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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久长 (锦绣灰)


  霍思璇的这几段恋情,谭孤鸿确实都听说过,因为这每一段谈得都是轰轰烈烈,满城风雨。
  年少之时霍思璇辍学玩音乐,在香港住过很长时间,她和当年香港的金牌制作人音乐奇才杜光辉相恋,但是两个人年少气盛,心高气傲,互不相让,分分合合很多年,好不痛苦。最终彻底分手,霍思璇伤神很久,而杜光辉没多久便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港姐为妻,两人至今还互相怨恨,发誓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霍思璇又同美国华商之子亨利陈在一起,门当户对,金童玉女,但亨利陈为人花心,劈腿了好几次,次次都登上报纸头条,让霍思璇颜面尽失。双方分手时闹得特别难看,互相在媒体上进行了长达半年的隔空骂战,一度成为旧金山上流社会华人圈的笑话。但是前几年又有媒体爆料,撞见两人一起打高尔夫球,时过境迁,往日冤仇似乎已经烟消云散。
  第三个就是东南亚赌王龙文泰了,那是前些年的事情,彼时霍思璇已经年过半百,而龙文泰更是比霍思璇大了一轮,这段夕阳忘年恋让世人大跌眼镜。龙文泰家中子孙儿女极力反对,奈何两人依旧我行我素,怡然自得。在龙文泰的帮衬下,霍思璇甚至一举竞标到了新加坡的博/彩牌照,也开起了赌场,俨然夫唱妇随。外界盛传,两人甚至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惜五年前龙文泰心脏病发作骤然离世,一切就此戛然而止。
  “剩下的之所以说是半个,是因为那不算是一段恋爱,只是我单恋而已。”
  谭孤鸿没想到霍思璇这样敢爱敢恨的人,也曾单相思过,好奇的问:
  “为什么?”
  “因为他有妻有子啊,所以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告诉过他我的心思。”
  霍思璇不在意的笑了笑,“那时候,是我和亨利分手之后,美国满世界风言风语,我就躲到北京小弟家——也就是你霍爷爷那里,然后遇见了他。说实话,他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相貌马马虎虎过得去,但为人死板又严肃,跟块硬木头似的,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瞧上他。可就是因为不一样吧,他和我见过所有的人都不一样。应该怎么形容呢...你知不知道胡杨?”
  “知道。”
  谭孤鸿点头,那是种矗立在戈壁滩上,荒漠之中,高大英伟,生命力顽强的植物。
  “生时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朽。我看见他,就会想起胡杨。”
  谭孤鸿微微失神,脑海中有什么念头一闪而过,却没有抓住。
  霍思璇整理了一下情绪,笑道:“好了,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早就释然了。这几个男人都让我好一番伤筋动骨,但是都没走到最后。我这个人呢,就是太贪图爱情里的甜蜜了,只想享受爱情,不想经营爱情。但是我有我的问题,他们有他们的问题,命运也有命运的问题,毕竟,遇见一个十全十美的另一半,实在是太难了,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东西不是吗?”
  谭孤鸿突然想起一个西班牙语里面的单词,Media naranja。
  直译是半个橙子,用来形容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当年大学西语课的老师十分文艺,喜欢在讲课中穿插着自己的人生感悟,他说,人生能找到对的人爱就像一个完整的,金灿灿的,鲜嫩多汁的甜橙,不过可惜大部分人都只能遇到错误的酸柠檬和苦瓜
  “那你觉得爱情还是美好的吗?”她轻声问。
  哪怕遇见了那么多酸柠檬和苦瓜,你仍然没有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在追逐在寻找吗?
  “是啊,哪怕只有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哪怕只有那么几天,那么不管有多少辜负,多少不堪,爱情仍然是值得歌颂的。”
  霍思璇幽幽一叹:
  “所谓刻骨铭心,若是经历过,你就会懂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十五个字以上正面有效评论,前五名送红包~


第48章 星洲城(11)
  霍思璇对新衣服左试右试,不厌其烦,半晌才发现谭孤鸿根本没动,于是她拿起旁边挂着的一件旗袍递给谭孤鸿:
  “去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谭孤鸿有些疑惑的接了过来:“我不记得做了旗袍。”
  之前霍思璇确实有带她找老派裁缝量尺寸做衣服,但她没说是做旗袍。
  “大哥的寿宴是中式传统寿宴,你不穿旗袍穿什么?”
  “旗袍也没多传统,”满清旗装改良罢了,谭孤鸿半开玩笑道,“真讲传统应该穿马王堆复原曲裾。”
  “我就钟意旗袍最sexy行不行?少废话,快去换!”
