出姐姐的样子。
  小孩手上拿着钱,向卖气球的商贩跑去。
  苏慕斯恋恋不舍地看着他的背影,其实不舍的是自己的钱……
  算了,谁让她是大姐姐呢!
  苏慕斯双手捏着衣服,垂着头:“小哥哥,对不起,不能请你吃烤红薯了。”
  她看起来很愧疚,鬼使神差地,曲朝越拍了拍她的头:“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想吃……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等明天,明天我再来请你吃烤红薯。”
  “……”明天还吃?曲朝越感觉自己被烤红薯扼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怕他不信,苏慕斯急急地说:“ 是真的,明天我找爸爸拿钱,就有钱请哥哥吃红薯了。”
  看着她期待地等他回答的样子,曲朝越沉默半晌,还是点头:“好。”
  两人又溜回了冯家后院。天色已晚,苏慕斯要走了,不然爸爸该找她了。
  临走前,她像个老婆子一样叮嘱他:“小哥哥,明天我请你吃烤红薯哦,你要等我。”
  曲朝越忽然想起,她一直叫自己哥哥,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曲朝越。”
  “咦?”
  “我叫曲朝越。”六岁的小屁孩记性不好,他难得地体贴起来,重复了一遍。
  苏慕斯郑重地点头:“小哥哥叫曲朝越,我记住了。”
  第二天一早,曲朝越就去了后花园。直到午后,她也没有来,曲朝越猜她是睡过头了。
  ……
  夕阳西下,光线不再适合看书了。她还是没来。
  暮去朝来,直到他被父母接走那天,他都没再遇见过她。
  离开冯家那天,曲朝越盯着她常蹲着玩的角落看了好一会儿,心里终于确信:这个小骗子,她食言了。
  “曲总,到了。”
  杨志的声音将曲朝越拉回现实。
  目光重新聚焦,四周空旷寂静,原来是已经到了辰娱的地下车库。这个点,车库已经没几辆车了,大家都走了。
  杨志帮他开车门,曲朝越大步一迈,走向专用电梯。
  电梯门擦得锃亮,电梯内的电视广告正播到辰娱前段时间的歌手访谈。苏慕斯坐在那,贴身裙子勾勒出凹凸有致的身材。
  主持人问道:“你年纪轻轻就从一流的音乐学府进修归来,一回国就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了。不知道你的人生中有没有什么缺憾呢?”
  “有个最大的缺憾,就是小时候和最重要的人分别了,那时候不懂事,以为只是普通的分别,第二天还会再见,所以用很稀松平常的态度去面对。没想到后来是后会无期。”
  曲朝越闻言,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最重要的人?他微不可察地勾起嘴角。
  苏慕斯:“现在想起来就是很后悔,为什么当时告别的时候没有更用力一点,这样也许会记得更深刻一些。”
  还知道后悔,也不枉他当初等了她那么多天。曲朝越听着心里舒服多了。
  主持人问:“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是我妈妈。”
  “叮~”电梯到了。
  曲·自作多情·朝越迈出电梯,步伐果断,脸有点黑。
  作者有话要说:  告别的时候要用力一点——引自《后会无期》


第19章
  许风川的配唱制作人和录音师跟了她一天,在他们的指导下,苏慕斯才真正理解许风川所谓的“精益求精”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她什么都没察觉出来,他们却能敏锐地抓出她某个句子里面咬字的瑕疵,探讨指导,再重录。有时候一句歌词的情绪把握不到位就要录十几遍。
  这样录出来的歌确实比她自己一个人唱的质量好很多,但这样做的工作量很大,且费心费力,加之苏慕斯和他们也是第一次合作,需要磨合,一天下来只录好了两节。
  慢工出细活,苏慕斯也不着急。
  录到晚上时,苏慕斯感到嗓子眼痒,咳了两声。
  录音师斟酌了片刻,让她休息,明天再录。
  接下来要录曲子的高音部分。而人的嗓音最佳状态时间段是下午2-5点之间,现在已经错过这个时间段了,况且她已经录了一天了,该让嗓子休息一下了。
  苏慕斯没有意见。
  送走制作人和录音师后,苏慕斯让羽彤也先回去。
  录音室只剩她一个人了。她坐到监听室里,打算再听一听今天录好的曲子。
  她放了扬声,悠扬的音乐在空荡荡的录音室里回荡,夹着一丝不合时宜的味道。
  这地方只有各种设备和电线,难道是电线烧了?苏慕斯低头看了看电线,同时使劲吸了吸鼻子,大脑接收味蕾传来的讯息,又回传出结论来:是烤红薯的味道呢。
  等等,烤红薯?电线还能烧出烤红薯的味道?
