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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久长 (锦绣灰)


  是为了,梦里常常出现的那个人吗?
  其实,洛景明根本不想承认,自离开北京之后,他时常会梦见谭孤鸿。白日里争分夺秒,毫无闲暇,夜晚她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侵入他的梦境。
  很奇怪的梦,每个梦都会以他去赴了那天的长城之约为开端,而后便是两个人接下来顺理成章的种种发展。有时候是悲伤,有时候是甜蜜,有时候是两情相悦,有时候是无疾而终,有时候是被双方家庭干预拆散,有时候是身份阻碍不得不就此了断。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一次又一次在清晨醒来,冷静理智的分析的原因。
  也许是那次失约让他心怀愧疚,也许是霍思璇的干涉激起了他的叛逆之心,但也许,只是因为她这个人罢了。
  人总是会被与自己截然相反的人所吸引,会对得不到的人而念念不忘,会对与众不同的人产生好奇向往之心。
  她有多光明多坦荡,他便有多阴暗多不堪。
  他试图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出于人心劣根性的本能而已。
  所谓命中注定,就是在人的主观意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大脑潜意识已经细枝末节的计算好了一切,你缺什么你迷恋什么你需要什么你本能的渴求着什么。
  直到那天晚上,他又梦见了她,这一次,是非常露骨的梦境。
  初遇时她的一举一动反反复复浮现在他眼前,她纤细的手腕,她精致的锁骨,她衬衫下偶尔露出一寸白皙的肌肤,她脸颊上青涩的绒毛,她小巧鼻尖被夏日晒得薄汗.....
  梦里两具年轻的身体纠缠在一起,所有那些他压抑的,逃避的龌龊肮脏念头都无处遁形。
  他于最后关头从梦中惊醒,躺在床上剧烈的喘息,空洞的望着凌晨漆黑一片的房间,清晰感受到自己身下难以启齿的不适。
  呆滞片刻,他缓缓起身下床,到了浴室,站在喷头下,冷水开到最大,强迫自己清醒。
  无论是出于欲望、出于执念、出于好胜心,还是出于劣根性,他都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确实在对这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子,心心念念,久久不忘。
  惊觉相思不露,原只因已入骨。
  .
  洛景明从来不是空想者,他是实干家。
  在遇见谭孤鸿之前,他是何等的心高气傲,何等的骄纵轻狂,唐人街话事人如何?美国警察联邦法院如何?华人船王又如何?还不是任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尽在掌控?
  可谭孤鸿的出现,偏偏就是上天要告诉他,有的人,你注定得不到。
  国籍、职业、家世、性格、背景、过往......
  他自嘲的想过,想要这些因素全部消失,除非地球毁灭,他和她是世界上最后剩下的一对男女。
  或者,是用一些不光彩的阴暗手段。
  去不得天堂,他当然可以拉她同下地狱。
  但没这个必要。
  他确实是钟意她,确实是惦记她,可也只是偶尔罢了,偶尔梦见,偶尔想念,没有那样刻苦铭心,辗转反侧。之前在唐人街二十多年人生中,他将复仇当做执念,现下也许是生活骤然天翻地覆,失去重心,他需要另一个执念来填补心灵上的空白。
  于是渐渐便也习惯,将惦念着她,当做呼吸吃饭,生活的一部分一般自然。
  他尝试的给她写信,并不是为了真正寄给她,一封封,一件件,只是随笔写下一些只字片语,有些讲过往,有些讲眼下。与其说是对她说,倒不如是对自己说。每字每句,都提醒着他,你现在是谁,你身在哪里,你要面对今后怎样的人生。
  后来想想,他度过多伦多大学那段艰苦卓绝的过渡岁月,从双手沾血满身戾气,打磨得圆滑温吞锋芒内敛,和那些手写信也不无关系。就如同门徒的祷告,行者的修炼一般,与信仰相仿。
  他在信里不会叫她的名字,他悄悄叫她bird,他的lady bird,她无疑是属于海阔天空的,可孤独太苦,鸿雁太远,她是无忧无虑的飞鸟,他沉在深海之中,偶尔相望,不得相见。
  自梁家霍家人的口中,也会零星得到她的消息,但他从不深究;这些年来他也不是没有和她再碰面的机会,但他一直刻意回避。
  他止步于这样单方面的思恋,不想和她多做牵连。
  相互平行的命运轨迹交错之后,自该转瞬分离,从此再不相干。
  之后听闻她退学,复读,参军,退伍,留学,驻外,生活俨然。
  而他也毕业,工作,进入梁氏集团,欧美亚洲飞来飞去,一步步打下自己的江山。
  心里有她没她似乎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大抵是,见过沧海巫山,此后万紫千红、花粉柳翠再也入不进他的眼。
  就这样,一转眼,也是十年。
  直到这一年年初,在一次莫名其妙的昏迷之后,他被确诊颅脑内部生长了一颗肿瘤。
  医生说,开刀的成功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二,而不开刀的话,乐观估计他最多还能活一年。
  彼时闻言,他只感觉说不出的讽刺和好笑。
  他自幼不信命不信天,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汲汲营营这许多年,上天一句话便可以全部收回,是不是其实生而为人永远斗不过命斗不过天?
