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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来的地方 完结+番外 (半江荷)


  夏因为有钱就高高在上瞧不起人,不仅嫌弃她穷还嘲笑她长得丑,只因为于夏无意间说了一句她眼光不好,很多无事生非的话都是从她这里传出来的。
  这让于夏很是伤心,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吧。从那以后于夏尽量克制,不再随便泛滥她的同情心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老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学的生活比高中要新鲜有趣的多得多。高中只有学习吃饭和睡觉,而大学有各种各样的社团和各种学校组织,各种校园活动层出不穷,每天都有吸引眼球的事发生,倒也乐得新鲜。
  新生一进入大学先是要军训。
  军训期间,各种社团和校组织也会利用休息时间积极为自己做宣传尽量拉人入团。于夏不喜欢凑热闹,虽然没参加社团,但还是在白苗的建议下选择了校学生会的外联部,因为可以借着着高校联谊的机会来白苗的学校玩,而且校会比院会要轻松很多,在大家都在积极参与报名的同时也不会让自己显得另类。
  白苗就不一样了,她不仅加入了外联部,还加入了美食社,于夏困惑了很久怎么可能有这种社团,白苗倒是兴奋了很久大学竟然还有这种社团,社团不仅福利好,有各种美食的优惠券和代金券,重要的是社长是个长相清秀超有气质的帅哥暖男一枚,据说社长出去拉
  赞助,一拉一个准,这些美食券都是一些饭店之类的免费送给社长的。
  王勋则加入了吉他社,王勋本来就有很好的吉他功底,去吉他社完全是为了去炫技而非学习的,撩妹的目的显而易见,用王勋的话说,还好当年老爸逼他学了琴棋书画,现在出门才知道老爸的良苦用心,没有两把刷子怎么出来混。
  而且听说吉他社有一个流传已久的故事,相传曾经有位学长,本来是个吉他小白,加入吉他社后就喜欢上了吉他社的一个女同学,然后就每天去这位女同学的宿舍楼下弹吉他唱情歌。
  一开始那简直是可以称为噪音扰民,女同学当然也不为所动,但是这位学长贵在坚持,久而久之,学长的琴技已经可以叱咤校园了,还有人往他吉他包里放钱,学姐也是大为感动终于来到了他的面前,结果这位学长说出了很经典的一句话,“我抱着吉他就没法拥抱你,我放下吉他就没法养活我”。
  当大家一致认为他注孤生的时候,学长签了个演艺公司,走进了娱乐圈并且上过许多节目,还找了个巨漂亮的经纪人,真是让人刮目相看,简直是羡慕嫉妒恨。王勋受到这个传说感染,励志要苦练琴技,叱咤校园,赢取白富美的芳心,走上人生巅峰。
  当然,也被白苗和于夏无情的打击了一番,心态从云端跌倒了地面。
  再说说现在正在进行的军训。军训对新生而言很是难熬,不仅会被晒成黑炭,还要担心会不会晒得不均匀,当热的满头大汗的时候,还有学长学姐打着太阳伞吃着雪糕和西瓜在围观,真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不少同学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我们成了学长学姐也要这样来看新生军训,不为别的,就为满足这种幸灾乐祸的快感。
  当然了,军训时也少不了休息的时候调戏教官,训练的时候又被教官修理,尽管知道结果,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新生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喜欢和教官开玩笑。
  于夏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辛苦,心态平和。毕竟于夏从小就在寄宿制的学校,那种封闭式的私立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十分严格,不仅要求学生的成绩也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五章 大学开学,新的开始(2)
  于夏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每次入学都会经历军训,简直可以说是已经得心应手了,可以轻松地把被子叠成豆腐块,并在舍友的苦苦哀求下,叠了宿舍所有的被子,还主动拿出针线盒帮舍友改了不合身的军训服,分享了适合晒后修复的美白补水面膜,于夏在宿舍的形象瞬间变得高大上,被舍友崇拜的称为于老师,因为她什么都会,而且什么都有,总是很周全。
  毕竟是自己照顾自己长大的孩子,在当初置办上学用品的时候,于夏就比别人想的周到,还送了白苗和宋佳佳一人一个工具箱,从针线到常用的感冒药创可贴,一应俱全。
  在于夏的努力下,宿舍在内务评比里得了学院第一名,这是于夏得到的第一个有关团体的奖状,心里有种不一样的自豪感,方正的豆腐块被子甚至被舍友供了起来,睡觉都不舍得拆,直到军训结束。
  好在大家都对大学充满新鲜感,经过了最终校级的比赛和与教官的分别后,为期两个周的军训也在痛苦并快乐着的矛盾中顺利结束了。