  苏慕斯腾地站起来,转身。
  三天未见的曲朝越此时正站在门口,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袋子。烤红薯的味道正是来自于此。
  曲朝越去策划部视察了一圈后,就让杨志先回去,自己过来了。
  他在这站了许久了,只是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发现。
  急切地赶回来,但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索性静静地看她。
  苏慕斯小跑过来,视线在他提的袋子上短暂停留,又抬头看他:“曲朝越?你怎么来了?”
  她笑嘻嘻地,仿佛已经忘了上次发生的不愉快。
  离婚协议的事还梗在心头,曲朝越心里始终有一根刺。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样笑脸相迎,等于伸过来一个台阶。
  曲朝越不想和她僵着,决定顺着台阶下。
  他是来找她的。话欲说出口,又想到她那天提出要多签几份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这样笑,心里那根刺又开始作祟。话到嘴边变成了:“过来视察慰问。”
  苏慕斯疑惑:“这么晚视察?还有人在吗?”
  曲朝越早就想好答案,对答如流:“嗯,策划部。”
  策划部在楼下,苏慕斯去吃晚饭的时候还遇到过策划部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听他们唠嗑,知道最近集团另一家公司有个庆典要交给辰娱办,时间紧任务重,已经加班了好几个通宵。
  好在辰娱的薪资是业内最高水平,大家虽然有些怨言,却也干劲十足。曲朝越作为领导,大概是来给员工慰问鼓劲的。
  苏慕斯想着,视线落到他手上的袋子,笑容更甚了:“你真是个好老板。大晚上能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见她如此直白地表达赞赏和高兴,曲朝越心里的抑郁一扫而光,一手握拳轻咳一声掩饰笑意:“谬赞了。”
  苏慕斯眼睛亮晶晶的:“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曲朝越正在思考怎么回答。他不善言辞,还没想好用什么语言把“自己特意买的”这份心意表达出来。
  她迫不及待地说:“是烤红薯吧,这个味我最熟了,绝不会认错。”苏慕斯眨了眨眼睛,视线没离开过红薯。
  曲朝越注视着她的笑容,她笑得如此灿烂耀眼。
  他忽然有个猜测:“笑得这么开心,是因为看到了红薯?”
  苏慕斯的回答验证了他的猜测:“是呀,我最喜欢红薯了,忙到现在刚好饿了!”
  敢情笑容是给红薯的,不是给他的。
  曲朝越暗嘲自己又自作多情了,把这袋红薯丢到她怀里:“拿去。”
  “哎?都给我吗?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脸上却笑得跟朵花似的。
  曲朝越一想到自己还比不上路边五块一个的红薯,一股郁气直逼上来。
  苏慕斯已经坐下囫囵吃了起来,唯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她已经注定不会有爱了,那就更加不能辜负嘴边的美食了!
  曲朝越在苏慕斯身边坐下,他知道她的食量,一个红薯肯定不够。尽管面色不虞,他还是从袋子里又拿了一个番薯出来,帮她掰开,又剥了皮。
  等她吃完第二个红薯,曲朝越才问:“还要吗?”
  苏慕斯摸了摸肚皮,似乎比平时更涨了些:“还想吃,但吃不下了。”
  “想吃明天再买。”他完全忘了自己刚刚立过不会再去买的flag。
  她说不吃了,曲朝越才掰开第三个红薯,试了一口。
  苏慕斯托着下巴,这下轮到她看他吃了:“好吃吗?”她跟他分享了最喜欢的东西,特别想得到认同。
  如果苏慕斯了解曲朝越,她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答案显而易见。
  曲朝越不喜欢甜的东西,红薯香甜软糯,不是他的口味。
  曲朝越举着咬了一口的红薯,犹豫着要不要丢掉。抬眸正对上苏慕斯期待的表情,鬼使神差地又咬了一口。
  苏慕斯觉得他是用行动来回答她了,眼睛笑成月牙,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别的小孩都喜欢吃糖,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喜欢吃红薯。我家附近有个小摊,每天下午就烤红薯,可香了。我妈说红薯营养好,多吃红薯才会健康,我就把烤红薯当作我的零食,经常去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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