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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来的地方 完结+番外 (半江荷)


  温宇在学校见过于夏,准确说是见过于夏的背影,在考试的时候,考场是按成绩排的,于夏和温宇的成绩在东校区都是前几名,自然是分在一个考场,但是于夏的座位一直都在温宇前面,最近的一次温宇就坐在于夏的后面。于夏每次都是最后一个入场,披肩的长发又黑又直,顺滑的垂在脑后,于夏从来不
  把头发扎起来,奶奶说,长发披肩的于夏和她妈妈的背影一模一样。写字的时候头发遮住半边脸,做完题后喜欢对着天空发呆,考完试于夏也总是第一个退场的。
  温宇从没来的及看一下于夏的正脸,尽管也被金巍和王勋怂恿过,但是温宇脸皮薄,实在是很难有所行动。巧的是今天竟然能和于夏一起跳舞,温宇的心情无法言表。尤其是终于看到了于夏的样子,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额前有一层轻薄的空气刘海,巴掌大的小脸,五官拼凑的刚刚好,像是橱窗后面不可触碰的精致的洋娃娃。
  温宇记得《诗经》里有一段话形容美女的话,尽管已经被各种文章 小说用烂了,温宇还是不禁想到“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只是于夏的眼睛不会笑,于夏的眼睛里像是封了一层冰,尽管嘴上挂着笑容,可她的眼里能渗出拒人千里的寒意,让人难以靠近。
  于夏也知道温宇,从高一一入学就知道温宇。
  一入学就听说某某某班出了位才貌双全的帅哥,班里的那些个小女生花痴们一早就打听清楚了,姓名温宇,身高185,体重143,长相完美貌若潘安,生日5.18,星座金牛,成绩好不用说,关键是他还会弹钢琴,会写歌,人也是温文尔雅,家里有个大型对外贸易公司,并且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
  这么完美的天上有地上无的男人,竟然真的出现在了一中的校园里,引发了无数女生为之疯狂,还有高年级的学姐特地堵在他们班门口,想一睹这个传说中的帅哥。然而于夏却对此不屑极了。
  所以这时候的于夏可以说是有点讨厌温宇,更确切来说是讨厌这个名字,因为走在校园里到处都能听到温宇这个名字,而且楼道里总是挤满人,严重阻碍了该楼层的交通,影响了于夏的视听。
  尽管温宇在女生中的知名度和于夏在男生中的知名度有一拼,但是于夏生来争强好胜,不允许有自己还没认可的人和自己齐名,而且极其看不惯花瓶式的偶像,只不过是长得好看罢了,有没有真才实学还未可知,毕竟没亲眼看过温宇展示才艺,有没有能和自己齐名的资本还很难说。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于夏不喜欢和别人一样,尽管这对温宇不太公平,但是于夏就是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别人都喜欢的,尽管也确实优秀,但于夏就是喜欢不起来。
  举个例子,某个组合刚被媒体发觉也是于夏刚知道他们的时候,他们那时候还是几个小孩子,露天演唱只是为了募集善款给留守儿童,于夏确实被那几个夜幕下的孩子打动了,没有华丽的舞台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观众和粉丝,孩子的表情真诚而天真,像是逆光的天使。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这几个
  孩子被捧的太高,喜欢他们的人太多,于夏也对他们失了兴趣。
  如果不是有这么多人喜欢温宇,说不定于夏也愿意去了解一下眼前这个确实长得还不错的,跳舞也不错的男生。
  可是要是事事都能顺心所愿,又怎么会有“如果”这个千回百转的词呢。
  要是能预测未来,于夏现在一定会笑的再和蔼一点,以后追起温宇来还能容易一点。
  “来,继续喝继续喝。”金巍吆喝着给每个人添酒,王勋早就醉得躺到了沙发上。金巍和温宇的脸上也泛着红,只有于夏面不改色依然张扬地笑着和金巍掷色子。
  所有的心事都融在灯光里,化在酒里,咽在肚子里,这些放纵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最能麻痹人心。
  于夏笑着喝着,直到三点酒吧散场。
  金巍和温宇架着喝的不省人事的王勋,一边称赞于夏好酒量,一边和于夏道别。
  “于夏大小姐真是厉害了,喝这么多还和没事人一样,我们哥几个真是不行了,今儿真是高兴,大家都一起喝过酒了,以后就都是朋友了,改天我请你吃饭,你可别不给面子。”金巍勉强还能说出连贯的客套话。
  “知道我什么原则吗?或者千杯不醉,或者别端起酒杯。你
  什么时候喝的过我再请我吃饭吧。”于夏莞尔一笑,好在今晚喝的尽兴,于是给了金巍面子。不然于夏说出口的可能就是:
  你知道世上最不要脸的两句话吗?一句是我改天请你吃饭,一句是我下辈子还你。
