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巍,你要照顾好佳佳,不许欺负人家,不然我回来就要用你练拳脚了。”
“好好,你就放心吧。”
白苗也分别给了金巍和宋佳佳一个拥抱,真的要走了还是舍不得这些人的。
可是。不走不行。
白苗的妈妈陪她同去,等白苗安顿下来之后再回来,所以于夏还是放心的。
就这样,白苗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白苗走后,于夏也提前回了学校。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何方正来送她登机,这还真
是别有一番体验。
离开学还有将近一个周的时间,先行回去之后于夏的生活变得无聊起来。以前还能和白苗、王勋一起玩,现在白苗去了台湾,王勋又因为林姎事件而不再见面,这真是无趣极了。
但是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去宠物店把栗子接回来。
所以于夏在宿舍放下行李之后第一时间就去了宠物店,对栗子的思念已经化成了奔跑的动力。
进了宠物店后,于夏焦急的寻找那只漂亮的橘色身影。
咦?奇怪,怎么没有栗子?
宠物店暑期寄养的宠物很多,于夏看了一圈,那个熟悉的身影并没有出现,于夏的手心急出了冷汗。
“老板,栗子呢?”
“栗子?就是那只橘猫?”
“是啊,是啊!在哪呢?我来接它了!”
“早就被一个男生接走了啊。”
“什么?!”于夏感到难以置信,难道栗子被拐走了?这可真是要命了!“你怎么不核对一下就把栗子给别人呢,要是丢了怎么找?!”于夏气急。
“他有报出你的名字和手机号啊,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呢,他走之前还留了手机号呢,你要不打电话问问?”
于夏赶紧接过笔记本,在手机里输下手机号,只见苏于飞三个字出现在了屏幕上,于夏松了一口气。
“学长,栗子在你那么?”
“你回来了?”因为于夏回来还没有告诉苏于飞,苏于飞感到有些意外,“是啊,栗子在我这,还以为你过几天才回来呢,我怕宠物店照顾不好它,就把它接到我这了。”
“你在哪?我去找你吧,我现在很需要我亲爱的宝贝栗子。”
“我就在你以前住的这个家里,因为我妈妈对猫毛过敏,只能养在这边了,而且这边的环境栗子也熟悉,所以我觉得它在这边也挺好的。”
“好的,你等我,我马上就去。”
于夏急忙出了宠物店,打车去了苏于飞的小区。于夏并没有门卡,不过好在门卫大爷没有换人,还记得于夏,就好心的帮她开了门。
总算是到了24楼,刚敲一下门,门就开了,“栗子呢?”
还没先和苏于飞打招呼,于夏直奔主题去了。
“那呢,我给它做了个猫柱子,栗子在柱子上呢。”
于夏两步跨了过去,只见一坨,没错,是一坨橘色的毛球背对着自己。
“栗......栗子?”于夏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
“喵?”橘色毛球回了头,鼻子上那一点黑证明它就是栗子没错,可是......
“栗子啊,你咋胖成这样了?”于夏忍不住笑了出来。
“喵呜~”栗子扭过头去,像小女孩被人说胖就不开心一样,转头不看于夏。
苏于飞告诉于夏,听宠物店老板说,从于夏把栗子送去之后,它伤心了一天,然后就开始化悲伤为饭量。早知道橘猫能吃,没见过这么能吃的,现在每天都给它控制食量,体重依然没减下来。
“好吧好吧,都是我的错,栗子妈妈接你回家了!”
于夏向栗子伸出手来,栗子迟疑的把身体靠了过去,在确定于夏真的是来接自己之后,整个人,哦不是整只猫都扑到了于夏身上,这重量,真不愧是橘猫啊。
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特别胖的俗语不是白来的。
于夏这才领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大橘为重”。
“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苏于飞站在一边看着于夏完全忽略了自己只顾和栗子亲昵,就出声询问到。
“白苗去台湾了,我在家也无聊,就提前回来了。”
“你回来的正好,我昨天闲得无聊定了几个珍珠蚌,明天就能到了,你要不要来试试挖珍珠?”
“珍珠?真的珍珠?”
“是啊,亲手从珍珠蚌里取出来的,还能是假的不成?”
