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他住在乡下,街坊四邻都对他特别友善,尤
其是一位马伯伯,疼他跟疼亲孙子一样,每次去串门,家里有好吃的一定会塞进他口袋。
秦远还记得,自己经常捂住满口袋的零食,小跑着回去送给邻居家的妹妹吃。
借花献佛。
今天举办寿辰宴席的长辈,就是那位马伯伯的兄长。
听父亲说,马伯伯很早以前就过世了。
秦远极少情绪化,故而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难过来。于他而言,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自然现象,没什么值得感伤的。
到达酒店的时候,不过上午十点整,秦远不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便一个人站在门外,寻了个角落摸出烟来。
他觉得这世上,烟和酒都是好东西,聊以解闷,聊以度日。
站得久了有些热,秦远便又去找了个阴凉处,长腿一缩蹲了下去,明明衣冠楚楚,却偏偏因了这个姿势
,显得特别违和。
而于漫隔着很远就看到了秦远。
她也是来参加宴席的。
从父亲的车上下来,她钻到母亲打开的遮阳伞下,挽着后者臂膀慢慢往前走,每一步都踉踉跄跄,似能折射出内心的忐忑。
其实,于漫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秦远。
虽然她知道,他和马伯伯家也有渊源,按照长辈间的亲疏关系,如此重大的场合秦远应该要到场。但因为于漫认为,像他这样性格的人,不喜欢热闹,所以是绝对会拒绝参加的。
可是很意外,秦远竟然真的来了。
于漫垂眸,那么坦荡又自信的她,第一次在心爱的男孩面前有些抬不起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很丢人。
刚才班级群里的聊天,她都有看到,却无话可说。
而同一时间,秦远隔着一条街,也看到了于漫。
她今天打扮得和平常很是不同,穿精致的连身裙,
长发绾起,头顶别着漂亮的发饰,脚下踩着白色圆头皮鞋,怎么看都像一个粉嫩的洋娃娃,而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姑娘。
秦远不太习惯,却眯起眼睛多看了一会儿,眉宇间的疑惑打着浓浓的圈儿。
于漫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蹙眉,抽了一半的烟被捻灭在脚边的地面,随即缓缓起身,歪着脑袋看向于漫。
她能感受到有一道锐利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让她整个人不自在起来,连步伐都不知道该如何迈出。
“漫漫,那个男生你认识?”
母亲瞧见了秦远,发现对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狐疑道。
“嗯,同学。”于漫诚实回答。
“这样,”母亲莞尔,“那去打个招呼吧?”
于漫不想去,但又不好明说,硬着头皮磨磨蹭蹭走到秦远跟前。
父亲在停车,母亲冲她摆手,无声示意着说自己先
进去,让于漫随后跟来。
女生挠挠头,指甲不小心勾出了一缕青丝。
“乱了。”秦远低低道。
“啊?”于漫没听清。
他不悦地皱眉,抬起胳膊拿手指头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我说你头发乱了。”
“噢…”于漫心里失落,胡乱往头顶摸了摸,随口说了句,“你参加大马伯伯的八十大寿啊?”
秦远愣,奇怪地反问:“你也知道大马伯伯?”
马家兄弟二人,秦远童年时期都是以“大马伯伯”和“小马伯伯”称呼的,却没想,于漫竟然同样知晓?
而且她念得格外顺口又亲昵。
于漫一惊,心虚地别开脑袋,“我从小就这么叫。”
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反正于漫不想让秦远知道,自己和他曾经还有一段两小无猜的单纯时光。
但秦远却疑惑了。
这样说来,他跟于漫还有些亲友关系?
秦远想了想,又问:“你小时候就认识马伯伯?”
两个马伯伯一直都住在乡下,后来小马伯伯过世了,大马伯伯才被儿子接进了城里。
于漫莫非也曾经住在那个小村落?
第271章 青梅
于漫不说话。
认识吗?
当然认识。
她三岁在马伯伯家摘脆枣吃,四岁爬矮矮的土灶台,五岁扒着井口扮鬼脸,六岁…
六岁和秦远在院内的大树下乘凉抓知了,困乏了便枕着藤椅睡觉,一觉醒来马伯伯已经把他们两个小娃娃给安置在了床上,被褥香香的,有牛奶的味道。
那段日子真的好惬意,天是蓝的,地是绿的,阳光是温暖的,轻风是自由的,连空气里都透着无忧无虑的欢愉。
她翻身趴倒,身边的秦远还睡得昏沉,小眉头皱得紧紧,一脸严肃。
于漫捂着嘴偷笑,穿上他的鞋子就咚咚咚往楼下跑。
男孩子的鞋终究要比她的大,套在脚上空落落的,脚趾头都触不到鞋头。
于漫跑到楼下,随即转身一屁股坐在最后一节台阶上,双手托着下巴,得意地来回摆头,悠悠道——
“1、2、3…”
数到20,楼上卧室传来惊天动地的大喊——
“臭丫头!你又穿走我的鞋!”