  波琳娜给他安排了加利福尼亚医学院最权威的脑科检查,全球最顶级专家会诊,结论还是一样。除了手术成功率能增加些许,却也有限。
  这件事他没有对任何人透露,只除了阿坤和李叔知情,出于本能,他更信任从唐人街跟随他一同出来的老人。梁家看似其乐融融,其实暗地里波涛汹涌,他这些年大出风头,早就成为了某些人的肉中刺眼中钉。
  越早手术无疑风险越小,有条不紊准备好所有的一切后,他却迟迟没下定决心。
  公司安排妥当,家里风平浪静,连遗嘱该立都立了,波琳娜奇怪他难道还有什么没交待,他沉默许久,最终说,还有一件。
  他从来不是贪生怕死的惜命之人,路走到眼下这一步终究又是一场束手就擒的豪赌,但假如生命真的就此戛然而止,还有一件事情,他心有不甘。
  他想要去见一见,那个被他心心念念了十年的人。
  手术暂定五月,四月份的时候他踏上了从纽约飞往厄瓜多尔的飞机。
  彼时,他的目的,其实非常简单,不想打扰她的生活,也不想和她解释很多,只是很单纯的想见一面。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人生漫长十年足够将一个人彻底改变,他明白自己与其说是对谭孤鸿这个人念念不忘,还不如说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也许她早就不再是十年前那个澄澈少年,也许如今的她和他心目中的印象相去甚远,但他还是很想见一见她。
  知道她安然的存在于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如此而已。
  但是他没有想到,在那个温热潮湿的赤道之国,巧合得有些刻意的重逢之后,一切开始歇斯底里的失控。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十五个字以上正面有效评论,前五名送红包~


第64章 世界尽头(7)
  洛景明那些来自十年前的信,很没规律,有时隔天一封,有时一天两封。谭孤鸿收信收到手软,小田八卦兮兮的向她打听了好几次,连舅舅舅妈也猜测她是不是有了状况。
  谭孤鸿没有回答,因为她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那些信的内容很零碎,很随意,东一言,西一语,看得多了,才能渐渐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事件,模糊的轮廓。
  十年前的洛景明,十年来的洛景明。
  但也确实,事无巨细,无所隐瞒,他就这样将前半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摊在她的面前。
  字里行间,都在告诉着她,谭孤鸿,我就是这样的人,拥有这样的过往。
  他说过,她想知道的他都会告诉她,如今这个诺言,他终于彻底兑现。
  旧日来信一封一封堆满她的抽屉,时间也如流水一般一日一日过去,转眼又是夏天。
  建国大庆在即,国家历史博物馆举办了海外流失文物回归大型展览。她前去参观,看见了梁老捐赠的部分文物在其中展出,也看见了年初中方从英国追索回数百件九十年代盗墓流失文物的报道。
  最终,她站在展柜前,看着那件曾经出现在利物浦埃德蒙拍卖会上的汉代错金银博山炉,久久无言。
  当初“安妮女王”号环游旅行途中发生的一切还历历在目,所谓物是人非,大抵如此。
  距离去年她在越南和洛景明分开的日子,已经整整过去一年了,全世界仍然没有他的消息。
  然而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推移,没有消息也许才是最好的消息。
  八月底,谭孤鸿签了中建公司玻利维亚锂矿工程为期一年的翻译合同。原定九月开工,但因为种种政治原因,工程屡次延期,一直拖到九月末,开工日期仍是遥遥不定,人资方面只说让她等。
  但谭孤鸿已经厌烦等待了,无论是等工,等信,还是等人。
  于是国庆一过,她就毫不犹豫的背上了行囊,准备远行。
  关于究竟该去哪里,她也一度迟疑。毕竟曾经有一个人陪她走遍了大半个地球,想要去一个没有和他有关的回忆的地方,实在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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