  谭孤鸿乖乖坐在一旁换衣服,一边换一边不解的问:
  “Monica,你说梁爷爷为什么会想让我做儿媳妇?我这么不传统。”
  丝毫没有传统女子所谓贤良淑德,温柔婉约的特征,也就只有脾胃传统了一点,却还吃不惯江南菜。
  “传统有什么稀奇?大哥要是说一句希望子孙娶传统女人,你信不信要有多少活似出土文物一样的女人哭着喊着要嫁进梁家,说不定还有很多男人。”
  谭孤鸿失笑:“这点我信。”
  梁家毕竟家大业大,嫁进豪门这种事情,她不稀罕,有的是人稀罕。
  “你梁爷爷之所以很喜欢你,原因很复杂。男仔头你呢,虽然很多时候气得人牙根痒痒,但是像你这样正直善良,干净纯粹的孩子,真的很难得。人老了,见的多了,反而喜欢简单的人和事。再加上你我两家交情匪浅,大哥年纪比我和小弟大很多,有些事情我们不太清楚,但父母会告诉他,他总觉得是我们家欠了你们家的。还有就是......”
  霍思璇沉吟片刻,迟疑道,“你和大哥的娘有一些相似。”
  这边谭孤鸿已经穿好了旗袍,站在穿衣镜前,这是一件淡紫色真丝刺绣旗袍,滚边盘扣一丝不苟,很传统的样式,大小正合身。不是不美,只是与她的气质不符,穿在身上说不出的违和。
  她正在对着镜子整理头发,闻言有些狐疑的回过头:
  “梁爷爷的母亲?那不就是...霍乔南的太奶奶?我记得我小时候见过她,哪里像?”
  霍乔南的这位太奶奶本来也是住在美国的,但是因为留恋故土,晚年回到北京,住在燕子胡同老四合院里。谭孤鸿依稀记得,那是一位优雅知性的老奶奶,有着江南女子的温婉柔情,她哪里像她?
  “是大哥的娘,不是我们的母亲。”霍思璇纠正道,“是家里另一位长辈,她是毕业于黄埔军校的女军官,一生男装短发,潇洒不羁,但后来因为政治迫害,在台湾被囚禁了半辈子。至于她和我们父母的具体关系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传奇的一个女人。”
  “听起来确实是很传奇。”
  谭孤鸿心中感慨,一方面为短短几句话勾出的这段人生而感慨,一方面也由衷想说一句,你们家的家族关系也实在是太乱了一点吧......
  正胡思乱想着,旁边沙发上被埋在一堆衣服下面的手机突然响了,谭孤鸿走过去接起:
  “喂?”
  “小鸿小鸿你在哪里?”电话那端传来霍乔南没心没肺,热情洋溢的声音。
  “我在Monica这里,还有,别叫我小鸿。”
  霍乔南一如既往无视她的警告:“好,那我过去找你。”
  说完就挂了电话,谭孤鸿莫名其妙,但也对这种莫名其妙很是习以为常。
  “是乔南吧?”
  身后霍思璇问道。
  “是啊。”
  “说真的,男仔头,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一下乔南了?相信我的眼光,他绝对比阿明这个飞仔好上一万倍......”
  “Monica,你怎么还没断了这个心思?”
  谭孤鸿哭笑不得,不得不义正言辞再次重申道:
  “我和霍乔南,只是朋友,其他的,没可能。”
  不大一会儿,霍乔南就过来了,他笑眯眯的打招呼:
  “姑奶奶......”
  话没说完就被当头弹了个爆栗,霍思璇怒吼:
  “傻仔!不准叫我姑奶奶,叫我Monica!”
  “哦,Monica。”
  霍乔南捂着额头,委委屈屈。
  谭孤鸿幸灾乐祸:“还得Monica治你,看来下回你再叫我小鸿,我也应该直接给你弹个脑瓜崩,你才长记性。”
  “小鸿,你这是好的不学学坏的!”
  霍思璇又怒起:“衰仔,说清楚,谁是坏的?!”
  “我我我我错了,Monica。”
  谭孤鸿简直乐不可支:“你找我什么事啊?”
  霍乔南这才向来到来的目的,说道:“出去吃饭,我请你!”
  “干嘛突然吃饭?”
  “我找到发现一间很特别的店,你一定要陪我去!”
  “行吧,那你等等,我去换衣服。”
  .
  谭孤鸿走后,会客厅内只剩霍乔南和霍思璇两个人。
  霍乔南见霍思璇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盯着他,有些心虚的看了眼表,给自己辩解道:
  “离晚上8点还有很长时间呢......”
  霍思璇伸指戳了戳他的头:“你呀你,一天天脑袋里除了吃,还能想什么?你就不能争气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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