“好啊,我还没见过珍珠是怎么出来的呢。那等我明天睡醒就过来吧。”
“你睡醒了不得天都黑了?”苏于飞挑了挑眉,一脸的不信任。
“怎么可能,最多也就是下午吧。”
“那么你中午过来吧,我猜你要是下午起来一定就不吃午饭了,那你中午过来我正好做两个人的份。”
“也好也好。”于夏刚和栗子相见,心情自然是好,于是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其实是苏于飞的话深得她心而已,她的确是起得晚了就不吃饭的那种。“那么学长我先带栗子回
宿舍了,今晚要和栗子一起睡。”
“嗯,回去早些休息吧。”
于夏谢过了苏于飞,感谢他假期对栗子的照顾,然后怀抱着栗子和苏于飞道了别,向宿舍出发。
以前路过舍管阿姨的时候还可以把栗子藏在衣服里带进去,现在要是把它放进衣服里,那就和怀孕五个月似的,更可疑了。没办法,只能去买了个专门的手袋,带栗子出门专用的。
栗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在袋子里时一动不动,而且现在胖成了球,乍一看还以为是衣服上的毛毛领呢。
回到了熟悉的于夏的床上,栗子才开始撒起了欢,让于夏一度怀疑,它是不是去了宠物店回来就变成了“狗”。
第九十四章 送别白苗(3)
“小宇宇,你看栗子,它在踩枕头~”于夏回到宿舍先给温宇打了个视频电话。
栗子正在用两个前爪左右交替的踩着枕头,小爪子踩到枕头就变成扁扁的梅花状,很是可爱。
“一直听说猫喜欢踩软软的东西,这还是第一次见呢。”温宇还是那么温柔的语气,让人听着像是如沐春风般舒服。
所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它都踩了好久了,看起来好像很好玩的样子,连我都想去试试了~”于夏一手托着下巴,一手举着手机冲着栗子。
“你一巴掌下去,那枕头可就扁了,还是栗子的小爪爪可爱。”
“你怎么也学会损人了呢。”于夏把视频的镜头转向自己,“我跟你讲啊,我这里现在好无聊的,白苗去台湾了,王勋那边有林姎那个麻烦,没想到啊,最后陪在我身边的竟然只有一只猫了......”
温宇微笑着看着于夏不说话,要是可以,要是可以,他当然愿意陪在于夏的身边了,可
是路已经选好了,爸妈说的也没错,自己只有变得更加优秀,才能给喜欢的人更好的未来。
所以温宇无话可说,毕竟自己还不如一只猫,至少栗子是在于夏身边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种存在。他甚至羡慕这只猫,至少它睁开眼睛的时候,就能看到他爱的人就在眼前。
这样的日子,还有多久才会来临呢?
“我也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于夏察觉到温宇的情绪,出声安慰,“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谁都不是只为了别人而活的,我也不能成为你的绊脚石,所以我们各自安好就是给彼此最好的回应了不是吗?”
话是这么说,可说出来就变了味,谁不想和喜欢的人长相厮守?谁不想既拥有爱情又拥有面包?谁不想过得更好更顺心如意呢?
“总之你要照顾好自己,我在澳大利亚这边也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嗯,我这边你也放心吧,我发现了只要人低调一些,就会少了很多麻烦的,今年新生的开学典礼,老部长还想让我去跳舞呢,但是被我坚定的拒绝了。我是不想再出风头了,这样的事情就交给那些新来的人吧。”
其实听于夏这么说,让温宇觉得挺心酸的。
高中时候的于夏,天不怕地不怕的,那时候被她打动不正是因为她那骨子里的狂野和倔强吗?那个高傲的女生,如今也变得沉稳低调了。
人总要在经历过事情之后才会长大,如果可以,他更愿意于夏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有人为她遮风挡雨。这个人本该是自己,可是自己却什么都做不到......
“这样也好,那么你就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吧。我看你很喜欢花艺,要不要我给你报一个花艺班,你去系统的学习一下?”
“不要,那样学出来的太死板了,我喜欢更灵活的,直接去花店好了,你知道客人们总有千奇百怪的要求,我都找到套路了,那些不舍得花钱的又想要大花束的就给他们选百合,那些追求另类和气质的就选进口的叶材,总之还是实践出真知,只有知道客户需求了,才能做出被需要的花艺作品来。有些高端的花艺固然好看,但是并不实用,像我这种追求务实的,还是更愿意找个花店去学习。”
“也好。你总是有自己的主见,我都不用操心了。”话是这么说,温宇真的很希望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哪怕是一点小事也好,这样至少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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