于漫立马哈哈大笑,蹦跳着站起,仰头看向楼梯最上方。
不一会儿,那里出现了一抹小小的身影。
男孩踩着粉色的小皮鞋,两只脚的脚后跟都委屈地露在外面,走路姿势心酸又搞笑。
于漫笑岔了气。
“还笑!”秦远恶狠狠瞪她,手扶着墙壁一点一点挪动,脸都涨红了,“我告诉你,下次再这样,我就把你皮鞋的后跟给剪了!”
那时候的农村,屋子里还没有像城市那样铺好木地板,水泥地比较脏,所以乡下的孩子没有赤脚的习惯。
于漫只顾着笑,也不回答,眼瞅着秦远一步步靠近,俊俏的五官渐渐放大,脸颊轮廓坚毅起来,如鬼斧
神工般雕琢而成的硬朗线条,勾勒着属于成年男性的魅力。
她一惊,刹那回神。
面前的他,早已不是十多年前那个还会一惊一乍的小男孩。
“想什么呢?”
秦远一边问,一边从口袋里又掏了根烟出来,刚打算点火,抬眼时瞥见于漫下意识侧了侧身,动作便顿了。
他忽然觉得有些寡然,没兴致抽烟了。
“你怎么认识马伯伯的?”秦远又问了一遍。
于漫抿唇,“我上学前,借宿在乡下的亲戚家里,马伯伯是邻居。”
她原本不打算说的,因为秦远根本就已经不记得自己了。可或许真的是心有不甘,她大脑来不及思索,话便脱口而出。
“邻居?”秦远怔。
于漫心乱如麻,点点头就准备从他身前走过。
后者没有阻挠,只是低低说了句——
“听说你谈恋爱了?”
于漫脊背一僵。
“没必要的。”
于漫头皮都紧了起来。
叹息声响起在耳畔,秦远十分不赞同道:“马上就升高三了,你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她和自己不一样,她的成绩还算出众,肯定是要上大学的,这么关键的时刻,偏要去折腾感情问题,真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
于漫有点恼火,转头对着秦远翻了个白眼,道:“我谈恋爱关你什么事儿啊,我喜欢人家不行吗?”
“你喜欢吗?”后者闷闷道。
于漫噎,心虚又从眸底一闪而过,但下一秒,她彻底怒了。
“秦远你不要自我感觉太好!”于漫气呼呼,戳着他胸膛毫不客气道,“我喜欢,我喜欢得要命!”
“我记得你说要找个人代替我。”胸膛被用力点着,有些疼,但秦远没躲,面无表情道。
于漫挥着拳头警告,“不代替了,就他了!”
“好像据说他长得很像我。”秦远轻飘飘看了她一眼,总觉得自己这话说出来怪怪的。
“…”于漫心跳漏了半拍,呼吸一窒。
她没有答,秦远也没再说话,气氛一时安静下来。
半晌后,于漫用力跺脚,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勇气,自欺欺人道——
“才没有!我懒得跟你说!”她转身就走,皮鞋在地上踩出了重重的力道。
“所有人都清楚你喜欢我,”秦远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想故意去激于漫,看她恼羞成怒,虽然心里并不舒坦,但还是坚持这么做,“连你自己也清楚。”
他这语气听来十分欠扁。
于漫被气得几乎快要暴跳如雷。
是,她是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底线没有自尊。可这不代表他可以大庭广众之下,借此羞辱自己。
“秦远,遇上你之前,我是没有择偶标准的。”于漫尽量平复情绪,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他挑了挑眉,无声示意继续。
于漫冷笑一声,“直到遇上你之后,我告诉自己,你这样的,”她顿,原本慢条斯理的模样突然转变,神情狰狞,“绝对不能要!哼!”
说完后,于漫傲慢地扬起脑袋,像一只高高在上的孔雀,脚步飞快地离开。
尽说瞎话…
秦远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在撒谎。
他收回视线,背靠着墙壁掏出香烟,长腿交叠在一起,错落在脚尖前方的阳光蜿蜒开,大片大片金黄色染着他深邃的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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