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昭]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南衙纪事 (欧阳墨心)
医仙笑道:“为师二人以医术、毒术闻名天下,却从未习得武功,内力更是半分全无。”
毒圣也接口道:“但名号既响,自然惹来仇家,多次生死一线,多亏绝世轻功保命。所以我二人将两家独创轻功合编典籍授予徒儿,还望对徒儿之后有所助益。”
金虔这时候才恍然大悟,感情是教自己逃命招数呢。要得!要得!不知道这个“逍遥游”比起段誉的林波微步,哪个逃起命来更快?
医仙看了一眼金虔若有所思的模样,以为徒儿担心无法修习此轻功,赶忙又道:“此轻功不需内力助益,只靠接力助力之理,就可身若鸿毛,轻似微风,万丈深渊如履平地,还望徒儿好生研习。”
金虔一听,哇靠,这可不是盖的。如此逃命绝招当然要赶紧研究,要不然到用的时候可就来不及了。
想到此处,金虔急忙认真研读。多亏的这一年多的古文熏陶,金虔看这典籍也不太费力。其中果然都是一些借力助力之法门,其中还颇有太极的四两拨千斤之妙……
突然想到那个历史名人张三丰不知道是已经死了还是还没出生,金虔突然感到心中一阵闷痛。
思乡之痛忽然如毒虫反噬,疼痛难忍。
“如何,徒儿,可有不明之处?”医仙问道。
金虔抬头看见医仙有些担忧的表情,慢慢摇了摇头,露出一抹笑脸,眼眶有些湿润。
看来自己一时半会儿是会不去了。先不说那个信号接收器不见了,就算找到,恐怕也早已摔坏,没的用了。
难道,自己真的要在这个时代终老一生?可自己连这是什么朝代都不知道,都是这两个老头……
但是,话又说起来,这两个老头还真够意思。
自从自己到达这个世界以来,他们传授技艺,毫不藏私,虽然要求严苛了一点,但对自己也算是关怀备至……恐怕至亲之人也不过如此。
想到这,金虔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亲切之情溢满心间——那种温暖的亲情。
“徒儿……多谢师傅。”
金虔弯身一躬,低声说道。
似乎从此刻起,这位从从未来时空掉到这座荒山的家伙才开始真正从心里认同这两位师傅。
——
一个月时间又过去了。这一个月,可以说是金虔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月。
每日与两位师傅研习医术、毒术,闲暇时练习轻功。那逍遥游本来就不需内力助推,而金虔又有之前研究过“太极拳”的底子(完全归功于武侠电影),不出半个月,已经将逍遥游上所述轻功领悟透彻,运用自如。
两位老人在欣慰之余却也心知,已到分离之时。
这日清晨,金虔到师傅房内准备请安。却不见两位师傅身影。遍寻不着,只在桌上发现一封信件。
展开一阅,竟是两位师傅的临别赠言。
徒儿展信安好:
为师二人见徒儿以有所成,深感欣慰。但师徒缘分已到,就此挥别。勿念。
师:医仙
另:江湖上与为师二人为仇者甚众,望徒儿好自为之。徒儿乃女子之身,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望能谨慎从事。
师:毒圣
金虔看得是双目泪流不断,不由凄声高喊:
“你们这两个老家伙,就这么拍屁股跑了!也不留点钱给我啊啊啊啊……”
第3章 懵懂间当铺糊口 饭庄内惊闻包青
“蔡州?!”
金虔费劲的仰着脖子,从眼前这座宏伟的青砖城门楼上的石刻门牌上读出两个字。
蔡蔡蔡、蔡州?菜粥?
半张着嘴的金虔现在是满脸黑线。
运用刚练成不久的轻功上窜下跳堪比国宝金丝猴般赶了七八天路,才总算见到一个貌似城镇的地方。只是一看这座城的名子,金虔只能选择再次傻眼。
自己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才生,但九年义务教育还是中规中矩的接受完毕。但地理教科书上那些什么“中国地大物博,方圆九百六十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五十六个”之流的解说显然还太过超前。而对于自己这种对于古代地名只知道“长安”之流的古代路痴来说,要判断目前自己的地理现状,明显是一个技术难度忒高的操作项目。
整了整绑在腰部的包裹,金虔硬着头皮走向了城门。
古装电视剧上出现的平面背景图象瞬间立体状铺展在眼前。
街道笔直,两旁店铺林立,颜色各异的布幔上写着各家店铺的招牌,临街而挂,纷纷扬扬,倒也热闹。街道上人群熙攘,男女老幼皆有,大部分衣着平常,颜色偏深,但比起金虔来说,至少还干净利落。
金虔边走,边打量着周围,心里盘算着目前的时代背景。
首先,当然不是清朝:街道上男子的头上都梳着发髻,没有半光头的嗜好。其次,也不是唐朝:看那些女子的领口紧扎,半丝风也不透。记得唐朝据说是当时世界的时装时尚前端,大部分妇女都以坦胸露背为美。最后得出结论,大约是剩下的宋、元、明中的某个——但以金虔可怜的历史知识,实在是无法判断。
这种时候,就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
想到这,金虔打定主意,拦住一个貌似比较好说话的大叔。
“大叔,我想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叔一身布衣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高级货色,但一见到金虔的手,还是向后躲了躲,避开身体才道:“应该快到巳时了。”
死尸?