  大学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新的开始,过去的种种都成为了过去
  ,于夏在众人眼中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只是个长相漂亮性格有些内向不喜欢说话的女生而已。
  尽管很快就吸引了男生女生的目光,但是于夏明确表示过自己有男朋友并且感情好的不像话,所以男生们不再强求,毕竟刚来大学有的是机会也有的是美女,不急在这一时,女生们也没有对于夏有什么敌意,相比较男生而言,女生之间则是越是陌生越是不熟悉就越是互相彬彬有礼相互尊重。
  于夏乐得自在,所以经常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去找白苗玩。刚结束了军训,白苗又在学校里认识了很多同乡的人,出门在外,同省的都没有几个,所以每个人都分外亲切,纷纷提议举办个同乡会。
  远离A市的王勋终于不需要继续保持低调了,深感青春应当疯狂的王勋自然而言的应承了下来,和白苗一起成为了同乡会的组织者,虽然是本校C大的聚会,但还是邀请了于夏一起来玩,毕竟在S市,关系最亲密的还是这三个人。
  于夏当然答应了下来,吃喝玩乐还是在行的,逢场作戏和无视陌生人于夏也早就能轻易做到了。
  既然要玩,当然是要去最好的地方了。王勋选了学校附近最大最出名的KTV,并且美其名曰在玩乐的同时学习别人的经
  营模式。
  由于不在一个学校,王勋和白苗先去安顿同学们,于夏则一个人根据王勋给的地址,找到了聚会的包间。
  一打开包间的门,里面全是人,人声嘈杂,本来就脸盲的于夏很难找到白苗的位置。
  “于夏,这边,这边!”一支麦克风应声从人群中飞了出来,于夏眼疾手快地接住了直冲自己脑门飞来的麦,也顺着轨迹找到了人群中的白苗。
  “姐姐,你这是谋杀呀!咋啦,我知道的太多还是钱带的太多?至于这么致我于死地么,想杀人灭口还是谋财害命啊?”于夏拿着“凶器”,挤到了白苗的身边,也刚好看到王勋正被女生簇拥着在点歌台上点歌,这孩子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我一激动,就随手抓了个东西扔出去了......嘿嘿,凭咱们小夏这身手,还真能被砸着不成?”
  “咋,你是想恭维死我,然后继承我的平时作业不成?还随手抓个东西,你怎么不抓个酒瓶子呢......”
  “哈哈哈哈哈......”一旁一位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帅哥终于绷不住笑了出来,大笑中弯弯的眼睛散发出一丝邪魅。男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抿起嘴微笑着看着于夏和白苗,那表
  情分明在说,我不笑,我憋着在心里偷笑......
  “那个.....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美食社的社长,苏于飞。这个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于夏。”
  “凤凰于飞?”
  “翙翙其羽。”
  像是对上了某种古老的暗号,注定要开启不寻常的命运之门。《诗经大雅》中的一句诗歌,被两个人这么一说,颇有才子佳人的既视感。
  “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的姑娘竟然还看过诗经。”苏于飞看向于夏的目光中多了些欣赏还有一丝玩味,仿佛是说,本以为你只是个花瓶呢,没想到肚子里还有些墨水,有意思有意思。
  “名字这么雅致,人倒是轻浮的很。”于夏不屑地扬了扬嘴角。
  第一次被人说成是轻浮,苏于飞的脸顿时拉了下来,脸色明显有些难看。
  “你俩怎么一见面就互相呛起来了,”白苗赶紧来打圆场,“我还没介绍完呢,于夏呢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她可是正经的以全市前几名的名词考到了F大。苏学长呢,老家也是我们A市的,在我们高中上过一年,高二就随家里转学去外地了
  ,因为比我们大一级,所以我们都不认识,也是巧了,在美食社吃到家乡菜的时候聊起来才知道,我们原来还是老乡,还是在一个高中上过学的,算起来是正经的亲学长了。”
  既然白苗帮着套了近乎,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有所缓和,于是也平和的一起坐了下来,正经起来的苏于飞果然是一表人才,眉眼里有点胡歌的影子。这么评价,并不是因为于夏是胡歌的粉丝而有所偏袒,于夏的偶像是影帝黄渤和高智商高情商的黄磊,由此可见,于夏的评价着实是客观的。
  于夏说,自己早过了看脸的年纪了,才华和人品才是最重要的。外貌和金钱一样,都是身外之物,虽说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就算再有钱,没有运营的手段,也逃不过坐吃山空的下场,就算是长得再漂亮,没个手艺特长,将来也逃不过年老色衰被嫌弃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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