  于夏打了个车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很快到了奶奶家楼下,于夏从容地付了钱,看着出租车远去后,才扶着树吐了起来,这师傅这车开的真是不稳,还好于夏修炼足够,坚持到了下车,这才没给人吐车上。
  于夏蹲了一会儿,确定自己没事后才缓缓站起来,靠着树站了一会儿确保自己头不晕能走直线,才轻手轻脚地开门回家。
  不远处,温宇正望着于夏摇摇晃晃关上门的样子皱眉。
  因为大半夜的怕于夏一个女生回家不安全,于是温宇打了个车跟在于夏的车后面,本想确保于夏安全到家后就离开的,但是看到这一幕还是多少让他有些心疼这个女孩子,这是个多么倔强又多么逞强的女孩子啊,能在人前像没事人一样说出“或者千杯不醉,或者别端起酒杯”,其实自己醉得也不轻。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以后要出国,他多想借她肩膀靠靠,至少过去给她递一瓶水。温宇叹了口气,跟司机师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就带着心事离开了。
  这些,于夏并不知道。
  此时的于夏正抱着毛绒玩具,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一样蜷
  曲在床上,皱着眉头,做着心烦的梦。


第六章 不悔过去,不畏将来(1)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时间到了七月末。
  这一个多月,也算是发生了不少事。于夏、白苗和王勋经过商量后决定大学去南方的S市。
  于夏如愿收到了F大的本一批录取通知书,白苗和王勋也填报了F大附近的C大的志愿,录取结果要等到八月。金巍留在A市,尽管成绩一般,但还是靠家里找关系进了A市最好的大学。
  值得一提的是,于夏这个理科学霸拒绝了多个开出各种良好条件利诱的大学,用于夏的话说,“老娘不差那几个奖学金,又不是交不起学费”,并且于夏也没有参考任何老师家人朋友的意见,也没有选理科的黄金12专业,反而是特立独行得只报了一个专业:偏文科的广告学。
  一向看重于夏的教导主任一脸可惜,本是根正苗红的理工娃子,怎么就想歪了呢?
  可以,这很于夏。
  除了因为不喜欢受人摆布、不愿和别人一样的思想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于青禾当年是广告专业的高材生,要不
  是早早结婚早早创业,听奶奶说于青禾完全可以保研考博在她热爱的专业上发光发热,当年何方正的公司也是多亏有于青禾这个设计方向的广告大神在,才省了很多在广告设计方面的费用并且取得不错的成果,而且听说广告这个行业做好了相当赚钱,能赚钱的专业就是好专业。
  于夏是这么解释的,可其实,于夏的内心深处只是单纯的想把自己活成于青禾。
  于夏从小缺失母爱和父爱,虽然她对爸爸只有怨恨,可是对妈妈,于夏还是真心喜欢那个有着温柔笑容的妈妈。可是现在的于夏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和于青禾一样的眉眼和身体里流淌着的无法剔除的血液,于夏只剩下自己。
  于是于夏留着黑色的长直发,穿着于青禾最喜欢的白色,选于青禾选过的专业,走于青禾走过的路。所以于夏是自己的于夏,也是自己的于青禾。
  她在自己的身上感受于青禾的影子,也发誓绝对不能和于青禾有同样的下场。
  于夏想给自己,也想给于青禾一个不一样的活法。这是支持于夏奋发图强的原动力。
  对于夏他们来说,假期才过了一大半,但是对温宇而言,还
  有几天,他就要出国去澳大利亚了。
  最后这几天,白苗、金巍和王勋识趣得给两个人留足了二人空间。
  温宇除了应酬家里的亲戚朋友,多半时间都是和于夏在一起。虽然整个A市能玩的都玩遍了,温宇依然愿意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看于夏在咖啡厅里打盹。
  “嘭!”尽管温宇眼疾手快,迅速的把手垫在了于夏的脑袋和桌子的中间,但是巨大的冲力和惯性还是发生一声巨响。于夏揉着脑门,一脸受伤地看着桌子,那表情分明是说:一定是桌子先动的手!
  “温宇,好无聊呀,我们回高中去看看吧。”大概是撞这一下撞出了灵感,于夏脱口而出的提议得到了两人一致认可。
  常理来讲,这时候的高中已经放暑假了。但是为了成绩,所有高二升高三的孩子们都要苦逼的接受学校以各种名义安排的至少20天的补习。就算不对外美其名曰夏令营、兴趣班,家长们也很愿意让孩子呆在学校里,省了在家照顾孩子也不用担心孩子在假期闯祸,于是孩子们不情愿的签下了自愿到校书,被家长们兴高采烈地送到了学校的虎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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