还没等金虔冒出几道黑线,那位大叔就两腿生风的走开。
“喂……”金虔的半截话卡在嗓子里,愣是没出口。看那位大叔的样子,到像是自己带着什么瘟疫似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尊容,金虔不禁苦笑。
想不到自己一个堂堂未来人,现在却搞得像个野人。难怪那位大叔避之唯恐不及,在那个荒山野林里待了一年多,竟没有水洗澡,现在浑身的汗毛都在散发阵阵怪味。再加上这几天急于赶路,搞得自己更是一副满面沧桑,皮包骨头的非洲难民形象——说实话,没把自己当成丐帮的一分子就不错了。
再想想刚才的问题,似乎是自己问得不太合适。
那位大叔回答的似乎应该是现在的时间——巳时。金虔拌着指头算了算,应该是快到十一点了,难怪自己的肚子有唱空城计的趋势——幸亏以前被老爸强迫背过十二生肖的图表,勉强能进行时间换算,否则现在岂不是变成了一个连时间都不会看的白痴……
但是,该怎么问?
那边的老兄,麻烦问一下现在是几几年啊?
金虔可不认为这个时代的人能来个学术性的回答:现在是公元2007年。
等等,可以问现在这个时代领头的是谁?没准还能碰上个自己熟悉的皇帝名号也说不定。
想到这,金虔急忙又拦住了一个年轻人。
“这位老兄,请问当今的皇上是那位?”
那位年轻人似乎被吓了一跳,双目圆瞪,急忙挥了挥手跑开。
金虔十分奇怪,接连又问了几个,却不料反应如出一辙,都将自己看成疯子一般。
直到一个好心的大婶提醒,金虔才恍然大悟。
“小伙子,这可不要乱问啊,谁能直呼皇上的名字?这可是大罪!”
大婶临走时低声在金虔的耳边说道。
金虔顿时冷汗淋漓。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古代的皇上老头可是一个对自己的名号非常吝啬的家伙,而且对于斩人头、凌迟处死的戏码也颇有心得。
但是,那句“小伙子”又是什么意思?
拽了拽身上的衣服,看看越来越平坦的有些过分的某个部位,金虔有感而发:难道自己还有几分“变装癖”的天赋?
——
“源汇当铺”位于城内东大街,乃是城内首屈一指的大当铺。当铺老板姓李,以苛刻吝啬闻名。不过这也属自然,但凡经营当铺者,岂有乐善好施之人?
这日,已近午时,当铺内自是没什么生意,倒是隔壁的酒楼人潮涌动。
一个头戴布帽的青年伙计正坐在一人高的柜台里打苍蝇,忽听门口一阵响动,一人急步走了进来。
一看此人,伙计不由有些好笑。何时这当铺也轮到叫花子光顾了?
来人身形单薄,一身粗布短衣,沾满风尘,衣袖上还有几处破烂,再往此人脸上望去,更是凄惨。满头乱发,满脸土灰,一双浓眉上尽是灰尘,只有一双细长双目还算有神,看年纪不过十七八岁。
“伙计,这里是当铺吧?”来人问道。
伙计懒洋洋的看了一眼,答道:“正是,可问客官是活当还是死当?”
凡是在当铺做了久的,必然会练出一双识人识物的本领。看这人衣衫褴褛,面貌不整,定然也没什么好货色可当。想必又是那种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为生计来典当衣物罢了。
“死当?活当?什么意思?”
“活当就是仍可赎回,死当乃不可赎回。死当可比活当能得更多银两。”伙计两眉一扭回道。心道:这人可真是穷得紧了,连当铺恐也未进过,竟连活当、死当也未听过。
“那就死当。”
来人想也不想的把腰上系着的包裹放到了柜台上。
伙计伸手取过包裹,翻开察看。果然不出所料,里面不过是一些普遍常见的衣衫长袍,和来当物之人身上的衣物的质地相差不大。以数量来判断,顶多也就值二十枚铜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